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降生到世上,有誰是帶著名字來的?又有誰是帶著頭銜、職位、身份、財產等等來的?可是,隨著我們長大,越來越深地沉溺於俗務瑣事,已經很少有人能記起這個最單純的事實了。我們彼此以名字相見,名字又與頭銜、身份、財產之類相聯,結果,在這些寄生物的纏繞之下,生命本身隱匿了,甚至萎縮了。無論對己對人,生命的感覺都日趨麻痹。多數時候,我們隻是作為一個稱謂活在世上。即使是朝夕相處的伴侶,也難得以生命的本然狀態相待,更多的是一種倫常和習慣。浩瀚宇宙間,也許隻有我們的星球開出了生命的花朵,可是,在這個幸運的星球上,比比皆是利益的交換,身份的較量,財產的爭奪,最罕見的偏偏是生命與生命的相遇。仔細想想,我們是怎樣地本末倒置,因小失大,辜負了造化的寵愛。
如果人人——或者多數人——都能保持生命的單純,彼此也以單純的生命相待,這會是一個多麼美好的社會。
智慧是達於成熟因而不會失去的童心。一個人在精神上足夠成熟,能夠正視和承受人生的苦難,同時心靈依然單純,對世界仍然懷著兒童般的興致,他就是一個智慧的人。
成熟了,卻不世故,依然一顆童心。成功了,卻不虛榮,依然一顆平常心。兼此二心者,我稱之為慧心。
由單純到複雜,再複歸成熟的單純,我名之智慧。由混沌到清醒,再複歸自覺的混沌,我名之徹悟。
對於心的境界,我所能夠給出的最高讚語就是:豐富的單純。這大致上屬於一種極其健康生長的情況:一方麵,始終保持兒童般的天性,所以單純;另一方麵,天性中蘊涵的各種能力得到了充分的發展,所以豐富。我所知道的一切精神上的偉人,他們的心靈世界無不具有這個特征,其核心始終是單純的,卻又能夠包容豐富的情感、體驗和思想。
與此相反的境界是貧乏的複雜。這是那些平庸的心靈,它們被各種人際關係和利害計算占據著,所以複雜,可是完全缺乏精神的內涵,所以又是一種貧乏的複雜。
除了這兩種情況外,也許還有貧乏的單純,不過,一種單純倘若沒有精神的光彩,我就寧可說它是簡單而不是單純。有沒有豐富的複雜呢?我不知道,如果有,那很可能是一顆魔鬼的心吧。
智慧
智慧不是一種才能,而是一種人生覺悟,一種開闊的胸懷和眼光。一個人在社會上也許成功,也許失敗,如果他是智慧的,他就不會把這些看得太重要,而能夠站在人世間一切成敗之上,以這種方式成為自己命運的主人。
智慧有點兒像是謙虛,不過這是站在很高的高度才具備的一種謙虛。打個比方說,智慧的人就好像站在神的地位上來看人類包括他自己,看到了人類的局限性。他一方麵也是一個具有這種局限性的普通人,另一方麵卻又能夠居高臨下地俯視這局限性,也就在一定意義上超越了它。
智慧和聰明是兩回事。聰明指的是一個人在能力方麵的素質,例如好的記憶力、理解力、想象力,反應靈敏,等等。具備這些素質,再加上主觀努力和客觀機遇,你就可以在社會上獲得成功,成為一個能幹的政治家、博學的學者、精明的商人之類。但是,無論你怎麼聰明,如果沒有足夠的智慧,你的成就終究談不上偉大。也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自古到今,聰明人非常多,偉人卻很少。
人要能夠看到限製,前提是和這限製拉開一個距離。坐井觀天,就永遠不會知道天之大和井之小。人的根本限製就在於不得不有一個肉身凡胎,它被欲望所支配,受有限的智力所指引和蒙蔽,為生存而受苦。可是,如果我們總是坐在肉身凡胎這口井裏,我們也就不可能看明白它是一個根本限製。所以,智慧就好像某種分身術,要把一個精神性的自我從這個肉身的自我中分離出來,讓它站在高處和遠處,以便看清楚這個在塵世掙紮的自己所處的位置和可能的出路。
從一定意義上說,哲學家是一種分身有術的人,他的精神性自我已經能夠十分自由地離開肉身,靜觀和俯視塵世的一切。
一個人有能力做神,卻生而為人,他就成為了哲人。
蘇格拉底說:“我知道我一無所知。”他心中有神的全知,所以知道人歸根到底是無知的,別的人卻把人的一知半解當成了全知。
心中有完美,同時又把不完美作為人的命運承受下來,這就是哲人。
智慧是逼出來的,知道困境不可改變,隻好坦然接受,這就叫智慧。
人生最值得追求的東西,一是優秀,二是幸福,而這二者都離不開智慧。所謂智慧,就是想明白人生的根本道理。唯有這樣,才會懂得如何做人,從而成為人性意義上的真正優秀的人。也唯有這樣,才能分辨人生中各種價值的主次,知道自己到底要什麼,從而真正獲得和感受到幸福。
健康的心理來自智慧的頭腦。現代人易患心理疾病,病根多半在想不明白人生的根本道理,於是就看不開生活中的小事。倘若想明白了,哪有看不開之理?
人生在世,既能站得正,又能跳得出,這是一種很高的境界。在一定意義上,跳得出是站得正的前提,唯有看輕沉浮榮枯,才能不計利害得失,堂堂正正做人。
如果說站得正是做人的道德,那麼,跳得出就是人生的智慧。人為什麼會墮落?往往是因為陷在塵世一個狹窄的角落裏,心不明,眼不亮,不能抵擋近在眼前的誘惑。佛教說“無明”是罪惡的根源,基督教說墮落的人生活在黑暗中,說的都是這個道理。相反,一個人倘若經常跳出來看一看人生的全景,真正看清事物的大小和價值的主次,就不太會被那些渺小的事物和次要的價值絆倒了。
一種回避生命的悲劇性質的智慧無權稱作智慧,隻配稱作生活的精明。
“不為無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明白這一道理的人可謂已經得道,堪稱智者了。多數人恰好相反,他們永遠自詡在為有益之事,永遠不知生之有涯。
智慧是靈魂的事,博學是頭腦的事,更糟的是舌頭的事。
知識關心人的限度之內的事,智慧關心人的限度之外的事。
智慧使人對苦難更清醒也更敏感。一個智者往往對常人所不知的苦難也睜開著眼睛,又比常人更深地體悟到日常苦難背後的深邃的悲劇含義。在這個意義上,智慧使人痛苦。
然而,由於智者有著比常人開闊得多的視野,進入他視界的苦難固然因此增多了,每一個單獨的苦難所占據的相對位置卻也因此縮小了。常人容易被當下的苦難一葉障目,智者卻能夠恰當估計它與整個人生的關係。即使他是一個悲觀主義者,由苦難的表象洞察人生悲劇的底蘊,但這種洞察也使他相對看輕了表象的重要性。
由此可見,智慧對痛苦的關係是辯證的,它在使人感知痛苦的同時也使人超脫痛苦。
所謂智慧的人生,就是要在執著和超脫之間求得一個平衡。有超脫的一麵,看到人生的界限,和人生有距離,反而更能看清楚人生中什麼東西真正有價值。
超脫是悲觀和執著兩者激烈衝突的結果,又是兩者的和解。我心中有悲觀,也有執著。我愈執著,就愈悲觀,愈悲觀,就愈無法執著,陷入了二律背反。我幹脆把自己分裂為二,看透那個執著的我是非我,任他去執著。執著沒有悲觀牽肘,便可放手執著。悲觀揚棄執著,也就成了超脫。不僅把財產、權力、名聲之類看作身外之物,而且把這個終有—死的“我”也看作身外之物,如此才有真正的超脫。
一個人熱愛人生便不能不執著,洞察人生真相便不能不悲觀,兩者激烈衝突又達成和解的結果就是超脫。所以,超脫實質上是一種有悲觀約束的執著,有執著約束的悲觀。仔細分析起來,其中始終包含著悲觀和執著兩種因素,隻是兩者之間已經形成一種恰當的關係,不再趨於一端罷了。我不相信世上有一勞永逸徹悟人生的“無上覺者”,如果有,他也業已涅槃成佛,不屬於這個活人的世界了。
執著是惑,悲觀何嚐不是惑?因為看破紅塵而絕望、厭世乃至輕生,骨子裏還是太執著,看不破,把紅塵看得太重。這就好像一個熱戀者急忙逃離不愛他的心上人一樣。真正的悟者則能夠從看破紅塵獲得一種眼光和睿智,使他身在紅塵也不被紅塵所惑,入世仍保持著超脫的心境。假定他是那個熱戀者,那麼現在他已經從熱戀中解脫出來,對於不愛他的心上人既非苦苦糾纏,亦非遠遠躲避,而是可以平靜地和她見麵了。
由於隻有一個人生,頹廢者因此把它看作零,墮入悲觀的深淵。執迷者又因此把它看作全,激起占有的熱望。兩者均未得智慧的真髓。智慧是在兩者之間,確切地說,是包容了兩者又超乎兩者之上。人生既是零,又是全,是零和全的統一。用全否定零,以反抗虛無,又用零否定全,以約束貪欲,智慧仿佛走著這螺旋形的路。
對人生的覺悟來自智慧,倘若必待大苦大難然後開悟,慧根也未免太淺。
一個人可以憑聰明、勤勞和運氣掙許多錢,但如何花掉這些錢卻要靠智慧了。
如何花錢比如何掙錢更能見出一個人的品位高下。
“你智慧嗎?”
“當然——因為我不聰明。如果不智慧,我還有什麼優點呢?”
