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編 人性觀察
人性
一個人對於人性有了足夠的理解,他看人包括看自己的眼光就會變得既深刻又寬容,在這樣的眼光下,一切隱私都可以還原成普遍的人性現象,一切個人經曆都可以轉化成心靈的財富。}/bl}
世界是大海,每個人是一隻容量基本確定的碗,他的幸福便是碗裏所盛的海水。我看見許多可憐的小碗在海裏拚命翻騰,為的是舀到更多的水,而那為數不多的大碗則很少動作,看去幾乎是靜止的。}/bl}
人
在極其無聊的時候,有時我會突然想到造物主的無聊。是的,他一定是在最無聊而實在忍受不下去的時候,才造出人來的。人是他的一個惡作劇,造出來替他自己解悶兒。他無休無止地活在一個無始無終的世界上,當然會無聊,當然需要解悶兒。假如我有造物主的本領,當我無聊時說不定也會造一些小生靈給自己玩玩。
讓我換一種說法——
這是一個荒謬的宇宙,水遠存在著,變化著,又永遠沒有意義。它為自身的無意義而苦悶。人就是它的苦悶的產物。
所以,人的誕生,本身是對無意義的一個抗議。
在希臘神話中,造人的不是至高無上的神——宙斯,而是反抗宙斯的意圖因而受到酷刑懲罰的普羅米修斯。這要比基督教的創世說包含更多的真理。人類的誕生是反抗上帝意誌的結果。
假如海洋上那一個個旋生旋滅的泡沫有了意識,它們一定會用幻想的彩虹映照自己,給自己塗上絢麗的顏色,它們一定會把自己的迸裂想象成一種悲壯的犧牲,覺得自己是悲劇中的英雄。我讚美這些美麗而崇高的泡沫。
自由,正義,美,真理,道德,愛,理想,進步……這一切美好的詞眼,在人類心目中是一種安慰,由一位神的眼光看來卻是一種諷刺。
人這脆弱的蘆葦是需要把另—支蘆葦想象成自己的根的。
我喜歡的格言: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包括弱點。
我愛躺在夜晚的草地上仰望星宿,但我自己不願做星宿。
在人身上,弱點與尊嚴並非不相容的,也許尊嚴更多地體現在對必不可免的弱點的承受上。
我對人類的弱點懷有如此溫柔的同情,遠遠超過對優點的欽佩,那些有著明顯弱點的人更使我感到親切。
有時候,我們需要站到雲霧上來俯視一下自己和自己周圍的人們,這樣,我們對己對人都不會太苛求了。
人皆有弱點,有弱點才是真實的人性。那種自己認為沒有弱點的人,一定是淺薄的人。那種眾人認為沒有弱點的人,多半是虛偽的人。
人生皆有缺憾,有缺憾才是真實的人生。那種看不見人生缺憾的人,或者是幼稚的,或者是麻木的,或者是自欺的。
正是在弱點和缺憾中,在對弱點的寬容和對缺憾的接受中,人幸福地生活著。
有時候,我會對人這種小動物忽然生出一種古怪的憐愛之情。他們像別的動物一樣出生和死亡,可是有著一些別的動物無法想象的行為和嗜好。其中,最特別的是兩樣東西:貨幣和文字。這兩樣東西在養育他們的自然中一丁點兒根據也找不到,卻使多少人迷戀了一輩子,一些人熱衷於擺弄和積聚貨幣,另一些人熱衷於擺弄和積聚文字。由自然的眼光看,那副熱衷的勁頭是同樣地可笑的。
人天生就是一種浪漫的動物。對於人來說,一切享受若沒有想象力的參與,就不會是真正的享受。人的想象力總是要在單純的物之上添加一些別的價值,那添加的部分實際上就是精神價值。如果沒有追求的激情在事前鋪張,懷念的惆悵在事後演繹,直接的擁有必定是十分枯燥的。事實上,懷念和追求構成了我們的精神生活的基本內容。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這種痛苦如何才能解除?
我答道:這種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
我心中想:這麼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著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人在失去較差的之時,就去創造較好的。進步是逼出來的。
給人帶來最大快樂的是人,給人帶來最大痛苦的也是人。
人是一種講究實際的植物,他忙著給自己澆水、施肥、結果實,但常常忘記了開花。
人性
對人性的一種解釋:人性是介於動物性和神性之間的一種性質,是對動物性的克服和向神性的接近。按照這種解釋,人離動物狀態越遠,離神就越近,人性就越高級、越完滿。
然而,這會不會是文明的一種偏見呢?譬如說,聚財的狂熱,奢靡的享受,股市,毒品,人工流產,克隆技術,這一切在動物界是絕對不可想象的,現代人離動物狀態的確是越來越遠了,但何嚐因此而靠近了神一步呢?相反,在這裏,人對動物狀態的背離豈不同時也是對神的褻瀆?
