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輯 時尚考察(1 / 3)

第七輯 時尚考察

紀念所掩蓋的

在尼采逝世一百周年的日子來臨之際,世界各地的哲學教授們都在籌備紀念活動。對於這個在哲學領域發生了巨大影響的人物,哲學界當然有紀念他的充足理由。我的擔心是,如果被紀念的真正是一位精神上的偉人,那麼,任何外在的紀念方式都可能與他無關,而成了活著的人的一種職業性質的或者新聞性質的熱鬧。

我自己做過一點尼采研究,知道即使從學理上看,尼采的哲學貢獻也是非常了不起的。打一個比方,西方哲學好像一個長途跋涉的尋寶者,兩千年來苦苦尋找著一件據認為性命攸關的寶物——世界的某種終極真理,康德把這個人喚醒了,喝令他停下來,以令人信服的邏輯向他指出,他所要尋找的寶物藏在一間憑人類的能力絕對進入不了的密室裏。於是,迷途者一身冷汗,頹然坐在路旁,失去了繼續行走的目標和力量。這時候尼采來了,向迷途者揭示了一個更可怕的事實:那件寶物根本就不存在,連那間藏寶物的密室也是康德杜撰出來的。但是,他接著提醒這個絕望的迷途者:世上本無所謂寶物,你的使命就是為事物的價值立法,創造出能夠神化人類生存的寶物。說完這話,他越過迷途者,向道路盡頭的荒野走去。迷途者望著漸漸隱入荒野的這位先知的背影,若有所悟,站起來跟隨而行,踏上了尋找另一種寶物的征途。

在上述比方中,我大致概括了尼采在破和立兩個方麵的貢獻,即一方麵最終摧毀了始自柏拉圖的西方傳統形而上學,另一方麵開辟了立足於價值重估對世界進行多元解釋的新方向。不能不提及的是,在這破立的過程中,他充分顯示了自己的哲學天才。譬如說,他對現象是世界唯一存在方式的觀點的反複闡明,他對語言在形而上學形成中的誤導作用的深刻揭露,表明他已經觸及了二十世紀兩個最重要的哲學運動——現象學和語言哲學——的基本思想。

然而,尼采最重要的意義還不在於學理的探討,而在於精神的示範。他是一個真正把哲學當做生命的人。我始終記著他在投身哲學之初的一句話:“哲學家不僅是一個大思想家,而且也是一個真實的人。”這句話是針對康德的。康德證明了形而上學作為科學真理的不可能,尼采很懂得這一論斷的分量,指出它是康德之後一切哲學家都無法回避的出發點。令他不滿甚至憤慨的是,康德對自己的這個論斷抱一種不偏不倚的學者態度,而康德之後的絕大多數哲學家也就心安理得地放棄了對根本問題的思考,隻滿足於枝節問題的討論。在尼采看來,對世界和人生的某種最高真理的尋求乃是靈魂的需要,因而仍然是哲學的主要使命,隻是必須改變尋求的路徑。因此,他一方麵是傳統形而上學的無情批判者,另一方麵又是懷著廣義的形而上學渴望的熱情探索者。如果忽視了這後一方麵,我們就可能在紀念他的同時把他徹底歪曲。

我的這種擔憂是事出有因的。當今哲學界的時髦是所謂後現代,而且各種後現代思潮還紛紛打出尼采的旗幟,在這樣的熱鬧中,尼采也被後現代化了。於是,價值重估變成了價值虛無,解釋的多元性變成了解釋的任意性,酒神精神變成了佯醉裝瘋。後現代哲學家把反形而上學的立場推至極端,被解構掉的不僅是世界本文,而且是哲學本身。尼采要把哲學從絕路領到曠野,再在曠野上開出一條新路,他們卻興高采烈地攛掇哲學吸毒和自殺,可是他們居然還自命是尼采的精神上的嫡裔。尼采一生不斷生活在最高問題的風雲中,孜孜於為世界和人生尋找一種積極的總體解釋,與他們何嚐有相似之處。據說他們還從尼采那裏學來了自由的文風,然而,尼采的自由是湧流,是陽光下的輕盈舞蹈,他們的自由卻是拚貼,是彩燈下的胡亂手勢。依我之見,尼采在死後的一百年間遭到了兩次最大的歪曲,第一次是被法西斯化,第二次便是被後現代化。我之懷疑後現代哲學家還有一個理由,就是他們太時髦了。他們往往是一些喜歡在媒體上露麵的人。尼采生前的孤獨是盡人皆知的。雖說時代不同了,但是,一個哲學家、一種哲學變成時髦終究是可疑的事情。