覺悟
一個人年輕時,外在因素——包括所遇到的人、事情和機會——對他的生活信念和生活道路會發生較大的影響。但是,在達到一定年齡以後,外在因素的影響就會大大減弱。那時候,如果他已經形成自己的生活信念,外在因素就很難再使之改變,如果仍未形成,外在因素也就很難再使之形成了。
真實不在這個世界的某一個地方,而是我們對這個世界的一種態度,是我們終於為自己找到的一種生活信念和準則。
人生中的大問題都是沒有答案的。但是,一個人唯有思考這些大問題,才能真正擁有自己的生活信念和生活準則,從而對生活中的小問題做出正確的判斷。
航海者根據天上的星座來辨別和確定航向。他永遠不會知道那些星座的成分和構造,可是,如果他不知道它們的存在,就會迷失方向,不能解決具體的航行任務。
一個人內心有了成熟的信念和明確的方向,對於外界的一切就能夠迅速做出恰當的反應,如同有一種本能在起作用。
一個人擁有自己明確的、堅定的價值觀,這是一個基本要求。當然,這需要閱曆和思考,並且始終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然而,你終究會發現,價值觀完全不是抽象的東西,當你從自己所追求和珍惜的價值中獲得巨大的幸福感之時,你就知道你是對的,因而不會覺得堅持是難事。
價值觀的力量不可小看。說到底,人在世上活的就是一個價值觀。對於個人來說,價值觀決定了人生的境界。對於國家來說,價值觀決定了文明的程度。人與人之間,國與國之間,利益的衝突隻導致暫時的爭鬥,價值觀的相悖才造成長久的鴻溝。
所以,在價值觀的問題上,一個人必須認真思考,自己做主。
孔子說:“三十而立。”我對此話的理解是:一個人在進入中年的時候,應該確立起生活的基本信念了。所謂生活信念,第一是做人的原則,第二是做事的方向。也就是說,應該知道自己在這個世界上要做怎樣的人,想做怎樣的事了。
當然,“三十”不是一個硬指標。但是,“立”與不“立”是硬道理,無人能夠回避。一個人有了“立”,才真正成了自己人生的主人。那些永遠不“立”之人誠然也在生活,不過,對於他們的生活,可用一個現成的詞形容,叫做“混”。這樣的人不該再學孔子的口氣說“三十而立”,最好改說“三十而混”。
他們到了四十歲,於是學著孔夫子的口吻談論起“不惑”之年來。可是,他們連惑也不曾有過,又如何能不惑呢?
一顆覺醒的靈魂,它的覺醒的鮮明征兆是對虛假的生活突然有了敏銳的覺察和強烈的排斥。
凡活著的人,誰也擺脫不了人生這個大夢。即使看破人生,皈依佛門,那滅絕苦樂的涅槃境界仍是一個夢。不過,能夠明白這一點,不以覺者自居,也就算得上是覺者了。
佛招弟子,應試者有三人,一個太監,一個嫖客,一個瘋子。
佛首先考問太監:“諸色皆空,你知道麼?”
太監跪答:“知道。學生從不近女色。”
佛一擺手:“不近諸色,怎知色空?”
佛又考問嫖客:“悟者不迷,你知道麼?”
嫖客嬉皮笑臉答:“知道,學生享盡天下女色,可對哪個婊子都不迷戀。”
佛一皺眉:“沒有迷戀,哪來覺悟?”
最後輪到瘋子了。佛微睜慧眼,並不發問,隻是慈祥地看著他。
瘋子捶胸頓足,淒聲哭喊:“我愛!我愛!”
佛雙手合十:“善哉,善哉。”
佛收留瘋子做弟子,開啟他的佛性,終於使他成了正果。
佛教強調色空不二,我的理解是:知道空即是色,就可以徹悟於空而仍能自娛;知道色即是空,就可以縱情於色而仍能自拔。
習慣的定義:人被環境同化,與環境生長在一起,成為環境的一部分。所謂環境,包括你所熟悉的地方、人、事業。在此狀態下,生命之流失去落差,漸趨平緩,終成死水一潭。
那麼,為了自救,告別你所熟悉的環境吧,到陌生的地方去,和陌生的人來往,從事陌生的事業。
人一生中應當有意識地變換環境。能否從零開始,重新開創一種生活,這是測量一個人心靈是否年輕的可靠尺度。
有時候,專長=習慣=惰性。
習慣的力量是巨大的。一個人對任何做慣了的事情都可能入迷,哪怕這事情本身既乏味又沒有意義。因此,應該經常有意識地跳出來,審視一下自己所做的事情,想一想它們是否真有某種意義。
幽默
幽默是凡人而暫時具備了神的眼光,這眼光有解放心靈的作用,使人得以看清世間一切事情的相對性質,從而顯示了一切執著態度的可笑。
有兩類幽默最值得一提。一是麵對各種偶像尤其是道德偶像的幽默,它使偶像的莊嚴在哄笑中化作笑料。然而,比它更偉大的是麵對命運的幽默,這時人不再是與地上的假神開玩笑,而是直接與天神開玩笑。一個在最悲慘的厄運和苦難中仍不失幽默感的人的確是更有神性的,他藉此而站到了自己的命運之上,並以此方式與命運達成了和解。
幽默是心靈的微笑。最深刻的幽默是一顆受了致命傷的心靈發出的微笑。
受傷後衰竭,麻木,怨恨,這樣的心靈與幽默無緣。幽默是受傷的心靈發出的健康、機智、寬容的微笑。
幽默是—種輕鬆的深刻。麵對嚴肅的膚淺,深刻露出了玩世不恭的微笑。
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會,學不了。有一本雜誌聲稱它能教人幽默,從而輕鬆地生活。我不曾見過比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
幽默是對生活的一種哲學式態度,它要求與生活保持一個距離,暫時以局外人的眼光來發現和揶揄生活中的缺陷。毋寧說,人這時成了一個神,他通過對人生缺陷的戲侮而暫時擺脫了這缺陷。
也許正由於此,女人不善幽默,因為女人是與生活打成一片的,不易拉開幽默所必需的距離。
有超脫才有幽默。在批評一個無能的政府時,聰明的政客至多能諷刺,老百姓卻很善於幽默,因為前者覬覦著權力,後者則完全置身在權力鬥爭之外。
幽默源自人生智慧,但有人生智慧的人不一定是善於幽默的人,其原因大概在於,幽默同時還是一種才能。然而,倘若不能欣賞幽默,則不僅是缺乏才能的問題了,肯定也暴露了人生智慧方麵的缺陷。
自嘲就是居高臨下地看待自己的弱點,從而加以寬容。自嘲把自嘲者和他的弱點分離開來了,這時他仿佛站到了神的地位上,俯視那個有弱點的凡胎肉身,用笑聲表達自己淩駕其上的優越感。
但是,自嘲者同時又明白並且承認,他終究不是神,那弱點確實是他自己的弱點。
所以,自嘲混合了優越感和無奈感。
自嘲使自嘲者居於自己之上,從而也居於自己的敵手之上,占據了一個優勢的地位。自嘲使敵手的一切可能的嘲笑喪失了殺傷力。
通過自嘲,人把自己的弱點變成了特權。對於這特權,旁人不但不反感,而且樂於承認。
傻瓜從不自嘲。聰明人嘲笑自己的失誤。天才不僅嘲笑自己的失誤,而且嘲笑自己的成功。看不出人間一切成功的可笑的人,終究還是站得不夠高。
幽默和嘲諷都包含某種優越感,但其間有品位高下之分。嘲諷者感到優越,是因為他在別人身上發現了一種他相信自己決不會有的弱點,於是發出幸災樂禍的冷笑。幽默者感到優越,則是因為他看出了一種他自己也不能幸免的人性的普遍弱點,於是發出寬容的微笑。
幽默的前提是一種超脫的態度,能夠俯視人間的一切是非包括自己的弱點。嘲諷卻是較著勁的,很在乎自己的對和別人的錯。
諷刺與幽默不同。諷刺是社會性的,幽默是哲學性的。諷刺入世,與被諷刺對象站在同一水準上,揮戈相向,以擊傷對手為樂。幽默卻源於精神上的巨大優勢,居高臨下,無意傷人,僅以內在的優越感自娛。諷刺針對具體的人和事,幽默則是對人性本身必不可免的弱點發出寬容的也是悲哀的微笑。
幽默與滑稽是兩回事。幽默是智慧的閃光,能博聰明人一笑。滑稽是用愚笨可笑的舉止逗庸人哈哈。但舞台上的滑稽與生活中的滑稽又有別:前者是故意的,自知可笑,偏要追求這可笑的效果;後者卻是無意的,自以為嚴肅正經,因而更可笑——然而隻有聰明人能察覺這可笑。所以,生活中的滑稽的看客仍是聰明人。當滑稽進入政治生活而影響千百萬人的命運時,就變成可悲了。當然,同時還是可笑的。因此,受害者仍免不了作為看客而開顏一笑,倒也減輕了受害的痛苦。
在這個世界上,人倘若沒有在苦難中看到好玩、在正經中看到可笑的本領,怎麼能保持生活的勇氣!
西方人在危險當頭時幽默,中國人在危險過去後幽默。
那種毫無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隱蔽的諷刺聽作誇獎,又把善意的玩笑聽作辱罵。
愛智慧的人往往會情不自禁地欣賞敵手的聰明的議論,即使聽到罵自己的俏皮話也會寬懷一笑。
但世上多的是相反類型的人,他們在爭論中隻看見意見,隻想到麵子,對智慧的東西毫無反應。
真實
真實是最難的,為了它,一個人也許不得不舍棄許多好東西:名譽,地位,財產,家庭。但真實又是最容易的,在世界上,唯有它,一個人隻要願意,總能得到和保持。
人不可能永遠真實,也不可能永遠虛假。許多真實中一點虛假,或許多虛假中一點真實,都是動人的。最令人厭倦的是一半對一半。
純潔做不到,退而求其次——真實。真實做不到,再退而求其次——糊塗。可是鄭板橋說:難得糊塗。還是太純潔了。
真正有獨特個性的人並不竭力顯示自己的獨特,他不怕自己顯得與旁人一樣。那些時時處處想顯示自己與眾不同的人,往往是一些虛榮心十足的平庸之輩。
質樸最不容易受騙,連成功也騙不了它。
“以真誠換取真誠!”——可是,這麼一換,雙方不是都失去自己的真誠了嗎?
