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無從避免

所謂人生,就是欲望和它的成就之間的不斷流轉,就願望的性質而言,它是痛苦的;成就則會令人生膩。目標不外是幻影,當你擁有它時,它即失去魅力,願望和需求必須再重新以更新的姿態出現。沒有這些輪替,人便會產生空虛、厭倦、乏味無聊。這種掙紮和跟貧窮搏鬥同樣痛苦。——願望和滿足者能相繼產生,其間的間隔又不長不短的話,這時苦惱最少。倘若我們能完全擺脫它們,而立於漠不關心的旁觀地位,這就是通常所稱“人生最美好的部分”“最純粹的歡悅”,如純粹認識、美的享受、對於藝術真正的喜悅等皆屬之。但這些都須具備著特殊的才能才行,所以隻惠予極少數人,且擁有的時刻極其短暫。隻因他們智慧卓越,對於苦惱的感受自然遠較一般人敏銳,個性上也和常人截然相反。因此,他們很難逃離孤獨的命運。因此,身為智者,也是利害參半。普通人則隻生存於欲望中,無法享受到純粹智慧的樂趣,無法感受純粹認識中所具有的喜悅。若要以某種事物喚起他們的同感,或引發他們的興趣,同樣需要刺激他們的意誌。因為他們的生存是欲望多於認識,他們惟一的要素便是作用和反作用。此種素質常表現在日常的瑣細事情中,如有人在遊覽名勝古跡時,總愛刻下自己的名字“以資紀念”,就是為了要把“作用”帶到這個場地來。刺激意誌的需求,更表現在賭博遊戲的出奇翻新上,由此可見人類本性的膚淺。

事實上,要消除一種痛苦十分困難,即使僥幸成功,痛苦也會立刻以千種其他姿態出現,其內容因年齡、事態之不同而不同,比如性欲、愛情、嫉妒、憎恨、抱怨、病痛等皆是。倘若這些痛苦不能轉化成其他姿態而呈現的話,就會穿上厭膩、倦怠的陰鬱灰色外衣,那時再想擺脫它,便要大費周折了,縱使倦怠得以驅除,痛苦恐怕也將回複原來的姿態再開始躍躍欲動。

痛苦原是人生中固有的、不可避免的東西,而其表現的姿態和形式,皆被偶然所左右,所以,痛苦總在現實中占據一個位置,若除去現在的痛苦,從前被拒在外的其他痛苦必定立刻乘虛而入,占據原來的位置。因而就本質而言,命運對我們並不發生任何影響。——一個人若能有這樣的省悟、認識上述道理,他就能獲得心靈的恬淡平靜,不再因為本身的幸福惦念了。然而,事實上有幾個人能做到如此呢?也許完全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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