那麼,對人性也許還可以做出另一種解釋:人性未必總是動物性向神性的進步,也可能是從動物性的退步,比動物性距離神性更遠。也許在人類生活日趨複雜的現代,神性隻好以樸素的動物性的方式來存在,回歸生命的單純正是神的召喚。
貶低人的動物性也許是文化的偏見,動物狀態也許是人所能達到的最單純的狀態。
人一半是野獸,一半是天使。由自然的眼光看,人是動物,人的身體來源於進化、遺傳、繁殖,受本能支配,如同別的動物身體一樣是欲望之物。由詩和宗教的眼光看,人是萬物之靈,人的靈魂有神聖的來源,超越於一切自然法則,閃放精神的光華。在人身上,神性和獸性彼此糾結、混合、戰鬥、消長,好像發生了化學反應一樣,這樣產生的結果,我們稱之為人性。所以,人性是神性和獸性互相作用的產物。
柏拉圖把人的心靈劃分為理性、意誌、情感三個部分,並斷定它們的地位由高及低,判然有別,呈現一種等級關係。自他以後,以理性為人性中的最高級部分遂成西方哲學的正統見解。後來也有人試圖打破這一正統見解,例如把情感(盧梭)或者意誌(費希特)提舉為人性之冠,但是,基本思路仍是將理性、意誌、情感三者加以排隊,在其中選舉一個統帥。
能否有另一種思路呢?譬如說,我們也許可以這樣來看:在這三者之間並無高低之分,而對其中的每一者又可做出高低的劃分。讓我來嚐試一下——
理性有高低之別。低級理性即科學理性、邏輯、康德所說的知性,是對事物知識的追求,高級理性即哲學理性、形而上學、康德所說的理性,是對世界根本道理的追求。
意誌有高低之別。低級意誌是生物性的本能、欲望、衝動,歸根到底是他律,高級意誌則是對生物本能的支配和超越,是在信仰引導下的精神性的修煉,歸根到底是自律。
情感有高低之別。低級情感是一己的恩怨悲歡,高級情感是與宇宙眾生息息相通的大愛和大慈悲。
按照這一思路,人性實際上被分成了兩個部分,一是低級部分,包括生物意誌、日常情感和科學理性,一是高級部分,包括道德意誌、宗教情感和哲學理性。簡言之,就是獸性和神性,經驗和超驗。絲毫沒有新穎之處!我隻是想說明,此種劃分是比知、情、意的劃分更為本質的,而真正的精神生活必定是融知、情、意為一體的。
人是情感動物,也是理智動物,二者不可缺一。
在人類一切事業中,情感都是原動力,而理智則有時是製動器,有時是執行者。或者說,情感提供原材料,理智則做出取舍,進行加工。世上決不存在單憑理智就能夠成就的事業。
所以,無論哪一領域的天才,都必是具有某種強烈情感的人。區別隻在於,由於理智加工程度和方式的不同,對那作為原材料的情感,我們從其產品上或者容易認出,或者不容易認出罷了。
情感和理智是一對合作夥伴,如同一切合作夥伴一樣,它們之間可能發生衝突。有幾種不同情況。
其一,兩者都弱,衝突也就弱,其表現是平庸。
其二,雙方力量對比懸殊,情感強烈而理智薄弱,或理智發達而情感貧乏。在這兩種情形下,衝突都不會嚴重,因為一方穩占支配地位。這樣的人可能一事無成,也可能成為傑出的偏才。
其三,兩者皆強,因而衝突異常激烈。然而,倘若深邃的理智終於能駕禦磅礴的情感,從最激烈的衝突中便能產生最偉大的成就。這就是大天才的情形。
人生舞台上的諸多角色,其實都是一位真正的主角的麵具,是這位真正的主角在借殼表演,它的名字就叫——欲望。
什麼是愛情?愛情就是欲望罩上了一層溫情脈脈的麵紗。
什麼是婚姻?婚姻就是欲望戴上了一副名叫忠誠的鐐銬,立起了一座名叫貞潔的牌坊。
什麼是幸福?幸福是欲望在變魔術,給你變出海市蜃樓,讓你無比向往,走到跟前一看,什麼也沒有。
所謂浪漫,不過是欲望在玩情調罷了。
玩情調玩膩了,欲望說:讓我們好好過日子吧。這就叫生活。
許多哲學家認為欲望是一個壞東西,理由有二。一是說它虛幻,驅使人做這做那,忽喜忽悲,然後把人拋棄,到頭來一場空。二是說它惡,是人間一切壞事的根源,導致犯罪和戰爭。
可是,生命無非就是欲望,否定了欲望,也就否定了生命。
怎麼辦?這裏必須請出人生舞台上另兩位重要角色了,一位叫靈魂,另一位叫理性。靈魂是欲望的導師,它引導欲望升華,於是人類有了藝術、道德、宗教。理性是欲望的管家,它對欲望加以管理,於是人類有了法律、經濟、政治。
你們看,人類的一切玩意兒,或者是欲望本身創造的,或者是為了對付欲望而創造的。說到底,欲望仍然是人生舞台上的主角。
