正文 第29章 東漢中後期1(1 / 3)

第一節政治管理的出色:明和之治

漢明帝像

光武帝於公元57年駕崩後,其第四子劉莊繼位,是為漢明帝。劉莊(公元28—公元75),初名陽,後改名莊,12歲封東海公,不久進爵為東海王,16歲立為皇太子,30歲繼位,第二年改年號為永平。明帝即位後,勤於政事,在位期間,“遵奉建武之教,有加而無改”,表明他將繼續奉行光武健在時為鞏固東漢統治而推行的各項政策。

首先是繼續加強皇權。明帝繼承光武抑製外戚、大臣(包括功臣)權勢的政策,對其中依仗權勢、作威作福者嚴加懲處。護羌校尉竇林係大司空竇融親屬,既是功臣子弟又是外戚之家,永平二年(公元59)以欺君罔上、貪贓枉法罪下獄論死。明帝以竇融管教子弟不嚴,“數下詔切責融,融惶恐乞骸骨,詔令就第養屙”,亦被罷官。此後,明帝弟楚王劉英、廣陵王劉荊、司徒虞延、司徒邢穆等都以有罪自殺;河東尹薛昭、司隸校尉王康、駙馬都尉韓光等也都先後坐事論死。可見明帝對外戚、大臣以至宗室諸王控禦極嚴,一旦犯法即從嚴治罪,決不因其官職高、地位親近而加以寬貸。其次,繼續奉行與民休息政策。明帝統治時代,多次下詔減免賦稅徭役,減輕刑罰。明帝還大力興修農田水利,其中最大的工程是治理黃河。西漢末年以來,黃河年久失修,為患益甚,“兗、豫百姓怨歎”。明帝乃令著名水利專家王景(生卒年不詳,字仲通,樂浪人,少學易,好天文術數,深沈多技藝,曾用墕流法修浚儀渠)和王吳率兵卒數十萬人治水,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餘裏,十裏立一水門,令更桐洄注,無複潰漏之患,從而保障了黃河中下遊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黃河兩岸被淹數十縣的土地又成了良田。因有以上各項政治經濟措施,東漢政局更加穩定,社會經濟文化也得以發展,故史稱永平之世。

明帝在文化上繼續崇尚儒術、讖緯神學。明帝少習儒業,從名儒桓榮習經學,“十歲通《春秋》”,“治《尚書》,備師法,兼通九經,略舉大義,博觀群書,以助求學,無所不照”。即位後仍好學不倦,極力推崇儒術,提倡尊孔讀經,曾多次召集太子、諸王、文武大臣及知名儒生共同討論儒家經義,有時還親臨參加,親自在辟雍主講。對讖緯神學他尤為重視,親自主持讖書緯書編寫工作,以讖緯解釋經義。明帝繼承了漢武以來外儒內法的傳統,在政治上注意吏治,執法嚴明,循名責實,信賞必罰,故史稱“帝尤任文法”,又稱其“追蹤宣帝”,“善刑理,法令分明”。他還篤信佛學,曾遣使往天竺求佛經像,立白馬寺於洛陽城郊。

永平十八年(公元75)8月,明帝病逝於洛陽東宮前殿,在位18年,終年48歲。明帝第五子劉炟(公元58—公元88)繼承皇位,是為漢章帝,全名是肅宗孝章皇帝,永平三年(公元60)立為皇太子時年僅4歲,19歲即位,第二年建年號為建初(公元76—公元84),後來又改元元和(公元84—公元87)、章和(公元87—公元88),在位13年。期間勵精圖治,繼續奉行光武帝、明帝之世所推行的發展社會生產、與民休養生息的政策,以執政仁厚寬容著稱。章帝還是位書法家,草書非常有名,被稱為“章草”。

其一,重視農業生產,提出“王者八政,以食為本”,並親耕農田以示鼓勵。獎勵墾荒,以公田賜與或賦與貧苦農民,並減輕田租徭役,貸與或給與糧種、田器,或為雇人耕種。多次下詔免除百姓田租。建初元年“詔以上林池籞賦與貧人”;元和元年“令郡國募人無田欲徙它界就肥饒者,恣聽之。到在所賜給公田,為雇耕,賃種餉,貰與田器,勿收租五歲,除算(算賦)三年”;元和三年詔“今肥田尚多,未有墾辟,其悉以賦與貧民,給與糧種,務盡地力,勿令遊手,所過縣邑聽半入今年田租,以勸農夫之勞”。

