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輯 成功與幸福(3 / 3)

正是在這方麵,今天青年人的情況令人擔憂。中華英才網發起的“中國大學生最佳雇主調查”表明,在大學生對雇主的評價中,擺在首位的是全麵薪酬和品牌實力兩個因素。擇業時考慮薪酬不足怪,我的擔心是,許多人也許隻有這一類外在標準,沒有任何內心要求,對工作的惟一訴求是掙錢,掙錢越多就越是好工作,對於作為自我實現的工作毫無概念,那就十分可悲了。

事實上,工作的快樂與學習的快樂是一脈相承、性質相同的,基本的因素都是好奇心的滿足、發現和創造的喜悅、智力的運用和得勝、心靈能力的生長等。一個學生倘若在學校的學習中從未體會過這些快樂,在走出學校之後,他怎麼可能向工作要求這些快樂呢?學校教育的使命是讓學生學會快樂地學習,為將來快樂地工作打好基礎。能夠快樂地學習和工作,這是精神上優秀的征兆。說到底,幸福是一種能力,它屬於那些有著智慧的頭腦和豐富的靈魂的優秀的人。首先要成為一個優秀的人,而隻把成功看作優秀的副產品。不求優秀,隻求成功,求得的至多是謀生的成功罷了。

毋庸諱言,今日的學校乃至整個社會存在著嚴重的急功近利傾向,對於培養快樂學習和工作的能力不是一個有利的環境。把大學辦成職業培訓場,隻教給學生一些狹窄的專業知識,結果必然使大多數學生心目中隻有就業這一個可憐的目標,隻知道作為謀生手段的這一種不快樂的工作。這種做法極其近視,即使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一個社會是由心智自由活潑的成員組成,還是由隻知謀生的人組成,何者有更好的前景,答案應是不言而喻的。對於企業來說也是如此,許多企業已經強烈地感覺到,那些隻有學曆背景和專業技能、整體素質差的大學生完全不能適合其發展的需要。教育與市場直接掛鉤,其結果反而是人才的緊缺,這表明市場本身已開始向教育提出質疑,要求它與自己拉開距離。教育應該比市場站得高看得遠,培養出人性層麵上真正優秀的人才,這樣的人才自會給社會——包括企業和市場——增添活力。

創造的幸福

生活質量的要素:一、創造;二、享受;三、體驗。

其中,創造在生活中所占據的比重,乃是衡量一個人的生活質量的主要標準。

一個人創造力的高低,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有無健康的生命本能,二是有無崇高的精神追求。這兩個因素又是密切關聯、互相依存的,生命本能若無精神的目標是盲目的,精神追求若無本能的發動是空洞的。它們的關係猶如土壤和陽光,一株植物惟有既紮根於肥沃的土壤,又沐浴著充足的陽光,才能茁壯地生長。

創造力無非是在強烈的興趣推動下的持久的努力。其中最重要的因素,第一是興趣,第二是良好的工作習慣。通俗地說,就是第一要有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第二能夠全神貫注又持之以恒地把它做好。在這過程中,人的各種智力品質,包括好奇心、思維能力、想象力、直覺、靈感等等,都會被調動起來,為創造做出貢獻。

人要做成一點事情,第一靠熱情,第二靠毅力。我在各領域一切有大作為的人身上,都發現了這兩種品質。

首先要有熱情,對所做的事情真正喜歡,以之為樂,全力以赴。但是,單有熱情還不夠,因為即使是喜歡做的事情,隻要它足夠大,其中必包含艱苦、困難乃至枯燥,沒有毅力是堅持不下去的。何況在人生之中,人還經常要麵對自己不喜歡但必須做的事情,那時候就完全要靠毅力了。

一個人的工作是否值得尊敬,取決於他完成工作的精神而非行為本身。這就好比造物主在創造萬物之時,是以同樣的關注之心創造一朵野花、一隻小昆蟲或一頭巨象的。無論做什麼事情,都力求盡善盡美,並從中獲得極大的快樂,這樣的工作態度中蘊涵著一種神性,不是所謂職業道德或敬業精神所能概括的。

一切從工作中感受到生命意義的人,勳章不能報償他,虧待也不會使他失落。內在的富有找不到、也不需要世俗的對應物。像托爾斯泰、卡夫卡、愛因斯坦這樣的人,沒有得諾貝爾獎於他們何損,得了又能增加什麼?隻有那些內心中沒有歡樂源泉的人,才會斤斤計較外在的得失,孜孜追求教授的職稱、部長的頭銜和各種可笑的獎狀。他們這樣做很可理解,因為倘若沒有這些,他們便一無所有。

聖埃克蘇佩裏把創造定義為“用生命去交換比生命更長久的東西”,我認為非常準確。創造者與非創造者的區別就在於,後者隻是用生命去交換維持生命的東西,僅僅生產自己直接或間接用得上的財富;相反,前者工作是為了創造自己用不上的財富,生命的意義恰恰是寄托在這用不上的財富上。

繁忙中清靜的片刻是一種享受,而閑散中緊張創作的片刻則簡直是一種幸福了。

天才是偉大的工作者。凡天才必定都是熱愛工作、養成了工作的習慣的人。當然,這工作是他自己選定的,是由他的精神欲望發動的,所以他樂在其中,欲罷不能。那些無此體驗的人從外麵看他,覺得不可理解,便勉強給了一個解釋,叫做勤奮。

