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農業曆史·一、古代農業製度(6)(2 / 3)

負擔科差的主要是民戶,還有醫戶、獵戶等,軍、站、僧、道、儒等戶均免征。民戶中根據交納科差種類、數量的區別和隸屬關係的不同,又有各種不同的名目。在各類戶中;包銀、絲料“俱各驗貧富品答均科”。也就是說,每戶的定額隻是一個平均數,實際上則是按各戶貧富不等、戶等高低而分別攤派不同的數額。據至元四年統計,科差所入絲一百零九萬六千四百八十九斤,鈔七萬八千一百二十六錠(一錠五十兩)。

窩闊台汗在1236年曾宣布“依仿唐租庸調之法”,來製定賦稅製度。元代有人說:“包銀,謂民納鈔,包以充差發,即古之庸也。絲線,亦差發,古之調也。”元代北方的賦稅製度與前代的租庸調製是有密切關係的,科差(包銀、絲料)就是庸調的繼續,另一項賦稅名目稅糧則是租。但唐代租庸調以人丁為本,元代的科差則以戶為本(稅糧仍以人丁為本),而且收絲不收布,反映了北方家庭養蠶業的發達,這是兩者不同的地方。

稅糧

元朝主要賦稅項目之一。以征收糧食為主,故得此名。其征收辦法,南、北不同。北方的稅糧分為丁稅、地稅,因戶而異。大體有以下幾種情況:①工匠、僧道、也裏可溫、答失蠻、儒人等戶,都是“驗地”(按占有的地畝數)繳納地稅,每畝三升。②軍戶、站戶占有土地四頃以內的可以免稅,四頃以上要按畝納地稅。③民戶、官吏、商賈等“驗丁”納丁稅。成丁的年齡估計是十五歲。丁稅每丁粟兩石,驅丁(即驅口)減半。凡當丁稅者不納地稅,反之,當地稅者也不納丁稅。但是,由於前兩類戶與後一類戶之間,互相買賣土地,以致發生納稅混亂。常常有一戶同時負擔丁稅和地稅的情形。南方的稅糧分為夏、秋兩稅。秋稅按畝征糧,稅額沒有統一的標準,各地區差別很大,同一地區內也因土地好壞分很多等級,有的低至一兩升,有的高達兩三鬥。夏稅征收的辦法各地不一,有的地方征收糧食和絲、綿、布等實物,有的地區則征收貨幣(鈔)。據某些地區資料估算,夏稅約當秋糧的一半。元朝統一江南之初,隻在江東、浙西征收夏稅。元貞,二年(1296)起,在浙東、福建、湖廣等地征收夏稅,後來江西也征收夏稅。元代江南夏、秋兩稅的稅額是沿襲宋代的,但在延祜七年(1320)政府下令每鬥添加兩升,即增收百分之二十。

在征收稅糧時,無論南北,都要加收鼠耗、分例。按規定,每石稅糧加征七升。各級官吏還常與地方上豪強地主相互勾結,巧立名目,進行剝削,因此,一般百姓的稅糧負擔要比法定數額大得多。有的每石外加五鬥,有時甚至一石稅糧實際要交三石之多。

站戶

元朝戶籍名稱之一。因政府簽發部分人戶專門承擔站役,故得此名。元朝為了“通達邊情,布宣政令”,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了周密的站赤係統。站有水、陸之分,水道用船,陸道以馬、牛、狗等作交通工具,故又有船站戶、馬站戶、牛站戶、狗站戶等名稱。各種站中以馬站為最普通,馬站戶的數量也最多。據統計,全國驛站共有一千五百餘處,以每站平均二百戶計,站戶約達三十餘萬戶,實際數字可能更高。

站戶承擔的站役主要包括三個方麵:①陸站站戶養馬、牛、狗等,水站站戶則備船;②馬站出馬夫,稱為兀剌赤,水站出船夫;③部分站戶需向過往人員供應首思(原義為湯汁,元代以此指驛站過往人員的飲食分例)。江淮以北農業區的站戶,大致平均四戶養馬一匹,每戶可免四頃土地的地稅,江淮以南對養馬戶數沒有限製,但規定同養一匹馬的諸戶總共可免稅糧七十石。站馬來源不一,有的由國家出錢購買,發給站戶飼養應役;有的由驛站所在地區諸色戶計共同出資購買,發給站戶;有的則由站戶自行購置。不管來源如何,一旦倒斃,都由站戶賠補。站戶除可以免稅的田畝稅糧之外,其餘部分仍須納稅。供應首思的站戶可以免除和雇、和買、雜泛差役,有一部分地區的站赤由官府供應首思,這些站赤的站戶與民戶一樣承當和雇、和買、雜泛差役。牛站戶、狗站戶和船站戶的情況與馬站戶差不多。

站赤是當時最便利的交通體係。元朝政府規定,隻有軍政事務才許乘驛,而且必須持有鋪馬聖旨或圓牌,作為憑證。但是王公貴族、上層僧侶和各級官吏紛紛巧立名目,乞求鋪馬聖旨和圓牌,任意乘驛。站道上往來人員日益增多,站馬因使用過度不斷倒斃,馬夫疲於奔命,首思供應不斷加多,站戶的負擔愈來愈重。牛、狗、船等各站戶的負擔也是一樣。再加上站官多方勒索,站戶中的富戶又與官吏相互勾結,逃避站役,把負擔轉嫁給一般站戶,因而站戶日益貧困化,許多人被迫逃亡。為了防止站赤製度廢弛,元朝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如發放救濟物資,限製鋪馬聖旨和圓牌的使用,重新簽發站戶進行補充等,但是效果都很有限。元代後期,站戶消乏和逃亡已成嚴重問題,站赤的運行受到很大影響。

驅口

原意為“被俘獲驅使之人”,即戰爭中被俘強逼為奴、供人驅使的人。驅口一詞始見於金代。蒙古滅金過程中,掠民為奴的現象非常嚴重。據記載,窩闊台滅金後,貴族、將校所得驅口,約當原金統治區殘存人口的一半。在蒙古滅南宋的戰爭中,掠民為驅盡管程度有所減輕,但仍相當普遍。元朝統一全國後,以戰俘為驅口的現象顯著減少,在鎮壓人民起義過程中仍有掠民為驅的現象。後來,驅口成了奴婢的通稱。直至明代初期還有個別驅口的記載,但此後不久便逐漸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