兩年前,我到過瑞士境內一個名叫西爾斯-瑪麗亞的小鎮,尼采曾在那裏消度八個夏天,現在他居住過的那棟小樓被命名為了尼采故居。當我進到裏麵參觀,看著遊客們購買各種以尼采的名義出售的紀念品時,不禁心想,所謂紀念掩蓋了多少事實真相啊。當年尼采在這座所謂故居中隻是一個貧窮的寄宿者,雙眼半盲,一身是病,就著昏暗的煤油燈寫著那些沒有一個出版商肯接受的著作,勉強湊了錢自費出版以後,也幾乎找不到肯讀的人。他從這裏向世界發出過絕望的呼喊,但無人應答,正是這無邊的沉默和永久的孤獨終於把他逼瘋了。而現在,人們從世界各地來這裏參觀他的故居,來紀念他。真的是紀念嗎?西爾斯-瑪麗亞是阿爾卑斯山麓的一個風景勝地,對於絕大多數遊客來說,所謂尼采故居不過是一個景點,所謂參觀不過是一個旅遊節目罷了。

所以,在尼采百年忌日來臨之際,我心懷猜忌地遠離各種外在的紀念儀式,寧願獨自默溫這位真實的人的精神遺產。

2000.8

名人和明星

我們這個時代似乎是一個盛產名人的時代。這當然要歸功於傳媒的發達,尤其是電視的普及,使得隨便哪個人的名字和麵孔很容易讓公眾熟悉。風氣所染,從前在寒窗下苦讀的書生們終於也按捺不住,紛紛破窗而出。人們仿佛已經羞於默默無聞,爭相吸引傳媒的注意,以增大知名度為榮。古希臘晚期的一位喜劇家在緬懷早期的七智者時曾說:“從前世界上隻有七個智者,而如今要找七個自認不是智者的人也不容易了。”現在我們可以說:從前幾十年才出一個文化名人,而如今要在文化界找一個自認不是名人的人也不容易了。

一個人不拘通過什麼方式或因為什麼原因出了名,他便可以被稱作名人,這好像也沒有大錯。不過,我總覺得應該在名人和新聞人物之間做一區分。譬如說,掛著主編的頭銜剽竊別人的成果,以批評的名義誹謗有成就的作家,這類行徑固然可以使自己成為新聞人物,但若因此便以著名學者或著名批評家自居,到處赴宴會,出風頭,就未免滑稽。當然,新聞人物並非貶稱,也有光彩的新聞人物,一個恰當的名稱叫做明星。在我的概念中,名人是寫出了名著或者立下了別的卓越功績因而在青史留名的人,判斷的權力在曆史,明星則是在公眾麵前頻頻露麵因而為公眾所熟悉的人,判斷的權力在公眾,這是兩者的界限。明晰了這個界限,我們就不至於犯那種把明星寫的書當作名著的可笑錯誤了。

不過,應當承認,做明星是一件很有誘惑力的事情。誠如杜甫所說:“千秋萬歲名,寂寞身後事。”做明星卻能夠現世兌現,活著時就名利雙收,寫出的書雖非名著(何必是名著!)但一定暢銷。於是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何許多學者身份的人現在熱中於在電視屏幕上亮相。學者通過做電視明星而成為著名學者,與電視明星通過寫書而成為暢銷作家,乃是我們時代兩個相輔相成的有趣現象。人物走紅與商品走俏遵循著同樣的機製,都依靠重複來強化公眾的直觀印象從而占領市場,在這方麵電視無疑是一條捷徑。每天晚上有幾億人守在電視機前,電視的力量當然不可低估。據說這種通過電視推銷自己的做法有了一個科學的名稱,叫做“文化行為的社會有效性”。以有效為文化的目標,又以在公眾麵前的出現率為有效的手段和標準,這誠然是對文化的新理解。但是,我看不出被如此理解的文化與廣告有何區別。我也想象不出,像托爾斯泰、卡夫卡這樣的文化偉人,倘若成為電視明星——或者,考慮到他們的時代尚無電視,成為流行報刊的明星——會是什麼樣子。

