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病變支氣管灌洗法在靜脈複合麻醉下,咽喉及氣管內用1%地卡因噴霧1~2次。常規支氣管鏡檢查並異物取出術,吸除膿性分泌物。對病變支氣管用灌洗液(生理鹽水20ml+α-糜蛋白酶5mg+慶大黴素4萬單位15~20ml,通過連接注射器、直徑1mm、長35cm的吸引管,分3~4次反複灌洗病變支氣管。後用15~25kpa負壓吸出,致灌洗液清亮為止。術中射頻給氧,作心電及血氧飽和度監測。
9.內源性異物處理立即給患者吸入高濃度氧,提高血氧飽和度,利於爭取到較長的搶救時間。同時采取如下措施:
(1)及時解除呼吸道梗阻:在氣管插管、直接喉鏡或支氣管鏡下用吸引器吸出痰栓、膿液、血塊或嘔吐等異物。幹性膿痂異物在直接喉鏡或支氣管鏡下鉗取。
(2)氣管切開取異物:腦外傷、腦血管意外昏迷、重症農藥中毒、氣管白喉等病程較長、易反複發生梗阻的內源性異物,應緊急氣管切開取出或吸出異物。
(3)積極治療原發病:用有效的抗生素控製感染;保持水、電介質平衡;采用霧化吸入、氣管內滴藥濕化氣道,α-糜蛋白酶稀釋痰液;應用止血藥防止肺繼續出血;昏迷及全麻病人嘔吐物的及時清除,預防內源性異物的再發生等。
(三)並發症防治
1.術前並發症常見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難、缺氧、發熱;嚴重呼吸困難,三凹症明顯;Spo2低於80%;一側或一葉肺不張、氣管炎、支氣管肺炎、阻塞性肺氣腫、心肌受損及心衰、氣胸等。
2.術後並發症術後有90%患兒的Spo2偏低,需吸氧治療好轉;呼吸嚴重困難、喉、聲門水腫等。如果經保守治療無效,應及時氣管切開。下鏡時間過長及反複下鏡均增加術後並發症的發生。
第五節肺內異物損傷
一、肺內異物損傷發病情況
(一)臨床資料
1.年齡、性別在一組槍彈傷胸內異物43例中,男34例,占79.1%。女9例;年齡6-47歲。在一組6例外傷性肺內異物中,全部為男性,年齡8~32歲。
2.發病率及死亡率謝漢秋等報告,槍彈傷致胸內子彈等金屬異物存留43例,其中肺組織內異物33例,占76.7%。全部治愈。
(二)病因及致傷機理
1.病因多數為槍彈傷、鉛彈殘留;另有硬物(木條、竹條等)戳穿胸部並殘留肺內。胸部嚴重開放傷時,石塊、砂石等異物可從創口進入肺部並殘留。有報告異物(塑料等)吸入氣管內,時間久了壓迫氣管壁壞死而進入肺內。
2.異物種類肺內異物質多為汽槍鉛彈、小口徑步槍鉛彈、砂槍鐵砂子彈、竹條、木條、塑料片等。在上述43例中,異物為鋼珠34例,鉛珠4例,彈頭3例,彈片2例。
3.異物部位在上組6例中,槍彈異物全部位於肺內,其中左肺4例,右肺2例。且多位於中、下肺內。在上述43例中,異物位於胸膜腔內8例,肺組織內33例,縱隔內7例,心包內1例。
二、肺內異物損傷臨床表現及診斷
(一)臨床表現
1.主要症狀
(1)肺內異物傷後症狀主要取決於異物種類、性質、大小以及數量等。高能量的胸部槍彈穿通傷,子彈殘留肺內;或硬物戳傷胸部的破壞性較大。傷後可出現胸痛、呼吸困難、咳血甚至出血性休克等表現。異物吸入氣管內,當時可出現嗆咳、氣急、麵色青紫、胸悶、心慌、周身汗出等征象。
(2)吳公良等報道57例肺內異物存留者中,2年以上病例46例,伴有不等量咯血、胸疼、咯痰、發熱和呼吸困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