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術處理
1.頜麵異物處理在處理或排除致命損傷後,盡快處理頜麵傷,以免耽誤搶救時機。
(1)徹底清創:應迅速、及時地壓迫或結紮出血點,清創縫合;深而廣的傷口,應放置橡皮片引流。位於口底頜下區、頸部大麵積外傷,因軟組織彌漫性水腫、血腫可能影響呼吸道通暢,甚至發生窒息。清創止血後,應盡早氣管切開,確保呼吸道通暢。
(2)清除口咽部堵塞物:口腔頜麵部血運豐富,周圍髒器創傷、骨折、組織撕脫移位後出血量大,可直接影響呼吸道通暢。應盡快清除異物、血塊等堵塞物,以防窒息。如果病人出現喉痙攣,呼吸停止,應緊急行氣管切開、吸氧、補充血容量、電解質等。
(3)整複手術:對創傷範圍大,失血較多病人,應立即采取局部加壓包紮止血、吸氧、補充血容量、電解質、預防性氣管切開等搶救措施,待病情穩定後方可施行清創縫合、整複手術。
(4)取出異物:頜麵部異物取出方法很多。根據郭立合介紹,可用方格定位器(用直徑1.2mm的不鏽鋼絲製成4cm×5cm的大方格,內含由直徑0.5mm不鏽鋼組成的20個1cm的小方格)定位後取出頜麵部異物。做法是先攝頭顱後、前及側位X線片各1張,根據X線片顯示,將方格定位器用膠布固定到異物相對應的皮膚上。再分別攝頭顱後前位及側位X線片各1張,異物影像即顯示在方格內。根據異物所在方格位置,計算出異物距皮膚表麵距離(深度)、異物距鄰近骨性標誌的垂直距離和水平距離。用龍膽紫於皮膚定位後,切開取出異物。
2.顱內異物處理
(1)顱內異物摘除:除按規定進行顱內異物定位後,應請神經外科會診、聯合手術。術中擴大原傷口,順著異物鈍性分離至顱骨骨壁,如發現異物已穿破骨壁,即拔出異物。如未見腦脊液流出,無腦組織膨出,顱骨壁無大的缺損,可分層縫合傷口。
(2)腦脊液漏修補:可用肌筋膜修補硬腦膜缺損,盡量保留碎骨片作支架,用附近的軟組織固定支持。以避免腦膨出、腦脊液漏等並發症。
(3)藥物治療:術後給予有效抗生素、破傷風抗毒素、皮質激素等治療。
3.擴大預防性氣管切開的適應證預防性氣管切開的適應證不應掌握過嚴。氣管切開是一項急救措施,對口腔頜麵手術順利進行、術後安穩度過上呼吸道梗阻關以及術後傷口順利愈合、減少並發症等均起著重要作用。
第八節耳道-顱內異物複合傷
一、耳道-顱內異物複合傷發病情況
1.臨床資料耳道-顱內異物損傷較少見,有關報導亦不多。據介紹,在一組小兒耳道異物185例中,其中34例術後發生並發症,占18%。男24例,女10例。平均年齡12±0.4歲。
2.異物存留部位在上組34例術後發生並發症中,有鼓室內2例,外耳道近鼓膜處24例,耳道10例。但未發現顱內合並傷。
3.發病率在上組32例中耳外傷患者中,其中鼓室內異物4例,發病率12.5%;未見合並顱內異物。在另一組56例中耳及內耳損傷中,未發現異物殘留。
二、耳道-顱內異物複合傷臨床表現和診治
(一)臨床表現
在耳道異物傷中,可合並以下損傷:
1.耳氣壓傷異物穿破鼓膜(穿孔部位以鼓膜前下多見)後,可出現耳氣壓傷等一係列改變。
2.鼓室粘膜及聽骨鏈損傷異物穿通傷鼓膜前穿孔(下穿孔、上穿孔、大穿孔、不規則形穿孔、三角形穿孔等),一般損傷較重,均伴有鼓室粘膜及聽骨鏈的損傷,其中合並錘骨柄骨折、砧骨長腳骨折、鼓室內異物殘留等。
3.腦脊液耳漏文獻報道顱骨骨折或頭部外傷後腦脊液耳漏發生率為0.4%~20%。顳部骨折或異物極有可能引起鼓室頂部、岩骨或乳突部骨折,腦膜破裂,引起腦脊液耳漏。且鼓室頂蓋部骨質菲薄,甚至腦膜與鼓室頂粘膜緊貼。
(二)耳道-顱內異物複合傷診治要點
耳道-顱內異物屬顱腦盲管傷異物存留,尤其是非金屬異物,易發生顱內感染而危及生命,應及早徹底清創,取出異物。
1.中耳異物處理清潔消毒外耳道,鼓膜表麵麻醉後,用內窺鏡經鼓膜穿孔處進入中耳腔,吸出中耳凝血塊,取出異物,再行鼓膜修複。不規則形穿孔的鼓膜破裂,如為多個細小鼓膜瓣,其瓣不易翻卷,也不易手術對合,僅能比原穿孔麵積縮小25%~35%。
2.顱內異物處理在用鼓室內窺鏡清除中耳異物時,如果發現異物嵌入顱骨內,應一並取出,術後抗炎處理。
3.腦脊液耳漏頭部外傷後引起的腦脊液耳漏多能自愈。但異物損傷後有中耳炎感染,有並發腦膜炎的可能,應手術取出異物。修補漏口有一定危險,可先行鼓室探查、乳突鑿開或乳突根治進路,找到漏口後進行修補。
(三)耳道-顱內異物複合傷處理注意事項
1.避免新的腦損傷耳道-顱內異物屬特殊型顱腦盲管傷,宜選用簡單易行的清創方法,既徹底清創,又避免新的腦組織損傷,以提高生存質量。
2.術後綜合治療術前後用足量有效抗生素等綜合治療,才能減少顱內感染和降低死亡率,促進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