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一個人怎樣才算養成了讀書的癖好呢?我覺得倒不在於讀書破萬卷,一頭紮進書堆,成為一個書呆子。重要的是一種感覺,即讀書已經成為生活的基本需要,不讀書就會感到欠缺和不安。宋朝詩人黃山穀有一句名言:“三日不讀書,便覺語言無味,麵目可憎。”林語堂解釋為:你三日不讀書,別人就會覺得你語言無味,麵目可憎。這當然也說得通,一個不愛讀書的人往往是乏味的因而不讓人喜歡的。不過,我認為這句話主要還是說自己的感覺:你三日不讀書,你就會自慚形穢,羞於對人說話,覺得沒臉見人。如果你有這樣的感覺,你就必定是個有讀書癖的人了。
有一些愛讀書的人,讀到後來,有一天自己會拿起筆來寫書,我也是其中之一。所以,我現在成了一個作家,也就是以寫作為生的人。我承認我從寫作中也獲得了許多快樂,但是,這種快樂並不能代替讀書的快樂。有時候我還覺得,寫作侵占了我的讀書的時間,使我蒙受了損失。寫作畢竟是一種勞動和支出,而讀書純粹是享受和收入。我向自己發願,今後要少寫多讀,人生幾何,我不該虧待了自己。
愉快是基本標準
讀了大半輩子書,倘若有人問我選擇書的標準是什麼,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愉快是基本標準。一本書無論專家們說它多麼重要,排行榜說它多麼暢銷,如果讀它不能使我感到愉快,我就寧可不去讀它。
人做事情,或是出於利益,或是出於性情。出於利益做的事情,當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常看見名利場上的健將一麵叫苦不迭,一麵依然奮鬥不止,對此我完全能夠理解。我並不認為他們的叫苦是假,因為我知道利益是一種強製力量,而就他們所做的事情的性質來說,利益的確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出於性情做的事情,亦即僅僅為了滿足心靈而做的事情,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標準。屬於此列的不僅有讀書,還包括寫作、藝術創作、藝術欣賞、交友、戀愛、行善等等,簡言之,一切精神活動。如果在做這些事情時不感到愉快,我們就必須懷疑是否有利益的強製在其中起著作用,使它們由性情生活蛻變成了功利行為。
讀書唯求愉快,這是一種很高的境界。關於這種境界,陶淵明做了最好的表述:“好讀書,不求甚解。每有會意,便欣然忘食。”不過,我們不要忘記,在《五柳先生傳》中,這句話前麵的一句話是:“閑靜少言,不慕榮利。”可見要做到出於性情而讀書,其前提是必須有真性情。那些躁動不安、事事都想發表議論的人,那些渴慕榮利的人,一心以求解的本領和真理在握的姿態誇耀於人,哪裏肯甘心於自個兒會意的境界。
以愉快為基本標準,這也是在讀書上的一種誠實的態度。無論什麼書,隻有你讀時感到了愉快,使你發生了共鳴和獲得了享受,你才應該承認它對於你是一本好書。在這一點上,毛姆說得好:“你才是你所讀的書對於你的價值的最後評定者。”尤其是文學作品,本身並無實用,唯能使你的生活充實,而要做到這一點,前提是你喜歡讀。沒有人有義務必須讀詩、小說、散文。哪怕是專家們同聲讚揚的名著,如果你不感興趣,便與你無幹。不感興趣而硬讀,其結果隻能是不懂裝懂,人雲亦雲。相反,據我所見,凡是真正把讀書當作享受的人,往往能夠直抒己見。譬如說,蒙田就敢於指責柏拉圖的對話錄和西塞羅的著作冗長拖遝,坦然承認自己欣賞不了,博爾赫斯甚至把彌爾頓的《失樂園》和歌德的《浮士德》稱做最著名的引起厭倦的方式,宣布喬伊斯作品的費解是作者的失敗。這兩位都是學者型的作家,他們的博學無人能夠懷疑。我們當然不必讚同他們對於那些具體作品的意見,我隻是想藉此說明,以讀書為樂的人必有自己鮮明的好惡,而且對此心中坦蕩,不屑諱言。
