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暖風——雖然沒有留下痕跡(2 / 3)

我本想追她出去的,但望著她的背影,腳忽然挪不動了,心裏拔涼拔涼的,非常不是滋味。餐館那個上菜的服務員瞄我一眼,又瞄我一眼,表情相當驚恐。

幹坐片刻,我無精打采地掏錢付賬。

然後打電話給宋敬學。

“喂,kiwi,晚上出來泡吧。”

“為什麼,泡吧還需要為什麼嗎?……是啊,我失戀了。”

飛快地按掉手機,又打給關澤。

“喂,關澤,晚上出來泡吧。”

“沒時間?你有什麼安排……開會?奧特曼打小怪獸都有個時間間隔,你怎麼天天開會啊。”

“對,我失戀了,你就說來不來吧。”

把手機甩到車子後座。靠!難道表現的這麼明顯,人人都猜到我失戀。其實我沒失戀,我的戀還沒開始,就已經死在繈褓裏了。誰能比我慘。

宋敬學和關澤還算哥們兒,陪我去酒吧消遣。那酒吧不錯,威士忌挺正宗的,我喝掉大半瓶洋酒,十分痛快,不知不覺就喝高了。

醉酒有個好處,特別雄心萬丈。暈頭的時候,不知怎麼回事,開始研究康德了。你們知道吧,康德一輩子沒結婚,天天下午溜達一圈,思考思考星空與道德,於是那條路叫“康德小道”。我以後也天天出去散步,誰怕誰。

我明明沒想女人,什麼“八年啊”,不是宋敬學故意編出來詆毀我的吧?

接下來的三天,我在書店萎靡不振地蝸居著。

讀了兩卷《盜墓筆記》,看陳小安劈劈啪啪打她的破網絡小說。中午叫外賣,跟她大眼瞪小眼地吃雞蛋炒粉幹。

陳小安好像有點受不了。

“楚襄。”她叫了我一聲,假模假樣裝深沉,認真問道,“別光顧著頹廢,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徐歡歡會拒絕你。”

“這麼說你好像知道原因?”

“我當然知道。”

“是嗎?”我吃粉幹,隨便敷衍。

陳小安卻挪開她的飯盒,目光炯炯看著我。半天,忽然故弄玄虛,微微一笑。氣勢和神態活像偉大導師準備開訓學生。她輕輕吐出一句話:“因為你太孩子氣。”

我一聽,不由愣了愣。

隻見她臉上掛著胸有成竹的淡淡笑容,雙手托住腮幫子,又問:“你說說看,徐歡歡拒絕你的時候,用什麼理由。”

這女人跟她老公差不多,喜歡挖人傷疤。我不說話。

她追問:“噯,什麼理由呀?”

我飛快地嗡嗡道:“她說我太帥……”

陳小安點點頭:“那就對了。實際上,你相信不,徐歡歡倒不是嫌你太帥——誰會嫌自己男朋友帥啊——而是認為你沒有安全感。你知道對女人來說,安全感多重要嗎?”

“安全感?”我摸摸下巴,“我怎麼沒安全感了。”

“剛才說了嘛,因為你孩子氣。你給徐歡歡的印象,不夠成熟。”

“那麼對你們女人來說,怎麼樣的叫成熟?你給舉個例子。”

“例子現成就有。”她很輕快,“比如像關澤那樣的,南嘉集團總裁,有錢途、有事業,人往那兒一站,周身就籠罩著穩重的嚴肅的氣場,黑雲壓城城欲摧……”

“陳小安!關澤跟你老公是好朋友,你可別暗戀他。”

“你看!你這話,就又顯得不成熟了!”她加重語氣,上下打量我。

“要追徐歡歡,你必須裝得成熟點。”她一本正經地把雙手交疊在櫃台上,搖頭,“整天油腔滑調的樣子,肯定行不通。”

“油腔滑調?這叫赤子之心,你會不會用詞啊……”

我沒心情跟她耍嘴皮子,挖了一勺辣醬,垂頭喪氣地繼續吃起粉幹來。

沒想到,陳小安還不肯放過我,又說:“楚襄,想想看啊,你回國以後,在那個德國外企隻呆半年就跳槽了,開書店吧,我替你看著,雖然不虧錢但也不多賺是不是?”

