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族是我國一個古老的少數民族。他們的祖先原先居住在我國東北遼河和灤河的上遊,過著遊牧和漁獵生活。從晉、南北朝到隋唐時期,契丹族還處在氏族社會。契丹共分八部,每個部有一個部族長,稱大人。八部共同推選一個大人,即部落聯盟長,統率八部。八部既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生產組織,又是作戰的軍事組織。而部落聯盟長主管軍事。唐朝中晚期,藩鎮割據,軍閥混戰,中原地區的漢族人民為避戰禍而陸續遷移到長城以北,與契丹族雜居相處。加上契丹族與中原地區貿易交往的增加,於是他們學會了農耕、冶鐵、織布、製鹽和建築房屋等生產技術,一部分契丹人開始了農耕生活。契丹族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使契丹社會從氏族社會進入了奴隸社會。
公元901年,契丹耶律氏的阿保機(872~926年)被立為“夷離堇”,即軍事首長。907年,經過部落選舉儀式,他被推選為契丹族首領。他是一個善於騎射而又智勇雙全的契丹族英雄。他在對外作戰中獲得很多牲畜和俘虜,成為契丹族最大的奴隸主。他設置“宿衛軍”,即建立一支侍衛親軍來鞏固和加強自己的勢力。還設“惕隱”這樣一種官職,負責調節奴隸主貴族集團內部的事務,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他在鎮壓了貴族內部的幾次反叛活動以後,廢除了部落聯盟的選舉製等舊製度,仿照漢族王朝的體製,於916年稱“天皇帝”,建年號神冊,並立自己的兒子耶律信為皇太子,確立了皇權世襲的製度。他按原來八部居住的地區,分北府和南府,各設宰相進行地區性統治,並規定了各級官員的不同等級。他命官員仿照漢字偏旁創製契丹大字,參照回鶻語文創製契丹小字,以代替過去刻木契記事的落後方法。他命大臣“定治契丹及諸夷之法”,製定了遼朝的第一部法律——《決獄法》。他在潢河(西拉木倫河)岸邊的契丹故地“始置城邑”為皇都(即上京臨潢府,今內蒙古巴林左旗附近)。這樣,契丹奴隸主統治的國家就初具規模了。
阿保機稱帝後,勢力增強,向西侵掠突厥、吐穀渾、黨項、沙陀諸部,向南侵掠中原,侵占了後梁和後唐的許多州縣。926年,契丹國又滅了遼河、鬆花江一帶的渤海國。這樣,東起大海,西至阿爾泰山,南至河北、山西,北至蒙古高原和黑龍江下遊,我國遼闊的北部都在契丹國的統治之下。926年,阿保機死,其子耶律德光繼位,繼續向外擴張,從後晉取得了幽州(今北京一帶)、雲州(今山西大同一帶)等十六州。後晉皇帝石敬瑭還得每年向契丹皇帝獻帛30萬匹,並自稱“兒皇帝”。946年,耶律德光滅後晉。次年,改契丹國號為遼。
1004年,遼聖宗耶律隆緒率領20萬人馬南下侵宋,兵鋒直達黃河北岸的澶州(今河南濮陽)城下,威脅宋都汴京。北宋朝廷屈膝求和,與遼訂了“澶淵之盟”,規定以白溝河為宋遼的分界線;北宋每年給遼絹20萬匹,銀10萬兩,雙方停火,遼軍北撤。從此,基本上確定了遼宋南北對峙的局麵。
遼朝的政治製度的一大特點,就是因地而治。還在耶律德光取得幽雲十六州以前,就建立了北南麵官製,用北麵官(契丹官製)治契丹地,用南麵官(漢製官職)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仍保留漢人地區的封建製度。遼聖宗耶律隆緒時,對經濟、政治製度都進行了改革,使封建製在整個遼朝逐步確立起來。遼朝勢力也走向鼎盛時期。西夏、回鶻、高麗等都向遼朝納貢。
遼朝貴族內部爭權奪利的鬥爭,階級矛盾的加深,不斷發生奴隸起義和農民起義,使遼朝很快由興盛轉向衰落。1125年,遼朝被新起的金國滅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