人性可分成生物性、社會性、精神性三個層次。社會性居中,實際上是前後兩種屬性的混合,是兩端相互作用的產物。一方麵,它是生物性的延伸,人們因生存的需要而結為社會,社會首先是一種基於利益的結合。另一方麵,它是精神性的貫徹,一旦結為社會之後,人們就要在社會中實現理性的規劃和精神價值的追求。
由此來看,社會性的質量是由生物性和精神性的質量決定的。人的自然本能和精神追求愈是受到充分尊重,就愈能建立起一個開放而先進的社會。反之,一個壓製人的自然本能和精神追求的社會,其成員的社會品質勢必是狹隘而落後的。中國儒家文化把全部注意力集中於建立一種社會倫理秩序,並以之壓製人的肉體自由和精神自由,所成就的正是這樣一種社會性。
個人也是如此。倘若就近觀察,我們便會發現,那些產生了卓越社會影響的人物,他們多半擁有健康的生命本能和崇高的精神追求。
希臘人混合獸性和神性而成為人。中國人排除獸性和神性而成為人。
一個人對於人性有了足夠的理解,他看人包括看自己的眼光就會變得既深刻又寬容,在這樣的眼光下,一切隱私都可以還原成普遍的人性現象,一切個人經曆都可以轉化成心靈的財富。
每個人身上都藏著人性的秘密,都可以通過認識自己來認識人性。事實上,自古至今,一切偉大的人性認識者都是真誠的反省者,他們無情地把自己當作標本,藉之反而對人性有了深刻而同情的理解。
在偉人的生平中,最能打動我的不是他們的豐功偉績,而是那些顯露了他們的真實人性的時刻。其實普通人也一樣,人人在生活中都有這樣的時刻,而這樣的時刻都是動人的。這使我相信,任何人隻要願意如實地敘述自己人生中刻骨銘心的遭遇和感受,就都可以寫出一部精彩的自傳,其價值遠遠超過那種僅僅羅列豐功偉績的名人傳記。
凡真實的人性都不是罪惡,若看成罪惡,必是用了社會偏見的眼光。
沒有一種人性的弱點是我所不能原諒的,但有的是出於同情,有的是出於鄙夷。
蒙田教會我坦然麵對人性的平凡,尼采教會我坦然麵對人性的複雜。
靈與肉
有時候我想,人的肉體是相似的,由同樣的物質組成,服從著同樣的生物學法則,唯有靈魂的不同才造成了人與人之間的巨大差異。有時候我又想,靈魂是神在肉體中的棲居,不管人的肉體在膚色和外貌上怎樣千差萬別,那棲居於其中的必定是同一個神。
肉體會患病,會殘疾,會衰老,對此我感覺到的不僅是悲哀,更是屈辱,以至於會相信這樣一種說法:肉體不是靈魂的好的居所,靈魂離開肉體也許真的是解脫。
肉體終有一死。靈魂會不會死呢?這永遠是一個謎。既然我們不知道靈魂的來源,我們也就不可能知道它的去向。
我站在鏡子前,盯視著我的麵孔和身體,不禁惶惑起來。我不知道究竟盯視者是我,還是被盯視者是我。靈魂和肉體如此不同,一旦相遇,彼此都覺陌生。我的耳邊響起帕斯卡爾的話語:肉體不可思議,靈魂更不可思議,最不可思議的是肉體居然能和靈魂結合在一起。
人有一個肉體似乎是一件尷尬事。那個喪子的母親終於停止哭泣,端起飯碗,因為她餓了。那個含情脈脈的姑娘不得不離開情人一小會兒,她需要上廁所。那個哲學家剛才還在談論麵對苦難的神明般的寧靜,現在卻因為牙痛而呻吟不止。當我們的靈魂在天堂享受幸福或在地獄體味悲劇時,肉體往往不合時宜地把它拉回到塵世。
我們一生中不得不花費許多精力來伺候肉體:喂它,洗它,替它穿衣,給它鋪床。博爾赫斯屈辱地寫道:“我是它的老護士,它逼我為它洗腳。”還有更屈辱的事:肉體會背叛靈魂。一個心靈美好的女人可能其貌不揚,一個靈魂高貴的男人可能終身殘疾。荷馬是瞎子,貝多芬是聾子,拜倫是跛子。而對一切人相同的是,不管我們如何精心調理,肉體仍不可避免地要走向衰老和死亡,拖著不屈的靈魂同歸於盡。
那麼,不要肉體如何呢?不,那更可怕,我們將不再能看風景,聽音樂,呼吸新鮮空氣,讀書,散步,運動,宴飲,尤其是——世上不再有男人和女人,不再有愛情這件無比美妙的事兒。原來,靈魂的種種愉悅根本就離不開肉體,沒有肉體的靈魂不過是幽靈,不複有任何生命的激情和歡樂,比死好不了多少。
所以,我要說:肉體是奇妙的,靈魂更奇妙,最奇妙的是肉體居然能和靈魂結合在一起。
我愛美麗的肉體。然而,使肉體美麗的是靈魂。如果沒有靈魂,肉體隻是一塊物質,它也許勻稱,豐滿,白皙,但不可能美麗。
我愛自由的靈魂。然而,靈魂要享受它的自由,必須依靠肉體。如果沒有肉體,靈魂隻是一個幽靈,它不再能讀書,聽音樂,看風景,不再能與另一顆靈魂相愛,不再有生命的激情和歡樂,自由對它便毫無意義。
所以,我更愛靈與肉的奇妙結合。
