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難處一天擔當,這樣你不但比較輕鬆,而且比較容易把這難處解決。如果你把今天、明天以及後來許多天的難處都擔在肩上,你不但沉重,而且可能連一個難處也解決不了。
做一個能夠承受不幸的人
古希臘哲人彼亞斯說:“一個不能承受不幸的人是真正不幸的。”彼翁說了相同意思的話:“不能承受不幸本身就是一種巨大的不幸。”
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是因為,不幸對一個人的殺傷力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不幸的程度,二是對不幸的承受力。其中,後者更關鍵。一個能夠承受不幸的人,實際上是減小了不幸對自己的殺傷力,尤其是不讓它傷及自己的生命核心。相反,一個不能承受的人,同樣的不幸就可能使他元氣大傷,一蹶不振,甚至因此毀滅。因此,看似遭遇了同樣的不幸,結果是完全不一樣的。
其次,一個不能承受的人,即使暫時沒有遭遇不幸,因為他的內在的脆弱,他身上就好像已經埋著不幸的種子一樣。在現實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不幸總是難免的,因此,他被不幸擊倒隻是遲早的事情而已。
做一個能夠承受不幸的人,這是人生觀的重要內容。承受不幸不僅是一種能力,來自堅強的意誌,更是一種覺悟,來自做人的尊嚴、與身外遭遇保持距離的智慧和超越塵世遭遇的信仰。
麵對苦難
人生在世,免不了要遭受苦難。所謂苦難,是指那種造成了巨大痛苦的事件和境遇。它包括個人不能抗拒的天災人禍,例如遭遇亂世或災荒,患危及生命的重病乃至絕症,摯愛的親人死亡。也包括個人在社會生活中的重大挫折,例如失戀,婚姻破裂,事業失敗。有些人即使在這兩方麵運氣都好,未嚐吃大苦,卻也無法避免那個一切人遲早要承受的苦難——死亡。因此,如何麵對苦難,便是擺在每個人麵前的重大人生課題。
人們往往把苦難看作人生中純粹消極的、應該完全否定的東西。當然,苦難不同於主動的冒險,冒險有一種挑戰的快感,而我們忍受苦難總是迫不得已的。但是,作為人生的消極麵的苦難,它在人生中的意義也是完全消極的嗎?
苦難與幸福是相反的東西,但它們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都直接和靈魂有關,並且都牽涉到對生命意義的評價。在通常情況下,我們的靈魂是沉睡著的,一旦我們感到幸福或遭到苦難時,它便醒來了。如果說幸福是靈魂的巨大愉悅,這愉悅源自對生命的美好意義的強烈感受,那麼,苦難之為苦難,正在於它撼動了生命的根基,打擊了人對生命意義的信心,因而使靈魂陷入了巨大痛苦。生命意義僅是靈魂的對象,對它無論是肯定還是懷疑、否定,隻要是真切的,就必定是靈魂在出場。外部的事件再悲慘,如果它沒有震撼靈魂,也成為一個精神事件,就稱不上是苦難。一種東西能夠把靈魂震醒,使之處於雖然痛苦卻富有生機的緊張狀態,應當說必具有某種精神價值。
多數時候,我們是生活在外部世界上。我們忙於瑣碎的日常生活,忙於工作、交際和娛樂,難得有時間想一想自己,也難得有時間想一想人生。可是,當我們遭到厄運時,我們忙碌的身子停了下來。厄運打斷了我們所習慣的生活,同時也提供了一個機會,迫使我們與外界事物拉開了一個距離,回到了自己。隻要我們善於利用這個機會,肯於思考,就會對人生獲得一種新眼光。古羅馬哲學家認為逆境啟迪智慧,佛教把對苦難的認識看作覺悟的起點,都自有其深刻之處。人生固有悲劇的一麵,對之視而不見未免膚淺。當然,我們要注意不因此而看破紅塵。我相信,一個曆盡坎坷而仍然熱愛人生的人,他胸中一定藏著許多從痛苦提煉的珍寶。
苦難不僅提高我們的認識,而且也提高我們的人格。苦難是人格的試金石,麵對苦難的態度最能表明一個人是否具有內在的尊嚴。譬如失戀,隻要失戀者真心愛那個棄他而去的人,他就不可能不感到極大的痛苦。但是,同為失戀,有的人因此自暴自棄,委靡不振,有的人為之反目為仇,甚至行凶報複,有的人則懷著自尊和對他人感情的尊重,默默地忍受痛苦,其間便有人格上的巨大差異。當然,每個人的人格並非一成不變的,他對痛苦的態度本身也在鑄造他的人格。不論遭受怎樣的苦難,隻要他始終警覺他擁有采取何種態度的自由,並勉勵自己以一種堅忍高貴的態度承受苦難,他就比任何時候都更加有效地提高著自己的人格。