我抬頭看她一眼,忽然覺得味如嚼蠟。

她說:“知道你其實喜歡做平麵設計,也做出名氣了啊,可多少家公司請你當藝術總監,你都不願意。既然混這行,為嘛不好好幹呢?上次,那個誰,想跟你合夥開公司,你也推掉了,為什麼啊,就怕不自由?”

“我沒錢。”

陳小安一聽,顯然正中下懷,絮絮叨叨地:“說起這個,你明明沒很多錢嘛,偏要買卡宴車,把你爸留給你的錢全花光了吧。關澤那個資本家都不買。我知道你特別喜歡卡宴,人家徐歡歡不知道,還以為你特別喜歡擺譜,你說你是不是孩子氣。”

我目光閃爍,沉默半天,說:“每個大人曾經都是孩子。”

陳小安不屑:“嘁,你是的粉絲,可人家徐歡歡不是。”

我發現她今天特別能說話,每句都“啪啪”正中靶心。問她:“照你這麼說,你老公宋敬學有安全感嗎?”

“有啊。”她笑眯眯地,“我覺得他有。可徐歡歡覺得你沒有。”

“……”又被她搶白了。

陳小安幫我看了四年店,結果把我給看透了。

忽然想起一件事,那次,蹭徐歡歡飯吃,在春宜食堂撞見了關澤。徐歡歡的神情好像確實有點古怪,挺局促不安的。難道她真喜歡關澤那種類型的?

……那種人有什麼好啊,工作狂,毫無情趣。

實際上,我也不是沒動過開公司的念頭,去年有個朋友想拉我入夥,開一家策劃執行機構,說白了就是廣告公司,做品牌視覺形象之類。

我有點心動,也有點猶豫。

真的,如果決定開公司,肯定不能弄著玩兒吧?我在圈子裏口碑向來挺好,因為我做活兒從不糊弄人。一旦有了公司,隻怕絕大部分精力都得丟在裏頭,責任會很大,壓力也會很大,像現在這樣按興趣接case的逍遙日子就一去不返了。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煩啊!

我三口兩口吞掉炒粉幹,把墊著快餐盒的報紙一股腦兒包起來,塞進塑料袋,“嗖”地丟進垃圾箱裏。

“楚襄,去哪兒?”陳小安問。

“找傳說中很重要的安全感。”我悶悶不樂地回答她。

鑽進車子,手搭在方向盤上,望著紅太陽路的公交車站,想了半天。隻見那乞丐已經從收容所轉回來了,此時坐在角落裏,一臉淒涼地拉二胡。

還是他好,挺自在的。

這世道怎麼樣樣事兒都古怪啊。2

發動車子,飛快地開出車位,奔馳而去,沒多久拐進知秋路,停在秋林別墅前麵。天氣更涼了,法國梧桐黃色的落葉灑得遍地都是,一位清潔工費力地清掃著。

我快步奔上台階,推開別墅大門。

剛剛探進去,一聲歡快的招呼迎麵撲來:“襄哥——!”

客廳裏有個五彩繽紛的女人,穿樣式暴露的鮮綠小吊帶,米白超短裙,為了緊跟時尚,還套條黑色五分打底褲。焦黃焦黃的頭發燙得很毛糙,像顆變種紅毛丹。她笑得熱情如火,藍眼影和厚實的粉底險些被掀得簌簌而落。我登時嗅到了一股若有似無劣質彩妝的香味兒。

伊麗莎白果然還是這樣楚楚動人。

“嗨,伊麗莎白你好。”我笑眯眯地打招呼。

“襄哥好,好久沒有看到襄哥了。”她嬌滴滴地說。

“因為你忙著搞街拍嘛。”我笑眯眯地問,“你親愛的sam呢?”

“sam在裏麵睡覺。”

“怎麼又睡覺,他有生物鍾嗎?”我往客廳的沙發一坐,擱起腿,順手撈起一份時尚報紙,悠閑地翻起來。

見我這樣,伊麗莎白趕緊湊到我旁邊,也坐下來。

“襄哥,聽說你這次做女裝廣告。”

“是啊。”顯然她話裏有話,我不禁笑得神秘莫測。

“找到模特兒了嗎?”

“找到了。”

看得出她很失望,我抖抖報紙。“你想拍廣告?你不是已經轉行幹攝影了嗎?”

“後來我還是覺得,往模特兒那方麵發展比較好。”她也學我微微一笑。

我抖抖眉毛。

“襄哥,能不能再安排我一個?”

