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幹爹(1 / 3)

口述 映冰 整理 淩 燕

親爹自殺了,繼爹十足一顆糯米湯團。老楊歎口氣對我說:“以後有難處,真把我當叔叔,找我。”

我有三個爹:親爹、繼爹、幹爹。

富有?別調侃了。你信不信,幸福的人隻有一個爹。爹多或者媽多往往就是人生的不幸。

小時候媽給我算過命,說我雞窩生,鴨窩養,鵝做娘。倒真蠻靈的。我生得不是時候,1949年初,上海一些達官聞人名流忙著遷移香港,父母不那麼喜歡孩子,加上時局動蕩心裏煩,我一滿月,外婆就抱著我回老家諸暨,到6歲才回上海。親爹最終還是舍不得自己的一大批收藏留在了上海,甚至1952年他就職的《大公報》遷往香港他都沒走。你別說諸暨老家窮鄉僻壤,現在想想,那段時間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時光,我現在都記得那裏的山山水水。

6歲的野姑娘(爹媽這樣叫我),哪裏還入得了藝術家爹爹的法眼?爹媽看到我惹氣,我對他們更不親。對爹我更是像老鼠見到貓。不過這種日子並不長:不久他就被打成右派,媽媽與他離婚了。後來他自殺了。我跟媽媽。

媽媽沒工作,還飯來張口茶來伸手慣了的,媽媽當然得為自己再找個丈夫,我成了她找對象最大的障礙,用她的話說,我是她的累贅。

我媽長得蠻漂亮的,先是高不成低不就,最後籮裏挑花選中了上海某名廠的工人。媽媽嫁他是因為他脾氣好、工資高、成分好。他每月96元工資,在工人中當時算高薪階層了。

喜宴借用了樓下的居民食堂,擺了十來桌吧。我很敏感,進門時感到來賓朝我指指點點的,我低頭貼牆坐到了最角落的位置。我不時看媽媽一眼。看到媽偎依著繼爹幸福的笑臉,我又高興又傷感。高興的是母親總算終身有靠了,我的直感繼父絕對是好人。傷感的是今天我得離開家——過去的花園洋房早沒有了,一間房帶個13歲的女兒過蜜月,是不方便的。媽媽替我租了一間閣樓。

我心裏酸酸的,再說第二天還得上學,所以匆匆吃完我起身走了。還沒出弄堂,就聽到背後有人叫我。回頭一看,是老楊,繼爹的同事。這幾天他頂忙,買喜糖布置房間維修電器,剛才躥上跳落給新郎新娘拍照都是他。老實講,我佩服他的能幹,也有點看不起他,特別是他吃完晚飯拿著母親送他的東西回家,不知怎的使我聯想起古代的食客。

“這麼早走了?”他截住我問。我低下眼,不讓他看到我快滴落下來的眼淚。我說明天還得上學校。他盯牢我看了看講:“你不要難過,你媽讓你外麵住是暫時的,你媽準備調房子,調兩間的,你就可以回來了。”我連忙點頭說:“謝謝你,我知道,你快回去吧,他們少不了你。”說完我走了。

初中畢業,我媽讓我考中專,我的前三個誌願確實報考了中專技校。怕考不上,失去讀書機會,就在應該填三所高中的欄裏填寫了一所住宿中學。誰知偏偏這所中學錄取了我。住宿中學學費比較高嘛,我媽火煞了,說讓我想清楚,我現在已經不是過去書香人家的千金,隻是一隻拖油瓶。她說繼爹娶了她並沒有義務替她養女兒,讓我不要再剝削她。我說:“你不想負責根本不用生我出來,生我出來就得對我負責。”我媽哪受過這樣的頂撞?撲過來揪著我的頭發打我耳光。我也豁出去了,頭一低朝她頂過去,說:“你打,你打,打死我幹淨!”繼爹拉住這個拉不住那個,說:“老楊都快來修縫紉機了,讓人家看到難不難看。”這裏我得說句公正話,不讓我讀書早點把我踢出去並不是繼爹的主意,他十足一顆糯米湯團,啥都由媽說了算。

