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顱腦異物損傷急救基本技術
顱腦開放傷並異物殘留,病情危急程度往往不在於顱內異物本身,而在於腦損傷程度,並發顱內血腫、感染等。顱內碎化的腦組織、碎骨片及血腫等可產生嚴重壓迫征;如處理不及時,可威脅病人生命或留下後遺症,造成終身殘廢。顱腦異物急救基本技術是:
(一)早期徹底清創
1.清創前診斷和定位開放性顱腦損傷並異物殘留,清創術前必須及早作X線、CT、B超等檢查,以明確診斷和定位。以利於切口選擇,盡早開顱清創,取出異物。
2.盡早徹底清創明確清創目的,提高清創質量。
(1)清創目的:顱腦開放傷並異物殘留,盡早清創目的在於減低顱內壓迫征;減少顱內感染機率;提高生存率;防止後遺症發生等。
(2)清創時機:顱內異物一旦確診和定位後,應盡早在傷後6~8小時(同時用抗生素控製者,最遲不超過48小時)內,開顱徹底清創、清除血腫,才能減少感染等並發症。
(3)清創標誌:清創徹底的標誌是:徹底清除失活的腦組織、顱內異物;清創後腦組織搏動出現且不再膨出、傷道不再塌陷;顱腦開放性損傷變為閉合性損傷;盡可能一期修補縫合破裂硬腦膜,以減少腦脊液漏和顱內感染的機會。
3.清創並取出異物清創的同時,盡可能取出異物。以減少可能出現的遠期並發症及不良反應。清創並取出異物方法是:
(1)淺表異物:顱內淺表異物,開顱後可在直視下清除異物。
(2)深部異物:深部異物需采用腦立體定向後手術摘除。近年來,在立體定向及微侵襲神經外科已大為普及的情況下,去除一般的顱內異物多不至於造成腦嚴重損傷。
(3)術後引流通暢:術後於創麵置管外引流。尤其是延遲48小時後才清創、取出異物者,術中用抗生素溶液反複衝洗創麵,直至衝洗幹淨。術後必須於創麵置管外引流。以減少術中出血,避免術後感染。
(二)避免新的腦損傷
顱內異物對腦損傷的嚴重性,一時難以估計。但在取異物過程中,必須避免新的腦損傷。
1.顱腦損傷的術前估計一般可從異物種類、形狀、大小、數量以及病人當時臨床表現等進行估計。氣槍傷:彈丸小,腦損傷輕,如位於深部無血腫,病人無特別表現。但鳥槍傷:鐵砂小、數目多,腦損傷較廣泛。如果強行清創,可造成新的腦損傷,加重腦損害程度。
2.顱腦插入傷處理對顱腦插入傷,盡快正確采用取異物方式,對預後關係重大。
(1)逆行拔出異物:如果顱腦插入異物部分尚存顱外,入顱端亦未穿出對側頭皮。在作好開顱等相應的急救準備下,逆行拔出異物,一般可避免加重腦損害。
(2)開顱順行取異物:如果顱腦插入異物入顱端已穿通整個腦組織、甚至對側頭皮;或插入顱內異物形狀結構特殊(異物入顱端前粗後細、不光滑或彎曲狀等)。此時,不可逆行拔出異物,須開顱順行取出異物。
(3)開顱直視下取異物:對於嵌插在顱內甚緊的異物;或異物接近中線的大血管、靜脈竇等。不可冒然逆行拔出異物,以免造成大出血和新的腦損傷。此時,必須在作好對付猛烈出血等一係列準備措施後,開顱直達顱內異物最深部,暴露尖端,然後直視下取出異物。
(三)藥物防治技術
1.顱內感染防治術前應用足量廣譜、容易通過血腦屏障的抗生素預防顱內感染。顱腦異物穿透傷後,其並發症:癲癇、腦積水與顱內感染有關,大多數潛在的致病菌為革蘭氏陽性菌,如葡萄球菌。異物由眼眶、鼻腔經竇腔進入顱內,可能為革蘭氏陰性菌及厭氧菌感染。應選用或聯用頭孢菌素(頭孢曲鬆或頭孢他啶)、氨基糖甙類(丁胺卡那黴素)、甲硝唑和萬古黴素等抗菌藥物。
2.抗癲癇藥物應用對嚴重顱腦穿透傷患者和/或曾有感染發生者,可預防性口服丙戊酸鈉片等抗癲癇藥物,持續用藥3~6個月,以減少癲癇的發生。但近期研究表明,長期抗癲癇治療並不能預防其發生;因此,早期減量及停藥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