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創新才有進步(1 / 3)

的確,職業對於我們絕大數人來說具有無可取代的意義。從你踏入社會做第一份工作起,每天你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在職場度過,直至退休,約有35年時間。以平均壽命70歲計算,工作時間占到了你整個生命的一半。工作作為謀生手段是被大多數人認可的,這也是工作的最基本的目的。那麼是不是意味著,如果我們衣食無憂,就可以不去工作了呢?美國社會學家懷茲曾進行過這樣一項調查:當你擁有一筆不必工作也能維持生計的遺產時,你會不會脫離職業人的行列?結果發現,竟然有80%的人回答:即使自己生活富裕,仍然願意繼續工作。理由則有下列種種:

工作是一種樂趣;

希望自己的內心經常保持充實感;

以此維持自己的健康;

通過工作可以促進人際交往;

證明自己是活生生的人;

保持自尊心;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職業對每個人而言除了謀生的功能外,還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那就是證明自己的社會存在、實現自我價值。因此我們沒有理由漠視它,而應以虔敬之心對待它,這就是敬業。

生活中,我們常常聽到一些人怨天尤人,自感懷才不遇,生不逢時,喟歎此生未能一呼百應,叱吒風雲,盡展雄才。這種現象有一定的代表性,究其原因,恐怕主要是對社會職業崗位的狀況及其作用的認識發生偏差之故。

在一定的社會形態和社會結構中,職業崗位的設置並不是隨心所欲的,而是客觀社會狀況使然,職業崗位是服從服務於一定的社會形態和社會結構的需要而設置的。因此,一般來講,職業崗位設置是客觀存在的,人們不能隨心所欲地增減。

從社會成員方麵來講,職業崗位的作用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謀生。這是職業崗位最基本的作用,是實現人生價值的最根本的前提。實際上,在生產力水平還不太發達的現實生活中,一般職業崗位對於老百姓而言,主要還是起謀生作用。第二層次是實現自我價值。實現自我價值即實現人生的價值,是人的一種本能的需要,它包括兩個方麵的內容:實現人的價值和實現人的使用價值。其中,實現人的價值是指作為社會成員的人在社會生活中謀求到適合於自己的職業崗位,並在崗位上勞動;而實現人的使用價值則是盡可能地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能力和水平。在現實生活中,一般職業崗位在起謀生作用的前提下,大部分都或多或少地能發揮實現自我價值的作用。第三層次是叱吒風雲、盡展雄才。這是職業崗位作用的最高層次,這些職業崗位是指能供給那些特別優秀的高素質人才為黨為國為民族作出較大貢獻,或叱吒風雲、幹驚天動地事業的職業崗位。眾所周知,現實生活中,這樣的職業崗位相對而言畢竟很少,且一般素質的人才也不能勝任。生活中有一些人總是自感懷才不遇,未能一呼百應,叱吒風雲,盡展雄才,殊不知,自己能否勝任這些重要的特殊的職業崗位。

由此可見:一、實現人生的價值需要一定的條件,不能毫無根據地胡思亂想。要正確地認識自己和社會,正確對待自己和社會。一方麵,要正確地估價自己的價值和使用價值,並努力提高自身的價值和使用價值,另一方麵,要從現實出發,從現有的職業崗位狀況出發,選擇適於自己價值和使用價值的職業崗位,立足本職,盡職盡責,建功立業。隻有這樣,才是實現人生價值的正道。二、要實現人生的價值,社會成員立足本職,盡職盡責是一個方麵,另一方麵,社會也要盡可能地量才施用,人盡其才,即根據每個人的使用價值即工作能力的大小,盡可能地為其提供施展才華的舞台。此二者缺一不可,前者是實現人生價值的基礎和前提,後者是實現人生價值的保證和關鍵。

幹事的人可能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差錯,但前提是為了幹事;不幹事的人不會犯錯誤,但不幹事本身就是根本性的錯誤。

在行政事業機關,人們常常會聽到這樣一種感歎:“幹事的倒不如不幹事的。”一些人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指導思想,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無所事事。

幹事的人可能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差錯,但前提是為了幹事。客觀上講,事幹得越多,出差錯的概率也就會越多。從現實來看,所謂幹事的人出現錯誤往往有幾種:一是目標太大,未獲全功或勞而無功,落個“好大喜功”的評價。二是方法不當,好心辦了壞事。三是能力不足,或是遇上不可抗拒的因素,前功盡棄。四是或者本身幹的不是分內的事,即使是事幹好了,不一定能得到承認,弄不好還會招致“喜歡多事”的印象。五是事幹得太好了,以至於木秀於林,招來“愛圖表現”的議論。凡此種種,不一而足。這些“錯”,有的是主觀原因造成的,有的是客觀原因造成的,有的根本就不是什麼錯。再說,不管結果如何,這些同誌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想幹事,願意幹事,這是勤奮、敬業的表現。事要人做,人也總要做點事。毛澤東曾經說過:人總是要有點精神的。無論從事什麼工作,首先都必須具有進取精神和敬業精神,這是事業成功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