其二,平徭薄賦,減輕刑罰,招撫流民。史稱章帝即位後,“平徭簡賦”,多次下令減免田租徭役。登基之初即下詔“勿收兗、豫、徐三州田租芻稿,以其見穀賑給貧人”;元和二年下詔“人有產子者複,勿算三歲。令諸懷孕者,賜胎養穀人三斛,複其夫勿算一歲,著以為令”;建初八年下詔“減徭費以利饑民”。同時還下詔減輕刑罰:“決獄斷刑,多依矜恕,條諸重文可以從輕者四十一。”“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及吏人條書相告,不得聽受,冀息事寧人,……間敕二千石各尚寬明。”除去以往一人犯謀逆等大罪則親屬皆受牽連的禁令;命罪人減刑遷到邊境地區;禁用酷刑,以尚書陳寵議,除刑罰殘酷條文50餘條。此外,又下詔招撫流民歸還本鄉從事生產。建初元年正月,“詔三州郡國:方春東作,人方受稟,往來煩劇,或妨耕農,其各實核,尤貧者計所貸並與之。流人欲歸本者,郡縣其實稟令足還到,過止官亭,無雇舍宿,長吏親躬,無使貧弱遺脫,小吏豪右得容奸妄,詔書既下,勿得稽留。”

其三,注意整頓吏治,飭令地方官吏勉勸農桑。章帝繼續奉行前朝注意整頓吏治的政策,詔令“有司慎選舉,進柔良,退貪冒”,獎勵廉吏,嚴懲貪官;並飭令地方“二千石勉勸農桑,弘致勞來”,“順時令,理冤獄”。並明確指出“穀食連少,良由吏教未至”,以“勉勸農桑”、增加農業生產作為地方官吏的首要任務。

其他措施還有:禁鹽鐵私煮私鑄;注重選拔官吏,以得廉能之吏為政治清明的保證;打擊豪強地主兼並土地,采取優惠政策募民墾荒,鼓勵人口增殖;改革曆法,始用李梵等所作《四分曆》。

經過上述各項具體措施,東漢社會生產不斷上升。正如《後漢書》所說:“自中興以後,逮於永元,雖頗有弛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辟土世廣。”由此政局也持續出現良好局麵,大漢朝廷穩定,國家興盛,社會安寧,達到頂峰階段。章帝又兩度派班超出使西域,使之重新稱藩於漢。在曆史上,章帝時代與明帝時代共稱“明章盛世”。

在文化上,章帝遵循光武、明帝時代崇尚儒術的政策。史稱章帝“少寬容,好儒術”,即位以後,重用儒臣,提倡儒術。為使儒學與讖緯進一步結合起來,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召集諸儒於洛陽白虎觀討論五經異同,建初八年(公元83)選高才生受學《左氏春秋》、《穀梁春秋》、《古文尚書》、《毛詩》。對不同意見,章帝親自裁決。這樣的考詳同異,連月始罷。最後由班固總結,寫成《白虎通議》(亦稱《白虎通德論》)一書。該書是經學與讖緯學的混合物,中心內容是宣揚三綱六紀,成為今文經學派主要典籍。董仲舒早已提出三綱六紀的倫理觀念,《白虎通議》則將其進一步理論化,當作永恒不變的道德規範和最高的政治準則。它明確提出“三綱”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它以唯心的天命論為理論基礎,並用某些自然現象與封建社會秩序比附,說明“三綱六紀”的“合理”。它神化皇帝,說皇帝享有天下,是“受之於天,不受之於人”,天命所定,神聖不可侵犯。又說皇帝和臣民的關係就像太陽和月亮,臣民要對君主竭盡忠誠,這是天意,進一步從理論上把以皇帝為總頭目的封建政權神聖化。白虎觀會議肯定了“三綱六紀”,並將“君為臣綱”列為三綱之首,使封建綱常倫理係統化、絕對化,同時還把當時流行的讖緯迷信與儒家經典糅合為一,使儒家思想進一步神學化,對後世曆代王朝的政治法律製度、思想意識、倫理道德都產生了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