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四肢及骨關節異物損傷(一)(3 / 3)

3.異物種類異物種類為鋼珠彈、鉛彈、子彈片、刀尖片、鐵渣片、玻璃渣等。陳舊性異物者就診時可發現合並尺、腓總神經損傷症狀。

4.異物存留部位在上組14例四肢異物中,異物位於肘關節、手指骨和臀、腕、膝關節和前臂等。

5.異物存留時間在上組24例四肢異物中,傷後至手術時間為7天~4個月,平均1.5個月。

二、骨-關節異物損傷臨床特征及診斷

(一)病情特點

1.容易誤診誤治骨關節異物容易誤診,其原因:

(1)此種病例少見:由於症狀、體征輕微;或醫療條件所限,當時隻作一般簡單處理,未徹底清創並查看創麵深度和有無異物存留,從而忽略進一步診治。

(2)不夠重視:對傷後關節不能負重和活動受限,沒有進行分析和重視。(3)掩蓋病情:傷後病因未除,經抗生素控製了感染,掩蓋病情。

2.傷後特征性表現骨關節異物損傷後,可出現關節內滑膜炎和骨良性囊性變。膝關節是其好發部位;髖、肩、踝、手、顳頜、距下關節亦有發病之報道。

3.陳舊性異物較多由於骨關節異物容易漏診及誤診,以至病情拖延數年,甚至數十年方發現,多數形成陳舊性異物。

(二)臨床表現

1.主要症狀四肢創傷後,出現骨關節異物傷表現,如被碎玻璃刺傷後,傷口疼痛、出血、腫脹,屈伸活動障礙等。

2.主要體征傷後出現骨關節處紅腫、疼痛,活動受限;隨後出現不能負重,並持續加重。檢查發現局部皮膚有創麵和滲出;若為膝關節損傷,膝關節紅腫、疼痛,關節周圍壓痛明顯,需作浮髕試驗檢查。

3.骨良性囊性變其臨床表現病程長短不一,可由數月至數年不等。少數有外傷史,主要表現為關節鈍痛,活動後加重或局部腫脹伴有疼痛;多無周身症狀。有時合並骨關節炎表現,或因關節疼痛、功能障礙而就診。

(三)診斷

1.異物傷病史包括異物種類、性質、大小、數量、部位及其深度(尤其是槍彈傷後);病人當時症狀體征等。

2.X線攝片、CT或B超檢查骨關節攝X線片,可發現關節腔內異物,無骨折、脫位及骨質異常等。陳舊性股骨異物其下端可示蟲蛀樣骨質破壞區,往往被誤診為股骨急性骨髓炎收住入院。有的非金屬異物需作CT掃描和B超定位。

三、骨-關節異物損傷處理

(一)處理原則

1.及早取出異物骨關節異物一旦確診,需以手術方法盡早取出異物。

2.徹底切除滑膜膝關節異物可引起相鄰股骨外髁關節麵磨損,關節內滑膜廣泛增厚,滑膜內有絨毛結節狀物突出,呈鐵鏽色;關節內較多白色軟骨碎屑,滑液呈暗紅色。取出玻璃異物,徹底切除滑膜,以恢複關節功能;切除滑膜送病理檢查。

3.異物取出後處理異物取出術後作抗感染治療;加強關節功能鍛練等。

(二)處理方法

1.術前準備

(1)麻醉:多用硬膜外麻醉或連續腰麻。

(2)切口:若異物位於脛骨外側髁關節麵後外緣時,或作膝外側彎曲縱切口。逐層切開直至關節囊,緩慢引流關節液,用中彎鉗按X線片示異物位置進入夾取,異物可順利取出。

2.關節內異物取出包括腕、膝、肘關節腔內異物,由於關節內異物會前後移動,尤其是小的鐵性異物;必要時可增加一個側切口。

(1)切開取出異物:膝關節異物可作膝外側10cm彎曲縱切口,逐層切開直至關節囊,緩慢引流關節液。按X線片示異物位置,用中彎鉗進入鉗夾異物取出。有時切開後細小異物可粘附在剪上;若有些不重要肌肉滿布異物(例玻璃渣滿布撓側屈腕肌腹)可切除之。若皮下組織中玻璃渣不能肯定取盡,又無神經、血管損傷,可先逢合;待形成包裹囊腫後,再二次手術切除。若異物較多,可於相應體表處作3~5cm稍大切口,保護好血管和神經,減少肌肉組織損傷,一個切口取多顆異物。

(2)關節鏡取異物:關節鏡下異物取出,需掌握熟練關節鏡技術;術中必須配備電視X光機。由於異物形狀、關節活動、重力以及術中關節充盈擴張使異物極容易向膝後部墜落,特別容易埋於半月板後角、脛骨平台後方導致鏡下無法看到。故多數異物的位置與術前X線片顯示的位置不同,盲目的探取隻能使異物越走越遠。

(3)輔助切口取異物:關節鏡下無法取出異物者,如反複嚐試取出可造成損傷;需在X光機下定位後,作相應輔助切口取出異物。此法用於異物遊走於關節腔、埋於外側半月板後角、脛骨平台後方等,鏡下無法取出者。為減少盲目性,需於膝關節後外側5cm處,作輔助切口後才能取出異物。

3.骨內異物取出骨內異物少見且多為陳舊性,需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1)異物進入骨髓腔:可在髓腔異物兩端分別鑽孔開窗,用注射器衝洗吸出,注入碗內核對;術畢敞開深筋膜,置管引流、抬高患肢消腫,抗炎治療,酌情堿化尿液。

(2)異物並發骨膿腫:異物並發骨膿腫,往往在作病灶清除術時方發現異物。經近關節者,術中需探查關節囊及關節腔,腔內可能有少量血性液體,呈炎性反應。以粗針頭穿刺入膿腔,抽出膿液,並用刮齒刮出膿腫周圍壞死組織,即可刮出異物。病灶清除後,必要時作髂骨植入術;放引流管,縫合傷口,術後製動。

(3)用骨穿刺活檢針摘除骨內異物:此法用於食指骨被縫紉機針由手指掌麵穿入,其尾端(粗端)完全進入骨內,細端穿出食指指甲,並露出約2mm長。2%普魯卡因局麻後,用23G骨穿刺活檢針拔出針芯,用外鞘對準異物露出部分順時針擰轉,深度達異物膨大處,透視下確定。然後逆時針旋轉外鞘,退出針鞘,再用止血鉗很輕易就取出異物。術畢局部用紗布包紮,注射TAT1500u等處理(參閱第十九章第十二節)。

4.骨良性囊性變處理治療為手術刮除,囊腫大時可植骨,偶有術後複發,預後良好。

5.骨關節異物取出器取出異物(參閱第二十章第十二節)。

(三)並發症處理

1.常見並發症骨異物可並發骨囊腫、骨感染化膿、骨髓炎等。關節異物可致關節感染、化膿、滑膜炎等,以致關節腔粘連、狹窄、功能障礙。

2.及時診治骨關節異物,一旦確診應盡快取出。針對出現不同並發症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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