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鬆下的經營理念(1)(1 / 3)

一、立企業精神之妙用

公司經營好比人的一生。小時候起碼不要危害到社會,長大了,就要負起貢獻社會的責任。

以社會大眾為考慮前提,才是有靈魂的經營。

考慮到公司發展的時候,第一要先檢討這個公司在社會上存在的意義,一個人在世界上總不能作些偷雞摸狗的事而生活,為了社會生活他絕對不能危害社會,所以如果是個人的生存,其存在雖不能有利於社會,但最少不能危害社會,這是他第一個被允許存在的理由。

值得慶幸的是,耗費我們錢財的惡習常常損害我們的體質,兩者同歸於盡。

——[美]威廉·中斯通

如果公司成長了,擁有數百或數千名員工,則不危害社會是存在的唯一理由。光這些還不夠,這樣大的公司,不但不危害社會,還應該在某種方麵受到社會的歡迎與喜愛,要有這樣的經營方針,公司才有存在的價值。如果公司大到員工有幾萬人,則該公司的一舉手一投足都足以給社會帶來很大的影響。

所以經營的基本方針,應該是要為社會才對。大體上把它分為三類,公司小時要不危害到社會,中型公司則不但不危害社會,多少還要有被歡迎的成分。至於大公司,不但應具備不危害社會,愛社會歡迎的條件,基本上對國家,對社會要有明確的貢獻方針才行。經營上首先考慮到這些問題。能多發展的公司,就是對這一點有充分的認識與理解的公司,並抱有一種責任感與使命感,這是公司發展的首要條件。

人的一生,在孩童時期受父母之恩惠與愛護成長;稍大一點,在學校受教育,這時最起碼不應使父母煩惱;再大的話就是為人父母,養育兒女,指導他人了。個人與公司,該考慮的,可說都是相同的,因此應該建立明確的想法。

在人心有進步的時候,這種效果還是有的,因為想賺錢,就得想辦法做出好東西,這個結果不就是奉獻給社會嗎?所以說,本質是相通的,隻是要提高他的效率與效果,就要“有意識地”來做比較好,這種意識最近很強烈,可能這就是所謂的“近代式經營觀”。

關於公司經營,當然因人而異,各有不同。世界愈是進步,對於接洽顧客的方法及設備的改善等等問題,都需要更詳細加以研究。常常開研究會的目的,也就是要探討更高明的經營法,以這樣的目的為前提,這種研究會才有意義,才能生存。若不是站在這樣的基本立場上,隻是一味研究,當然也可產生各種的方案,不過這些方案恐怕不能說是有靈魂的經營方案。

更進一步地說,當課長的人或者董事長的人,要有上述犧牲的精神,但僅有這種覺悟還是不夠充分的。應該同時考慮到今日社會的情形,要站在人生的觀點、社會的觀點,認清什麼是正確的,為了執行正確的事,才能為部下、為公司,甚至為國家而犧牲,如果不顧社會觀、人生觀,換句話說,不分青紅皂白,不顧是邪是正,一味地為部屬、為公司、為國家而犧牲,那也是沒有意義的。

然而究竟什麼是理想的經營法呢?各人站在各人立場考慮,研究出正確的經營法,當然每個人不會產生相同的結果。有時雖然目標相同,但個人的人生觀、社會觀並不完全相同,因此必然會有不同的經營法產生。但如果沒有經營理想而去經營,那真是令不人敢恭維。

宗教是普度眾生的處世事業,而經營事業則是創造社會財富的工作。

鬆下先生在一次參觀某宗教團體總部後,聯想到自己的事業、正派的經營方式;進而又想起整個業界的經營現狀,不覺對宗教與商業兩者的經營與管理問題,深加思索起來。

這個宗教的宗旨是:引導多數煩惱的人脫離苦海,指導他們安身立命,然後享受人生幸福。我們事業的宗旨則是無中生有,創造社會財富的人世工作。自古以來,消除貧窮就是人生的神聖事業。因為生產可以幫助人類生活趨向富裕與繁榮,自然也是神聖無比的使命。

一個人準備把脖子套上吊索時發現了金子,把吊索埋在藏金處,藏金子的人不見了金子,拿出吊索套上自己的脖子。

——[古希臘]奧索尼烏斯

人類生活要求精神上的心安,與物質上的豐富,兩者互相配合,才有進步、有幸福,二者不能缺其一。如果精神安定,但物質缺乏,維持生命就會發生困難。但是如果物資豐富,卻無充實安定的精神生活,那就毫無生存的幸福與價值可言了。因此這兩項事業就像車輛的“兩輪”,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