刻意求真實者還是太關注自己的形象,已獲真實者隻是活得自在罷了。
活得真誠、獨特、瀟灑,這樣活當然很美。不過,首先要活得自在,才談得上這些。如果你太關注自己活的樣子,總是活給別人看,或者哪怕是活給自己看,那麼,你愈是表演得真誠、獨特、瀟灑,你實際上卻活得愈是做作、平庸、拘謹。
有的人活得精彩,有的人活得自在,活得瀟灑者介乎其間,而非超乎其上。
一個人內心生活的隱秘性是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受到尊重的,因為隱秘性是內心生活的真實性的保障,從而也是它的存在的保障,內心生活一旦不真實就不複是內心生活了。
如果我們不把記事本、備忘錄之類和日記混為一談的話,就應該承認,日記是最純粹的私人寫作,是個人精神生活的隱秘領域。在日記中,一個人隻麵對自己的靈魂,隻和自己的上帝說話。這的確是一個神聖的約會,是決不容許有他人在場的。如果寫日記時知道所寫的內容將被另一個人看到,那麼,這個讀者的無形在場便不可避免地會改變寫作者的心態,使他有意無意地用這個讀者的眼光來審視自己寫下的東西。結果,日記不再成其為日記,與上帝的密談蛻變為向他人的傾訴和表白,社會關係無恥地占領了個人的最後一個精神密室。當一個人在任何時間內,包括在寫日記時,麵對的始終是他人,不複能夠麵對自己的靈魂時,不管他在家庭、社會和一切人際關係中是一個多麼誠實的人,他仍然失去了最根本的真實,即麵對自己的真實。
天賦,才能,眼光,魄力,這一切都還不是偉大,必須加上真實,才成其偉大。真實是一切偉人的共同特征,它源自對人性的真切了解,並由此產生一種麵對自己、麵對他人的誠實和坦然。
精神上的偉人必定是坦誠的,他們足夠富有,無須隱瞞自己的欠缺,也足夠自尊,不屑於用做秀、演戲、不懂裝懂來貶低自己。
一個人預先置身於墓中,從死出發來回顧自己的一生,他就會具備一種根本的誠實,因為這時他麵對的是自己和上帝。人隻有在麵對他人時才需要掩飾或撒謊,自欺者所麵對的也不是真正的自己,而是自己在他人麵前扮演的角色。
在不能說真話時,寧願不說話,也不要說假話。
必須說假話的場合是極其稀少的。
不能說真話而說真話,蠢。不必說假話而說假話,也蠢。
如果不說話也不能呢?那就說真話吧,因為歸根到底並不存在絕對不能說真話的情況,隻要你敢於承擔其後果。
撒謊是容易的,帶著這謊活下去卻是麻煩事,從此你成了它的奴隸,為了圓這謊,你不得不撒更多的也許違背你的心願且對你有害的謊。
一切意識形態的紛爭,最後隻能以真實為尺度來評判。不預設意識形態的立場,立足於人性和常識,最大限度地呈現真實,這本身就是在為化解意識形態的分歧做貢獻。
做人
人活世上,第一重要的還是做人,懂得自愛自尊,使自己有一顆坦蕩又充實的靈魂,足以承受得住命運的打擊,也配得上命運的賜予。倘能這樣,也就算得上做命運的主人了。
在看得見的行為之外,還有一種看不見的東西,依我之見,那是比做事和交往更重要的,是人生第一重要的東西,這就是做人。當然,實際上做人並不是做事和交往之外的一個獨立的行為,而是蘊涵在兩者之中的,是透過做事和交往體現出來的一種總體的生活態度。
做事和交往是否順利,包括地位、財產、名聲方麵的遭際,也包括愛情、婚姻、家庭方麵的遭際,往往受製於外在的因素,非自己所能支配,所以不應該成為人生的主要目標。一個人當然不應該把非自己所能支配的東西當作人生的主要目標。一個人真正能支配的唯有對這一切外在遭際的態度,簡言之,就是如何做人。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幸福或不幸,而是不論幸福還是不幸都保持做人的正直和尊嚴。我確實認為,做人比事業和愛情都更重要。不管你在名利場和情場上多麼春風得意,如果你做人失敗了,你的人生就在總體上失敗了。最重要的不是在世人心目中占據什麼位置,和誰一起過日子,而是你自己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人生在世,首先應當追求的是優秀,而非成功。成為一個優秀的人,在此前提下,不妨把成功當作副產品來爭取。
所謂優秀,是在人性的意義上說的,就是要把人之為人的稟賦發展得盡可能的好,把人性的品質在自己身上實現出來。按照我的理解,可以把這些品質概括為四項,即善良的生命、豐富的心靈、自由的頭腦、高貴的靈魂。
老天給了每個人一條命,一顆心,把命照看好,把心安頓好,人生即是圓滿。
把命照看好,就是要保護生命的單純,珍惜平凡生活。把心安頓好,就是要積累靈魂的財富,注重內在生活。
平凡生活體現了生命的自然品質,內在生活體現了生命的精神品質,把這兩種生活過好,生命的整體品質就是好的。
換句話說,人的使命就是盡好老天賦予的兩個主要職責,好好做自然之子,好好做萬物之靈。
說到底,人活的就是一個價值觀,不同的價值觀造就不同的人生。
人生意義取決於靈魂生活的狀況。其中,世俗意義——即幸福——取決於靈魂的豐富,神聖意義——即德性——取決於靈魂的高貴。
做人要講道德,做事要講效率。講道德是為了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講效率是為了對得起自己的生命。
做事有兩種境界。一是功利的境界,事情及相關的利益是唯一的目的,於是做事時必定會充滿焦慮和算計。另一是道德的境界,無論做什麼事,都把精神上的收獲看得更重要,做事隻是靈魂修煉和完善的手段,真正的目的是做人。正因為如此,做事時反而有了一種從容的心態和博大的氣象。
從長遠看,做事的結果終將隨風飄散,做人的收獲卻能曆久彌新。如果有上帝,他看到的隻是你如何做人,不會問你做成了什麼事,在他眼中,你在人世間做成的任何事都太渺小了。
做事即做人。人生在世,無論做什麼事,都注重做事的精神意義,通過做事來提升自己的精神世界,始終走在自己的精神旅程上,隻要這樣,無論做什麼事都是有意義的,而所做之事的成敗則變得不很重要了。
我們活在世上,不免要承擔各種責任,小至對家庭、親戚、朋友,對自己的職務,大至對國家和社會。這些責任多半是應該承擔的。不過,我們不要忘記,除此之外,我們還有一項根本的責任,便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每個人在世上都隻有活一次的機會,沒有任何人能夠代替他重新活一次。如果這唯一的一次人生虛度了,也沒有任何人能夠真正安慰他。認識到這一點,我們對自己的人生怎麼能不產生強烈的責任心呢?在某種意義上,人世間各種其他的責任都是可以分擔或轉讓的,惟有對自己的人生的責任,每個人都隻能完全由自己來承擔,一絲一毫依靠不了別人。
對自己人生的責任心是其餘一切責任心的根源。一個人惟有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建立了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目標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之出發,自覺地選擇和承擔起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我不能想象,一個在人生中隨波逐流的人怎麼會堅定地負起生活中的責任。實際情況往往是,這樣的人把盡責不是看作從外麵加給他的負擔而勉強承受,便是看作純粹的付出而索求回報。
我相信,如果一個人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那麼,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內的一切社會關係上,他對自己的行為都會有一種負責的態度。如果一個社會是由這樣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成員組成的,這個社會就必定是高質量的有效率的社會。
一個不知對自己的人生負有什麼責任的人,他甚至無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責任是什麼。許多人對責任的關係是完全被動的,他們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視為自己的責任,不是出於自覺的選擇,而是由於習慣、時尚、輿論等原因。譬如說,有的人把偶然卻又長期從事的某一職業當作了自己的責任,從不嚐試去擁有真正適合自己本性的事業。有的人看見別人發財和揮霍,便覺得自己也有責任拚命掙錢花錢。有的人十分看重別人尤其上司對自己的評價,謹小慎微地為這種評價而活著。由於他們不曾認真地想過自己的人生使命究竟是什麼,在責任問題上也就必然是盲目的了。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有所為就必有所不為,而人與人之間的巨大區別就在於所為所不為的不同取向。
生活質量
苦與樂不但有量的區別,而且有質的區別。在每一個人的生活中,苦與樂的數量取決於他的遭遇,苦與樂的品質取決於他的靈魂。}/bl}
成功是一個社會概念,一個直接麵對上帝和自己的人是不會太看重它的。}/bl}
享受
人生有許多出於自然的享受,例如愛情、友誼、欣賞大自然、藝術創造等等,其快樂遠非虛名浮利可比,而享受它們也並不需要太多的物質條件。我把這類享受稱作對生命本身的享受。
愈是自然的東西,就愈是屬於我的生命的本質,愈能牽動我的至深的情感。例如,女人和孩子。
現代人享受的花樣愈來愈多了。但是,我深信人世間最甜美的享受始終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
人生有兩大快樂。一是生命的快樂,例如健康、親情、與自然的交融,這是生命本身的需要得到滿足的快樂。另一是精神的快樂,包括智性、情感和信仰的快樂,這是人的高級屬性得到滿足的快樂。
物欲是社會刺激出來的,不是生命本身帶來的,其滿足誠然也是一種快樂,但是,與生命的快樂比,它太淺,與精神的快樂比,它太低。
為了抵禦世間的誘惑,積極的辦法不是壓抑低級欲望,而是喚醒、發展和滿足高級欲望。我所說的高級欲望指人的精神需要,它也是人性的組成部分。人一旦品嚐到和陶醉於更高的快樂,麵對形形色色的較低快樂的誘惑就自然有了“定力”。最好的東西你既然已經得到,你對那些次好的東西也就不會特別在乎了。
隻有你自己做了父母,品嚐到了養育小生命的天倫之樂,你才會知道不做一回父母是多麼大的損失。隻有你走進了書籍的寶庫,品嚐到了與書中優秀靈魂交談的快樂,你才會知道不讀好書是多麼大的損失。世上一切真正的好東西都是如此,你必須親自去品嚐,才會知道它們在人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
看見那些永遠在名利場上操心操勞的人,我常常心生憐憫,我對自己說:他們因為不知道世上還有好得多的東西,所以才會把金錢、權力、名聲這些次要的東西看得至高無上。
隻有一次的生命是人生最寶貴的財富,但許多人寧願用它來換取那些次寶貴或不甚寶貴的財富,把全部生命耗費在學問、名聲、權力或金錢的積聚上。他們臨終時當如此悔歎:“我隻是使用了生命,而不曾享受生命!”
