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社會的人,社會是人的家庭。社會與人的關係密切,兩者息息相關,互不可分。人離開了社會就無法談生存,社會沒有了人也就無法談發展,社會的發展靠的是人,人生活的安定靠社會來給予。所以要研究社會就得從人開始,了解社會就必須從人著手,社會的發展靠的人的努力,靠的是人類的創造力。
要研究社會看起來挺複雜的,挺困難的,但每個事物都有它的規律和特點,隻要我們找準了方向,找到了著眼點,找對了關鍵,一切問題就會迎韌而解,問題就會變得簡單。由於立足點不同,所以對於社會和人的關係就了不同的看法和觀點:其一,社會本位觀。所謂社會本位觀就是社會處於決定性的,中心的地位,個體(人)則處於從屬地位,社會是目的,個體是實現社會目標的手段,也就是是說社會是主體,個體是配體,這就好比有機體和細胞一樣,社會是有機體,而人是細胞,沒有了有機體這個整體,細胞就無法存活下去;再比如魚和水一樣,個體是魚,社會是水,沒有了水魚就無法存活;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三從四德”,“君為辰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都體現了社會本位的觀點。
人活在世界上,就是為了體現自己的價值,否則就有違自己的意願,有就活得沒有意義,然而,要實現自己的價值,就得從事社會活動,就得參加社會工作。但是社會本位觀卻過分強調了社會的地位和重要性,人的價值就無從體現,如果社會代表的是發動的,保守的,落後的,愚昧的甚至是法西斯的,那這個觀點就是錯誤的,不值得提倡的,對整個人類都是有害的,那麼我們就得重新找到立足點,把著眼點轉移到人上來,這就是個體本位觀,個體本位觀認為個體禁忌症高於社會的價值,個體處於中心地位,而社會隻是個體生存的外部環境。它強調社會的發展和進步靠的全是人的努力,靠的是人的創造,沒有人的創新精神就沒有社會的前進,沒有日益發達的社會麵貌,就如固體和組成其粒子一樣,都是由小的分子和原子構成的,沒有了這些粒子,整個固體就不可能存在,在這裏微粒的價值就高於整體的價值。
個體本位觀,彌補了社會本位觀的不足,豐富了人對個體的潛能及其價值的認識,更突出了個人的價值,但是就其本身立論來看,它仍然是片麵的,同樣的它將個體的地位過度太高了,是我們不能正確地認識社會與人的關係,看不到全麵的意義,不利於我們對社會和人的關係的了解。我們都知道人忽然社會是息息相關的,相輔相成的,但又都有其獨立的,不同的,差異的一麵,所以就有了第三種觀點,人與社會相互依存,相對獨立觀。
人和社會的關係就象綠色植物和動物的關係一樣,植物吸進二氧化碳,呼出氧氣供動物吸收,而動物吸進氧氣,呼出二氧化碳供植物吸收,它們互為對方而存在,互為對方服務,沒有了哪一方,另一方就不能繼續生存。總之,兩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他們互為對方的奉獻體。
哲學理論告訴我們,一切事物都是統一對立的,沒有任何一個東西是自己全都依靠別的東西來維持自己的生命,延續自己的“餘生”的,在一定的條件下,離開了對方也能夠生存,它們有自己獨立的時候。這要從三個方麵來說,其一是兩這是不同質的係統,個體是身心統一的生命係統,而社會是人類群體的存在形式,是人為的組織係統;其二是來年感這的發展遵循不同的規律,它們的發展不以如何人的意誌而轉移,它們是不同層次的問題;其三是從不同的係統層次來看,兩這具有不同的地位和相對的價值,正如馬克思所說的:“在曆史的發展進程中在每工人人的個人生活同他的屈從於某一勞動部門和與之相關的各種條件的生活之間出現了差別。”
社會是個大算盤,人人都是算盤珠,人人都是打算盤的人。人受製於社會,人又能改造社會。個人作用是有限的,隻有把個人融入社會,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個人作用,隻有聯合起來,才能產生整體效應。
在人類自身的認識史上,對於人與社會的研究可謂由來已久,各種觀點、理論之間的爭論也從來沒有停止過。在馬克思主義唯物論出現之前,對人與社會關係的思考基本上可以歸納為人本論和社會本原論。早在古代希臘,智者普羅泰戈拉就聲稱“人是萬物的尺度”,宣告了人本論的誕生。到18、19世紀的歐洲,這種觀點普遍為人們所接受,並形成了一股強大的思潮。費希特的“自我哲學”,康德的“人是目的”論,薩特的存在主義,尼采的“超人哲學”,以及邊沁的功利主義等都是這種人本理論的代表。他們認為,人是本原性的力量,是人創造了社會,“社會是一種虛構的團體,是由被認作其成員的個人所組成”的,社會利益無非是組成社會所有單個成員利益的總和;人是第一性的存在,社會是第二性的,人作為理性存在者本身就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