“啊,不好意思,”

“襄哥幫個忙嘛。”

“下回吧。”

“襄哥……”

她說了兩個字,忽然噤聲。隻見sam套著件汗衫,從房間裏走出來了。他的表情還是那麼嚴肅,配合一身強壯的肌肉,這樣的人既沒當黑社會老大,也沒當特型演員,居然是個攝影師,真浪費資源。

“嗨,sam!”我招招手。

“那個姓徐的模特兒,什麼時候來試鏡?”他不說廢話。

“今天不提廣告,商量正事。”我笑道。

“操,廣告不是正事嗎!”他雙眼一瞪,重重坐了下來,沙發頓時陷了個窩。手往褲兜內一摸,空的。“伊麗莎白——”他使喚,“煙。”

“嗨,別抽煙,我不吸二手煙。”

“你事兒怎麼那麼多!”他把打火機扔在茶幾上,挺不耐煩。

我不動聲色,忽然,問道:“sam,咱們老搭檔。你覺得我目前這個狀態,是不是有點不成熟。”

他一聽,明顯吃了一驚。愣半晌才皺起眉頭,反問道:“你今天吃錯藥了?”

“唔,是這樣。”我說,“有個朋友是北京一家4a公司的中層,能力挺強,最近辭職了,想在這兒開家新公司單幹,請我幫他做設計。”

sam“哼”的一聲,輕蔑地說:“這種消息,你平均每年跟我提三回。”

“這次我在認真考慮。”

“操。”

“難道你不相信我嗎?”我把手舒展開,架在沙發靠背上,用目光逼視他。

“你不適合當上班族,維持現狀吧。”他看我一眼。

“sam,我考慮改變。”

“改變?”

我點點頭。

我的態度肯定非常誠懇,sam沉吟起來。

“現在隻有一個問題。”我說。

“什麼問題?”

“缺錢。”

“錢?你想入股那個公司?”他問道。

“那當然,如果真的入夥,公司肯定得有自己的份。幫人打工我不幹。辛苦幫老板把公司扶上正軌,自己被一腳踢飛,這種事難道還稀奇嗎?而且,我不喜歡按照別人的規矩做事,我要自己製定規則。”我深沉地說。

sam警惕地瞄我。

過了會兒,他迅速撇清:“錢,我沒有。”

“不要裝窮嘛。”我笑眯眯地,“你是紅色貴族,現在最吃香了。”

“操!”

sam的爺爺原本是市裏的高級幹部,就他爸爸一個兒子,他爸爸去世之後,老爺子傷心過度,因病退休了。人走茶涼,sam最煩別人提起他的身世。

“要籌錢也很容易啊。”他沒好氣地說,“你不是有輛卡宴車嘛,賣了。”

“你想買嗎?”

“見鬼才買你的車。找別人去。”

“別人都不是紅色貴族。”

“滾!”

“你有個朋友宋敬學,不是交情挺好嗎,他做it的,有錢;還有,南嘉集團的關澤你也認識,那才是貴族,錢多、人傻,你速去。”我微微一笑。

“伊麗莎白——”我轉頭喚道,“請幫我泡杯茶,再給你親愛的sam倒一杯。”

“我操!”他朝我怒目而視。

發現了沒,外表五大三粗的王小明,其實內心很單純,我特別喜歡跟他瞎扯淡。聊了半天,商量了一下“bliss&talent”宣傳冊的事兒,走出秋林別墅已經黃昏了,不知什麼時候起,陰陰的天開始飄起雨絲。

人行道的地磚濕漉漉的,停在路邊的卡宴也被淋濕了,幾張黃綠交雜的梧桐落葉粘在車頂和刮雨器上。我駐足,兩隻手插在褲兜裏,觀察這輛黑色的suv。

這車一直保養得相當好,看上去通明鋥亮,很威風、很新。

當年,在4s店對它一見鍾情,差不多掏光了所有積蓄,才把它買下來。為了這事兒,還一度拚命接活計賺錢,好像我在平麵設計圈裏的聲譽,也就那段時間積累起來的。

認識我的人都以為我瘋了,他們不知道,這車是我的哥們兒。準確的說,是我的寵物。知道養狗吧,我就像養狗似的照看它,很有感情。現在叫我拿這輛車換錢開公司,不缺吃,不缺穿,難道缺心眼?腦袋被砸壞掉了?三個字: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