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詩譯自《1996年度美國最佳詩選TheBestAmericanPoetry》(詩人、作家、女權主義者艾德裏安娜·裏奇AdrienneRich編選,詩人大衛·萊曼DavidLehman主編《斯克裏布納平裝本詩叢ScribnerPaperbackPoetry》之一)。據編者介紹,作者王平1957年生於上海,1985年移居紐約,詩作常見於《世界》、《硫磺》、《芝加哥評論》、《護符》、《西岸》、《江城》等刊。本詩初刊於《硫磺》。譯者所以把這首詩翻譯出來,不是沒有緣故的。
首先,這個題材經過作者的藝術處理,實在令人感動,並引起人們的思考。詩中幾位主人公離開了父母之邦,向不可知的異域拿自己的生命冒險,後麵是“叛逃”的罪名,前麵是“偷渡”的懲處。他們所以要走這條實在不該走的絕路,看來不是出於另一層次的所謂“不同政見”,而隻是為一種愚昧的幻想所驅使,希圖在異國憑自己的勤勞雙手,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而已。想不到一個個失足落水,成為有家歸不得的遊魂。對於這些日夜朝著遙遠故國呼喊的遊魂們,我們能夠隻是厭憎、鄙視,而不是憐憫、拯救麼?詩人用筆將他們從沉淪與泯滅之中打撈起來,為他們唱了一首《呼喊的靈魂》之歌,不也可以說是一種“拯救”麼?
其次,或者說,更重要的是,作者的創作方法引起了譯者的感慨。這個題材本身很動人,使作者對它產生非寫不可的欲望和情結,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首詩之所以成功,不能歸之於過去風行一時的所謂“題材決定論”,而在於客觀題材和作者的主觀感情貫穿整個創作過程的激蕩和融合:詩人正是這樣,才得以將讀者引向生活海洋的深處,向他們展示了其中觸目驚心的險濤惡浪。這就是現實主義的創作方法,特別在詩歌領域可以這樣說。事實上,這種方法在40年代曾經是不容否認的主流,但多少年來可歎是很罕見了。隻因它長期在非詩的生態環境下,遭受兩方麵的歧視和排擠,以致不得不萎頓下來,日漸失去它所應有的活力。先是50年代“題材決定論”的推行者們,為了文學史以外的原因,以民歌、舊體詩的格律拘束和壓抑詩歌藝術的創造精神,摒棄並抹煞現實主義努力的既有成果,使新詩發展形成幾近荒蕪的歉收。“題材決定論”之所以必須反對,是因為它忽視作者的主觀能動性,以題材本身為萬能,認為隻要掌握了“重大題材”,就可以產生傑作;殊不知題材的重要性不在於本身,正是按照作者主觀激情的突擊深度,它才能發揮其固有的藝術感染力,而這種在其自在狀態未經開發的感染力,落在“題材決定論”的實踐者手中,幾乎無例外地被葬送掉,這是經過無數事實證明了的。到了80年代,由於政治形勢的變化,又出現了相反的局麵:在新文學的有生力量破土而出的同時,更多反現實主義的沉渣趁機泛起,並經過某些人士的推波助瀾,直到世紀末,特別是在詩歌領域,又出現了幾乎令當年的推動者也難以首肯的怪現象:或者以淺薄陳腐的風花雪月自得其樂;或者無病呻吟,作受難狀,以示深沉;或者以化妝的概念、翻版的夢囈、調味的牙慧實行傳銷;或者直接向國外買櫝還珠,進口種種語言廢料,公然以非詩充詩,直至圖案化、密碼化、符咒化,等等。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僑居海外的這位青年作者的這首進入英語詩壇的詩如能打動我們,難道不值得進而思考一下現實主義在國內的命運麼?
1999年
刊於《黃河文學》199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