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孕產婦禁忌(三)(3 / 3)

產後10天內出汗較多,毛孔張開,如受風寒,極易感冒。感冒後對產婦恢複健康不利,還會傳染嬰兒發病。為了防止受風寒,防止感冒,產婦的室內溫度要適宜,注意通風換氣。適當適時開窗,保持空氣新鮮。到室內探視的人宜少不宜多。產婦穿衣要冷暖適度,不可穿得太少,以免著涼,也不可穿得太多,出汗後易受風感冒。更不能一會兒穿,一會兒脫,冷熱不均,造成身體對外界抵抗力降低。夜間或白天蓋被子也要注意適當。

45.產婦忌用某些西藥

產婦分娩後生病用藥應十分慎重。大多數藥物可通過血液循環進入乳汁,或使乳汁量減少,或使乳兒中毒,影響乳兒,如損害新生兒的肝功能、抑製骨髓功能、抑製呼吸、引起皮疹等。

(1)紅黴素。通過乳汁可引起嬰兒的肝髒損害。

(2)氯黴素。通過乳汁,可使乳兒腹瀉、嘔吐、呼吸功能不良、循環衰竭及皮膚發灰,即灰色嬰兒綜合征,可影響乳兒造血功能。

(3)四環素可使乳兒牙發黃。

(4)鏈黴素、卡那黴素可引起乳兒聽力障礙。

(5)磺胺藥可產生新生兒黃疸。

(6)巴比妥長時間使用,可使乳兒產生高鐵血紅蛋白症。

(7)氯丙嗪和地西泮(安定)也能引起嬰兒黃疸。

(8)利舍平(利血平)使乳兒鼻塞、昏睡。

(9)避孕藥使女嬰陰道上皮細胞增生。

總之,產婦(乳母)用藥、打針要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如果治療需要上述藥,應暫時停止哺乳,使用人工喂養。

46.產婦忌濫用中藥

產婦分娩後因氣血虛弱,又有惡露、子宮複舊、泌乳、哺乳等各種生理變化,用藥時必須十分小心。下麵介紹一些產婦應慎用的中藥以供參考。

(1)破氣通導,攻下逐水藥既易克產婦的正氣,又會影響乳汁分泌,不可妄用。如大黃、芒硝、枳殼、枳實、大戟、車前子等。

(2)消導藥如山楂、神曲、麥芽等均有一定的回乳作用,最好不用。

(3)寒涼滋膩、損傷脾胃之品容易引起食欲不振、腹痛胸悶、惡露排出不暢等,也應當慎用。如黃芩、黃連、黃柏、雙花、連翹、梔子、大青葉、板藍根、玄參、地黃等。

(4)部分有下行趨勢的藥物如無特殊必要一般不用。如牛膝有回乳作用。

(5)凡作用峻猛的中成藥,不經過醫生同意最好不要擅自服用。如梔子金花丸、四消丸、消積丸、跌打丸、金匱腎氣丸、七厘散等。

47.產褥期忌過性生活

正常分娩的產婦,子宮在產後42天左右才能恢複正常大小。妊娠和分娩時,由於子宮內膜創傷、剝脫,其創麵要在產後56天左右才能完全愈合。陰道黏膜要待卵巢功能恢複正常後,即月經來潮後,才能完全恢複正常。外陰水腫、充血也要在產後十餘天恢複正常。可見,最先恢複正常的是外陰,也需十幾天,其次恢複的是子宮大小,再次是子宮內膜,最後是陰道黏膜,都需要一個月以上,最多需56天。所以,正常分娩後56天內忌過性生活。

對於經手術助產的產婦,如行剖宮產、產鉗術以及會陰、宮頸縫合者,或產褥期中有感染、發熱、出血等情況者,其子宮、陰道、外陰等器官、組織恢複緩慢,性生活時間則更應相對推後。接受剖宮產手術者,最好在分娩後3個月以上才能過性生活。接受產鉗助產及縫合術者,應在傷口愈合、瘢痕形成後,即產後70天左右再過性生活為宜,若有發熱、宮內感染,均須等待病愈,身體恢複健康後才能過性生活。

為了哺乳期中的母親的身體健康及嬰兒的生長發育,性生活不要過頻。一般情況下,每周過性生活1~2次較適宜。丈夫在過性生活時應特別注意:

(1)每次過性生活的時間不宜太長,以20~30分鍾為宜,以免影響妻子休息和消耗過多精力,可以多施愛撫行為。

(2)過性生活時丈夫不可動作過猛,否則會傷害妻子剛剛恢複的陰道。

(3)丈夫在過性生活時要注意保護妻子的乳房。

48.產婦忌忽視避孕

不少婦女產後利用哺乳避孕,而不采取其他避孕措施,甚至希望用延長哺乳期的方法達到避孕的目的。

這種方法很不可靠。由於排卵可發生在來月經之前,因此,產婦在哺乳期性交,隨時都有可能因已恢複排卵而受孕。所以,利用哺乳避孕是不可靠的。而且過度地延長哺乳期,可使子宮萎縮變小,甚至引起閉經。

產後避孕方法一般以選用工具或宮內節育器避孕比較適宜。避孕工具有男用的陰莖套和女用的陰道隔膜(即子宮帽)。宮內節育器以產後3個月或剖宮產手術後6個月放置比較合適。哺乳的婦女不宜采用口服避孕藥的方法避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