物質帶來的快樂終歸是有限的,隻有精神的快樂才可能是無限的。
遺憾的是,現在人們都在拚命追求有限的快樂,甘願舍棄無限的快樂,結果普遍活得不快樂。
金錢,消費,享受,生活質量——當我把這些相關的詞排列起來時,我忽然發現它們好像有一種遞減關係:金錢與消費的聯係最為緊密,與享受的聯係要弱一些,與生活質量的聯係就更弱。因為至少,享受不限於消費,還包括創造,生活質量不隻看享受,還要看承受苦難的勇氣。在現代社會裏,金錢的力量當然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這種力量肯定沒有大到足以修改我們對生活的基本理解。
人生最美好的享受都依賴於心靈能力,是錢買不來的。錢能買來名畫,買不來欣賞,能買來色情服務,買不來愛情,能買來豪華旅遊,買不來旅程中的精神收獲。金錢最多隻是獲得幸福的條件之一,永遠不是充分條件,永遠不能直接成為幸福。
奢華不但不能提高生活質量,往往還會降低生活質量,使人耽於物質享受,遠離精神生活。隻有在那些精神素質極好的人身上,才不會發生這種情況,而這又隻因為他們其實並不在乎物質享受,始終把精神生活看得更重要。
金錢能帶來物質享受,但算不上最高的物質幸福。最高的物質幸福是什麼?我讚成托爾斯泰的見解:對人類社會來說,是和平;對個人來說,是健康。在一個時刻遭受戰爭和恐怖主義的威脅的世界上,經濟再發達又有什麼用?如果一個人的生命機能被徹底毀壞了,錢再多又有什麼用?所以,我在物質上的最高奢望就是,在一個和平的世界上,有一個健康的身體,過一種小康的日子。在我看來,如果天下大多數人都能過上這種日子,那就是一個非常美好的世界了。
我們時代的迷誤之一是把消費當作享受。當然,消費和享受不是絕對互相排斥的,有時兩者會發生重合。但是,它們之間的區別又是顯而易見的。例如,純粹泄欲的色情活動隻是性消費,靈肉與共的愛情才是性的真享受;走馬看花式的遊覽景點隻是旅遊消費,陶然於山水之間才是大自然的真享受;用電視、報刊、書籍解悶隻是文化消費,啟迪心智的讀書和藝術欣賞才是文化的真享受。要而言之,真正的享受必是有心靈參與的,其中必定包含了所謂“靈魂的愉悅和升華”的因素。否則,花錢再多,也隻能叫做消費。享受和消費的不同,正相當於創造和生產的不同。創造和享受屬於精神生活的範疇,就象生產和消費屬於物質生活的範疇一樣。
快樂更多地依賴於精神而非物質,這個道理一點也不深奧,任何一個品嚐過兩種快樂的人都可以憑自身的體驗予以證明,那些沉湎於物質快樂而不知精神快樂為何物的人也可以憑自己的空虛予以證明。
上天的賜予本來是公平的,每個人天性中都蘊涵著精神需求,在生存需要基本得到滿足之後,這種需求理應覺醒,它的滿足理應越來越成為主要的目標。那些永遠折騰在功利世界上的人,那些從來不諳思考、閱讀、獨處、藝術欣賞、精神創造等心靈快樂的人,他們是怎樣辜負了上天的賜予啊,不管他們多麼有錢,他們是度過了怎樣貧窮的一生啊。
肉體需要有它的極限,超於此上的都是精神需要。奢侈,揮霍,排場,虛榮,這些都不是直接的肉體享受,而是一種精神上的滿足,當然是比較低級的滿足。一個人在肉體需要得到了滿足之後,他的剩餘精力必然要投向對精神需要的追求,而精神需要有高低之分,由此鑒別出了人的靈魂的質量。
我的指導思想很簡單,第一條是快樂。青春是人生中生命力最旺盛的時期,快樂是天經地義。我最討厭那種說教,什麼“少壯不努力,老大徒悲傷”,什麼“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仿佛青春的全部價值就在於為將來的成功而苦苦奮鬥。在所有的人生模式中,為了未來而犧牲現在是最壞的一種,它把幸福永遠向後推延,實際上是取消了幸福。依我看,“少壯不享樂,老大徒懊喪”至少也是成立的。倘若一個人在年輕時並非因為生活所迫而隻知吃苦,拒絕享受,到年老力衰時即使成了人上人,卻喪失了享受的能力,那又有什麼意思呢。
但是,快樂不應該是單一的,短暫的,完全依賴外部條件的,而應該是豐富的,持久的,能夠靠自己創造的,否則結果仍是不快樂。所以,我的第二條指導思想是可持續的快樂。青春終究會消逝,如果隻是及時行樂,毫不為今後考慮,倒真會“老大徒悲傷”了。為今後考慮,一方麵是實際的考慮,例如要有真本事,要有健康的身體,等等。另一方麵,更重要的是,要使快樂本身不但是快樂,而且具有生長的能力,能夠生成新的更多的快樂。青春是心智最活潑的時期,也是心智趨於定型的時期。在這個時期,一個人倘若能夠通過讀書、思考、藝術、寫作等等充分領略心靈的快樂,形成一個豐富的內心世界,他在自己的身上就擁有了一個永不枯竭的快樂源泉。這個源泉將澤被整個人生,使他即使在艱難困苦之中仍擁有人類最高級的快樂。在我看來,這是一個人可能在青春期獲得的最重大成就。
創造
生活質量的要素:一、創造;二、享受;三、體驗。
其中,創造在生活中所占據的比重,乃是衡量一個人的生活質量的主要標準。
如果要用一個詞來概括人類精神生活的特征,那麼,最合適的便是這個詞——創造。所謂創造,未必是指發明某種新的技術,也未必是指從事藝術的創作,這些僅是創造的若幹具體形態罷了。創造的含義要深刻得多,範圍也要廣泛得多。人之區別於動物就在於人有一個靈魂,靈魂使人不能滿足於動物式的生存,而要追求高出於生存的價值,由此展開了人的精神生活。大自然所賦予人的隻是生存,因而,人所從事的超出生存以上的活動都是給大自然的安排增添了一點新東西,無不具有創造的性質。正是在創造中,人用行動實現著對真、善、美的追求,把自己內心所珍愛的價值變成可以看見和感覺到的對象。
獲得精神快樂的途徑有兩類:一類是接受的,比如閱讀、欣賞藝術品等;另一類是給予的,就是工作。正是在工作中,人的心智能力和生命價值都得到了積極實現。
當然,這裏所說的工作不同於僅僅作為職業的工作,人們通常把它稱作創造或自我實現。但是,就人性而言,這個意義上的工作原是屬於一切人的。人人都有天賦的心智能力,區別在於是否得到了充分運用和發展。
一個人創造力的高低,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有無健康的生命本能,二是有無崇高的精神追求。這兩個因素又是密切關聯、互相依存的,生命本能若無精神的目標是盲目的,精神追求若無本能的發動是空洞的。它們的關係猶如土壤和陽光,一株植物惟有既紮根於肥沃的土壤,又沐浴著充足的陽光,才能茁壯地生長。
創造力無非是在強烈的興趣推動下的持久的努力。其中最重要的因素,第一是興趣,第二是良好的工作習慣。通俗地說,就是第一要有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第二能夠全神貫注又持之以恒地把它做好。在這過程中,人的各種智力品質,包括好奇心、思維能力、想象力、直覺、靈感等等,都會被調動起來,為創造做出貢獻。
決定一種活動是否創造的關鍵在於有無靈魂的真正參與。一個畫匠畫了一幅毫無靈感的畫,一個學究寫了一本人雲亦雲的書,他們都不是在創造。相反,如果你真正陶醉於一片風景、一首詩、一段樂曲的美,如果你對某個問題形成了你的獨特的見解,那麼你就是在創造。
真正的創造是不計較結果的,它是一個人的內在力量的自然而然的實現,本身即是享受。隻要你的心靈是活潑的,敏銳的,隻要你聽從這心靈的吩咐,去做能真正使它快樂的事,那麼,不論你終於做成了什麼事,也不論社會對你的成績怎樣評價,你都是擁有了一個創造的人生。
一個人隻是為謀生或賺錢而從事的活動都屬於勞作,而他出於自己的真興趣和真性情從事的活動則都屬於創造。勞作僅能帶來外在的利益,唯創造才能獲得心靈的快樂。但外在的利益是一種很實在的誘惑,往往會誘使人們無休止地勞作,竟至於一輩子體會不到創造的樂趣。
繁忙中清靜的片刻是一種享受,而閑散中緊張創作的片刻則簡直是一種幸福了。
一個人的工作是否值得尊敬,取決於他完成工作的精神而非行為本身。這就好比造物主在創造萬物之時,是以同樣的關注之心創造一朵野花、一隻小昆蟲或一頭巨象的。無論做什麼事情,都力求盡善盡美,並從中獲得極大的快樂,這樣的工作態度中蘊涵著一種神性,不是所謂職業道德或敬業精神所能概括的。
每個人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自己所熱愛的那項工作,他藉此而進入世界,在世上立足。有了這項他能夠全身心投入的工作,他的生活就有了一個核心,他的全部生活圍繞這個核心組織成了一個整體。沒有這個核心的人,他的生活是碎片,譬如說,會分裂成兩個都令人不快的部分,一部分是折磨人的勞作,另一部分是無所用心的休閑。
一切從工作中感受到生命意義的人,勳章不能報償他,虧待也不會使他失落。內在的富有找不到、也不需要世俗的對應物。像托爾斯泰、卡夫卡、愛因斯坦這樣的人,沒有得諾貝爾獎於他們何損,得了又能增加什麼?隻有那些內心中沒有歡樂源泉的人,才會斤斤計較外在的得失,孜孜追求教授的職稱、部長的頭銜和各種可笑的獎狀。他們這樣做很可理解,因為倘若沒有這些,他們便一無所有。
聖埃克蘇佩裏把創造定義為“用生命去交換比生命更長久的東西”,我認為非常準確。創造者與非創造者的區別就在於,後者隻是用生命去交換維持生命的東西,僅僅生產自己直接或間接用得上的財富;相反,前者工作是為了創造自己用不上的財富,生命的意義恰恰是寄托在這用不上的財富上。
在精神創造的領域內,不可能有真正的合作,充其量隻有交流。在這個領域內,一切嚴肅偉大的事情都是由不同的個人在自甘寂寞中獨立完成的。他們有時不妨聚在一起輕鬆地聊一聊,聽一聽別人在做什麼事,以便正確地估價自己所做的事。這是工作之餘的休息,至於工作,卻是要各人關起門來單獨進行的。
