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血液內微粒異物損傷(一)(1 / 3)

輸液中的不溶性微粒,係來自注射及注射品的微粒異物汙染,即是在靜脈滴注等注射操作過程中,將有害的藥液、器具中的微粒異物引入了人體。危害性極大,輕則出現輸液反應,重則栓塞造成循環障礙和供血不足,組織器官因缺血缺氧產生水腫、炎症或壞死,以致功能障礙,嚴重者可造成死亡。

第一節血液內微粒異物簡介

一、輸液中的不溶性微粒

(一)不溶性微粒異物的發現和定義

1.定義不溶性微粒是指不溶於水、不能被代謝、肉眼看不見的一種微粒異物;在靜脈滴注等注射操作過程中,進入人體,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並終生存留於體內。

2.發現對輸液中不溶性微粒危害的認識,始於20世紀50到60年代。

(1)1955年Bruning報道,在210例患肺血管肉芽腫的小兒屍檢中發現有19例是由於纖維所造成的。這些病例的共同點是都曾大量采用靜脈輸液,因而認為這些嚴重後果是由輸液中纖維所造成的。因為輸液中的纖維進入肺微血管,能引起巨噬細胞增殖而造成肉芽腫。

(2)1962年澳大利亞學者Garvan首先發現輸液製品中有微粒,1966年在美國華盛頓召開的安全大輸液學術會上,討論了輸液劑中的微粒問題。從此輸液劑中不溶性微粒問題引起了人們關注。1967年日本九洲大學HORIODA&AOYAMA用顯微鏡對輸液劑中微粒研究結果。

(二)不溶性微粒有關規定

1.控製和檢測標準基於輸液劑中不溶性微粒對人體的危害,一些國家建立了嚴格的控製和檢測標準:

(1)英國藥典(1973年版)規定:每毫升輸液劑中含直徑大於2微米(μm)的微粒不能超過1000個,含直徑大於5微米的微粒不能超過100個。

(2)美國藥典(1975年版)規定:每毫升輸液劑中含直徑大於10微米的微粒不能超過50個,含直徑大於25微米的微粒不能超過5個。

(3)澳大利亞法規規定:每毫升輸液劑中含直徑大於5微米的微粒,不能超過100個,含直徑大於20微米的微粒不能超過4個。

(4)中國1990年版藥典規定:每毫升輸液劑中含直徑大於10微米的微粒不能超過20個,含直徑大於25微米的微粒不能超過2個。

2.防止輸液微粒再汙染辦法最有效辦法是在輸液管道末端加用過濾器。

(1)日本從70年代開始使用。

(2)我國80年代中期大力推行一次性輸液器,並要求輸液時須加用藥液終端過濾器,其標準是對藥液中15微米至25微米不溶性微粒濾除率不小於80%。最近北京曼博瑞和伏爾特兩大公司聯合開發出“核孔濾膜精密藥液過濾器,可將藥液中大於1微米孔徑微粒截留下來,使微粒濾過率達到90%以上,價格僅為進口產品的1/2至1/5。

二、血液內微粒異物損傷發病情況

(一)臨床資料

1.性別、年齡據報告,在一組144例輸液反應中,男86例,占59.7%;女58例。年齡4天~13歲79例,14~88歲65例。

2.人群分布絕大多數為住院各科病人。在一組367例輸液反應中,小兒和老年患者為250例,占68.12%;有藥物過敏史者42例,占11.44%。

3.發病率麥花等報告一組輸液270059次中,出現輸液反應144例,輸液反應發生率為0.053‰。馬風等報告一組126例輸液反應中,其中不溶性微粒引起64例,占50.8%。

4.死亡率隆義清等收集因輸液而發生熱源反應105例病人,其中因發生心跳、呼吸驟停致死8例,死亡率7.6%。其中產品檢測不嚴,如瓶蓋鬆弛等不合規格的一次性輸液而發生輸液反應的23例,占21.9%。

