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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性惡說

荀子是儒家學派另一個重要的代表性人物。與孟子不同的是,荀子不認為人性本善,而恰恰相反,人天生具備貪婪邪惡的本性,而諸如孟子說的“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的道德感,都是靠後天培養出來的。這就是著名的性惡說。孔孟之學都是把“善”作為討論對象,而荀子的性惡說乍看起來大背孔孟之道,實則是對儒家思想的進一步發展,在當時可謂是獨樹一幟。

人生來有物色之欲,所以荀子主張人性由“性”和“偽”兩部分組成。“性”就是指人的先天本性;“偽”可以說是後天的作為對本性的掩蓋。人人“饑而欲飽,寒而欲暖,勞而欲休”,饑餓的感覺、寒冷的感覺、勞累的感覺迫使人對外界有所渴求,這是人生存的需求,是生物和生理本性。如果沒有基本的生物需要和生理需要,人的性命堪憂,也就無暇顧及精神世界了。荀子也說:“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人生來就有邪惡的本性,而善良的表現是後天努力的結果。

在荀子看來,“天然的對物質生活的欲求是和道德禮儀規範相衝突的”,所以,後天環境的影響對導人向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荀子進一步主張要重視禮和法。一方麵,荀子很讚同孔子以禮治國的主張,另一方麵,荀子也提出法製的重要性。也就是說,用道德感約束人性的邪惡還是不夠的,還需要用國家約束力規範個人的行為,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導人向善。

唐朝就是禮法同治的一個好例子。隋王朝在農民起義下顛覆,成為曆史上有名的短命王朝。唐太宗李世民深感民間力量不容小覷,所以采納了房玄齡等人“德主刑輔”的主張,把德治作為治國的根本,並用法律刑罰輔助。唐太宗針對唐以前刑法過於殘酷的現象,他強調立法應該免去繁瑣的形式,盡量簡單,如果一種罪行用好幾種刑罰處理,不僅行刑之人難以辨別,而且容易導致濫用私刑。他還說“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務在寬簡”,強調刑罰從簡就輕,認為刑罰是給犯罪之人的懲戒,而不能過於嚴酷,反倒滋生罪孽。可見,唐朝的法製具有人治的特點,以人為本,一改前朝殘忍之風。

荀子主張性惡說,其實比孟子的性善說更注重“善”的作為。他認為每個人都有“善”的追求,都有成為聖人的渴望,所以才會努力用道德的力量美化自己,使自己盡量向偶像靠近。所以說,荀子更強調教化的力量能導人向善,而不像孟子那樣,把道德感當作天性。他的主張比孔孟更具有現實意義,更貼近現實生活本身。

今天的我們應當承認自己與生俱來的求生本能和欲望,但更要在後天環境中給自己施加一定的約束力,控製自己的欲望,給別人留些利益空間。要知道。荀子說性本惡,不是讓我們為惡,而是警醒我們要有所忌憚,不要自以為善良,而要用道德感約束自己,讓自己不斷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