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輯 成功與幸福(2 / 3)

你做一項工作,隻是為了謀生,對它並不喜歡,這項工作就隻是你的職業。你做一項工作,隻是因為喜歡,並不在乎它能否帶來利益,這項工作就是你的事業。

最理想的情形是,事業和職業一致,做喜歡的事並能以之謀生。其次好的是,二者分離,業餘做喜歡的事。最糟糕的是,根本沒有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

我相信,從理論上說,每一個人的稟賦和能力的基本性質是早已確定的,因此,在這個世界上必定有一種最適合他的事業,一個最適合他的領域。當然,在實踐中,他能否找到這個領域,從事這種事業,不免會受客觀情勢的製約。但是,自己應該有一種自覺,盡量縮短尋找的過程。在人生的一定階段上,一個人必須知道自己是怎樣的人,到底想要什麼了。

人的能力有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智力的一般品質,即是否養成了智力活動的興趣和習慣,是否愛動腦子和善動腦子。第二個層次是個體的特殊稟賦,由基因或者說先天的生理心理特性所決定,因之而具備在某個特定領域發展的潛在優勢。前者好,後者才會顯示出來,這是鐵的規律,一個智力遲鈍的人是永遠不可能發現自己有什麼特殊稟賦的。首先讓自己的一般智力品質發育得好,在此基礎上找到最適合自己特殊稟賦的領域,使自己最好的能力得到最好的運用和發展,我稱之為事業。

從人性看,僅僅作為謀生手段的工作是不快樂的,但是,作為人的心智能力和生命價值的實現的工作,則本應該是人生快樂的最重要源泉。

現在許多年輕人對職業不滿意,然而,可悲的是,真給了他們選擇的自由,他們隻有一個標準,除了掙錢多一些,謀生得好一些之外,就不知道要什麼了。

事業是精神性追求與社會性勞動的統一,精神性追求是其內涵和靈魂,社會性勞動是其形式和軀殼,二者不可缺一。

所以,一個僅僅為了名利而從政、經商、寫書的人,無論他在社會上獲得了怎樣的成功,都不能說他有事業。

所以,一個不把自己的理想、思考、感悟體現為某種社會價值的人,無論他內心多麼真誠,也不能說他有事業。

一個不知對自己的人生負有什麼責任的人,他甚至無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責任是什麼。許多人對責任的關係是完全被動的,他們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視為自己的責任,不是出於自覺的選擇,而是由於習慣、時尚、輿論等原因。譬如說,有的人把偶然卻又長期從事的某一職業當作了自己的責任,從不嚐試去擁有真正適合自己本性的事業。有的人看見別人發財和揮霍,便覺得自己也有責任拚命掙錢花錢。有的人十分看重別人尤其上司對自己的評價,謹小慎微地為這種評價而活著。由於他們不曾認真地想過自己的人生使命究竟是什麼,在責任問題上也就必然是盲目的了。

愛情與事業,人生的兩大追求,其實質為一,均是自我確認的方式。愛情是通過某一異性的承認來確認自身的價值,事業是通過社會的承認來確認自身的價值。

在人類一切事業中,情感都是原動力,而理智則有時是製動器,有時是執行者。或者說,情感提供原材料,理智則做出取舍,進行加工。世上決不存在單憑理智就能夠成就的事業。

所以,無論哪一領域的天才,都必是具有某種強烈情感的人。區別隻在於,由於理智加工程度和方式的不同,對那作為原材料的情感,我們從其產品上或者容易認出,或者不容易認出罷了。

人類曆史上的一切優秀者,不管是哪一領域的,必是對世界和人生有自己廣闊的思考和獨特的理解的人。一個人隻有小聰明而沒有大智慧,卻做成了大事業,這樣的例子古今中外都不曾有過呢。

對於我來說,人生即事業,除了人生,我別無事業。我的事業就是要窮盡人生的一切可能性。這是一個肯定無望但極有誘惑力的事業。

賺不到錢也幹,才是真正幹事業,包括——經商!

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一個人活在世上,必須有自己真正愛好的事情,才會活得有意思。這愛好完全是出於他的真性情的,而不是為了某種外在的利益,例如為了金錢、名聲之類。他喜歡做這件事情,隻是因為他覺得事情本身非常美好,他被事情的美好所吸引。這就好像一個園丁,他僅僅因為喜歡而開辟了一塊自己的園地,他在其中培育了許多美麗的花木,為它們傾注了自己的心血。當他在自己的園地上耕作時,他心裏非常踏實。無論他走到哪裏,他也都會牽掛著那些花木,如同母親牽掛著自己的孩子。這樣一個人,他一定會活得很充實的。相反,一個人如果沒有自己的園地,不管他當多大的官,做多大的買賣,他本質上始終是空虛的。這樣的人一旦丟了官,破了產,他的空虛就暴露無遺了,會惶惶然不可終日,發現自己在世界上無事可做,也沒有人需要他,成了一個多餘的人。