我們姑且承認,凡有相當知名度的人均可稱作名人。那麼,最後我要說一說我在這方麵的趣味。我的確感到,無論是見名人,尤其是名人意識強烈的名人,還是被人當作名人見,都是最不舒服的事情。在這兩種情形下,我的自由都受到了威脅。我最好的朋友都是有才無聞的普通人。世上多徒有其名的名人,有沒有名副其實的呢?沒有,一個也沒有。名聲永遠是走樣的,它總是不合身,非寬即窄,而且永遠那麼花哨,真正的好人永遠比他的名聲質樸。

1997.1

休閑的時尚

休閑已經成為一種時尚。在今天,如果一個人不是經常地泡酒吧、茶館或咖啡廳,不是熟門熟路地光顧各種名目的娛樂場所,他基本上可以算是落伍了。還有那些往往設在郊外風景區的度假村,據說服務項目齊全,當然主要是針對男人們而言。為了刺激和滿足休閑的需要,一個遍布全國各地的休閑產業正在興起。

我們的生活曾經十分單調,為謀生而從事的職業性勞動占據了最大比例,剩下的閑暇時間少得可憐。那時候有一句流行的話:“不會休息的人就不會工作。”位置擺得很清楚:閑暇時間隻是用來休息,而休息又隻是為工作服務。現在,對於相當一部分人群來說,情況已經改變。當閑暇時間足夠長的時候,它的意義就不隻是為職業性勞動恢複和積蓄體力或腦力,而是越來越具有了獨立的價值。我們的生活質量不再僅僅取決於我們怎樣工作,同時也取決於我們怎樣消度閑暇。“休閑”、“消閑”完全是新的生活概念,表明閑暇本身要求用豐富的內容來充實它,這當然是一大進步。

然而,正因為如此,至少我是不願意把閑暇交給時尚去支配的。在現有社會條件下,多數人的職業選擇仍然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強製性,惟有閑暇是能夠自由支配的時間。閑暇之可貴,就在於我們在其中可以真正做自己的主人,展現自己的個性。時尚不過是流行的趣味罷了,其實是最沒有個性的。在酒吧的幽暗燭光下沉思,在咖啡廳的溫馨氛圍中約會,也許是很有情調的事情。可是,倘若隻是為了情調而無所用心地坐在酒吧和咖啡廳裏,消磨掉一個又一個晝夜,我覺得那種生活實在無聊。

作為一種時尚的休閑,本質上是消費行為。平時忙於賺錢,緊張而辛苦,現在花錢買放鬆,買快樂,當然無可非議。可是,如果閑暇隻是用來放鬆,它便又成了為工作服務的東西,失去了獨立的價值。至於說快樂,我始終認為是有檔次之分的。追求官能的快樂也沒有什麼不好,但如果僅限於此,不知心靈的快樂為何物,檔次就未免太低。在這意義上,消度閑暇的方式的確表明了一個人的精神品級。

休閑的方式應該是各人不同的,如果雷同就一定是出了問題。“休閑”這個概念本身具有導向性,其實“閑”並非隻可用來“休”。清人張潮有言:“能閑世人之所忙者,方能忙世人之所閑。”改用他的話,不妨說,積極的度閑方式是閑自己平時之所忙,從而忙自己平時之所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蘊藏著多方麵的可能性,任何一種職業在最好的情形下也隻是實現了某一些可能性,而壓抑了其餘的可能性。閑暇便提供了一個機會,可以嚐試去實現其餘的可能性。人是不能絕對地無所事事的,做平時想做而做不了的事,發展自己在職業中發展不了的能力,這本身是莫大的享受。所以,譬如說,一個商人在閑時讀書,一個官員在閑時寫書,在我看來都是極好的休閑。

2001.6

把我們自己娛樂死?

