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宮殿區基址發現於城址內東北部。以東裏路為中心,北到順河路,南至城北路南側,西起黃河水利委員會科學研究所,東到醫療機械廠,總麵積達375000平方米。在這樣大的範圍內,先後發現二十餘處成組的或大型的商代夯土建築基址。有的夯土基址麵上,還保存有柱子洞或柱礎槽和石柱礎,證實了這裏曾是商代的宮殿遺址區。其中的10號房基,現存南北長34米,東西寬10.6米,由十多層夯築硬土堆墊而成,在房基地坪上清理出7排用料礓石塊砸成的圓形柱礎或底部為堅硬平麵的柱子洞。房基內還出土有銅簪、玉簪等,這些遺物在鄭州商城之外的發掘中基本不見。這說明這裏居住的是大奴隸主貴族,是商代二裏岡期奴隸主貴族們盤踞的宮殿建築基址群。從16號大型房基看,這座大型宮殿還應當有重簷,四周有寬大的回廊,也可能是“堂”一類的建築。此外,在城內還發現一些形製較小的房屋基址,以及相當數量的商代遺存,這可能是一些平民居住區。
近年來的考古發掘還證明,在鄭州商城的中部偏東、偏南、偏西處,也有較大的夯土建築基址。
除宮殿基址外,最能反映當時文化麵貌的,便是在城址周圍發現的鑄銅、製陶遺址、製骨作坊遺址和窖藏坑了。
鑄銅作坊遺址發現兩處,麵積都很大。一處在城址南牆外,發掘麵積達1050平方米;另一處在城址北牆處,發掘麵積275平方米。在這兩處作坊遺址內,均發現有冶鑄工作麵,地麵上粘附一層含有銅渣的硬土。遺址內出土有殘坩堝、煉渣、紅燒土塊、木炭和數以千計的鑄造青銅器的陶範。當時的生產規模之大,由此可見一斑。從陶範可以看出,器形有钁、鏟、锛、刀、鑿、錐等生產工具,約占一半以上;鏃、戈等兵器較少;而方鼎、圓鼎、鬲、甗、觚、尊等容器占有相當數量,表明當時各鑄銅作坊已有了一定的分工。所用的陶範則是一種“硬範”。商代用陶範鑄造青銅器,已能鑄造高達一米的方鼎,也能鑄出精細繁複的花紋。當時已能用分鑄法鑄造各種禮器,其工藝技術已遠遠走在世界的前列,燦爛輝煌的商代早期青銅文明正是由此孕育而生的。
製陶作坊遺址在城址西牆外1300米處。在發掘的1400平方米的範圍內,清理出14座排列有序的陶窯和小型房基。陶窯多為圓形,個別為橢圓形,陶窯分上下兩部分,上麵是窯室,下麵是火膛和火門,中間以帶圓孔的爐簞相隔,簞下有長方形土柱支撐,簞上放置陶坯,簞下可以燒火。陶窯和房基的附近,出土了數十件陶拍子和陶印模等製陶工具;還出土大量的殘陶器和燒壞的陶器,也有未經燒製的陶坯。這些陶器有模製、輪製和輪模合製等,表明輪製技術己被廣泛地采用。尤其是這裏發現的陶器品種單一,多為泥質陶盆和陶甑,可見這座製陶作坊是專門燒製盆、甑的作坊。生產這麼多的盆、甑,顯然是為了商品交換。
鄭州南順城街銅器窖藏坑發掘現場製骨作坊遺址位於城址北牆外,遺物極為豐富。在一個長方豎井形窖穴中,出土上千件成品和帶有印痕的骨料以及十餘塊磨製骨器用的礪石等。骨器的成品和半成品大多是骨簪和骨鏃,也有少數骨錐和骨針。由此可見這是一個以生產骨簪和骨鏃為主的作坊。骨料經鑒定,除牛骨、豬骨和鹿角外,半數以上是人骨。另外,在城址中部東側一條壕溝中發現有商代遺棄的近百個帶有鋸痕的人頭骨與牛骨、豬骨堆在一起。
在安陽殷墟曾發現過人頭骨刻辭;《戰國策》中曾有趙襄子用智伯的人頭作為飲器的記載。因此,壕溝內的人頭骨應是用來製作器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