肉體使人難堪不在於它有欲望,而在於它遲早有一天會因為疾病和衰老而失去欲望,變成一個奇怪的無用的東西。這時候,再活潑的精神也隻能無可奈何地眼看著肉體衰敗下去,自己也終將被它拖向衰敗,與它同歸於盡。一顆仍然生氣勃勃的心靈卻注定要為背棄它的肉體殉葬,世上沒有比這更使精神感到屈辱的事情了。所謂靈與肉的衝突,唯在此時最觸目驚心。
鼾聲,響屁,飽嗝……這些聲響之所以使人覺得愚蠢,是因為它們暴露了人的動物性一麵。
人的別的動物行為,包括飲食、性交、生育,都可以提升為人的行為。唯有排泄,它無可救藥萬劫不複地是動物行為,人類永遠不可能從中獲得美感和崇高感。人是應該躲起來幹這種事的,連最親密者也不讓看見。
人性現象
單純的人也許傻,複雜的人才會蠢。
人都是崇高一瞬間,平庸一輩子。
大魄力,人情味,二者兼備是難得的。
有兩種人最不會陷入瑣屑的煩惱,最能夠看輕外在的得失。他們似是兩個極端:自信者和厭世者。前者知道自己的價值,後者知道世界的無價值。
人是難變的。走遍天涯海角,誰什麼樣還是什麼樣,改變的隻是場景和角色。
人是很難真正改變的,內核的東西早已形成,隻是在不同的場景中呈現不同的形態,場景的變化反而證明了內核的堅固。
我聽到一場辯論:挑選一個人才,人品和才智哪一個更重要?雙方各執一端,而有一個論據是相同的。一方說,人品重要,因為才智是可以培養的,人品卻難改變。另一方說,才智重要,因為人品是可以培養的,才智卻難改變。
其實,人品和才智都是可以改變的,但要有大的改變都很難。
每個人的個性是一段早已寫就的文字,事件則給它打上了重點符號。
人永遠是孩子,誰也長不大,有的保留著孩子的心靈,有的保留著孩子的腦筋。誰也不相信自己明天會死,人生的路不知不覺走到了盡頭,到頭來不是老天真,就是老糊塗。
每一個人的長處和短處是同一枚錢幣的兩麵,就看你把哪一麵翻了出來。換一種說法,就每一個人的潛質而言,本無所謂短長,短長是運用的結果,用得好就是長處,用得不好就成了短處。
要做自己的性格的主人,不要做自己的性格的奴隸。一個人做了自己的性格的主人,也就是盡可能地做了自己的命運的主人。
一個人的性格的所謂優點和缺點是緊密相連的,是一枚錢幣的兩麵,消除了其中一麵,另一麵也就不存在了。所以,在享受性格之利的同時,承受性格之弊,乃是題中應有之義,隻須把這個弊限製在適當的範圍內就可以了。
如何限製?就是發揚性格本身的長處,抑製短處的真正力量在此。
一個人不應該致力於改變自己的性格,最好的辦法是揚長避短,把長處發揚到極致,短處就不足為害了。
事實上,在相同性格類型的人裏麵,都既有成大事者,也有一事無成者,原因多半在此。
把自己的弱點變成根據地。
人不由自主地要把自己的困境美化,於是我們有了“懷才不遇”、“紅顏薄命”、“大器晚成”、“好事多磨”等說法。
心理學家們說:首先有欲望,然後才有禁忌。但事情還有另一麵:首先有禁忌,然後才有觸犯禁忌的欲望。犯禁也是人的一種無意識的本能,在兒童身上即可找出大量例證。
一個仗義施財的人,如果他被竊,仍然會感到不快。這不快不是來自損失本身,而是來自他的損失缺乏一個正當的理由。可見人是一種把理由看得比事情本身更重要的動物。
假如你平白無故地每月給某人一筆惠贈,開始時他會驚訝,漸漸地,他習慣了,視為當然了。然後,有一回,你減少了惠贈的數目,他會怎麼樣呢?他會怨恨你。
假如你平白無故地每月向某人敲一筆竹杠,開始時他會氣憤,漸漸地,他也習慣了,視為當然了。然後,有一回,你減少了勒索的數目,他會怎麼樣呢?他會感激你。
這個例子說明了人類感激和怨恨的全部心理學。
厭惡比愛更加屬於一個人的本質。人們在愛的問題上可能自欺,向自己隱瞞利益的動機,或者相反,把道德的激情誤認做愛。厭惡卻近乎是一種本能,其力量足以衝破一切利益和道德的防線。
厭惡比喜好更能反映一個人的本質。喜好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可以是出自心靈,也可以是緣於感官,可以是出自個性,也可以是緣於時尚。相反,厭惡往往是出自心靈深處和個性特質的一種不由自主的反應。
在社會關係領域,厭惡也比喜好屬於更深的層次。因為共同的喜好,人們結為同伴,因為共同的厭惡,人們才成為同誌。
天性健康者之間容易彼此理解,天性病態者之間往往互相隔膜。原因何在?