寂寞原是創造者的宿命,所以自甘寂寞也就是創造者的一個必備素質,不獨今天這個時代如此。精神文化創造在實踐上是最個人化的事業,學術上或文學藝術上的一切偉大作品都是個人在寂寞中嘔心瀝血的結果。在創造的寂寞中自有一種充實,使得創造者絕對不肯用他的寂寞去交換別人的熱鬧。他基本上是別無選擇,這倒不是說他肩負著某種崇高的使命,而是說唯有這樣活著他才覺得生活有意義。他在做著他今生今世最想做、不能不做的一件事,所以不論成敗得失,他都無怨無悔了。
一個好思想,一個好作品,在成形之前,起初隻是一顆種子。這種子來自人類生活的土地,然後如同柳絮一樣在人類精神的天空飄蕩。倘若它落到了你的心中,你的心又恰巧是一片肥土,它就會在你的心中萌芽和生長,最後有希望發育成一棵好的植物。
精神的創造當然是離不開外部的環境的,但更重要的是內部的環境。滿天柳絮,陽光明媚,水分充足,可是倘若你的心是一片瘠土,你的心中仍然不會綠柳成蔭。一顆種子隻有落在適宜的土壤上,才能真正作為一顆種子存在。
在某種意義上,精神創造的過程的確是一個自然過程。隻要你有適宜的內部環境,又獲得了一顆好種子,那麼,不管你的軀體在外部世界上做著什麼,哪怕你是在做著奴隸般的沉重勞動,這顆種子依然會默默地走著大自然指定的路。偉大作品之孕育未必是在書齋裏,更多地是在風塵仆仆的人生旅途上,在身不由己地做著各種瑣事的時候,而書齋至多隻是它一朝分娩的產房罷了。
當然,前提是你有一個好的內部環境,一片沃土,一個好子宮。
在一定意義上,一切創造活動都是針對問題講故事,是把故事講得令人信服的努力。
自然科學是針對自然界的問題講故事,社會科學是針對社會的問題講故事,文學藝術是針對人生的問題講故事,宗教和哲學是針對終極問題講故事。
內在生活
人同時生活在外部世界和內心世界中。內心世界也是一個真實的世界。或者,反過來說也一樣:外部世界也是一個虛幻的世界。
對於內心世界不同的人,表麵相同的經曆具有完全不同的意義,事實上也就完全不是相同的經曆了。
對於不同的人,世界呈現不同的麵貌。在精神貧乏者眼裏,世界也是貧乏的。世界的豐富的美是依每個人心靈豐富的程度而開放的。
對於樂盲來說,貝多芬等於不存在。對於畫盲來說,畢加索等於不存在。對於隻讀流行小報的人來說,從荷馬到海明威的整個文學寶庫等於不存在。對於終年在名利場上奔忙的人來說,大自然的美等於不存在。
一個經常在閱讀和沉思中與古今哲人文豪傾心交談的人,和一個沉湎在歌廳、肥皂劇以及庸俗小報中的人,他們生活在多麼不同的世界上。
說到底,在這世界上,誰的經曆不是平凡而又平凡的?心靈曆程的懸殊才在人與人之間鋪下了鴻溝。
人生的道路分內外兩個方麵。外在方麵是一個人的外部經曆,它是有形的,可以簡化為一張履曆表,標示出了曾經的職業、地位、榮譽等等。內在方麵是一個人的心路曆程,它是無形的,生命的感悟,情感的體驗,理想的追求,這些都是履曆表反映不了的。
我的看法是,盡管如此,內在方麵比外在方麵重要得多,它是一個人的人生道路的本質部分。我還認為,外在方麵往往由命運、時代、環境、機遇決定,自己沒有多少選擇的主動權,在盡力而為之後,不妨順其自然,而應該把主要努力投注於自己可以支配的內在方麵。
在我們每個人身上,除了外在的自我以外,都還有著一個內在的精神性的自我。可惜的是,許多人的這個內在自我始終是昏睡著的,甚至是發育不良的。為了使內在自我能夠健康生長,你必須給它以充足的營養。如果你經常讀好書、沉思、欣賞藝術,擁有豐富的精神生活,你就一定會感覺到,在你身上確實還有一個更高的自我,這個自我是你的人生路上的堅貞不渝的精神密友。
外在遭遇受製於外在因素,非自己所能支配,所以不應成為人生的主要目標。真正能支配的唯有對一切外在遭際的態度。內在生活充實的人仿佛有另一個更高的自我,能與身外遭遇保持距離,對變故和挫折持適當態度,心境不受塵世禍福沉浮的擾亂。
內心生活與外部生活並非互相排斥的,同一個人完全可能在兩方麵都十分豐富。區別在於,注重內心生活的人善於把外部生活的收獲變成心靈的財富,缺乏此種稟賦或習慣的人則往往會迷失在外部生活中,人整個兒是散的。
對於一顆善於感受和思考的靈魂來說,世上並無完全沒有意義的生活,任何一種經曆都可以轉化為內在的財富。而且,這是最可靠的財富,因為正如一位詩人所說:“你所經曆的,世間沒有力量能從你那裏奪走。”
人應該在自己身上擁有快樂的源泉,它本來就存在於每個人身上,就看你是否去開掘和充實它。這就是你的心靈。
心靈的快樂是自足的。如果你的心靈足夠豐富,即使身處最單調的環境,你仍能自得其樂。如果你的心靈足夠高貴,即使遭遇最悲慘的災難,你仍能自強不息。這是一筆任何外力都奪不走的財富,是孟子所說的“人之安宅”,你可以藉之安身立命。
對於一個視人生感受為最寶貴財富的人來說,歡樂和痛苦都是收入,他的賬本上沒有支出。這種人盡管敏感,卻有很強的生命力,因為在他眼裏,現實生活中的禍福得失已經降為次要的東西,命運的打擊因心靈的收獲而得到了補償。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賭場上輸掉的,卻在他描寫賭徒心理的小說中極其輝煌地贏了回來。
生活是廣義的,內心經曆、感情、體驗也是生活,讀書也是寫作的生活源泉。
心靈的財富也是積累而成的。一個人酷愛精神的勞作和積聚,不斷產生、搜集、貯藏點滴的感受,日積月累,就在他的內心中建立了一個巨大的寶庫,造就了一顆豐富的靈魂。在他麵前,那些精神懶漢相比之下終於形同乞丐。
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區別不在物質上的貧富,社會方麵的境遇,是內在的精神素質把人分出了偉大和渺小,優秀和平庸。
世上有一樣東西,比任何別的東西都更忠誠於你,那就是你的經曆。你生命中的日子,你在其中遭遇的人和事,你因這些遭遇產生的悲歡、感受和思考,這一切僅僅屬於你,不可能轉讓給任何別人,哪怕是你最親近的人。這是你最珍貴的財富,而隻要你珍惜,也會是你最可靠的財富,無人能夠奪走。相反,如果你不珍惜,就會隨歲月而流失,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了。正因為此,我一直主張人人養成寫日記的習慣。
相比之下,金錢是最不可靠的財富。金錢毫無忠誠可言,它們沒有個性,永遠是那副模樣,今天在你這裏,明天會在別人那裏,後天又可能回到你這裏。可是,人們熱衷於積聚金錢,卻輕易揮霍掉僅僅屬於自己的經曆,這是怎樣地本末倒置啊。
物質的財寶,丟失了可以掙回,掙不回也沒有什麼,它們是這樣毫無個性,和你本來就沒有必然的關係,隻不過是換了一個地方存放罷了。可是,你的生命中的珍寶是僅僅屬於你的,它們隻能存放在你的心靈中和記憶中,如果這裏沒有,別的任何地方也不會有,你一旦把它們丟失,就永遠找不回來了。
成功
在確定自己的人生目標時,首要的目標應該是優秀,其次才是成功。
所謂優秀,是指一個人的內在品質,即有高尚的人格和真實的才學。一個優秀的人,即使他在名利場上不成功,他仍能有充實的心靈生活,他的人生仍是充滿意義的。相反,一個平庸的人,即使他在名利場上風光十足,他也隻是在混日子,至多是混得好一些罷了。
事實上,一個人倘若真正優秀,而時代又不是非常糟,他獲得成功的機會還是相當大的。即使生不逢辰,或者運氣不佳,也多能在身後得到承認。
優秀者的成功往往是大成功,遠非那些追名逐利之輩的渺小成功可比。人類曆史上一切偉大的成功者都出自精神上優秀的人之中,不管在哪一個領域,包括創造財富的領域,做成大事業的決非隻有一些小伎倆的精明之人,而必是對世界和人生有廣闊思考和深刻領悟的擁有大智慧的人。
一個人能否成為優秀的人,基本上是可以自己做主的,能否在社會上獲得成功,則在相當程度上要靠運氣。所以,應該把成功看作優秀的副產品,不妨在優秀的基礎上爭取它,得到了最好,得不到也沒有什麼。在根本的意義上,作為一個人,優秀就已經是成功。
把優秀當作第一目標,而把成功當作優秀的副產品,這是最恰當的態度,有助於一個人獲取成功,或者坦然地麵對不成功。
我對成功的理解:把自己喜歡做的事做得盡善盡美,讓自己滿意,不要去管別人怎麼說。
成功不是衡量人生價值的最高標準,比成功更重要的是,一個人要擁有內在的豐富,有自己的真性情和真興趣,隻要你有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你就在任何情況下都會感到充實和踏實。那些僅僅追求外在成功的人,他們真正喜歡的隻是名利,一旦在名利場上受挫,內在的空虛就暴露無遺。
照我的理解,把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做好,盡量做得完美,讓自己滿意,這才是成功的真諦,如此感到的喜悅才是不攙雜功利考慮的純粹的成功之喜悅。當然,這個意義上的成功已經超越於社會的評價,而人生最珍貴的價值和最美好的享受恰恰就寓於這樣的成功之中。
我們都很在乎成功和失敗,但對之的理解卻很不一樣,有必要做出區分。譬如說,通常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其一是指外在的社會遭際,飛黃騰達為成,窮困潦倒為敗。其二是指事業上的追求,目標達到為成,否則為敗。可以肯定,抽象地談問題,人們一定會擁護第二義而反對第一義。但是,事業有大小,目標有高低,所謂事業成敗的意義也就十分有限。我不知道如何衡量人生的成敗,也許人生是超越所謂成功和失敗的評價的。
現在書店裏充斥著所謂勵“誌”實則勵“欲”的垃圾書,其內容無非一是教人如何在名利場上拚搏,發財致富,出人頭地,二是教人如何精明地處理人際關係,討上司或老板歡心,在社會上吃得開。偏是這類東西似乎十分暢銷,每次在書店看到它們堆放在最醒目的位置上,我就為這個時代感到悲哀。