我不否認,讀書未必隻是為了愉快,出於利益的讀書也有其存在的理由,例如學生的做功課和學者的做學問。但是,同時我也相信,在好的學生和好的學者那裏,愉快的讀書必定占據著更大的比重。我還相信,與灌輸知識相比,保護和培育讀書的愉快是教育的更重要的任務。所以,如果一種教育使學生不能體會和享受讀書的樂趣,反而視讀書為完全的苦事,我們便可以有把握地判斷它是失敗了。
做一個真正的讀者
讀者是一個美好的身份。每個人在一生中會有各種其他的身份,例如學生、教師、作家、工程師、企業家等,但是,如果不同時也是一個讀者,這個人就肯定存在著某種缺陷。一個不是讀者的學生,不管他考試成績多麼優秀,本質上不是一個優秀的人才。一個不是讀者的作家,我們有理由懷疑他作為作家的資格。在很大程度上,人類精神文明的成果是以書籍的形式保存的,而讀書就是享用這些成果並把它們據為己有的過程。質言之,做一個讀者,就是加入到人類精神文明的傳統中去,做一個文明人。在某種意義上,一個民族的精神素質取決於人口中高趣味讀者的比例。相反,對於不是讀者的人來說,凝聚在書籍中的人類精神財富等於不存在,他們不去享用和占有這筆寶貴的財富,一個人惟有在成了讀者以後才會知道,這是多麼巨大的損失。曆史上有許多偉大的人物,在他們眾所周知的聲譽背後,往往有一個人所不知的身份,便是終身讀者,即一輩子愛讀書的人。
然而,一個人並不是隨便讀點什麼就可以稱作讀者的。在我看來,一個真正的讀者應該具備以下特征——
第一,養成了讀書的癖好。也就是說,讀書成了生活的必需,真正感到不可缺少,幾天不讀書就寢食不安,自慚形穢。如果你必須強迫自己才能讀幾頁書,你就還不能算是一個真正的讀者。當然,這種情形決非刻意為之,而是自然而然的,是品嚐到了閱讀的快樂之後的必然結果。事實上,每個人天性中都蘊涵著好奇心和求知欲,因而都有可能依靠自己去發現和領略閱讀的快樂。遺憾的是,當今功利至上的教育體製正在無情地扼殺人性中這種最寶貴的特質。在這種情形下,我隻能向有識見的教師和家長反複呼籲,請你們盡最大可能保護孩子的好奇心,能保護多少是多少,能搶救一個是一個。我還要提醒那些聰明的孩子,在達到一定年齡之後,你們要善於向現行教育爭自由,學會自我保護和自救。
第二,形成了自己的讀書趣味。世上書籍如汪洋大海,再熱中的書迷也不可能窮盡,隻能嚐其一瓢,區別在於嚐哪一瓢。讀書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情,喜歡讀什麼書,不論範圍是寬是窄,都應該有自己的選擇,體現了自己的個性和興趣。其實,形成個人趣味與養成讀書癖好是不可分的,正因為找到了和預感到了書中知己,才會鍥而不舍,欲罷不能。沒有自己的趣味,僅憑道聽途說東瞧瞧,西翻翻,連興趣也談不上,遑論癖好。針對當今圖書市場的現狀,我要特別強調,千萬不要追隨媒體的宣傳隻讀一些暢銷書和時尚書,倘若那樣,你絕對成不了真正的讀者,永遠隻是文化市場上的消費大眾而已。須知時尚和文明完全是兩回事,一個受時尚支配的人僅僅生活在事物的表麵,貌似前衛,本質上卻是一個野蠻人,惟有紮根於人類精神文明土壤中的人才是真正的文明人。
第三,有較高的讀書品位。一個真正的讀者具備基本的判斷力和鑒賞力,仿佛擁有一種內在的嗅覺,能夠嗅出一本書的優劣,本能地拒斥劣書,傾心好書。這種能力部分地來自閱讀的經驗,但更多地源自一個人靈魂的品質。當然,靈魂的品質是可以不斷提高的,讀好書也是提高的途徑,二者之間有一種良性循環的關係。重要的是一開始就給自己確立一個標準,每讀一本書,一定要在精神上有收獲,能夠進一步開啟你的心智。隻要堅持這個標準,靈魂的品質和對書的判斷力就自然會同步得到提高。一旦你的靈魂足夠豐富和深刻,你就會發現,你已經上升到了一種高度,不再能容忍那些貧乏和淺薄的書了。
