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企業作為獨立的法人實體進入市場參與競爭。而體現其競爭力的便是獨有的生產技術與特有的經營策略。在此情形下,企業不能不審慎地對待“參觀學習”了。事實上,也確實有一些企業還在試圖投機取巧,通過參觀學習去獲取他人獨有的生產技術與特有的經營策略(也就是商業秘密)。一些有識之士,或者是吃過被人“參觀學習”的苦頭的企業,開始撤掉“歡迎上級領導和兄弟單位前來指導工作(對他人來參觀學習的謙稱)”的標語牌,而掛上了“謝絕參觀”的“拒客牌”。
拒絕他人參觀,這在國外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國外許多企業的生產車間,都不允許其他人去參觀,更不用說去“學習”了。法國米什蘭(又譯米其林)輪胎公司,以生產汽車輪胎聞名於世界,鋼絲束子午線輪胎就是該公司發明的高技術產品。該公司對保守技術秘密極為嚴格。1964年,戴高樂總統要參觀這個工廠,卻遭到了當時隻有49歲的總經理米什蘭的拒絕。他認為,假如戴高樂總統一個人來廠,他表示熱烈歡迎,但實際上,總統來的話絕不會一個人,他不願意在總統的隨員中有人偷竊他們的技術成果。
法國的企業居然敢拒絕總統參觀,中國的企業又怎麼不能謝絕其他企業與單位的“參觀”與“學習”呢?這可是企業自主經營的一項基本權利!但可惜的是,不隻是許多想通過“參觀學習”走點什麼捷徑的企業,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心裏也總轉不過這個彎來。
哈爾濱北方橡膠廠就遇到了這樣一件棘手的事:市裏有關人事部門下派一名外廠技術員來駐該廠學習。對此,該廠廠長苦惱地說:我們的許多專利技術豈能讓人隨意學習?
據了解,哈爾濱市有4家國有橡膠企業,其中3家嚴重虧損,唯有底子最薄的“北橡”贏利,年上繳利稅在500萬元左右。為探知其中的奧秘,許多外單位人員紛紛前來參觀學習,都被廠方謝絕,“甚至連外貿部門領來參觀的外國客人亦被擋在門外”。(我不知報道時為什麼要對“把外國客人被擋在門外”特地加上了“甚至”二字,根據保密法規,把外國人擋在門外是更應該的事情。)
據“北橡”廠的廠長解釋說,“北橡”之所以能夠在橡膠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關鍵是靠產品取勝。諸如“全塑輸送帶”等技術都是花大力氣開發或花巨資買來的專利,怎麼可以隨意讓外人觀看呢?另外,“北橡”的一個分廠是與日本某家企業合資,日方經理已明確表示對“參觀學習”一類事特別反感,並稱這在他們那裏是侵權行為。
然而,這一次卻讓“北橡”廠長左右為難了。因為事先上級主管領導已對他囑咐再三:這個來自阿城橡膠廠的技術員是市裏有關人事部門派來的,不接受恐怕不行。一向敢作敢為的“北橡”廠長斟酌良久,最後也隻好妥協了。他難過地告訴記者,盡管那位技術員一再要求到技術科,但廠方最終還是安排他去了企管科。即使這樣,誰又能總看著他,阻止他在廠區“活動”。這位廠長不無傷感地說:“企業法規定企業有權拒絕經濟領域裏的一切不合理攤派,請問企業有沒有‘拒絕參觀學習權’?”
這不隻是“北橡”廠長的疑問,也是我們最大的憂慮。從此例中,我們不僅可以看到政府行為還在幹擾和左右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而且突出地說明了企業的商業秘密保護意識還沒有得到許多基層領導與企業負責人的認同,商業秘密也還沒有完全納入無形資產的管理範疇。尤其是一些地方的的行政領導仍無視商業秘密的企業財產性質,強行用“參觀學習”等“一平二調”之類的行政手段,無償地推廣、應用優勢企業的專有技術與獨特的管理經驗,其結果因違背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原則,違反了商業秘密保護的基本規律,不但沒有求得“共同發展”,反而形成了“無須競爭、共同落後”的局麵。
新《刑法》與正在製訂的《商業秘密保護法》都明確賦予了企業商業秘密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因此,我們可以欣慰地告訴“北橡”的廠長:你完全有權拒絕任何有危及商業秘密保護的參觀學習活動。而在中國大大小小的企業門口,都掛上一塊醒目的“謝絕參觀”的“拒客牌”,這也是非常正常也非常合理的事情。
給商業秘密築一道防護大堤
防患未然,降低泄密風險
企業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呢?綜合法律界人士的建議與企業界人士的經驗,可從以下三個方麵著手,防患於未然,以降低泄密風險。
(一)確定商業秘密的內容和範圍
商業秘密實際上是權利人所擁有的一種無形資產,它的最大特點是處於秘密狀態。因此,權利人自己必須事先確定本企業商業秘密的內容或範圍,即哪些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是本企業的商業秘密,需要進行保密。如果權利人事先沒有確定商業秘密的內容和範圍,一旦這些信息被泄露或盜用,由於無法界定這些信息與普通信息之間的差別,從而導致這些信息無法作為商業秘密來尋求法律保護。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作為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設計、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企業應當盡可能詳細地確定商業秘密的內容和範圍,從而使反映和記錄商業秘密的載體變得相對明確化、具體化、有形化,變成可以被法律保護的客體。另外,企業在確定商業秘密的範圍時,可以根據商業秘密的重要程度,對商業秘密確定不同的密級。
對於商業秘密的確定,下麵的方法不妨一試:
首先靜下來想一想你的企業中有哪些東西是不想讓外人知道的,這些東西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使你的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它們可能是企業做出的那些方案、圖表、設計、專用裝置,本企業使用的信息、文件、彙編等。這些信息和文件的彙編具有獨創性、優先性、新穎性,其他企業還沒有用或根本不得而知。確定哪些是應保守的秘密後,再想一想這些東西的價值;想一想它們一旦丟失,將會給你的企業帶來什麼樣的損失。
也可以用以下的6個小測驗來檢驗和確定你們的企業存在的商業秘密和它們的重要性:
1.這些秘密是否為你的企業之外的人所知?