勵誌沒有什麼不好,問題是勵什麼樣的誌。完全沒有精神目標,一味追逐世俗的功利,這算什麼“誌”,恰恰是胸無大誌。
事業是精神性追求與社會性勞動的統一,精神性追求是其內涵和靈魂,社會性勞動是其形式和軀殼,二者不可缺一。
所以,一個僅僅為了名利而從政、經商、寫書的人,無論他在社會上獲得了怎樣的成功,都不能說他有事業。
所以,一個不把自己的理想、思考、感悟體現為某種社會價值的人,無論他內心多麼真誠,也不能說他有事業。
在人生中,職業和事業都是重要的。大抵而論,職業關係到生存,事業關係到生存的意義。在現實生活中,兩者的關係十分複雜,從重合到分離、背離乃至於根本衝突,種種情形都可能存在。人們常常視職業與事業的一致為幸運,但有時候,兩者的分離也會是一種自覺的選擇,例如斯賓諾莎為了保證以哲學為事業而寧願以磨鏡片為職業。因此,事情最後也許可以歸結為一個人有沒有真正意義上的事業,如果沒有,所謂事業與職業的關係問題也就不存在,如果有,這個關係問題也就有了答案。
最理想的情況是謀生與自我實現達成一致,做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情,同時又能藉此養活自己。能否做到這一點,在一定程度上要靠運氣。不過,我相信,在開放社會中,一個人隻要有自己真正的誌趣,終歸是有許多機會向這個目標接近的。就個人而言,最重要的還是要有自己的誌趣,機會隻對這樣的人開放。一個人首先必須具備快樂工作的願望和能力,然後才談得上快樂工作。
怎樣確定一個職業是否適合自己?我認為應該符合三個條件:第一,有強烈的興趣,甚至到了不給錢也一定要幹的程度;第二,有明晰的意義感,確信自己的生命價值借此得到了實現;第三,能夠靠它養活自己。
你做一項工作,隻是為了謀生,對它並不喜歡,這項工作就隻是你的職業。你做一項工作,隻是因為喜歡,並不在乎它能否帶來利益,這項工作就是你的事業。
最理想的情形是,事業和職業一致,做喜歡的事並能以之謀生。其次好的是,二者分離,業餘做喜歡的事。最糟糕的是,根本沒有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
最好的職業是有業無職,就是有事業,而無職務、職位、職稱、職責之束縛,能夠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時間,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例如藝術家、作家、學者,當然,前提是他們真正熱愛藝術、文學和學術。否則,職位、職務、職稱俱全而唯獨無事業的所謂學者、作家、藝術家,今天有的是。
也許,在任何時代,從事精神創造的人都麵臨著這個選擇:是追求精神創造本身的成功,還是追求社會功利方麵的成功?前者的判官是良知和曆史,後者的判官是時尚和權力。在某些幸運的場合,兩者會出現一定程度的一致,時尚和權力會向已獲得顯著成就的精神創造者頒發證書。但是,在多數場合,兩者往往偏離甚至背道而馳,因為它們畢竟是性質不同的兩件事,需要花費不同的功夫。即使真實的業績受到足夠的重視,決定升遷的還有觀點異同、人緣、自我推銷的幹勁和技巧等其它因素,而總是有人不願意在這些方麵浪費寶貴的生命的。
最基本的劃分不是成功與失敗,而是以偉大的成功和偉大的失敗為一方,以渺小的成功和渺小的失敗為另一方。
在上帝眼裏,偉大的失敗也是成功,渺小的成功也是失敗。
成功是一個社會概念,一個直接麵對上帝和自己的人是不會太看重它的。
有一些渺小的人獲得了虛假的成功,他們的成功很快就被曆史遺忘了。有一些偉大的人獲得了真實的成功,他們的成功被曆史永遠記住了。但是,我知道,還有許多優秀的人,他們完全淡然於成功,最後也確實與成功無緣。對於這些人,曆史既沒有記住他們,也沒有遺忘他們,他們是超越於曆史之外的。
我相信一切深刻的靈魂都蘊藏著悲觀。如果一種悲觀可以輕易被外在的成功打消,我敢斷定那不是悲觀,而隻是膚淺的煩惱。
最淒涼的不是失敗者的哀鳴,而是成功者的悲歎。在失敗者心目中,人間尚有值得追求的東西:成功。但獲得成功仍然悲觀的人,他的一切幻想都破滅了,他已經無可追求。失敗者僅僅悲歎自己的身世;成功者若悲歎,必是悲歎整個人生。
有一種人追求成功,隻是為了能居高臨下地蔑視成功。
對於真正有才華的人來說,機會是會以各種麵目出現的。
人要做成一點事情,第一靠熱情,第二靠毅力。我在各領域一切有大作為的人身上,都發現了這兩種品質。
首先要有熱情,對所做的事情真正喜歡,以之為樂,全力以赴。但是,單有熱情還不夠,因為即使是喜歡做的事情,隻要它足夠大,其中必包含艱苦、困難乃至枯燥,沒有毅力是堅持不下去的。何況在人生之中,人還經常要麵對自己不喜歡但必須做的事情,那時候就完全要靠毅力了。
對於我來說,人生即事業,除了人生,我別無事業。我的事業就是要窮盡人生的一切可能性。這是一個肯定無望但極有誘惑力的事業。
我的野心是要證明一個沒有野心的人也能得到所謂成功。
不過,我必須立即承認,這隻是我即興想到的一句俏皮話,其實我連這樣的野心也沒有。
我的“成功”(被社會承認,所謂名聲)給我帶來的最大便利是可以相對超脫於我所隸屬的小環境及其凡人瑣事,無須再為許多合理的然而瑣屑的權利去進行渺小的鬥爭。那些東西,人們因為你的“成功”而願意或不願意地給你了,不給也無所謂了。
財富
人們不妨讚美清貧,卻不可謳歌貧困。人生的種種享受是需要好的心境的,而貧困會剝奪好的心境,足以扼殺生命的大部分樂趣。
金錢的好處便是使人免於貧困。
但是,在提供積極的享受方麵,金錢的作用極其有限。人生最美好的享受,包括創造、沉思、藝術欣賞、愛情、親情等等,都非金錢所能買到。原因很簡單,所有這類享受皆依賴於心靈的能力,而心靈的能力是與錢包的鼓癟毫不相幹的。
人在多大程度上不依賴於物質的東西,人就在多大程度上是自由的。所謂不依賴,在生存有保障的前提下,是一種精神境界。窮人是不自由的,因為他的生存受製於物質。那些沒有精神目標的富人更是不自由的,因為他的全部心靈都受製於物質。自由是精神生活的範疇,物質隻是自由的必要條件,永遠不是充分條件,永遠不可能直接帶來自由。
無論個人,還是人類,如果謀求物質不是為了擺脫其束縛而獲得精神的自由,人算什麼萬物之靈呢?
人們常把金錢稱作萬惡之源,照我看,這是錯怪了金錢。錢本身在道德上是中性的,談不上善惡。毛病不是出在錢上,而是出在對錢的態度上。可怕的不是錢,而是貪欲,即一種對錢貪得無厭的占有態度。當然,錢可能會刺激起貪欲,但也可能不會。無論在錢多錢少的人中,都有貪者,也都有不貪者。所以,關鍵還在人的素質。
貪與不貪的界限在哪裏?我這麼看:一個人如果以金錢本身或者它帶來的奢侈生活為人生主要目的,他就是一個被貪欲控製了的人;相反,在不貪之人,金錢永遠隻是手段,一開始是保證基本生活質量的手段,在這個要求滿足以後,則是實現更高人生理想的手段。當然,要做到這一點,前提是他確有更高的人生理想。
財富既可促進幸福,也可導致災禍,取決於人的精神素質。金錢是對人的精神素質的一個考驗。擁有的財富越多,考驗就越嚴峻。大財富要求大智慧,素質差者往往被大財富所毀。
看一個人素質的優劣,我們可以看他:獲取財富的手段是否正當,能否對不義之財不動心;對已得之財能否保持超脫的心情,看作身外之物;富裕之後是否仍樂於過相對簡樸的生活。
公開謳歌財富,是資本主義造就的新觀念。不過,我們應當仔細分辨,這一新的財富觀究竟新在哪裏。按照韋伯的解釋,資本主義精神的特點就在於,一方麵把獲取財富作為人生的重要成就予以鼓勵,另一方麵又要求節製物質享受的欲望。這裏的關鍵是把財富的獲取和使用加以分離了,獲取不再是為了自己使用,在獲取時要敬業,在使用時則要節製。很顯然,新就新在肯定了財富的獲取,隻要手段正當,發財是光榮的。在財富的使用上,則繼承了曆史上宗教、哲學、道德崇尚節儉的傳統,不管多麼富裕,奢侈和揮霍仍是可恥的。
有人說:“有錢可以買時間。”這話當然不錯。但是,如果大前提是“時間就是金錢”,買得的時間又追加為獲取更多金錢的資本,則一生勞碌便永無終時。
所以,應當改變大前提:時間不僅是金錢,更是生命,而生命的價值是金錢無法衡量的。
錢是好東西,但不是最好的東西。最好的東西是生命的單純、心靈的豐富和人格的高貴。為了錢而毀壞最好的東西,是十足的愚昧。
錢夠花了以後,給生活帶來的意義便十分有限,接下來能否提高生活質量,就要看你的精神實力了。
物質上的貧民,錢越少,越受金錢的奴役。精神上的貧民,錢越多,越受金錢的奴役。
要熱愛生命,不要熱愛物質,沉湎於物質正說明對生命沒有感覺。
大量觸目驚心的權錢交易案例業已證明,對於金錢的貪欲會使人不顧一切,甚至不要性命。千萬不要以為,這些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人是天生的壞人。事實上,他們與我們中間許多人的區別隻在於,他們恰好處在一個直接麵對巨大誘惑的位置上。任何一個人,倘若渴慕奢華的物質生活而不能自製,一旦麵臨類似的誘惑,都完全可能走上同樣的道路。
惡人的謀財害命,是謀人之財,害人之命,這終究屬於少數。今日多的是另一種謀財害命——謀人世的錢財,害自己的性命。其中又有程度的不同。最顯著者是謀不義之財,因此埋下禍種,事未發則在恐懼中度日,事發則坐牢乃至真的搭上了性命。但是,這仍然屬於少數。最多的情形是,在無止境的物質追求中,犧牲了生命純真的享受,敗壞了生命純真的品質。這一種謀財害命,因為它的普遍性和隱蔽性,正是我們最應該警覺的。
到處供奉財神爺,供奉福祿壽三神,世上有哪一個民族如此厚顏無恥地公開崇拜金錢,坦然於自己的貪婪?
