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善於以自我為中心的人,過分地相信自我標準,別人述說某種感覺、態度和信念的時候,他們對別人的想法會立刻給予判定“說得不錯”或“真是好笑”,“這種說法完全不合乎常禮”、“這樣說不行”、“這不正確”、“這不太好”。因而,在日常的交際中,勢必會與人產生爭論,造成太多心與心的嫌隙。
一旦爭論產生後,大多數人都會竭盡全力地去維護自己那些並不全麵、不成熟的觀點。對那些沒有必要深究的問題,給予了太過於“隆重”的對待,激化了矛盾。
不妨站在他人的立場考慮一下問題的實質,此時你會發現一個深刻的人生哲理:一場狂風暴雨般的唇槍舌箭過後,我們得到的僅是心煩意亂,而失去的卻是彼此間親密的情分,以後的日子裏友誼將出現一種隔膜,彼此將日漸疏遠。值得你“慶幸”的是,你又多了一個“敵人”。俗話說得好:“多個朋友多條路,多個敵人多堵牆。”敵人樹立後,人們將會有更多的機會,鍛煉那“銳不可擋”的口才了,也為自己的成功道路設置了一個障礙。
卡耐基曾經說:“你贏不了爭論。要是輸了,當然你就輸了;如果贏了,還是輸了”。
與人爭論,並不是在向人顯示自己的威風,確認自己的口才,而是在樹立“敵人”,即使獲得了勝利,卻也證明了你並不是一個會做人的人。
會做人的人,在遇到此類事情時總會留一手,即使自己的口才出類拔萃,他們也不願與人爭論。迫不得已被卷進爭論中時,也甘願充當個失敗者。
爭論對雙方來說,沒有任何的好處,遇到與人發生爭執時,不妨努力使自己去了解對方,給他人留足麵子。爭論無益於友情,在爭論的影響下產生的結果隻有兩種:
一是越來越堅信自己所持觀點的正確性;二是基於麵子即使意識到自己錯了,出於維護自尊心也不會向他人低頭認輸,加之人固執的本性,雙方距離會越拉越遠,爭論結束也就意味著友情破裂。
雙方的立場為爭論雙方共同設立了一個“敵人”。普天之下有一種人人緣最好,就是時刻給他人留足麵子,並可在爭論中自動低頭認輸的人。
班傑明·富蘭克林所說的:“如果你老是抬杠、反駁,也許偶爾能獲勝,但那是空間的勝利,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好感。”
如果想在爭論中改變他人的看法或態度,那麼你錯得就有些太離譜了。每個人都有一種發自內心的優越感,總將自己的優越性,帶進與人相處的社交當中,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即使有些人能夠主動承認自己錯誤,蔑視自身的優越感,卻很可能被他人稱為“懦夫”、“膽小鬼”或“愚蠢人”。
其實,這種看法完全錯誤,那並不是懦弱的象征而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可供稱讚的美德,是一種超越“優越”與“權威”的體現,也是在社會上即將取得輝煌成就的前兆。
“認錯”雖說是個簡單的行為,可是在當今人們的心目中卻比登山還要難。究其原因,是缺乏自我反省的勇氣,是內心的“自我權威”在作祟,其實,消滅這種過分的“自我優越”並不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情,隻要人們心中充滿愛,與人交際過程中給他人留足麵子,毀滅心中那多餘的衝動,衝破那一層古怪的心理障礙根本不成問題。
當所有人都對你沒有好感時,就要反省自己是否是一個熱愛與人爭論的人,不要等到自己已經被眾人孤立起來時,才幡然醒悟,那時已經為時晚矣,陪伴你的也隻有孤獨寂寞了。
佛祖有雲:“恨不消恨,端賴愛止。”意思是告誡人們,與人爭吵並不可能消除誤會。隻有盡量讓自己去了解對方,在爭論中主動認輸給別人留足麵子,才可以在人們當中重新樹立起“人氣兒”。
可能有人會懷疑這種說法。有人可能會說,聯合國中每天都在保持著不斷的爭吵,由此看來,杜絕爭吵的道理似乎是錯誤的。我們都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與聯合國相提並論,說出來可能會成為一個笑話。因為,我們個人屬於一個小個體而他們屬於一個集團,各自有其自己的特殊性,與其相提並論,往往是荒謬而毫無意義的。
林肯曾經斥責一位和同事發生爭吵的青年軍官,他說:“任何決心有成就的人,是不會將時間耗費在私人爭執上的。爭執的後果是失去了自製,這不是你能承擔得起的。要在跟別人擁有相等權利的事物上多讓步一點;如果你是對的,就讓步少一點,與其跟狗爭道,被它咬一口,倒不如讓它先走。就算將其殺死,被它咬傷也不能治好。”
的確,任何人都承擔不起爭論的後果,我們雖然不能改變爭論造成的後果,但是卻可以防微杜漸,避免爭論。
怎樣才能避免爭論呢?這無疑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學會“給他人留麵子”就等於成功了一半。凡是與他人的意見產生分歧時,試著用這麼一種句式:“原來是這樣啊!你說的是正確的,我經常為此而出錯,不過幸好這次有你的提醒,我才不至於犯相同的錯誤。啊,依我看,這是最理想的結果。”將這些用語應用到與人交往時,沒有人會不給你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