套一句托爾斯泰的話——
健康與健康是相似的,病態和病態卻各不相同。
理性早熟者的危險是感性發育不良。凡別人必須憑情感和經驗體會的東西,他憑理性就理解了。於是就略去了感性的過程,久而久之,感性機能因為得不到運用而萎縮了。
偏才或有強的感情,或有強的理智,或有強的意誌。全才三者俱強,因而要忍受最強烈的內部衝突,但也因此有最深刻的體驗和最高的成就。最強的本能受到最深的潛抑,從而有最耀眼的升華。
有的人頭腦肆無忌憚而軀體安分守己,有的人頭腦安分守己而軀體肆無忌憚。
人性評價
世界是大海,每個人是一隻容量基本確定的碗,他的幸福便是碗裏所盛的海水。我看見許多可憐的小碗在海裏拚命翻騰,為的是舀到更多的水,而那為數不多的大碗則很少動作,看去幾乎是靜止的。
大智者必謙和,大善者必寬容。唯有小智者才咄咄逼人,小善者才斤斤計較。
有大氣象者,不講排場。講大排場者,露小氣象。
我相信,驕傲是和才能成正比的。但是,正如大才樸實無華,小才華而不實一樣,大驕傲往往謙遜平和,隻有小驕傲才露出一副不可一世的傲慢臉相。有巨大優越感的人,必定也有包容萬物、寬待眾生的胸懷。
驕傲與謙卑未必是反義詞。
有高貴的驕傲,便是麵對他人的權勢、財富或任何長處不卑不亢,也有高貴的謙卑,便是不因自己的權勢、財富或任何長處傲視他人,它們是相通的。
同樣,有低賤的驕傲,便是憑借自己的權勢、財富或任何長處趾高氣揚,也有低賤的謙卑,便是麵對他人的權勢、財富或任何長處奴顏婢膝,它們也是相通的。
真正的對立存在於高貴與低賤之間。
狂妄者往往有點才氣,但無知,因無知而不能正確估量自己這一點才氣。這是少年人易犯的毛病,閱曆常能把它治愈。
傲慢者卻多半是些毫無才氣的家夥,不但無知,而且無禮,沒有教養。這差不多是一種人格上的缺陷,極難糾正。
無知並不可笑,可笑的是有了一點知識便自以為無所不知。缺點並不可惡,可惡的是做了一點善事便自以為有權審判天下人。在一切品性中,狂妄離智慧、也離虔誠最遠。明明是凡身肉胎,卻把自己當作神,做出一付全知全德的模樣,作為一個人來說,再也不可能有比這更加愚蠢和更加瀆神的姿勢了。
悲觀出哲學家,憂鬱出詩人,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煩惱出什麼。
我傾向於認為,一個人的悟性是天生的,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它可以被喚醒,但無法從外麵灌輸進去。關於這一點,我的一位朋友有一種十分巧妙的說法,大意是:在生命的輪回中,每一個人仿佛在前世修到了一定的年級,因此不同的人投胎到這個世界上來的時候已經是站在不同的起點上了。已經達到大學程度的人,你無法讓他安於讀小學,就像隻具備小學程度的人,你無法讓他勝任上大學一樣。
上帝賦予每個人的能力的總量也許是一個常數,一個人在某一方麵過了頭,必在另一方麵有欠缺。因此,一個通常意義上的弱智兒往往是某個非常方麵的天才。也因此,並不存在完全的弱智兒,就像並不存在完全的超常兒一樣。
人是有種的不同的。當然,種也有運氣的問題,是這個種,未必能夠成這個材。有一些人,如果獲得了適當的機遇,完全可能成就為異常之材,成為大文豪、大政治家、大軍事家、大企業家等等,但事實上是默默無聞地度過了一生。譬如說,我們沒有理由不設想,在古往今來無數沒有機會受教育的人之中,會有一些極好的讀書種子遭到了扼殺。另一方麵呢,如果不是這個種,那麼,不論運氣多麼好,仍然不能成這個材。對於這一層道理,隻要看一看現在的許多職業讀書人,難道還不明白嗎?
打一個不確切的比喻:商品的價值取決於必要勞動時間,價格則隨市場行情浮動。與此同理,上帝造人——說人的自我塑造也一樣——也是傾注了不等的時間和心血的,而價值的實現則受機遇支配。所以,世有被埋沒的英雄,也有發跡的小醜。
但是,被埋沒的英雄終究是英雄,發跡的小醜也終究是小醜。
嫉妒
嫉妒發生之可能,與時間和空間的距離成反比。我們極容易嫉妒近在眼前的人,但不會嫉妒古人或遙遠的陌生人。一個渴望往上爬的小職員並不嫉妒某個美國人一夜之間登上了總統寶座,對他的同事晉升科長卻耿耿於懷了。一個財迷並不嫉妒世上許多億萬富翁,見他的鄰居發了小財卻寢食不安了。一個愛出風頭的作家並不嫉妒曹雪芹和莎士比亞,因他的朋友一舉成名卻憤憤不平了。
由於嫉妒的這一距離法則,成功者往往容易遭到他的同事、熟人乃至朋友的貶損,而在這個圈子之外卻獲得了承認,所謂“牆內開花牆外香”遂成普遍現象。
嫉妒基於競爭。領域相異,不成競爭,不易有嫉妒。所以,文人不嫉妒名角走紅,演員不嫉妒巨商暴富。當然,如果這文人骨子裏是演員,這演員骨子裏是商人,他們又會嫉妒名角巨商,渴望走紅暴富,因為都在名利場上,有了共同領域。