世界上好像隻有中國有財神爺,在信仰問題上,我想象不出還會有什麼比這更大的諷刺了。神是最高價值的象征,把金錢供為神,意味著一切神聖價值都可以遭到褻瀆。事實上,今天許多人拜佛,拜的也是金錢,佛成了財神爺的替身。個人為財富損害生命,政府為財政破壞自然,都是拜金主義導致的價值顛倒。
“知足長樂”是中國的古訓,我認為在金錢的問題上,這句話是對的。以掙錢為目的,掙多少算夠了,這個界限無法確定。事實上,凡是以掙錢為目的的人,他永遠不會覺得夠了,因為富了終歸可以更富,一旦走上了這條路,很少有人能夠自己停下來。
在做事的時候,把興趣放在第一位,而把錢隻當作副產品,這是麵對金錢的一種最愜意的自由。當然,前提是錢已經夠花了。不過,如果你把錢已經夠花的標準定得低一點,你就可以早一點獲得這個自由。
幸福
幸福隻是靈魂的事,肉體隻會有快感,不會有幸福感。
靈魂是感受幸福的“器官”,任何外在經曆必須有靈魂參與才成其為幸福。
幸福是生命意義得到實現的鮮明感覺。
幸福主要是一種內心快樂的狀態。不過,它不是一般的快樂,而是非常強烈和深刻的快樂,以至於我們此時此刻會由衷地覺得活著多麼有意義,人生多麼美好。不管擁有這種體驗的時間多麼短暫,這種體驗卻總是指向整個人生的,所包含的是對生命意義的總體評價。當人感受到幸福時,心中仿佛響著一個聲音:為了這個時刻,我這一生值了!若沒有這種感覺,說“幸福”就是濫用了大字眼。
人身上必有一種整體的東西,是它在尋求、麵對、體悟、評價整體的生命意義,我們隻能把這種東西叫做靈魂。所以,幸福不是零碎和表麵的情緒,而是靈魂的歡愉。正因為此,人一旦有過這種時刻和體驗,便終身難忘了。
快感和痛感是肉體感覺,快樂和痛苦是心理現象,而幸福和苦難則僅僅屬於靈魂。幸福是靈魂的歎息和歌唱,苦難是靈魂的呻吟和抗議,在兩者中凸現的是對生命意義的或正或負的強烈體驗。
生命和靈魂是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幸福和道德都要據此衡量。我的結論是:幸福在於生命的單純和靈魂的豐富,道德在於生命的善良和靈魂的高貴。
內心世界的豐富、敏感和活躍與否決定了一個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在此意義上,幸福是一種能力。
苦與樂不但有量的區別,而且有質的區別。在每一個人的生活中,苦與樂的數量取決於他的遭遇,苦與樂的品質取決於他的靈魂。
歡樂與歡樂不同,痛苦與痛苦不同,其間的區別遠遠超過歡樂與痛苦的不同。
對於沉溺於眼前瑣屑享受的人,不足與言真正的歡樂。對於沉溺於眼前瑣屑煩惱的人,不足與言真正的痛苦。
痛苦和歡樂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無歡樂,也無痛苦。
痛苦使人深刻,但是,如果生活中沒有歡樂,深刻就容易走向冷酷。未經歡樂滋潤的心靈太硬,它缺乏愛和寬容。
我對幸福的看法日趨樸實了。在我看來,一個人若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並且靠這養活自己,又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並且使他(她)們也感到快樂,即可稱幸福。
愛情和事業是人生幸福的兩個關鍵項。愛著,創造著,這就夠了。其餘一切隻是有了更好、沒有亦可的副產品罷了。
人世間真實的幸福原是極簡單的。人們輕慢和拒絕神的禮物,偏要到別處去尋找幸福,結果生活越來越複雜,也越來越不幸。
人在世上不妨去追求種種幸福,但不要忘了最重要的幸福就在你自己身邊,那就是平凡的親情。人在遭遇苦難時誠然可以去尋求別人的幫助和安慰,但不要忘了唯有一樣東西能夠使你真正承受苦難,那就是你自己的堅忍。在我看來,一個人懂得珍惜屬於自己的那一份親情,又勇於承擔屬於自己的那一份苦難,乃是人生的兩項偉大成就。
幸福的反麵是災禍,而非痛苦。痛苦中可以交織著幸福,但災禍絕無幸福可言。另一方麵,痛苦的解除未必就是幸福,也可能是無聊。可是,當我們從一個災禍中脫身出來的時候,我們差不多是幸福的了。
幸福的和不幸的人嗬,仔細想想,這世界上有誰是真正幸福的,又有誰是絕對不幸的?!
幸福是有限的,因為上帝的賜予本來就有限。痛苦是有限的,因為人自己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
幸福屬於天國,快樂才屬於人間。
幸福是一個抽象概念,從來不是一個事實。相反,痛苦和不幸卻常常具有事實的堅硬性。
幸福是一種一開始人人都自以為能夠得到、最後沒有一個人敢說已經擁有的東西。
幸福和上帝差不多,隻存在於相信它的人心中。
幸福喜歡捉迷藏。我們年輕時,它躲藏在未來,引誘我們前去尋找它。曾幾何時,我們發現自己已經把它錯過,於是回過頭來,又在記憶中尋找它。
幸福是一種苟且,不願苟且者不可能幸福。我們隻能接受生存的荒謬,我們的自由僅在於以何種方式接受。我們不哀哭,我們自得其樂地怠慢它,居高臨下地嘲笑它,我們的接受已經包含著反抗了。
聰明人嘲笑幸福是一個夢,傻瓜到夢中去找幸福,兩者都不承認現實中有幸福。看來,一個人要獲得實在的幸福,就必須既不太聰明,也不太傻。人們把這種介於聰明和傻之間的狀態叫做生活的智慧。
幸福是一個心思詭譎的女神,但她的眼光並不勢利。權力能支配一切,卻支配不了命運。金錢能買來一切,卻買不來幸福。
一切災禍都有—個微小的起因,一切幸福都有—個平庸的結尾。
自己未曾找到偉大的幸福的人,無權要求別人拒絕平凡的幸福。自己已經找到偉大的幸福的人,無意要求別人拒絕平凡的幸福。
我愛人世的不幸勝過愛天堂的幸福。我愛我的不幸勝過愛他人的幸福。
苦難
人生在世,免不了要遭受苦難。所謂苦難,是指那種造成了巨大痛苦的事件和境遇。它包括個人不能抗拒的天災人禍,例如遭遇亂世或災荒,患危及生命的重病乃至絕症,摯愛的親人死亡。也包括個人在社會生活中的重大挫折,例如失戀,婚姻破裂,事業失敗。有些人即使在這兩方麵運氣都好,未嚐吃大苦,卻也無法避免那個一切人遲早要承受的苦難——死亡。因此,如何麵對苦難,便是擺在每個人麵前的重大人生課題。
我們總是想,今天如此,明天也會如此,生活將照常進行下去。
然而,事實上遲早會有意外事件發生,打斷我們業已習慣的生活,總有一天我們的列車會突然翻出軌道。
“天有不測風雲”——不測風雲乃天之本性,“人有旦夕禍福”——旦夕禍福是無所不包的人生的題中應有之義,任何人不可心存僥幸,把自己獨獨看作例外。
人生在世,總會遭受不同程度的苦難,世上並無絕對的幸運兒。所以,不論誰想從苦難中獲得啟迪,該是不愁缺乏必要的機會和材料的。世態炎涼,好運不過爾爾。那種一交好運就得意忘形的淺薄者,我很懷疑苦難能否使他們變得深刻一些。
人生的本質決非享樂,而是苦難,是要在無情宇宙的一個小小角落裏奏響生命的凱歌。
多數時候,我們生活在外部世界上,忙於瑣碎的日常生活,忙於工作、交際和娛樂,難得有時間想一想自己,也難得有時間想一想人生。可是,當我們遭到突如其來的災難時,我們忙碌的身子一下子停了下來。災難打斷了我們所習慣的生活,同時也提供了一個機會,迫使我們與外界事物拉開了一個距離,回到了自己。隻要我們善於利用這個機會,肯於思考,就會對人生獲得一種新的眼光。一個曆盡坎坷而仍然熱愛人生的人,他胸中一定藏著許多從痛苦中提煉的珍寶。
我相信人有素質的差異。苦難可以激發生機,也可以扼殺生機;可以磨煉意誌,也可以摧垮意誌;可以啟迪智慧,也可以蒙蔽智慧;可以高揚人格,也可以貶抑人格,——全看受苦者的素質如何。素質大致規定了一個人承受苦難的限度,在此限度內,苦難的錘煉或可助人成材,超出此則會把人擊碎。
這個限度對幸運同樣適用。素質好的人既能承受大苦難,也能承受大幸運,素質差的人則可能兼毀於兩者。
痛苦是性格的催化劑,它使強者更強,弱者更弱,暴者更暴,柔者更柔,智者更智,愚者更愚。
苦難是人格的試金石,麵對苦難的態度最能表明一個人是否具有內在的尊嚴。譬如失戀,隻要失戀者真心愛那個棄他而去的人,他就不可能不感到極大的痛苦。但是,同為失戀,有的人因此自暴自棄,委靡不振,有的人為之反目為仇,甚至行凶報複,有的人則懷著自尊和對他人感情的尊重,默默地忍受痛苦,其間便有人格上的巨大差異。
當然,每個人的人格並非一成不變的,他對痛苦的態度本身也在鑄造著他的人格。不論遭受怎樣的苦難,隻要他始終警覺他擁有采取何種態度的自由,並勉勵自己以一種堅忍高貴的態度承受苦難,他就比任何時候都更加有效地提高著自己的人格。
世上有一種苦難,不但本身不可挽回,而且意味著其餘一切價值的毀滅。在這種絕望的境遇中,如果說承受苦難仍有意義,那麼,這意義幾乎唯一地就在於承受苦難的方式本身了。弗蘭克說得好:以尊嚴的方式承受苦難,這是一項實實在在的內在成就,因為它證明了人在任何時候都擁有不可剝奪的精神自由。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終歸要麵對一種沒有任何前途的苦難,那就是死亡,而以尊嚴的方式承受死亡的確是我們精神生活的最後一項偉大成就。
以尊嚴的方式承受苦難,這種方式本身就是人生的一項巨大成就,因為它所顯示的不隻是一種個人品質,而且是整個人性的高貴和尊嚴,證明了這種尊嚴比任何苦難更有力,是世間任何力量不能將它剝奪的。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在人類曆史上,偉大的受難者如同偉大的創造者一樣受到世世代代的敬仰。
不幸對一個人的殺傷力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不幸的程度,二是對不幸的承受力。其中,後者更關鍵。所以,古希臘哲人如是說:不能承受不幸本身就是一種巨大的不幸。
但是,承受不幸不僅是一種能力,來自堅強的意誌,更是一種覺悟,來自做人的尊嚴、與身外遭遇保持距離的智慧,以及超越塵世遭遇的信仰。
喜歡談論痛苦的往往是不識愁滋味的少年,而飽嚐人間苦難的老年貝多芬卻唱起了歡樂頌。
年少之時,我們往往容易無病呻吟,誇大自己的痛苦,甚至誇耀自己的痛苦。究其原因,大約有二。其一,是對人生的無知,沒有經曆過大痛苦,就把一點兒小煩惱當成了大痛苦。其二,是虛榮心,在文學青年身上尤其突出,把痛苦當作裝飾和品位,顯示自己與眾不同。隻是到了真正飽經滄桑之後,我們才明白,人生的小煩惱是不值得說的,大痛苦又是不可說的。我們把痛苦當作人生本質的一個組成部分接受下來,帶著它繼續生活。如果一定要說,我們就說點別的,比如天氣。辛棄疾詞雲:“卻道天涼好個秋”——這個結尾意味深長,是不可說之說,是辛酸的幽默。
麵對社會悲劇,我們有理想、信念、正義感、崇高感支撐著我們,我們相信自己在精神上無比地優越於那迫害乃至毀滅我們的惡勢力,因此我們可以含笑受難,慷慨赴死。我們是舞台上的英雄,哪怕眼前這個劇場裏的觀眾全都渾渾噩噩,是非顛倒,我們仍有勇氣把戲演下去,演給我們心目中絕對清醒公正的觀眾看,我們稱這觀眾為曆史、上帝或良心。
可是,麵對自然悲劇,我們有什麼呢?這裏沒有舞台,隻有空漠無際的蒼穹。我們不是英雄,隻是朝生暮死的眾生。任何人間理想都撫慰不了生老病死的悲哀,在天災人禍麵前也談不上什麼正義感。當史前人類遭受大洪水的滅頂之災時,當龐貝城居民被維蘇威火山的岩漿吞沒時,他們能有什麼慰藉呢?地震,海嘯,車禍,空難,瘟疫,絕症……大自然的惡勢力輕而易舉地把我們或我們的親人毀滅。我們麵對的是沒有靈魂的敵手,因而不能以精神的優越自慰,卻愈發感到了生命的卑微。沒有上帝來拯救我們,因為這災難正是上帝親手降下。我們憤怒,但無處泄憤。我們冤屈,但永無伸冤之日。我們反抗,但我們的反抗孤立無助,注定失敗。
然而我們未必就因此倒下。也許,沒有浪漫氣息的悲劇是我們最本質的悲劇,不具英雄色彩的勇氣是我們最真實的勇氣。在無可告慰的絕望中,我們咬牙挺住。我們挺立在那裏,沒有觀眾,沒有證人,也沒有期待,沒有援軍。我們不倒下,僅僅是因為我們不肯讓自己倒下。我們以此維護了人的最高的也是最後的尊嚴——人在大自然(=神)麵前的尊嚴。
經曆過巨大苦難的人有權利證明,創造幸福和承受苦難屬於同一種能力。沒有被苦難壓倒,這不是恥辱,而是光榮。
任何智慧都不能使我免於痛苦,我隻願有一種智慧足以使我不毀於痛苦。
一個人隻要真正領略了平常苦難中的絕望,他就會明白,一切美化苦難的言辭是多麼浮誇,一切炫耀苦難的姿態是多麼做作。
不要對我說:苦難淨化心靈,悲劇使人崇高。默默之中,苦難磨鈍了多少敏感的心靈,悲劇毀滅了多少失意的英雄。何必用舞台上的繪聲繪色,來掩蓋生活中的無聲無息!
