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警徽 警戒(3 / 3)

我婆婆過世時,孤零零一個人在江蘇老家,我們都不在她身邊。老王嘴上不說,我知道他非常傷心。他母親30多歲守寡,拉扯大五個孩子。老王在部隊年年先進,他母親年年收到兒子一張喜報,就當見到兒子的麵了。

我和我婆婆一個命。老王在公安局年年先進,年年拿一個嘉獎的紅本本回來。領導說,如果沒有這次事件,老王很有可能當選全國英模。有什麼用?到頭換來一副手銬!他就像嶽飛一樣,後世的人也許會稱頌他,跟著他生活的人,太難了!

可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我才慢慢了解我的丈夫。

老王被判刑的事一傳開,像炸鍋一樣。民警都不服,都非常同情他。有一天,他那個管片的居委會主任,給我送來一封信。我一看,是社區千名居民的簽名請願書。這封信後來被送到公安部警務督察局。信是開頭是這麼寫的:“王建中同誌是我們社區的一個好民警。他努力認真對待每一天,每一件事情。十餘年來,他從沒有好好度過一天休息日,社區居民不管遇到什麼問題,隻要找他,他都能想辦法幫其解決……”

社區主任說,老王管片裏有家銀行,工作人員粗心,多給了儲戶三千元。銀行隻知道儲戶的名字,打電話給老王。銀行一報名字,老王馬上知道是個河南民工。他上門一查,這個人剛剛離開,回家去了。老王帶著銀行主任追,一直追到渡輪上。老王苦口婆心地做他的思想工作,竟然把錢追回來了。銀行做了一麵錦旗,送到派出所。這是在老王取保候審,失去了工作資格的時候發生的事。

真是不可思議,這麼多年我都沒有讀懂他,等他出事後我才真正理解他。片兒警的工作,可以敷衍,也可以管得很深。

電影回放

病房外。麵對前來探望的領導,王妻哭泣:“連醫院都說了,那孩子是死於致命毒打,卻變成老王耽誤了搶救時機。他在法庭上不願為自己辯解,那是他太有良心了,麵對那死去的孩子,他說不出與自己無關的話。可為什麼越有良心越要成為犧牲品!”

情景再現

我對老王說:“你別難過,我們賣房子。就是傾家蕩產,也要打這個官司!”可是老王卻說了一句讓我意想不到的話:“我們離婚吧。”

1980年,我24歲。年輕,漂亮,心氣高。追求我的人很多。別人介紹了海軍的一個連長,高幹子弟。連長每個星期天來我家裏,他的排長開車送他來。父親不同意,說我們不要去攀高幹家庭。我很聽話。連長不來了,排長仍然來。部隊在海島上,排長每次來都要花上一個多小時。這個排長就是老王。

老王嘴笨。可我心裏知道,他對我的感情很深。我們結婚後,他們部隊隔天就要開車進城買菜,隻要有機會,他就搶著開車,趁機回家來看看我。

結婚20多年,過得坎坎坷坷,我也常把“離婚”掛在嘴邊,可是我也明白,我們分不開。這是第一次,從他嘴裏蹦出這兩個字,而且表現得無比強硬:“我就是要跟你離婚,你不離我就死給你看。”

2004年8月17日,我們在法院辦公室接到了刑事判決書。他抱著我痛哭。我難過得要命。這麼個硬漢子、倔男人,這是他第一次在大庭廣眾中失態。

三天後,我們正式離婚。我拗不過他。離就離吧,但離婚不離家。他租了房子要搬出去,我不同意。晚上心髒病發作怎麼辦?他也沒再堅持。我知道,他心裏還是舍不得我的。

離婚第五天,晚上,我正在洗澡。聽到他在客廳裏說:“我吃了半個西瓜,剩下半個,你出來吃。我去小區轉轉。”我應了。我不知道,他是整整齊齊地穿著他的新警服走的。要是我看到了,我就有警覺了,他被立案審查以後,照規定就不能再穿警服了。

我剛洗完澡,就接到“百管阿姨”陳阿姨的電話:“不對了不對了,老王吃藥了,你快來!”

原來老王是在家裏吃下一百片安眠藥,然後來到社區警務室。遇到陳阿姨他們,他說:“陳阿姨,我和你們告個別。”他的舌頭已經變得大了,人倒在地上。陳阿姨和其他居民都哭起來,拚命叫他,把他送到醫院去搶救。醫院也拚命救他。醫院是他的管片,鬧醫患糾紛,都是他去處理的。醫生說,再晚20分鍾,老王就沒命了。

他留下三封遺書,一封給所長,一封給律師,一封給我。給我的那封寫道:“請你相信我,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放棄你。這場官司把我逼到絕路上。我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我們已經失去了兒子,我不能讓你過平安的日子。我很對不起你,請原諒我,以後不能照顧你了。”

我抱著他大哭:“你為什麼這麼傻?人家會說你畏罪自殺,更加說不清楚!你要好好活著!你垮了,我努力個啥!”

我丈夫的人生看上去到了最低穀,可也是在這種時候,看出真情來。

老王自殺的消息傳開後,有天晚上有人敲門,塞進一封信,轉身就走。信裏有一千塊錢。信上說:“基層民警的艱辛和壓力,(外人)也許永遠也無法體會……你盡到了一個警察應盡的責任,你無愧於你身上的製服和頭頂的國徽……無論如何請你站起來,無論如何請你走下去。”

他是一位杭州民警,沒留名字。

老王的領導、同事都全心全意地幫他,我們的律師呂思源,在我們最困難的時候送來一萬多塊錢,對我們說,我會和你們一起努力的。

電影回放

太陽照常升起。小區裏人來人往,有人在放風箏,有人在悠閑地遛狗。祥和寧靜。老王穿著便服走在小區裏。“王警官!”人們親熱地和他打招呼。老王和妻子相視而笑。

情景再現

2005年1月8日,我們複婚了。組織上為我們在城裏最好的飯店舉辦複婚儀式,結婚時都沒那麼隆重。公安部的領導都趕來參加了。

組織上對老王很關心,恢複了他的黨籍,把他調到後勤部門,成了一名公務員。

在電影首映式上,省廳廳長說:“王建中,你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警察。”公安部領導說:“王建中,你是一個好警察。人民不會忘記你,警察不會忘記你。”

這也是一個警察的最高境界吧。

我很感謝我的經曆。它讓我真正認識了我的丈夫。對於一個女人來說,沒有比這更幸運的事了——她的丈夫,是一個值得她付出的男人。

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60誕辰

紀念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