在同一領域內,人對於遠不及己者和遠勝於己者也不易有嫉妒,因為水平懸殊,亦不成競爭。嫉妒最易發生在水平相當的人之間,他們之間最易較勁。當然,上智和下愚究屬少數,多數人擠在中遊,所以嫉妒仍是普遍的。
對於別人的成功,我們在兩種情形下願意寬容。一是當這種成功是我們既有能力也有機會獲得的,而我們卻並不想去獲得,這時我們仿佛站在這種成功之上,有了一種優越感。另一是當這種成功是我們既沒有能力也沒有機會獲得的,我們因此也就不會想去獲得,這時我們仿佛站得離這種成功太遠,有了一種淡漠感。
倘若別人的成功是我們有能力卻沒有機會獲得的,或者有機會卻沒有能力獲得的,我們當警惕,因為嫉妒這個魔鬼要乘虛而入了。
嫉妒的發生基於一種我們認為不公平的對比。對於我們既有能力也有機會獲得的成功,我們不會嫉妒,因為它唾手可得。對於我們既無能力也無機會獲得的成功,我們也不易嫉妒,因為它高不可攀。當一種成功是我們有能力而無機會獲得的,或有機會而無能力獲得的,我們就最容易感到嫉妒。
嫉妒往往包含功利的計較。即使對某些精神價值,嫉妒者所看重的也隻是它們可能給擁有者帶來的實際好處,例如,學問和才華帶來的名利。嫉賢妒能的實質是嫉名妒利,一輩子懷才不遇的倒黴蛋是不會有人去嫉妒的。
有—些精神價值,例如智慧和德行,由於它們無涉功利,所以不易招妒。我是說真正的智慧和德行,沽名釣譽的巧智偽善不在其列。哲人和聖徒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裏,俗人與這個世界無緣,所以無從嫉妒。
超脫者因其恬淡於名利而遠離了嫉妒——既不妒人,也不招妒,萬一被妒也不在乎。如果在乎,說明還是太牽掛名利,並不超脫。
對不如己者的成功,我們不服氣,認為他受之有愧。對勝於己者的成功,我們也不服氣,必欲找出他身上不如己的弱點,以證明他受之並非完全無愧。這樣的弱點總能找到的,因為我們怎會承認別人在一切方麵都勝於己呢?我們實在大看重成功了,以至於很難欣然接受別人成功的事實。
如果我們真正看重事情的實質而非成功的表象,那麼,正好應該相反:對於不如己者的成功,我們不必嫉妒,因為他徒有虛名;對於勝於己者的成功,我們不該嫉妒,因為他確有實力。如果他虛實參半呢?那就讓他徒有其虛和確有其實好了,我們對前者不必嫉妒,對後者不該嫉妒,反正是無須嫉妒。
偉大的成功者不易嫉妒,因為他遠遠超出一般人,找不到足以同他競爭、值得他嫉妒的對手。
悟者比偉大的成功者更不易嫉妒,因為他懂得人生的限度,這時候他幾乎像一位神一樣俯視人類,而在神的眼裏,人類有什麼成功偉大得足以使他嫉妒呢?一個看破了一切成功之限度的人是不會誇耀自己的成功,也不會嫉妒他人的成功的。
對於一顆高傲的心來說,莫大的屈辱不是遭人嫉妒,而是嫉妒別人,因為這種情緒向他暴露了一個他最不願承認的事實:他自卑了。
當我們缺少一樣必需的東西時,我們痛苦了。當我們渴求一樣並非必需的東西而不可得時,我們十倍地痛苦了。當我們不可得而別人卻得到了時,我們百倍地痛苦了。
就所給予我們的折磨而言,嫉妒心最甚,占有欲次之,匱乏反倒是最小的。
成功有兩個要素,一是能力和品質,二是環境和機遇。因此,對成功者的嫉妒也相應有兩種情況,一是平庸之輩的嫉賢妒能,另一是懷才不遇者的憤世嫉俗。
當嫉妒不可遏止時,會爆發為仇恨。當嫉妒可以遏止時,會化身為輕蔑。
在仇恨時,嫉妒肆無忌憚地瞪視它的目標。在輕蔑時,嫉妒轉過臉去不看它的目標。
強者和弱者都可能不寬容,但原因不同。強者出於專橫,他容不得挑戰。弱者出於嫉妒,他經不起挑戰。
真正的精神強者必是寬容的,因為他足夠富裕。
嫉妒是弱者的品質。
嫉妒是蔑視個人的道德的心理根源之一。每一個人按其本性都是不願意遭到抹殺的,但是,嫉妒使人寧肯自己被抹殺也不讓更優秀者得到發揚。在一概抹殺之中,他感到一種相對的滿足:與損失更大的人相比,他幾乎可以算是獲利了。
既然嫉妒人皆難免,也許就不宜把它看作病或者惡,而應該看作中性的東西。隻有當它傷害自己時,它才是病。隻有當它傷害別人時,它才是惡。
一個精神上自足的人是不會羨慕別人的好運氣的,尤其不羨慕低能兒的好運氣。
我所厭惡的人,如果不肯下地獄,就讓他們上天堂吧,隻要不在我眼前就行。
我的嫉妒也有潔癖。我決不會嫉妒我所厭惡的人,哪怕他們在天堂享福。
嫉妒是對別人的快樂、幸福、富有、成功等等所感覺到的一種強烈而陰鬱的不快。
在人類心理中,也許沒有比嫉妒更奇怪的感情了。一方麵,它極其普遍,幾乎是人所共有的一種本能。另一方麵,它又似乎極不光彩,人人都要把它當作一樁不可告人的罪行隱藏起來。結果,它便轉入潛意識之中,猶如一團暗火灼燙著嫉妒者的心,這種酷烈的折磨真可以使他發瘋、犯罪乃至殺人。
鑒於嫉妒是一種很不優雅的感情,我們一般都不願意向人袒露自己的嫉妒之情,但這不妨礙我們優雅地討論這個問題。嫉妒有權作為一個人生話題得到討論,是因為它在人類心理中的普遍性,也是因為也許人生智慧能夠最有效地消解它。我們不妨從哲學、心理學、社會學等角度討論嫉妒的特征、根源、規律以及克服方法。倫理學可能是最不合適的角度,因為我們隻能對一種行為而不能對一種心理做道德判斷。
