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因為它損壞了別人的利益,同時也有損個人形象和聲譽。要想杜絕害人行為,必先埋葬害人之心。成大事不能太單純,凡事多個心眼,時刻注意,不要掉進別人設計好的陷阱裏。
1、不要貶損他人抬高自己
貶損他人抬高自己是一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既傷害了對方的自尊心,又破壞了自己的人際關係。有這種癖好的人,在抬高自己貶損他人時,隻顧自己享受虛榮心滿足後的喜悅,根本沒有意識到對方的感受與對你的看法。殊不知,摒棄、孤立早已為這種人挖好了陷阱。
有這麼一句神奇的妙語,它可以阻止人們辯論,消除他人的惡感,並給他人留下一個良好的印象,還能使對方注意聆聽。那麼,你是否急切想知道這一神奇妙語是什麼呢?
這句話就是:“我一點不怪你有這種感覺,如果我是你,也會與你的感覺一樣。”
而事實上,有些人恰好與此相反。當別人強過自己時,心理極不平衡,於是通過貶損別人,說明別人並不強於自己,從而在心理上得到一種阿q式的平衡。
李先生自我感覺良好,然而在單位人緣不好。因此他經常抱怨世態炎涼,責怪同事寡情。難道真是這樣嗎?非也!原來李先生自命不凡,每逢單位開會、年終考評,他都喋喋不休地貶損他人,以顯示自己“崇高的思想”、“卓越的才能”、“非凡的業績”。因此,同事們都覺得李先生太過分了,太不像話了。於是大家都不買他的賬,他陷入了孤家寡人的境地。顯然,李先生人緣不好,其原因在於貶低他人,抬高自己。現實生活中,像李先生這種人為數不少。
貶損他人、抬高自己的種種表現
(1)捏造事實貶損他人
有些人為了抬高自己、貶損他人竟達到了捏造事實的地步。盡管他所說的事實是捏造的,可也是有鼻子有眼的,頗能迷惑人。
麵對捏造事實的指責,受害人有口難辯,無可奈何。例如唐某與李某同去某地出差,任務是采購一種緊缺物資。他們到某地時,當地已無貨供應,必須再等一個月才有貨。於是,唐某與李某空手而歸。可是在向領導彙報時,李某竟對領導說:“年輕人就是貪睡,那天早晨如果小唐早點起來,我們可能就買到貨了。”唐某爭辯說:“本來就沒有貨了啊,這與起早起遲有什麼聯係呢?”領導連忙批評唐某說:“老李說得對啊!你應該接受,以後改正啊!”唐某聽了領導的批評隻有無可奈何地歎氣,還有什麼可辯解的呢?不過從此以後,唐某對李某敬而遠之了。領導再派他與李某一道出差,他都借故推辭。
(2)誇大事實貶損他人
有些人為了達到貶損他人的目的,將針眼大的事情說得比籮筐還大。
某科研單位趙某應朋友之邀,幫助朋友解決了一些技術上的問題,不巧讓本單位的黃某知道了。於是在一次會議上,黃某說:“趙某受了金錢的誘惑,不好好做本職工作,竟去從事第二職業。這種做法是缺乏事業心和敬業精神的表現。”趙某僅僅給朋友幫了些忙,黃某竟誇大成“從事第二職業”,並給其戴上“受了金錢誘惑”的大帽子。
(3)通過自己與他人的對比貶損他人、抬高自己
一次某省高教局成人教育處組織政治經濟學統考。哲學老師田某從高教局同學處獲得了這一信息,於是回校對任政治經濟學課的許某說:“你們政治經濟學統考,你知道這個消息嗎?”許某說:“我現在還沒有接到這一通知。”在年終考評會上,田某說:“許某教政治經濟學,對政治經濟學統考一點也不關心,統考消息還是我告訴他的,我比他還著急,許某太沒責任感了。”這樣一比,他似乎成了一個責任感極強的人了,而別人倒是一點責任感都沒有了。
(4)含沙射影貶低他人、抬高自己
舒某與蘭某同在一科研所工作。舒某勤於筆耕,一年之中竟發表了20篇論文,而蘭某僅發表了一篇論文。蘭某心中很不服氣,因而在年終考評會上自我評述說:“我今年文章隻寫了一篇,但質量是很高的,絕不像有些人,文章發表了不少,可全是粗製濫造。”顯然蘭某這是在含沙射影地貶低舒某。
貶損他人、抬高自己的危害
為什麼有些人會不擇手段地貶損他人、抬高自己呢?其原因顯然是出於一種站在自己的利益上考慮的心理。
有些人為了充分地顯示自己的高明和非凡的價值,往往喜歡找參照物,自以為通過貶損他人,自己的高明和非凡的價值就充分地表現出來了。
然而不管貶損他人、抬高自己出於何種心理,都是一種缺乏道德的行為。這種行為的危害概括起來有如下幾點:
(1)導致個人主義惡性膨脹和自我消沉
貶損他人、抬高自己的虛榮心理是建立在個人主義的基礎之上的。因此這種思想如果長期發展下去,就會導致個人主義惡性膨脹,形成一種惟我獨尊的心理狀態,在單位無疑就會自以為老子天下第一,無條件地要求別人服從自己、尊重自己。別人一旦不服從自己、不尊重自己,就會產生一種嚴重的失落感。這種人的行為是絕不會得到別人的尊重的,隻會越來越激起別人對他的反感。這種高期望與實際的反差不可避免地導致這種人的自我消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