2.這些秘密是否在你的企業中人人皆知?
3.你是否采取過保密措施?
4.這些秘密對你有多大價值?對你的競爭對手呢?
5.在開發、創造、構思、采集這些秘密的過程中你投入了多少資金和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6.你的競爭對手會不會輕易得到這些秘密?
(二)采取保密措施
確定了企業的商業秘密,接下來的工作就是如何采取措施對這些商業秘密進行保護了。權利人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是防止商業秘密被他人竊取和使用的首要屏障和重要環節,同時這也是權利人請求法律保護的先決條件。當然,法律並不苛求權利人必須采取絕對安全、萬無一失的保密措施,而是要求權利人采取適當、合理的保密措施。也就是說,隻要你采取了措施,雖然這些措施並沒有阻止住商業秘密的泄露,但法律仍然認可你的保密行為。總之,權利人在主觀上要有保密的意思,在客觀上要有保密的行為,隻有具備了這樣的前提,在商業秘密受到非法竊取和使用時,才能依法獲得保護和救濟。
因此,企業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立或指定專門機構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商業秘密的管理工作;要以書麵形式告知職工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並確認職工知悉保護商業秘密的事實;在經濟往來、合作研究與開發、技術轉讓、合資與合作、組織形式變更等經濟活動中,要十分注意保護商業秘密,防止商業秘密被泄漏、竊取、失密和破密。這裏有幾點建議可作為參考:
1.有關人員認同:企業應與每個和秘密有關的雇員簽署一份有關保守企業秘密的協議書。要求員工保守在工作期間接觸到的一切企業的商業秘密以及企業承擔保密責任的其他企業的商業秘密,同時規定,員工在離開企業後的一定期間內不得對外泄漏其所知的商業秘密,不得從事與企業相競爭的工作。目前,一些企業在保護企業商業秘密,確保企業利益不受損害方麵的做法是與職工簽訂增補有保密條款的勞動合同,這為企業商業秘密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從一些商業秘密侵權糾紛的案例來看,如果保密條款簽得很籠統,缺乏明確而具體的保密範圍、內容,製約的條款就要打折扣。因此保密條款必須簽得具體而明確,不給泄密者以任何借口。
2.加強對某些特定區域的保衛管理工作:要劃定保密區域,在保密區域內加強保衛措施,對涉及本企業商業秘密的關鍵部門、車間,通過嚴格限定非有關人員入內、加強內部保安措施、禁止參觀等方式,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另外還可以建立來客登記製度,控製和監督複印機、電傳機的使用等。
3.合作雙方認同:在你的合作夥伴、客戶、原料供應廠商、對方許可證持有者得知你的企業秘密前要求他們簽署一份有關保守你的企業秘密的協議書。在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中,寫明保密條款,要求對方保證不泄漏履行合同時掌握的企業的商業秘密,否則將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4.明確文件標識:對企業的重要文件、資料應及時確定其保密級別、加蓋保密章,所有的秘密文件和材料等應醒目地標明“保密”、“絕密”等字樣。這樣的標識使人一目了然,知其重要性。同時應製定出企業的文件管理、借閱、複印、銷毀辦法,以及外發文件的審閱辦法。對於那些具有高度敏感性的文件和材料,應考慮如何使其形成一個自身的係統和管理模式。例如,根據文件或材料的保密程度、性質排出類別,使用不同編碼注明,使用不同顏色的封包、按類別存放等。規定秘密事項及時入檔,分類分級存放,平時上鎖,設專人管理,對尚未入檔的秘密材料則規定職工下班前收存上鎖。
5.員工教育:要不斷地對員工進行主人公觀念和保密的教育,使員工尤其是新來的員工明白企業的保密政策。特別重要的是必須提醒將離開企業的職員在涉及工作的保密問題上應負的法律責任。應當鄭重提醒他們,隻有個人的知識與能力才是工作流動的資本。如果泄露屬於企業的商業秘密,將負法律責任。如果必要,則與離職人員訂立保密合同,或以備忘錄形式,書麵告之義務。也可以與離職人員簽訂“競業限製協議”,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在與本單位有競爭業務的企業任職,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與本單位競爭的領域內使用本單位的商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