吝嗇
吝嗇者對於財產的任何支出都會感覺到一種近於生理性質的痛苦,這幾乎是他的一種本能,他再富裕也難以克服這種本能。因此,財產不但不能給他帶來真正的快樂,相反,財產越多,支出的機會也越多,他反而感覺到了更多的痛苦。
同樣的財產損失,對不同的人的傷害是不同的。在有一些人,隻要不危及正常的生活,他們就很容易輕忘,不會掛在心上。在那些重財的人,卻會念念不忘,不斷在心裏計算自己的損失,於是一遍遍地重複品嚐財產損失的痛苦,把那痛苦擴大了許多倍。
人的吝嗇之心隻有一把小尺子,它麵對大價錢往往無能為力,卻偏喜歡在小價錢上斤斤計較。因此,即使一個從來大方的人,在菜市場上也難免會討價還價。
對己節儉、對人吝嗇的人是守財奴,對己揮霍、對人吝嗇的人是利己主義者,對己揮霍、對人慷慨的人是豪俠,對己節儉、對人慷慨的人是聖徒。
守財奴的快樂並非來自財產的使用價值,而是來自所有權。所有權帶來的心理滿足遠遠超過所有物本身提供的生理滿足。一件一心盼望獲得的東西,未必要真到手,哪怕它被放到月球上,隻要宣布它屬於我了,就會產生一種愚蠢的歡樂。
一個看重錢的人,掙錢和花錢都是煩惱,他的心被錢占據,沒有給快樂留下多少餘地了。天下真正快樂的人,不管他錢多錢少,都必是超脫金錢的人。
大損失在人生中的教化作用:使人對小損失不再計較。
某人買衣服,因為不同尺寸的衣服價格都一樣,他怕吃虧,總是買最大尺寸的,結果收藏了一大堆過大而不能穿的衣服。
“拿自己用不著的東西做人情,我們是十分慷慨的。”某位智者如是說。——這算好的呢。有些人是這樣的:即使自己用不著,如果你很需要,他也不肯給你。因為,一、如果有一天他用得著了怎麼辦?這是出於吝嗇。二、他嫉妒你由此得到的滿足和快樂。
自卑與自信
有兩種自卑。一種是麵對上帝的自卑,這種人心懷對於無限的敬畏和謙卑之情,深知人類一切成就的局限,在任何情況下不會忘乎所以,不會狂妄。另一種是麵對他人的自卑,這種人很在乎在才智、能力、事功或任何他所看重的方麵同別人比較,崇拜強者,相應地也就藐視弱者,因此自卑很容易轉變為自大。
也許有人會說,前一種自卑者骨子裏其實最驕傲,因為他隻敬畏上帝,而這就意味著看不起一切凡人。
然而事實是,既然他明白自己也是凡人,他就不會看不起別的凡人。隻是由於他深知人類的局限,他對別人的成就隻會欣賞,不會崇拜,對別人的弱點倒是很容易寬容。總之,他不把人當作神,所以對人不迷信也不苛求,不卑也不亢。
我信任自卑者遠遠超過信任自信者。
據我所見,自卑者多是兩個極端。其一的確是弱者,並且知道自己的弱,於是自卑。這種人至少有自知之明,因而值得我們尊重。其二是具有某種異常天賦的人,他隱約感覺到卻不敢相信自己有這樣的天賦,於是自卑。這種人往往極其敏感,容易受挫乃至夭折,其幸運者則會成為成功的天才。
相反,我所見到的過於自信者多半是一些淺薄的家夥,他們雖不低能但也決非大材,大抵屬於中等水平,但由於目標過低,便使他們自視過高,露出了一副躊躇滿誌的嘴臉。我說他們目標過低,是在精神層次的意義上說的。凡狂妄自大者,其所追逐和所誇耀的成功必是功利性的。在有著崇高的精神追求的人中間,我不曾發現過哪怕一個自鳴得意之輩。
一般而言,性格內向者容易自卑,性格外向者容易自信。不過,事實上,這種區分隻具有非常相對的性質。在同一個人身上,自卑和自信往往同時並存,交替出現,乃至激烈格鬥。
自卑、謙虛、謙恭之間有著重要的區別。在謙虛的風度和謙恭的姿態背後,我們很難找到自卑。毋寧說,謙虛是自信以本來麵目坦然出場,謙恭則是自信戴著自卑的麵具出場。
按照通常的看法,自卑是一種病態心理,自信則是一種健康心態,或者,自卑是一種消極的生活態度,自信則是一種積極的生活態度。我想指出的是,自卑也有其正麵的價值,自信也有其負麵的作用。
我絲毫不否認自信在生活中有著積極的用處。一個人在處世和做事時必須具備基本的自信,否則絕無奮鬥的勇氣和成功的希望。但是,倘若一個人從來不曾有過自卑的時候,則我敢斷定他的奮鬥是比較平庸的,他的成功是比較渺小的。
也許可以說,自卑的價值是形而上的,自信的用處是形而下的。
我信任每一個懷疑自己的人。我懷疑每一個從不懷疑自己的人。
兩種人最自信:無所不知者和一無所知者。後者的那份狂熱自信有時真會動搖我們自己的原本就不堅定的自信,使我們膽怯地以為又遇到了一個無所不知者。
事實上,許多偉大的天才並非天性自信的人,相反倒有幾分自卑,他們知道自己的弱點,為這弱點而苦惱,不肯毀於這弱點,於是奮起自強,反而有了令一般人吃驚的業績。
我相信,天才骨子裏都有一點自卑,成功的強者內心深處往往埋著一段屈辱的經曆。
的確,我曾說過,一切成功的天才之內心都隱藏著某種自卑。可是,倘若有人因此而要把自卑列入成功之道,向世人推薦,則我對他完全無話可說。如果非說不可,我也隻能告訴他兩個最簡單的道理:
