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正這樣走著,過去的想法這時又回到我的心中,我又猶豫起來。這倒不是擔心他們人多,他們個個赤身裸體,沒有武器,我的優勢明擺著——哪怕隻有我一個人。可是我忽然又想到,我究竟受何人指使、憑什麼、有什麼必要去襲擊這些人而造成殺人流血?他們既沒有加害過我,也沒有要加害我的意思。他們對我根本沒有罪。至於他們那野蠻的風俗,那隻是他們自己的災難,隻能證明上帝有意讓他們和他們那一帶的民族停留在愚昧混沌的狀態。上帝並沒有讓我做他們行為規範的判決人,更不用說做上帝法律的執行人了。任何時候,隻要上帝認為合適,他都可以親自執行,都可以對他們全民族所犯的罪進行全民性的懲罰。即使出現那種情況,也不關我的事。當然,對星期五而言,倒是合情合理,因為這群人是他公開的敵人,他和他們處於交戰狀態。他要去襲擊他們,那倒是合法的。但對我而言,情形就不同了。我一邊往前走,一邊這樣想著。最後,我決定暫時到他們附近的地方觀察一下他們野蠻宴會的情況,然後根據上帝的旨意,見機行事。除非發生特殊情況,需要采取行動,否則我決不去幹涉。
這樣決定後,我就進入了樹林,叫星期五緊跟著我。我們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一直快走到樹林邊了。那兒離他們很近,中間隻隔著樹林的一角。一到那裏,我就小聲招呼星期五,指著林角上最靠外的一棵大樹,吩咐他到那樹後邊去看看。如果能看清他們的行動,就回來告訴我。他去了不大一會兒,就回來對我說,那地方看得很清楚,他們正圍在火邊,吃一個俘虜的肉。另外還有一個俘虜,正躺在離他們不遠的沙灘上,捆綁著手腳。看來,他們接下來就要殺他了。聽了這話,我不禁怒火中燒。他又告訴我,那俘虜並不是他們部族的人,而是他曾經向我說過的、坐小船到他們國裏的那種有胡子的人。一聽說是有胡子的白人,我不禁大為驚駭。我走到那棵大樹後,用望遠鏡一看,果然見一個白人躺在海灘上,手腳都被菖蒲草之類的東西捆綁著。我還看出那是個歐洲人,身上穿著衣服。這時我看見離我五十碼的前方還有一棵樹,樹前頭有一小叢灌木,隻要繞一個小圈子,就可以不知不覺地走到那邊。到了那邊,我和他們的距離就不到一半的射程了。於是我壓住怒火(雖然我這時已經怒不可遏了),往回走了二十多步,走到一片矮樹叢後麵,借著這片矮樹叢的掩護,一直走到那棵大樹跟前。那裏有一小片高地,離他們大約有八十碼,我走上高地,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現在事情已經萬分緊急了。因為我看見有十九個野人坐在地上,擠在一塊兒。他們已經派另外兩個野人過去宰殺那可憐的基督徒,大概要把他肢解,然後再一條胳膊一條腿地拿到火邊來。那兩個野人已經彎下腰去,在解綁在他腳上的東西。我轉過頭對星期五說:“我叫你怎麼做你就怎麼做。”星期五說他一定照辦。我說:“那麼,星期五,你看我怎麼做,你就怎麼做,不要誤事。”於是我把一支短槍和一支鳥槍放在地上,星期五也照樣把他的一支鳥槍和一支短槍放在地上。我用剩下的一支短槍瞄準那些野人,並且叫星期五也這樣。然後我問他準備好了沒有,他說:“好了。”我說:“那麼就開槍吧。”一邊說著我自己也開了槍。
星期五的槍法比我強多了,他的射擊結果,打死了兩個,傷了三個。而我隻打死了一個,傷了兩個。不消說,那群野人頓時嚇得魂飛魄散,所有沒有被打死打傷的,都一齊跳了起來,既不知道往哪兒跑,也不知道往哪兒看,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這場災禍是從哪兒來的。星期五一雙眼睛緊緊盯著我,按我說的,注意著我的動作。我放完了第一槍,馬上把手裏的短槍丟到地上,拿起那支鳥槍,星期五也這樣做了。他看見我閉著一隻眼瞄準,他也那樣。我說:“星期五,你準備好了嗎?”他說:“好了。”我說:“以上帝的名義,開槍!”說著,我向那群驚慌失措的畜生又開了一槍,星期五也開了槍。這次由於槍裏裝的都是小鐵沙或手槍子彈,所以隻有兩個倒了下去,但受傷的卻很多,隻見他們像瘋子似的亂跑亂叫,全身是血,多數都受了很重的傷。其中有三個緊跟著又倒下了,雖然還沒完全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