俗人有卑微的幸福,天才有高貴的痛苦,上帝的分配很公平。對此憤憤不平的人,盡管自命天才,卻比俗人還不如。

度一個創造的人生

如果要用一個詞來概括人類精神生活的特征,那麼,最合適的便是這個詞——創造。

所謂創造,未必是指發明某種新的技術,也未必是指從事藝術的創作,這些僅是創造的若幹具體形態罷了。創造的含義要深刻得多,範圍也要廣泛得多。人之區別於動物就在於人有一個靈魂,靈魂使人不能滿足於動物式的生存,而要追求高出於生存的價值,由此展開了人的精神生活。大自然所賦予人的隻是生存,因而,人所從事的超出生存以上的活動都是給大自然的安排增添了一點新東西,無不具有創造的性質。這樣的活動當然不是肉體(它隻要求生存)、而是靈魂發動的。正是在創造中,人用行動實現著對真、善、美的追求,把自己內心所珍愛的價值變成可以看見和感覺到的對象。

由此可見,決定一種活動是否具有創造性的關鍵在於有無靈魂的真正參與。一個畫匠畫了一幅毫無靈感的畫,一個學究寫了一本人雲亦雲的書,他們都不是在創造。相反,如果你真正陶醉於一片風景、一首詩、一段樂曲的美,如果你對某個問題形成了你的獨特的見解,那麼你就是在創造。

許多哲學家都曾強調勞作與創造的區別,前者是非精神性的,後者是精神性的。在這方麵,馬克思的看法也許仍是最有啟發意義的。他認為,人的本性是更喜歡從事自由的創造活動的,因為人在這種活動中能夠充分實現自己的能力和價值,從而獲得精神上的享受。然而,為了生存,人又必須從事生產活動。因此,可以把我們的時間劃分為必要勞動時間和自由時間。一個理想的社會應當把必要勞動時間縮短到最低限度,以便為每個人從事創造活動騰出充足的自由時間。這個道理對於個人也是適用的。一個人隻是為謀生或賺錢而從事的活動都屬於勞作,而他出於自己的真興趣和真性情從事的活動則屬於創造。勞作僅能帶來外在的利益,唯創造才能獲得心靈的快樂。但外在的利益是一種很實在的誘惑,往往會誘使人們無休止地勞作,竟至於一輩子體會不到創造的樂趣。在我看來,創造在生活中所占據的比重,乃是衡量一個人的生活質量的主要標準。

真正的創造是不計較結果的,它是一個人的內在力量的自然而然的實現,本身即是享受。有一位夫人督促羅曼·羅蘭抓緊寫作,快出成果,羅曼·羅蘭回答說:“一棵樹不會太關心它結的果實,它隻是在它生命液汁的歡樂流溢中自然生長,而隻要它的種子是好的,它的根紮在沃土中,它必將結好的果實。”我非常欣賞這個回答。隻要你的心靈是活潑的,敏銳的,隻要你聽從這心靈的吩咐,去做能真正使它快樂的事,那麼,不論你終於做成了什麼事,也不論社會對你的成績怎樣評價,你都是度了一個有意義的創造的人生。

最合宜的位置

我相信,每一個人降生到這個世界上來,一定有一個對於他最合宜的位置,這個位置仿佛是在他降生時就給他準備了的,隻等他有一天來認領。我還相信,這個位置既然僅僅對於他是最合宜的,別人就無法與他競爭,如果他不認領,這個位置就隻是浪費掉了,而並不是被別人占據了。我之所以有這樣的信念,則是因為我相信,上帝造人不會把兩個人造得完全一樣,每一個人的稟賦都是獨特的,由此決定了能使其稟賦和價值得到最佳實現的那個位置也必然是獨特的。

然而,一個人要找到這個對於他最合宜的位置,卻又殊不容易。環境的限製,命運的捉弄,都可能阻礙他走向這個位置。即使客觀上不存在重大困難,由於心智的糊塗和欲望的蒙蔽,他仍可能在遠離這個位置的地方徘徊乃至折騰。尤其在今天這個充滿誘惑的時代,不少人奮力爭奪名利場上的位置,甚至壓根兒沒想到世界上其實有一個僅僅屬於他的位置,而那個位置始終空著。

我的這個認識,是在許多年裏逐漸清晰起來的,現在可以說到了牢不可破的地步。我絲毫不懷疑,我現在所在的這個位置是最適合於我的,因此,外界的誘惑對我發生不了什麼作用了。可是,若有人問我這究竟是一個什麼位置,我好像又說不清楚。可以肯定的是,完全不能用學者、作家之類的職業來定義它。如果勉強說,就說它是一種很安靜的生活狀態吧。現在我的生活基本上由兩件事情組成,一是讀書和寫作,我從中獲得靈魂的享受,另一是親情和友情,我從中獲得生命的享受。親情和友情使我遠離社交場的熱鬧,讀書和寫作使我遠離名利場的熱鬧。人最寶貴的兩樣東西,生命和靈魂,在這兩件事情中得到了妥善的安放和真實的滿足,夫複何求,所以我過著很安靜的生活。

我當然知道,這種很安靜的生活適合於我,未必適合於別人。一定有人更適合於過一種轟轟烈烈的生活,他們不妨去叱吒風雲,指點江山,一展宏圖。人的稟賦各不相同,共同的是,一個位置對於自己是否最合宜,標準不是看社會上有多少人爭奪它,眼紅它,而應該去問自己的生命和靈魂,看它們是否真正感到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