世界無限廣闊,誘惑永無止境,然而,屬於每一個人的現實可能性終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對一切可能性保持著開放的心態,因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時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拋下自己的錨,找到最適合自己的領域。一個人不論偉大還是平凡,隻要他順應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並且一心把自己喜歡做的事做得盡善盡美,他在這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園。於是,他不但會有足夠的勇氣去承受外界的壓力,而且會有足夠的清醒來麵對形形色色的機會的誘惑。

每個人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自己所熱愛的那項工作,他藉此而進入世界,在世上立足。有了這項他能夠全身心投入的工作,他的生活就有了一個核心,他的全部生活圍繞這個核心組織成了一個整體。沒有這個核心的人,他的生活是碎片,譬如說,會分裂成兩個都令人不快的部分,一部分是折磨人的勞作,另一部分是無所用心的休閑。

看一件事情是不是你的事業,有兩個標準。一是真興趣,你對它真正喜歡,做事情的過程本身就是最大的愉快,因而不再在乎外在的報酬和結果。這說明這個事情是真正適合於你的天賦的,你的最好的能力在其中得到了運用和發展。另一是意義感,通過做這個事情,你感到你的生命意義、人生價值得到了實現。

現在很多人的問題就在這裏,他們沒有這樣的一件事情,於是隻好把外在的東西作為標準,什麼事情掙錢多、顯得風光,社會上大家在爭什麼,他也朝那裏擠。在沒頭腦的激烈競爭中,輸了當然不痛快,但什麼叫贏了?總是比上不足,所以心態總是不平衡。

我對成功的理解:把自己喜歡做的事做得盡善盡美,讓自己滿意,不要去管別人怎麼說。

真實的、不可遏製的興趣是天賦的可靠標誌。

最好的職業是有業無職,就是有事業,而無職務、職位、職稱、職責之束縛,能夠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時間,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例如藝術家、作家、學者,當然,前提是他們真正熱愛藝術、文學和學術。否則,職位、職務、職稱俱全而唯獨無事業的所謂學者、作家、藝術家,今天有的是。

人的身體是受心靈支配的,心態好是最好的養生。怎麼做到心態好?我的體會是,一定要有自己喜歡做的事,快樂的工作是養生的良藥。

我們活在世上,必須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麼。一個人認清了他在這世界上要做的事情,並且在認真地做著這些事情,他就會獲得一種內在的平靜和充實。

在商場裏,有的人總是朝人多的地方擠,去搶購大家都在買的東西,結果買了許多自己不需要的東西,還為沒有買到另外許多自己不需要的東西而痛苦。那些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麼的人,就生活在同樣可悲的境況中。

快樂工作的能力

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生活,快樂是人人都想要的東西。不過,在多數情況下,快樂與工作好像沒有什麼關係。相反,人們似乎隻有在工作之外才能找到快樂,下班之後、雙休日、節假日才是一天、一周、一年中的快樂時光。當然,快樂是需要錢的,為此就必須工作,工作的價值似乎隻是為工作之外的快樂埋單。

工作本身不快樂,快樂隻在工作之外,這種情況相當普遍,但並不合理,因為不合人性。

什麼是快樂?快樂是人性或者說人的需要得到滿足的一種狀態。人性有三個層次。一是生物性,即食色溫飽之類生理需要,滿足則感到肉體的快樂。二是社會性,比如交往、被關愛、受尊敬的需要,滿足則感到情感的快樂。三是精神性,包括頭腦和靈魂,頭腦有進行智力活動的需要,靈魂有追求和體悟生活意義的需要,二者的滿足使人感到的是精神的快樂。

精神性是人的最高屬性,正是作為精神性的存在,人與動物有了本質的區別。同樣,精神的快樂是人所能獲得的最高快樂,遠比肉體的快樂更持久也更美好。對於那些稟賦優秀的人來說,這一點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讓他們像一個沒有頭腦和靈魂的東西那樣活著,他們寧可不活。獲得精神快樂的途徑有兩類:一類是接受的,比如閱讀、欣賞藝術品等;另一類是給予的,就是工作。正是在工作中,人的心智能力和生命價值都得到了積極實現,人感受到了生命的最高意義。如同紀伯倫所說:工作是看得見的愛,通過工作來愛生命,你就領悟了生命的最深刻秘密。

當然,這裏所說的工作不同於僅僅作為職業的工作,人們通常把它稱作創造或自我實現。但是,就人性而言,這個意義上的工作原是屬於一切人的。人人都有天賦的心智能力,區別在於是否得到了充分運用和發展。現在我們明白快樂工作與不快樂工作的界限在哪裏了:僅僅作為謀生手段的工作是不快樂的,作為人的心智能力和生命價值的實現的工作是快樂的。用馬克思的話說,前者是一個必然王國,後者是一個自由王國。

毫無疑問,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還必須為謀生而工作。最理想的情況是謀生與自我實現達成一致,做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情,同時又能藉此養活自己。能否做到這一點,在一定程度上要靠運氣。不過,我相信,在開放社會中,一個人隻要有自己真正的誌趣,終歸是有許多機會向這個目標接近的。就個人而言,最重要的還是要有自己真正的誌趣,機會隻可能對這樣的人開放。也就是說,一個人首先必須具備快樂工作的願望和能力,然後才談得上快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