浪漫主義在痛苦中發現了美感,於是為了美感而尋找痛苦,誇大痛苦,甚至偽造痛苦。然而,假的痛苦有千百種語言,真的痛苦卻沒有語言。
事實上,我們平凡生活中的一切真實的悲劇都仍然是平凡生活的組成部分,平凡性是它們的本質,詩意的美化必然導致歪曲。
人天生是軟弱的,唯其軟弱而猶能承擔起苦難,才顯出人的尊嚴。
我厭惡那種號稱鐵石心腸的強者,蔑視他們一路旗開得勝的驕橫。隻有以軟弱的天性勇敢地承受著尋常苦難的人們,才是我的兄弟姐妹。
我們不是英雄。做英雄是輕鬆的,因為他有淨化和升華。做英雄又是沉重的,因為他要演戲。我們隻是忍受著人間尋常苦難的普通人。
一個人經曆過巨大災難的人就好像一座經曆過地震的城市,雖然在廢墟上可以建立新的房屋和生活,但內心有一些東西已經永遠地沉落了。
人生的重大苦難都起於關係。對付它的方法之一便是有意識地置身在關係之外,和自己的遭遇拉開距離。例如,在失戀、親人死亡或自己患了絕症時,就想—想戀愛關係、親屬關係乃至自己的生命的純粹偶然性,於是獲得一種類似解脫的心境。佛教的因緣說庶幾近之。
然而,畢竟身在其中,不是想跳就能跳出來的。無我的空理易明,有情的塵緣難斷。認識到因緣的偶然是—回事,真正看破因緣又是一回事。所以,佛教要建立一套煩瑣複雜的戒律,借以把它的哲學觀念轉化為肉體本能。
古人雲:忍為眾妙之門。事實上,對於人生種種不可躲避的災禍和不可改變的苦難,除了忍,別無他法。忍也不是什麼妙法,隻是非如此不可罷了。不忍又能怎樣?所謂超脫,不過是尋找一種精神上的支撐,從而較能夠忍,並非不需要忍了。一切透徹的哲學解說都改變不了任何一個確鑿的災難事實。佛教教人看透生老病死之苦,但並不能消除生老病死本身,苦仍然是苦,無論怎麼看透,身受時還是得忍。
忍是一種自救,即使自救不了,至少也是一種自尊。以從容平靜的態度忍受人生最悲慘的厄運,這是處世做人的基本功夫。
人生中有的遭遇是沒有安慰也沒有補償的,隻能全盤接受。我為接受找到的唯一理由是,人生在總體上就是悲劇,因此就不必追究細節的悲慘了。塞涅卡在相似意義上說:“何必為部分生活而哭泣?君不見全部人生都催人淚下。”
人生最無法超脫的悲苦正是在細部,哲學並不能使正在流血的傷口止痛,對於這痛,除了忍受,我們別無辦法。但是,我相信,哲學、宗教所啟示給人的那種宏觀的超脫仍有一種作用,就是幫助我們把自己從這痛中分離出來,不讓這痛把我們完全毀掉。
定理一: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苦難的。由此推導出定理二:所以,世上沒有不可忍受的苦難。
人生難免遭遇危機,能主動應對當然好,若不能,就忍受它,等待它過去吧。
生命連同它的快樂和痛苦都是虛幻的——這個觀念對於快樂是一個打擊,對於痛苦未嚐不是一個安慰。用終極的虛無淡化日常的苦難,用徹底的悲觀淨化塵世的哀傷,這也許是悲觀主義的智慧吧。
越是麵對大苦難,就越要用大尺度來衡量人生的得失。在歲月的流轉中,人生的一切禍福都是過眼煙雲。在曆史的長河中,災難和重建乃是尋常經曆。
我們不可能持之以恒地為一個預知的災難結局悲傷。悲傷如同別的情緒一樣,也會疲勞,也需要休息。
以旁觀者的眼光看死刑犯,一定會想象他們無一日得安生,其實不然。因為,隻要想一想我們自己,誰不是被判了死刑的人呢?
習慣,疲倦,遺忘,生活瑣事……苦難有許多貌不驚人的救星。人得救不是靠哲學和宗教,而是靠本能,正是生存本能使人類和個人曆盡劫難而免於毀滅,各種哲學和宗教的安慰也無非是人類生存本能的自勉罷了。
人都是得過且過,事到臨頭才真急。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頭上,仍然不知道疼。砍下來,隻要不死,好了傷疤又忘疼。最拗不過的是生存本能以及由之產生的日常生活瑣事,正是這些瑣事分散了人對苦難的注意,使苦難者得以休養生息,走出淚穀。
隻要生存本能猶在,人在任何處境中都能為自己編織希望,哪怕是極可憐的希望。陀思妥耶夫斯基筆下的終身苦役犯,服刑初期被用鐵鏈拴在牆上,可他們照樣有他們的希望:有朝一日能像別的苦役犯一樣,被允許離開這堵牆,戴著腳鐐走動。如果沒有任何希望,沒有一個人能夠活下去。即使是最徹底的悲觀主義者,他們的徹底也僅是理論上的,在現實生活中,生存本能仍然驅使他們不斷受小小的希望鼓舞,從而能忍受這遭到他們否定的人生。
請不要責備“好了傷疤忘了疼”。如果生命沒有這樣的自衛本能,人如何還能正常地生活,世上還怎會有健康、勇敢和幸福?
古往今來,天災人禍,留下過多少傷疤,如果一一記住它們的疼痛,人類早就失去了生存的興趣和勇氣。人類是在忘卻中前進的。
身陷任何一種絕境,隻要還活著,就必須把絕境也當作一種生活,接受它的一切痛苦,也不拒絕它仍然可能有的任何微小的快樂。
身處絕境之中,最忌諱的是把絕境與正常生活進行對比,認為它不是生活,這樣會一天也忍受不下去。如果要作對比,幹脆放大尺度,把自己的苦難放到宇宙的天平上去秤一秤。麵對宇宙,一個生命連同它的痛苦皆微不足道,可以忽略不計。
離一種災禍愈遠,我們愈覺得其可怕,不敢想象自己一旦身陷其中會怎麼樣。但是,當我們真的身陷其中時,猶如落入台風中心,反倒有了一種意外的平靜。
人生況味
當生活中的小挫折彼此爭奪意義之時,大苦難永遠藏在找不到意義的沉默的深淵裏。}/bl}
人在孤身逆旅中最易感懷人生,因為說到底,人生在世也無非是孤身逆旅罷了。}/bl}
人生的一切矛盾都不可能最終解決,而隻是被時間的流水卷走罷了。}/bl}
沉默
最真實最切己的人生感悟是找不到言詞的。對於人生最重大的問題,我們每個人都隻能在沉默中獨自麵對。我們可以一般地談論愛情、孤獨、幸福、苦難、死亡等等,但是,倘若這些詞眼確有意義,那屬於每個人自己的真正的意義始終在話語之外。我無法告訴別人我的愛情有多溫柔,我的孤獨有多絕望,我的幸福有多美麗,我的苦難有多沉重,我的死亡有多荒謬。我隻能把這一切藏在心中。我所說出寫出的東西隻是思考的產物,而一切思考在某種意義上都是一種逃避,從最個別的逃向最一般的,從命運逃向生活,從沉默的深淵逃向語言的岸。如果說它們尚未淪為純粹的空洞觀念,那也隻是因為它們是從沉默中掙紮出來的,身上還散發著深淵裏不可名狀的事物的氣息。
我不否認人與人之間溝通的可能,但我確信其前提是沉默而不是言詞。梅特林克說得好:沉默的性質揭示了一個人的靈魂的性質。在不能共享沉默的兩個人之間,任何言詞都無法使他們的靈魂發生溝通。對於未曾在沉默中麵對過相同問題的人來說,再深刻的哲理也隻是一些套話。一個人對言詞理解的深度取決於他對沉默理解的深度,歸根結蒂取決於他的沉默亦即他的靈魂的深度。所以,在我看來,凡有誌於探究人生真理的人,首要的功夫便是沉默,在沉默中麵對他靈魂中真正屬於他自己的重大問題。到他有了足夠的孕育並因此感到不堪其重負時,一切語言之門便向他打開了,這時他不但理解了有限的言詞,而且理解了言詞背後沉默著的無限的存在。
沉默是語言之母,一切原創的、偉大的語言皆孕育於沉默。但語言自身又會繁殖語言,與沉默所隔的世代越來越久遠,其品質也越來越蛻化。
還有比一切語言更偉大的真理,沉默把它們留給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