(二)微粒異物種類

微粒的種類主要包括塵埃、碳墨、橡膠屑、玻璃碴等顆粒或碎片以及絮狀物、纖維、藥物結晶等。

1.輸液劑原材料徽粒異物

(1)輸液劑的原材料:葡萄糖粉中含鈣鹽、鐵鹽和膠體物質,枸椽酸鈉、氯化鈉、水解蛋白粉等也含有鈣鹽、鎂鹽等。

(2)原材料質量優劣:當與空氣中CO2接觸後生成CaCO3微粒,懸浮於輸液劑中不易被濾除,經熱壓滅菌後放置一段時間即可凝集為肉眼可見顆粒。

2.輸液劑包裝材料徽粒異物

(1)聚氯乙烯塑料袋(PVC袋):研究發現每500毫升一隻袋,約含150萬個微粒。

(2)帶膠塞的玻璃瓶:每瓶亦含有10~40萬個微粒;而塑料瓶每瓶含超過8微米以上顆粒幾乎為零,說明包裝材料對輸液劑微粒含量有極大關係。

3.帶瓶塞的玻璃瓶徽粒異物玻璃材料是SiO2,呈弱堿性,遇酸性葡萄糖液玻璃易脫屑,有效期定為1.5年純屬人為。

(1)玻璃瓶和輸液的生產廠家環境要求相差甚遠。藥廠生產輸液要求達到1000~10000級潔淨度;而生產玻璃瓶廠則無此要求,玻璃瓶質量難保證,重複使用的瓶子更危險。

(2)玻璃瓶橡皮塞含有多種物質,如橡膠、碳酸鈣、氧化鋅、硬脂酸、硫黃及硫酸鋇等添加劑等,與液體接觸時,易脫落成微粒。橡皮塞是用帶靜電的滌綸作襯墊膜,其易吸附空氣中帶電的粒子形成微粒異物。

(三)微粒異物防範措施

1.輸液劑製作

(1)據《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GMP)要求,應將大輸液生產廠房設計為全封閉式,各工序都采用完全層流淨化裝置,從容器製造到大輸液配製、灌封,都在同一車間內一次完成,灌藥、溶封等重點工藝室,空氣潔淨度應達到1000級以上,並應定期對潔淨度檢測,及時掌握空氣濾過器的效果,此外還可采用孔徑為0.45微米濾孔濾膜,通過循環過濾法,使藥液中不溶性微粒控製在最低程度。

(2)優質輸液劑:生產出無菌、無致熱原,含不溶性微粒極少的優質輸液劑。如未經空氣淨化普通製劑室,由於空氣中含有大量灰塵、纖維和細菌等,在此種環境中生產輸液劑,將被大量微粒汙染,如使用劣質微孔濾膜,則不能有效將輸液劑中微粒濾除。

2.臨床應用

(1)使用再生輸液器(包括吊瓶、膠管和針頭):由於清洗不淨,含有大量不溶性微粒,這種開放式輸液,極易導致微粒汙染。

(2)排氣針亦是一種汙染途徑:載體輸液中加藥過程本身就是微粒混入過程,因打開安瓶的一瞬間,安瓶內低壓狀態可使氣流倒吸,而將砂輪鋸開安瓶口玻璃末倒吸入安瓶,每支安瓶可產生近萬個微粒。

(3)清除輸液過程的微粒汙染:首先應采用密閉式輸液,選用合格的一次性輸液器,在進氣孔加用淨化器。最好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輸液係統、一次性過濾器、閉式加藥對接器。

(4)加藥時的操作室、輸液準備的淨化台和增加輸液劑品種和規格,也可有效地減少臨床加藥。

三、靜脈用藥中不溶性微粒異物的研究進展

(一)不溶性微粒異物的危害研究進展

我國藥典規定(2000年版):靜脈用注射液:靜脈用注射液中不溶性微粒,每毫升液體中含直徑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超過20粒;含直徑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超過2粒。

1.毛細血管被填塞人體毛細血管的直徑為7μm~12μm,當微粒直徑大於毛細血管直徑時,毛細血管將被填塞,從而引起局部組織的血栓和壞死、靜脈炎、熱原反應、癌反應、過敏反應、血小板減少症等。

2.玻璃微粒特殊活性玻璃微粒隨靜脈輸液入血後,可引起肝髒粗結節性硬化及肝竇性廣泛破壞、肺組織矽肺樣病變及肉芽腫型硬化、心腎等器官重量下降等。Garvan和Gunner已在屍檢中證實。輸入體內的微粒越大、數量越多,對人體產生的危害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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