和媽正扭成一團時,老楊來了。他一愣,立刻拖開我,架著我將我往我房間拖。一邊輕聲說,有閑話慢慢講。我抽抽搭搭倒在床上。對了,還得補充一下,媽在再婚一年後調了房,人都站不直一個閣樓10元錢,每月付她也肉疼的。其實現在的房間,也隻是用板壁隔出一張小床。我聽得到他們講話。

老楊真的非常聰明,如果他擺出一番父母養育子女責任之類的大道理,早讓我媽轟出去了。他不,聽完媽一番訴苦後,他問我媽:“不讓她讀書,讓她整天與你在家眼睛對鼻子?自立,找工作?這麼容易?我隔壁有個叫阿胖的當社會青年都三年了,還沒找到工作。讓她讀書,飯一樣吃,隻差了點學費嘛。她住校,你耳根清淨,花錢買清淨不好嗎?多好的事,別人還考不進呢。像她這樣的成分考上多不容易。師母你倒算算看。”

一席話說得我媽隻有眨巴著眼的份。好了好了,最後我媽說:“一個月10元,隻當我欠她的債。記住,其他我都不管。她自己安排!”

這天老楊擦好縫紉機吃完晚飯回家,我第一次主動送他下樓。每次都是我送,是奉媽媽之命。我送他出了門,沒像往常一樣在門檻邊停步,而是將他往外送。我說:“叔叔,謝謝你。”他說:“謝什麼,讀書是你的權利。我隻是沒法這樣跟你媽說罷了。反正達到目的就好了。”他歎口氣說:“以後有難處,真把我當叔叔,找我。”這是1964年。

媽媽把金鐲交我保管。最後我選定的竟是楊叔叔。我向一個自身難保的人求救,是否太自私了?

轉眼到了1966年初秋。周末我回家拿衣服,第二天,我早早吃好夜飯準備回校。媽叫牢我,她心事重重地看看我,摸索著拿出了一個紙包說,這是你爹遺留下來的最後一點東西,你將它保管好。我接過,沉甸甸的。一看,是個一兩多重已經剪成兩個狹長條的金鐲。望著破碎的精細的描龍雕鳳,我知道媽已經先行破了四舊。放哪呢?我擔心起來,外麵人心惶惶到處在抄家。我知道,不到萬不得已,媽哪會讓自己的寶貝曝光?最後我臨時縫了個衛生帶,隨身帶著,這總頂安全吧。媽叮囑,近來你就不用回家了,避避風頭。

人一定有第六感的。那天下午,我心特別慌,抬頭瞥見黨支書來到教室門口。上課的老師忙迎過去。我曉得哪個“黑崽子”家又出事了。但願不是我。可怕啥有啥,老師示意我出去。完了!我腦袋裏轟的一聲。果然她命我回家參加革命,叫我與家庭劃清界限。

回到宿舍,我假裝整理東西,心裏緊張煞了:衛生巾裏的東西怎辦?帶回家?很危險。留這裏,不妥。為了它的安全,也為了我不成為反革命,我的腦子像計算機一樣檢索我的朋友,最後我選定的竟是楊叔叔。

下了車,我像地下工作者走幾步瞥一眼身後,確定沒人跟著,三拐四彎地往他家走。這裏要補充一下,自那天他幫我讀成書後,成為了我的好朋友。我甚至到他家做過客。可到他家弄堂口,我邁不開步了。我知道他出身於國民黨軍官,自己年輕輕也步入軍界。繼爹常說最佩服他,說他能逃過每次政治運動就因為他謙恭忠厚能幹。可這次他能逃得了嗎?還有,我向一個自身難保的人求救,是否太自私了?我呆古古地立著,雨越落越大,幾個路人朝我看看,一定當我發了神經。我想我立到夜也解決不了問題,我鼓足勇氣敲了敲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