美國文化傳播學家波茲曼的《娛樂至死》是一篇聲討電視文化的檄文,書名全譯出來是“把我們自己娛樂死”,我在後麵加上一個問號,用作我的評論的標題。在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確實時時聽見一聲急切有力的喝問:難道我們要把自己娛樂死?這一聲喝問決非危言聳聽,我深信它是我們必須認真聽取的警告。

電視在今日人類生活中的顯著地位有目共睹,以至於難以想象,倘若沒有了電視,這個世界該怎麼運轉,大多數人的日子該怎麼過。擁護者們當然可以舉出電視帶來的種種便利,據此謳歌電視是偉大的文化現象。事實上,無人能否認電視帶來的便利,分歧恰恰在於,這種便利在總體上是推進了文化,還是損害了文化。進一步分析,我們會發現,擁護者和反對者所說的文化是兩碼事,真正的分歧在於對文化的不同理解。

波茲曼有一個重要論點:媒介即認識論。也就是說,媒介的變化導致了並且意味著認識世界的方式的變化。在印刷術發明後的漫長曆史中,文字一直是主要媒介,人們主要通過書籍來交流思想和傳播信息。作為電視的前史,電報和攝影術的發明標誌了新媒介的出現。電報所傳播的信息隻具有轉瞬即逝的性質,攝影術則用圖像取代文字作為傳播的媒介。電視實現了二者的完美結合,是瞬時和圖像的二重奏。正是憑借這兩個要素,電視與書籍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在書籍中,存在著一個用文字記載的傳統,閱讀使我們得以進入這個傳統。相反,電視是以現時為中心的,所傳播的信息越具有當下性似乎就越有價值。作者引美國電視業內一位有識之士的話說:“我擔心我的行業會使這個時代充滿遺忘症患者。我們美國人似乎知道過去二十四小時裏發生的任何事情,而對過去六十個世紀或六十年裏發生的事情卻知之甚少。”我很佩服這位人士,他能不顧職業利益而站在良知一邊,為曆史的消失而擔憂。書籍區別於電視的另一特點是,文字是抽象的符號,它要求閱讀必須同時也是思考,否則就不能理解文字的意義。相反,電視直接用圖像影響觀眾,它甚至忌諱思考,因為思考會妨礙觀看。摩西第二誡禁止刻造偶像,作者對此解釋道:猶太人的上帝是抽象的神,需要通過語言進行抽象思考方能領悟,而運用圖像就是放棄思考,因而就是瀆神。我們的確看到,今日沉浸在電視文化中的人已經越來越喪失了領悟抽象的神的能力,對於他們來說,一切討論嚴肅精神問題的書籍都難懂如同天書。

由上所述,我們大致可以揣測作者對於文化的理解了。文化有兩個必備的要素,一是傳統,二是思考。做一個有文化的人,就是置身於人類精神傳統之中進行思考。很顯然,在他看來,書籍能夠幫助我們實現這個目標,電視卻會使我們背離這個目標。那麼,電視究竟把我們引向何方?引向文化的反麵——娛樂。一種迷戀當下和排斥思考的文化,我們隻能恰如其分地稱之為娛樂。並不是說娛樂和文化一定勢不兩立,問題不在於電視展示了娛樂性內容,而在於在電視上一切內容都必須以娛樂的方式表現出來。“娛樂是電視上所有話語的超意識形態。”在電視的強勢影響下,一切文化都依照其轉變成娛樂的程度而被人們接受,因而在不同程度上都轉變成了娛樂。“除了娛樂業沒有其他行業”——到了這個地步,本來意義上的文化就蕩然無存了。