凡苦難都具有不可挽回的性質。不過,在多數情況下,這隻是指不可挽回地喪失了某種重要的價值,但同時人生中畢竟還存在著別的一些價值,它們鼓舞著受苦者承受眼前的苦難。譬如說,一個失戀者即使已經對愛情根本失望,他仍然會為了事業或為了愛他的親人活下去。但是,世上有一種苦難,不但本身不可挽回,而且意味著其餘一切價值的毀滅,因而不可能從別的方麵汲取承受它的勇氣。在這種絕望的境遇中,如果說承受苦難仍有意義,那麼,這意義幾乎唯一地就在於承受苦難的方式本身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有一個名叫弗蘭克的人被關進了奧斯維辛集中營。凡是被關進這個集中營的人幾乎沒有活著出來的希望,等待著他們的是毒氣室和焚屍爐。弗蘭克的父母、妻子、哥哥確實都遭到了這種厄運。但弗蘭克極其偶然地活了下來,他寫了一本非常感人的書講他在集中營裏的經曆和思考。在幾乎必死的前景下,他之所以沒有被集中營裏非人的苦難摧毀,正是因為他從承受苦難的方式中找到了生活的意義。他說得好:以尊嚴的方式承受苦難,這是一項實實在在的內在成就,因為它證明了人在任何時候都擁有不可剝奪的精神自由。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終歸要麵對一種沒有任何前途的苦難,那就是死亡,而以尊嚴的方式承受死亡的確是我們精神生活的最後一項偉大成就。
苦難的精神價值
維克多·弗蘭克是意義治療法的創立者,他的理論已成為弗洛伊德、阿德勒之後維也納精神治療法的第三學派。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他曾被關進奧斯維辛集中營,受盡非人的折磨,九死一生,隻是僥幸地活了下來。在《活出意義來》這本小書中,他回顧了當時的經曆。作為一名心理學家,他並非像一般受難者那樣流於控訴納粹的暴行,而是尤能細致地捕捉和分析自己的內心體驗以及其他受難者的心理現象,許多章節讀來饒有趣味,為研究受難心理學提供了極為生動的材料。不過,我在這裏想著重談的是這本書的另一個精彩之處,便是對苦難的哲學思考。
對意義的尋求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當這種需要找不到明確的指向時,人就會感到精神空虛,弗蘭克稱之為存在的空虛。這種情形普遍地存在於當今西方的富裕社會。當這種需要有明確的指向卻不可能實現時,人就會有受挫之感,弗蘭克稱之為存在的挫折。這種情形發生在人生的各種逆境或困境之中。
尋求生命意義有各種途徑,通常認為,歸結起來無非一是創造,以實現內在的精神能力和生命的價值,二是體驗,藉愛情、友誼、沉思、對大自然和藝術的欣賞等美好經曆獲得心靈的愉悅。那麼,倘若一個人落入了某種不幸境遇,基本上失去了積極創造和正麵體驗的可能,他的生命是否還有一種意義呢?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一般是靠希望活著的,即相信或至少說服自己相信厄運終將過去,然後又能過一種有意義的生活。然而,第一,人生中會有一種可以稱作絕境的境遇,所遭遇的苦難是致命的,或者是永久性的,人不複有未來,不複有希望。這正是弗蘭克曾經陷入的境遇,因為對於奧斯維辛集中營的戰俘來說,煤氣室和焚屍爐幾乎是不可逃脫的結局。我們還可以舉出絕症患者,作為日常生活中的一個相關例子。如果苦難本身毫無價值,則一旦陷入此種境遇,我們就隻好承認生活沒有任何意義了。第二,不論苦難是否暫時的,如果把眼前的苦難生活僅僅當作一種虛幻不實的生活,就會如弗蘭克所說忽略了苦難本身所提供的機會。他以獄中親曆指出,這種態度是使大多數俘虜喪失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他們正因此而放棄了內在的精神自由和真實自我,意誌消沉,一蹶不振,徹底成為苦難環境的犧牲品。
所以,在創造和體驗之外,有必要為生命意義的尋求指出第三種途徑,即肯定苦難本身在人生中的意義。一切宗教都很重視苦難的價值,但認為這種價值僅在於引人出世,通過受苦,人得以救贖原罪,進入天國(基督教),或看破紅塵,遁入空門(佛教)。與它們不同,弗蘭克的思路屬於古希臘以來的人文主義傳統,他是站在肯定人生的立場上來發現苦難的意義的。他指出,即使處在最惡劣的境遇中,人仍然擁有一種不可剝奪的精神自由,即可以選擇承受苦難的方式。一個人不放棄他的這種“最後的內在自由”,以尊嚴的方式承受苦難,這種方式本身就是“一項實實在在的內在成就”,因為它所顯示的不隻是一種個人品質,而且是整個人性的高貴和尊嚴,證明了這種尊嚴比任何苦難更有力,是世間任何力量不能將它剝奪的。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在人類曆史上,偉大的受難者如同偉大的創造者一樣受到世世代代的敬仰。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陀斯妥耶夫斯基說出了這句耐人尋味的話:“我隻擔心一件事,就是怕我配不上我所受的苦難。”
我無意頌揚苦難。如果允許選擇,我寧要平安的生活,得以自由自在地創造和享受。但是,我讚同弗蘭克的見解,相信苦難的確是人生的必含內容,一旦遭遇,它也的確提供了一種機會。人性的某些特質,唯有藉此機會才能得到考驗和提高。一個人通過承受苦難而獲得的精神價值是一筆特殊的財富,由於它來之不易,就決不會輕易喪失。而且我相信,當他帶著這筆財富繼續生活時,他的創造和體驗都會有一種更加深刻的底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