能否成為一個真正的讀者,青少年時期是關鍵。經驗證明,一個人在這個時期倘若沒有養成讀好書的習慣,以後再要培養就比較難了,倘若養成了,則必定終身受用。青少年對未來有種種美好的理想,我對你們的祝願是,在你們的人生藍圖中千萬不要遺漏了這一種理想,就是立誌做一個真正的讀者,一個終身讀者。
寫作的理由
寫作是精神生活的方式之一。人有兩個自我,一個是內在的精神自我,一個是外在的肉身自我,寫作是那個內在的精神自我的活動。普魯斯特說,當他寫作的時候,進行寫作的不是日常生活中的那個他,而是“另一個自我”。他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外在自我會有種種經曆,其中有快樂也有痛苦,有順境也有逆境。通過寫作,可以把外在自我的經曆,不論快樂和痛苦,都轉化成了內在自我的財富。有寫作習慣的人,會更細致地品味、更認真地思考自己的外在經曆,仿佛在內心中把既有的生活重過一遍,從中發現豐富的意義並儲藏起來。
我相信人不但有外在的眼睛,而且有內在的眼睛。外在的眼睛看見現象,內在的眼睛看見意義。被外在的眼睛看見的,成為大腦的貯存,被內在的眼睛看見的,成為心靈的財富。
許多時候,我們的內在眼睛是關閉著的。於是,我們看見利益,卻看不見真理,看見萬物,卻看不見美,看見世界,卻看不見上帝,我們的日子是滿的,生命卻是空的,頭腦是滿的,心卻是空的。
外在的眼睛不使用,就會退化,常練習,就能敏銳。內在的眼睛也是如此。對於我來說,寫作便是一種訓練內在視力的方法,它促使我經常睜著內在的眼睛,去發現和捕捉生活中那些顯示了意義的場景和瞬間。隻要我保持著寫作狀態,這樣的場景和瞬間就會源源不斷。相反,一旦被日常生活之流裹挾,長久中斷了寫作,我便會覺得生活成了一堆無意義的碎片。事實上它的確成了碎片,因為我的內在眼睛是關閉著的,我的靈魂是昏睡著的,而唯有靈魂的君臨才能把一個人的生活形成為整體。所以,我之需要寫作,是因為唯有保持著寫作狀態,我才真正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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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的共同特點是:一方麵,因為看清了物質快樂的有限,最少的物質就能使他們滿足;另一方麵,因為渴望無限的精神快樂,再多的物質也不能使他們滿足。}/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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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體會是,寫作能夠練就一種內在視覺,使我留心並善於捕捉住生活中那些有價值的東西。如果沒有這種意識,總是聽任好的東西流失,時間一久,以後再有好的東西,你也不會珍惜,日子就會過得渾渾噩噩。寫作使人更敏銳也更清醒,對生活更投入也更超脫,既貼近又保持距離。
靈魂是—片園林,不知不覺中會長出許多植物,然後又不知不覺地凋謝了。我感到惋惜,於是寫作。寫作使我成為自己的靈魂園林中的一個細心的園丁,將自己所喜愛的植物趕在凋謝之前加以選擇、培育、修剪、移植和保存。
文字是感覺的保險櫃。歲月流逝,當心靈的衰老使你不再能時常產生新鮮的感覺,頭腦的衰老使你遺忘了曾經有過的新鮮的感覺時,不必悲哀,打開你的保險櫃吧,你會發現你畢竟還是相當富有的。勤於為自己寫作的人,晚年不會太淒涼,因為你的文字——也就是不會衰老的那個你——陪伴著你,他比任何伴護更善解人意,更忠實可靠。