電視把一切都變成了娛樂。新聞是娛樂。電報使用之初,梭羅即已諷刺地指出:“我們滿腔熱情地在大西洋下開通隧道,把新舊兩個世界拉近幾個星期,但是到達美國人耳朵裏的第一條新聞可能卻是阿德雷德公主得了百日咳。”今天我們通過電視能夠更迅速地知道世界各地正在發生的事情,然而,其中絕大多數與我們的生活毫無關聯,所獲得的大量信息既不能回答我們的任何問題,也不需要我們做出任何回答。作者借用柯勒律治的話描述這種失去語境的信息環境:“到處是水卻沒有一滴水可以喝。”但我們好像並不感到痛苦,反而在信息的泛濫中感到虛假的滿足。看電視新聞很像看萬花筒,畫麵在不相幹的新聞之間任意切換,看完後幾乎留不下任何印象,而插播的廣告立刻消解了不論多麼嚴重的新聞的嚴重性。政治是娛樂。政治家們紛紛湧向電視,化妝術和表演術取代智慧成了政治才能的標誌。作者指出,美國前十五位總統走在街上不會有人認出,而現在的總統和議員都爭相讓自己變得更上鏡。宗教是娛樂。神父、大主教都試圖通過電視表演取悅公眾,《聖經》被改編成了係列電影。教育是娛樂。美國最大的教育產業是在電視機前,電視獲得了控製教育的權力,擔負起了指導人們讀什麼樣的書、做什麼樣的人的使命。

波茲曼把美國作為典型對電視文化進行了分析和批判,但是,電視主宰文化、文化變成娛樂的傾向卻是世界性的。譬如說,在我們這裏,人們現在通過什麼學習曆史?通過電視劇。曆史僅僅作為戲說、也就是作為娛樂而存在,再也不可能有比這更加徹底地消滅曆史的方式了。又譬如說,在我們這裏,電視也成了印刷媒介的榜樣,報紙和雜誌紛紛向電視看齊,使勁強化自己的娛樂功能,蛻變成了波茲曼所說的“電視型印刷媒介”。且不說那些純粹娛樂性的時尚雜誌,翻開幾乎任何一種報紙,你都會看到一個所謂文化版麵,所報道的全是娛樂圈的新聞和大小明星的逸聞。這無可辯駁地表明,文化即娛樂已經成為新的約定俗成,隻有娛樂才是文化已經成為不言而喻的共識。

奧威爾和赫胥黎都曾預言文化的滅亡,但滅亡的方式不同。在奧威爾看來,其方式是書被禁讀,真理被隱瞞,文化成為監獄。在赫胥黎看來,其方式是無人想讀書,無人想知道真理,文化成為滑稽戲。作者認為,實現了的是赫胥黎的預言。這個結論也許太悲觀了。我相信,隻要人類精神存在一天,文化就決不會滅亡。不過,我無法否認,對於文化來說,一個娛樂至上的環境是最壞的環境,其惡劣甚於專製的環境。在這樣的環境中,任何嚴肅的精神活動都不被嚴肅地看待,人們不能容忍不是娛樂的文化,非把嚴肅化為娛樂不可,如果做不到,就幹脆把戲侮嚴肅當作一種娛樂。麵對這樣的行徑,我的感覺是,波茲曼的書名聽起來像是一種詛咒。

2004.7

媒體時代的悲哀

1 熱鬧的空虛

自從有了電視和網絡,我們每天獲得的信息簡直如潮水般地湧來。可是,仔細想想,其中有多少對我們是有用的?我們自以為知道了許多事情,其實它們與我們真實的生活毫無關係,唯一的作用隻是充當談資罷了。

現代媒體是靠製造無用信息維持生存的。它需要吸引公眾的眼球,保持公眾的消費,為此必須不斷製造熱鬧的話題。它的確製造出了熱鬧,但熱鬧之下往往空無一物。這種情況甚至不以其從業者的意誌為轉移,一旦身在這台巨大的機器中,就不得不跟著它運轉。與媒體的朋友聊天,他們對尋找話題的壓力有多少苦衷和牢騷啊。

無論中外,文化品位較高的人大多不看或少看電視,我相信這不是偶然的。有人打比方,看電視就好像參加一個聚會,滿座是你不認識的人,不斷被介紹給你,興奮過後,你完全記不起他們是誰和說了什麼了。試想一想,這樣的聚會,如果你老去參加,你自己是不是有些無聊?

