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歌素來勇武豪邁,見他身形單薄,遇見強敵又能不卑不亢,不禁稍起知己之意,叫道:“且慢。”
小乞兒停步轉身,四目相交,直把蘭歌雄霸一方的君威視作無物,道:“還有啥事?”
蘭歌暗暗稱奇,道:“你叫什麼名字?”
小乞兒昂然道:“老……我叫阿狸,狐狸的狸,所以總是被狗咬。”
蘭歌沒想到這小子嘴這麼損,微笑道:“姓什麼?”
阿狸道:“如果我能找到爹娘我會問的。”
蘭歌不禁悵然,天下之大,像阿狸這樣可憐的孩子也不知道有多少。微笑道:“流浪乞討終非了局,不若留在和鸞城如何?”既然說這話,那是有心收留他了。一是為了致歉,畢竟他是因為和鸞城的人才受如此重傷。而來蘭歌的確欣賞他的傲骨。
阿狸頓時炸了胸膛,一跳三尺高,指著蘭歌大叫道:“這是什麼話?你當老子是乞丐嗎?哼哼,告訴你,老子雖然偷雞摸狗,作奸犯科,可就是餓死也不會幹乞討那種低三下四的事情。”盛怒之下,還是自稱了“老子。”
蘭歌錯愕之餘不禁有些好笑,自他出生以來還從沒被別人這樣搶白過。“偷雞摸狗、作奸犯科”這八個字若是從一個成年人的口中說出來,他身為和鸞伯爵自然會毫不猶豫的把他投入和鸞城的大牢之中,但一個十二三歲的流浪兒能幹出什麼壞事來?充其量也真就是偷個雞、摸個狗填飽肚子而已。無論如何,一個饑瘦如此的小乞兒竟有這般傲氣,也不禁令他刮目相看。正要叫住這阿狸,以便找出一個既不傷他自尊又能幫助他的好辦法時,忽見一騎疾奔而來。乘馬之人人未到而聲先至,大叫道:“蘭公,有大事,大事!”
蘭歌自是認得乘馬之人乃是他的侍從長都長樂,不禁皺眉道:“有何大事?這般慌慌張張,不成體統。”
都長樂道:“彩雲之城特使獵鷹小隊來訪,聲稱在咱們和鸞城附近發現了血魔煞神的蹤影。我想這等事非得您出麵不可。”
蘭歌臉色一變,那獵鷹小隊來頭極大,當由他親自接待,血魔煞神更是一個驚世駭俗的怪物,陰狠毒辣,殺人如麻,所修習的血魔功專以吸取別人的血精增強功力修為。這幾十年來,東古大陸之中尤以此公惡名最盛,他若出現在和鸞城附近,和鸞城可當真是生靈塗炭了。當下也顧不得追阿狸,調轉馬頭,直奔和鸞城而去。
阿狸兀自怒氣不息,折了一根樹枝抽打路邊野草泄憤。可他也知道蘭歌是好意,想他自幼開始四處流浪,所見所聞不是輕蔑鄙夷就是戲辱毆打,何曾有誰像那人那樣好意相待?雖然惱怒,倒也沒像以前一樣罵罵咧咧。
又前行了兩三裏,眼見夕陽垂落,腹中已經空空如也,好不難受。至於身上的傷,他從小挨打習慣了,倒也沒覺得有什麼。好在此時正是夏初之際,萬物繁盛,他自幼流浪,找尋東西吃又很有一手。不多時,在一處水草繁茂之處,捉了一條水蛇,剝了皮,烤熟了吃下,疲憊痛楚紛紛襲來,連身上、臉上的血汙都沒來得及洗去,就沉沉的睡去。
睡的正香甜間,忽然聽得一陣輕微的劈裏啪啦聲響,煙氣撲鼻,把睡夢中的阿狸嗆醒。睡眼惺忪之下卻見北方火光漫天,黑煙衝霄,竟遮蔽了中天的圓月。狂風呼嘯之聲駁雜著陣陣雷鳴。奇怪的是他在這裏連一點輕風都感覺不到,更別提那般呼嘯的狂風了。不禁大為駭異。
爬上一棵樹舉目眺望而去,火光出似乎是十幾裏外,他自北方而來,知道那個地方是一片山林,渺無人煙,怎地會生出這麼大火?阿狸心中好奇遠遠勝過驚駭,溜下樹來,向著火光而去。他腳力著實不慢,不過小半個時辰,距離那著火的山林已經不足裏許,隻覺世界上好像隻剩下火紅色一般,端的是熱浪滾滾。他早已經是口幹舌燥,遍身大汗,被熱氣這麼一逼,眼中金星亂冒,頭腦中嗡嗡作響,哪裏還敢往前去?
阿狸心想:“乖乖不得了,可不能再往前了,不然老子的老命要交代在那裏。”又見四周的植被已經開始出現枯萎的征兆,不禁對著怒炎之威咋舌不已。
他正要轉身而回,怒焰之中驀地傳來一聲嘯聲,似是有人發出,嘯聲未落,無數火團從烈焰之中四散激射,像是無數流星橫掠夜空,蔚為壯觀。阿狸剛剛聽到一陣尖銳刺耳的破風聲,已被一個拳頭大的火團砸中小腹,灼熱劇痛難耐,更覺似是被一頭公牛撞到了一般,羸弱的身子直飛出七八丈遠,方才重重的落到地上,翻翻騰騰又滾出丈餘。幸喜那一陣翻滾壓滅了身上的火焰,但胸腹中劇痛欲裂,昏昏沉沉之中,隱隱約約似是觸碰到人體一般柔軟的東西,又似聽到兩聲痛苦的悶哼聲。阿狸也跟著呻吟了一聲,便即暈去。
就在此時,狂風怒焰倏的消散無蹤,隻留下遍地青煙焦黑,兩聲淒厲的慘叫聲之後,寧靜又回到這月夜之中。一個血色的身影踏著燃燼緩緩而來。但見此人全身肌膚毛發,眼眸瞳孔盡皆殷紅如血,且紅中發紫,紫中發黑,傲立在這月夜之下,比之混沌魔界的惡魔還要恐怖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