其一,人可以培養自信,卻無法培養自卑;
其二,就世俗的成功而言,自信肯定比自卑有用得多。
那麼,你去教導世人如何培養自信吧——這正是你一向所做的。
也許,最有力量的東西總是埋藏得最深。當我在哀憐蒼生的麵容背後發現一種大自信,在扭轉乾坤的手勢上讀出一種大自卑,我的心不禁震驚了。
你們圍著他,向他喝彩,他惶恐不安了。你們哪裏知道他心中的自卑,他的成就隻是做出來給自己看的,絕沒有料到會驚動你們。
人應該有一種基本的自信,就是做人的自信,作為人類平等一員的自信。在專製政治下,人們的這種自信必然遭到普遍的摧毀。當所有的人都被迫跪下的時候,那惟一站著的人就成了神。
在日常生活中,當一個人在某方麵——例如權力、財產、知識、相貌等——處於弱勢狀態時,常常也會產生自卑心理。但是,隻要你擁有做人的基本自信,你就比較容易克服這類局部的自卑,依然坦蕩地站立在世界上。
人與社會
使一種交往具有價值的不是交往本身,而是交往者各自的價值。高質量的友誼總是發生在兩個優秀的獨立人格之間,它的實質是雙方互相由衷的欣賞和尊敬。}/bl}
世上多徒有其名的名人,有沒有名副其實的呢?沒有,一個也沒有。名聲永遠是走樣的,它總是不合身,非寬即窄,而且永遠那麼花哨,真正的好人永遠比他的名聲質樸。}/bl}
交往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後界限。在兩個人之間,這種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確定的。一切麻煩和衝突都起於無意中想突破這個界限。但是,一旦這個界限清晰可辨並且嚴加遵守,那麼,交往的全部魅力就喪失了,從此情感退場,理智維持著秩序。
在任何兩人的交往中,必有一個適合於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離,越過這個距離,就會引起相斥和反感。這一點既適用於愛情,也適用於友誼。
也許,兩個人之間的外在距離稍稍大於他們的內在距離,能使他們之間情感上的吸引力達到最佳效果。形式應當稍稍落後於內容。
孔子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這話對女子不公平。其實,“近之則不孫”幾乎是人際關係的一個規律,並非隻有女子如此。太近無君子,誰都可能被慣成或逼成不遜無禮的小人。
所以,一切交往,不論是戀愛、結婚,還是親密的友誼,都以保持適當距離為好。
社會是一個使人性複雜化的領域。當然,沒有人能夠完全脫離社會而生活。但是,也沒有人必須為了社會放棄自己的心靈生活。對於那些精神本能強烈的人來說,節製社會交往和簡化社會關係乃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正因為如此,他們才能夠越過社會的壁障而走向偉大的精神目標。
人們常常誤認為,那些熱心於社交的人是一些慷慨之士。泰戈爾說得好,他們隻是在揮霍,不是在奉獻,而揮霍者往往缺乏真正的慷慨。
那麼,揮霍與慷慨的區別在哪裏呢?我想是這樣的:揮霍是把自己不珍惜的東西拿出來,慷慨是把自己珍惜的東西拿出來。社交場上的熱心人正是這樣,他們不覺得自己的時間、精力和心情有什麼價值,所以毫不在乎地把它們揮霍掉。相反,一個珍惜生命的人必定寧願在孤獨中從事創造,然後把最好的果實奉獻給世界。
健全的人際關係和社會秩序靠的是尊重,而不是愛。道理很簡單:你隻能愛少數的人,但你必須尊重所有的人。
愛你的仇人——太矯情了吧。尊重你的仇人——這是可以做到的。孔子很懂這個道理,他反對以德報怨,主張以直報怨。
中外聖哲都教導我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要我們將心比心,不把自己視為惡、痛苦、災禍的東西強加於人。己所不欲卻施於人,損人利己,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這種行徑當然是對別人的嚴重侵犯。然而,這隻是事情的一個方麵。
另一方麵,自己視為善、快樂、幸福的東西,難道就可以強加於人了嗎?要是別人並不和你一樣認為它們是善、快樂、幸福,這樣做豈不也是對別人的一種嚴重侵犯?在實際生活中,更多的紛爭的確起於強求別人接受自己的趣味、觀點、立場等等。大至在信仰問題上,試圖以自己所信奉的某種教義統一天下,甚至不惜為此發動戰爭。小至在思維方式上,在生活習慣上,在藝術欣賞上,在文學批評上,人們很容易以自己所是為是,斥別人所是為非。即使在一個家庭的內部,夫婦間改造對方趣味的鬥爭也是屢見不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