2 沒有偉人,隻有偶像

在過去的時代,人們讀大作家的書,看不見他們的人。在偶然的機會,也許會在街上遇見他們,但你不會認出他們,因為你不知道他們長什麼樣。不但大作家如此,大政治家、大科學家、大學者都如此。一位美國學者指出,美國的前十五位總統走在街上,都不會有人認出。也許在競選時,所屬選區的選民能夠看見總統候選人,但人們關心的也是他們的思想和主張,而不是他們的長相。據說林肯與道格拉斯的辯論長達七個小時,聽眾始終津津有味地聽著,沒有人抱著看一看他們長什麼樣的目的前來,看完了就離去。

現在完全不同了。無論作家、學者,還是政治人物,都紛紛在電視上亮相,而其知名度往往取決於亮相的頻率。人們熱中於議論他們的相貌和風度,涉及他們的言談,也多半關注口才如何、會不會說俏皮話之類,注意力全放在表麵的東西上。情形也隻能如此,因為電視追求當下的效果,不容做節目的人和看節目的人思考。其結果是兩方麵都變得平庸了。林肯與道格拉斯的七小時辯論放在今天怎麼會有人聽,又怎麼聽得懂。同樣,今天的總統和知識精英們也更關心如何使自己上鏡,而不是如何更好地承擔職責。

過去的時代出偉人,今天的時代出偶像。偉人功垂千秋,偶像曇花一現。這是媒體時代的悲哀。

3 大眾閱讀的主宰

在今日中國,誰引領大眾閱讀趣味的走向?當然是媒體,而在媒體背後的則是出版商。在這個大眾媒體時代,無人能改變這一點,因此我們隻能問責媒體,要求它負起正確引導的責任。

現在圖書的出版量極大,有好書,但也生產出了大量垃圾,包括暢銷的垃圾。對於有判斷力的讀者來說,這不成為問題,他們自己能鑒別優劣。受害者是那些文化素質較低的人群,把他們的閱讀引導到和維持在了一個低水平上,而正是他們本來最需要通過閱讀來提高其素質。

因此,我認為負責任的媒體應該做兩件事:一,依靠有判斷力的專家和愛書人,向大眾讀者推介適合其水準的真正的好書,使它們成為暢銷或比較暢銷的書;二,認真鑒別出版商所製作的暢銷或比較暢銷的書,對其中低劣或平庸的書予以有說服力的批評,至少拒絕替它們宣傳,遏製它們的暢銷勢頭。

可是,倘若媒體隻想製造熱鬧,對於閱讀的質量毫無興趣,我豈非是在對牛彈琴?

不止於此。倘若媒體還通過製造熱鬧獲利,是低劣或平庸的暢銷書的真正導演,我豈非是在與虎謀皮?

4 文化、商業與炒作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化產品包括學術著作具有二重性,即既是文化,又是商品。一個作品的文化價值和商品價值是兩碼事,它們往往是不一致的,有時候差距還非常大。因此,作為國家,就不能把文化完全交給市場去支配,對於高級文化要扶植。作為個人,當然就看你自己想要什麼了。有些人專為市場生產,那是他們的選擇,無須責備,不過他們的作為基本上與文化無關。好的學者和作家必定是看重文化價值的,他們寫自己真正想寫的東西,在寫作時絕對不去考慮能否賣個好價錢。隻是在作品完成以後,一旦進入市場,他們也不得不適應市場經濟的現實,要學會捍衛自己的利益,不說賣個好價錢,至少賣個公道的價錢。至於文化炒作,又不同於一般的文化商業行為。所謂文化炒作,就是媒體的某些從業人員與產品的製造者﹑銷售者相勾結,以謀取和瓜分暴利為目的,在所控製的媒體上做與產品的實際價值遠不相符的虛假廣告。這至少是一種不公平競爭,往往還是欺騙消費者和侵犯其權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