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真的與這個丟臉的嫌疑犯聯在一起,這是不可思議的,絕對地不可思議。我已經有整整三年沒有喝過啤酒、葡萄酒或任何一種酒了。
〔這家報紙在下一期上大膽地稱我為“酒瘋子吐溫先生”,而且我知道,它會一直這樣稱呼下去,但我當時看了竟毫無痛苦,足見這種局勢對我有多大的影響。〕
那時我所收到的郵件中,匿名信占了重要的部分。那些信一般是這樣寫的:
“被你從你寓所門口一腳踢開的那個要飯的老婆婆,現在怎麼樣了?”
好管閑事者也有這樣寫的:
“你幹的一些事,除我之外沒人知道,你最好拿出幾塊錢來孝敬鄙人,不然,報上有你好看的。”
惹不起。
大致就是這類內容。如果還想聽,我可以繼續引用下去,直到使讀者惡心。
不久,共和黨的主要報紙“宣判”我犯了大規模的賄賂罪,而民主黨最主要的報紙則把一樁大肆渲染敲詐案件硬“栽”在我頭上。
〔這樣,我又得到了兩個頭銜:“肮髒的賄賂犯吐溫”和“令人惡心的訛詐犯吐溫”。〕
這時候輿論嘩然,紛紛要我“答複”所有對我提出的那些可怕的指控。這就使得我們黨的報刊主編和領袖們都說,我如果再沉默不語,我的政治生命就要給毀了。好像要使他們的控訴更為迫切似的,就在第二天,一家報紙登了這樣一段話:
“明察此人!獨立黨這位候選人至今默不吭聲。因為他不敢說話。對他的每條控告都有證據,並且那種足以說明問題的沉默一再承認了他的罪狀,現在他永遠翻不了案了。獨立黨的黨員們,看看你們這位候選人吧!看看這位聲名狼藉的偽證犯!這位蒙大那的小偷!這位拐屍犯!好好看一看你們這個具體化的酒瘋子!你們這位肮髒的賄賂犯!你們這位令人惡心的訛詐犯!你們盯住他好好看一看,好好想一想——這個家夥犯下了這麼可怕的罪行,得了這麼一連串倒黴的稱號,而且一條也不敢予以否認,看你們是否還願意把自己公正的選票投給他!”
我無法擺脫這種困境,隻得深懷恥辱,準備著手“答複”那一大堆毫無根據的指控和卑鄙下流的謊言。但是我始終沒有完成這個任務,因為就在第二天,有一家報紙登出一個新的恐怖案件,再次對我進行惡意中傷,說因一家瘋人院妨礙我家的人看風景,我就將這座瘋人院燒掉,把院裏的病人統統燒死了,這使我萬分驚慌。接著又是一個控告,說我為了吞占我叔父的財產而將他毒死,並且要求立即挖開墳墓驗屍。這使我幾乎陷入了精神錯亂的境地。在這些控告之上,還有人竟控告我在負責育嬰堂事務時雇用老掉了牙的、昏庸的親戚給育嬰堂做飯。我拿不定主意了——真的拿不定主意了。最後,黨派鬥爭的積怨對我的無恥迫害達到了自然而然的高潮:有人教唆9個剛剛在學走路的包括各種不同膚色、穿著各種各樣的破爛衣服的小孩,衝到一次民眾大會的講台上來,緊緊抱住我的雙腿,叫我做爸爸!
我放棄了競選。我降下旗幟投降。我不夠競選紐約州州長運動所要求的條件,所以,我呈遞上退出候選人的聲明,並懷著痛苦的心情簽上我的名字:
“你忠實的朋友,過去是正派人,現在卻成了偽證犯、小偷、拐屍犯、酒瘋子、賄賂犯和訛詐犯的馬克·吐溫。”
【譯注】
坐木杠;這是當時美國的一種私刑。把認為犯有罪行的人綁住,身上塗上柏油,粘上羽毛,讓他跨坐在一根木棍上,抬著他遊街示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