我不企求身後的不朽。在我的有生之年,我的文字陪伴著我,喚回我的記憶,溝通我的歲月,這就夠了。
我也不追求盡善盡美。我的作品是我的足跡,我留下它們,以便辨認我走過的路,至於別人對它們做出何種解釋,就與我無關了。
最純粹、在我看來也最重要的私人寫作是日記。我相信,一切真正的寫作都是從寫日記開始的,每一個好作家都有一個相當長久的純粹私人寫作的前史,這個前史決定了他後來之成為作家不是僅僅為了謀生,也不是為了出名,而是因為寫作乃是他的心靈的需要。一個真正的寫作者不過是—個改不掉寫日記習慣的人罷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變相的日記。他向自己說了太久的話,因而很樂意有時候向別人說一說。
在很小的時候,我就自發地偷偷寫起了日記。一開始的日記極幼稚,隻是寫些今天吃了什麼好東西之類。我仿佛本能地意識到那好滋味會消逝,於是想用文字把它留住。年歲漸大,我用文字留住了許多好滋味:愛,友誼,孤獨,歡樂,痛苦……通過寫作,我不斷地把自己最好的部分轉移到文字中去,到最後,羅馬不在羅馬了,我借此逃脫了時光的流逝。
我認為我的寫作應該從寫日記開始算,而不是從發表文章開始算。通過寫日記,我逐漸獲得了一種內在的視覺,使我注意並善於發現生活中那些有價值的片斷,及時把它們抓住。如果沒有這種意識,聽任好的東西流失,時間一久,以後再有好的東西,你也不會珍惜,日子就會過得渾渾噩噩。
人生最寶貴的是每天、每年、每個階段的活生生的經曆,它們所帶來的歡樂和苦惱,心情和感受,這才是一個人真正擁有的東西。但是,這一切仍然無可避免地會失去。通過寫作,我們把易逝的生活變成長存的文字,就可以以某種方式繼續擁有它們了。這樣寫下的東西,你會覺得對於你自己的意義是至上的,發表與否隻有很次要的意義。
寫作的快樂是向自己說話的快樂。真正愛寫作的人愛他的自我,似乎一切快樂隻有被這自我分享之後,才真正成其為快樂。他與人交談似乎隻是為了向自己說話,每有精彩之論,總要向自己複述一遍。
當一個少年人並非出於師長之命,而是自發地寫日記時,他就已經進入了寫作的實質。這表明第一,他意識到了並試圖克服生存的虛幻性質,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歲月,留下它們曾經存在的確鑿證據;第二,他有了與自己靈魂交談、過內心生活的需要。
寫日記一要堅持(基本上每天寫),二要認真(不敷衍自己,對真正觸動自己的事情和心情要細寫,努力尋找準確的表達),三要秘密(基本上不給人看,為了真實)。這樣持之以恒,不成為作家才怪呢,——不成為作家才無所謂呢。
寫作也是在苦難中自救的一種方式。通過寫作,我們把自己與苦難拉開一個距離,把它作為對象,對它進行審視、描述、理解,以這種方式超越了苦難。
一個人有了苦惱,去跟人訴說是一種排解,但始終這樣做的人就會變得膚淺。要學會跟自己訴說,和自己談心,久而久之,你就漸漸養成了過內心生活的習慣。當你用筆這樣做的時候,你就已經是在寫作了,並且這是和你的內心生活合一的真實的寫作。
遇到惡人和痛苦之事,我翻開了日記本,這時候我成為一個認識者,與身外遭遇拉開距離,把它們變成了借以認識人性和社會的材料。
我寫作從來就不是為了影響世界,而隻是為了安頓自己——讓自己有事情做,活得有意義或者似乎有意義。
以為閱讀隻是學者的事,寫作隻是作家的事,這是極大的誤解。閱讀是與大師的靈魂交談,寫作是與自己的靈魂交談,二者都是精神生活的方式。本真意義的閱讀和寫作是非職業的,屬於每一個關注靈魂的人,而職業化則是一種異化。
養成寫日記的習慣
如果你是一個重視心靈生活的人,我建議你養成寫日記的習慣,理由如下——
第一,日記是歲月的保險櫃。每個人都隻擁有一次人生,而人生是由每天、每年、每個階段的活生生的經曆組成的。如果你熱愛人生,你就一定會無比珍惜自己的經曆,珍惜其中的歡樂和痛苦,心情和感受,因為它們是你真正擁有的東西。令人遺憾的是,這一切不可避免地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失去。為了留住它們,人們想出了種種辦法,例如用攝影和錄像保存生活中的若幹場景。但是,我認為寫日記是更好的辦法,與圖像相比,文字的容量要大得多。通過寫日記,我們仿佛把逝去的一個個日子放進了保險櫃,有一天打開這個保險櫃,這些日子便會曆曆在目地重現在眼前。記憶是不可靠的,對於一個不寫日記的人來說,除了某些印象特別深刻的經曆外,多數往事會漸漸模糊,甚至永遠沉入遺忘的深淵。相反,如果有日記作為依憑,即使許多年前的細節,也比較容易在記憶中喚醒。在這個意義上,日記使人擁有了一個更豐富的人生。
第二,日記是靈魂的密室。人活在世上,不但要過外部生活,比如上學,和同學交往,而且要過內心生活。內心生活並不神秘,它實際上就是一個人自己與自己進行交談。你讀到了一本使你感動的書,你看到了一片使你陶醉的風景,你見到了一個使你心儀的人,你遇到了一件使你高興或傷心的事,在這些時候,你心中也許有一些不願或者不能對別人說的感受,你就用筆對自己說。當你這樣做的時候,你是在寫日記,同時也就是在過內心生活了。有的人隻習慣於與別人共處,和別人說話,自己對自己無話可說,一旦獨處就難受得要命,這樣的人終究是膚淺的。人必須學會傾聽自己的心聲,自己與自己交流,這樣才能逐漸形成一個較有深度的內心世界,而寫日記正是幫助我們達到這一目的的有效手段。
第三,日記是忠實的朋友。我們在人世間不能沒有朋友,真正的友誼使我們在困難時得到幫助,在痛苦時得到慰藉,在一切時候得到溫暖和鼓舞。不過,請不要忘記,在所有的朋友之外,每個人還可以擁有一個特殊的朋友,那就是日記。在某種意義上,它是你的最忠實的朋友。沒有人——包括你最親密的朋友——是你的專職朋友,惟有日記可以說是。別的朋友總有忙於自己的事情而不能關心你的時候,而日記卻隨時聽從你的召喚,永遠不會拒絕傾聽你的訴說。一個人養成了寫日記的習慣,他仍會有寂寞的時光,但不會無法忍受,因為有日記陪伴他。
第四,日記是作家的搖籃。要成為一個夠格的作家,基本條件是有真情實感,並且善於用恰當的語言把真情實感表達出來。在這方麵,寫日記是最好的訓練,因為日記是寫給自己看的,一個人總不會把空洞虛假的東西獻給自己。對於學生提高寫作能力來說,日記有作文不可代替的作用。作文所起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教師的水平,如果教師水平低,指導失當,甚至會起壞作用。與寫作文不同,在寫日記時,你是自由的,可以隻寫自己感興趣的東西,不用為你不感興趣的題目絞盡腦汁。你還可以隻按照自己滿意的方式寫,不用考慮是否合乎某個老師的要求或某種固定的規範。按照自己滿意的方式寫自己感興趣的題材,這正是文學創作的主要特征,所以寫日記是比寫作文更接近於創作的。事實上,許多優秀作家的創作就是從寫日記開始的,而且,如果他們想繼續優秀,就必須在創作中始終保持寫日記時的那種自由心態。
要得到以上這些好處,必須遵守三個條件。一是堅持,尤其開始時每天都寫,來不及就第二天補寫,決不偷懶,決不姑息自己,這樣才能形成為習慣。二是認真,對觸動了自己的事情和心情要仔細寫,努力尋找確切的表達,決不馬虎,決不敷衍自己,這樣寫出的日記才具有我在上麵列舉的這些價值。三是私密,基本上不給人看,這樣在寫日記時才能排除他人眼光的幹擾,坦然麵對自己,句句都寫真心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