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皇上即位五年以來,改革的事情有幾千幾百件,其中已經寫成條例,確立了法令,對國家有利的,多得很。就在這許多項措施中,其法令最重要、收效最遲、而議論最多的,有五件事:一是和戎,二是青苗,三是免役,四是保甲,五是市易。現在青唐、洮河一帶地方,疆域方圓三千多裏,整個戎羌族人有二十萬之眾,內附於我,獻其土地,歸屬我們,成為“熟戶”,那就是“和戎”這個策略已經取得的效果了。從前貧民向豪民借債付息,現在貧民向官府借債付息,官府收的利息低,解救了貧民的困乏,那是“青苗”這個法令已經實行的效果了。隻有免役法、保甲法、市易法這三項法令,有大利大害的問題存在。如果得到可靠的人去推行,那麼就是有利的事;如果是反對變法的人去推行,那麼就有大害。緩慢地逐步推行,就很有利;如果急於求成,就有大害。
《尚書》上說:“做事如果不效法古人,而能長久的,我還沒有聽到過。”像這三項法令,可以說是效法古人的了。然而要懂得古人治國之道,才能行古人的法度,這就是我所說的大利大害的問題。免役來源於《周禮》所說的府、史、胥、徒四種差役的設置,這就是在《王製》篇中所說的在官府裏服役的平民。然而全國人民,貧富不均,風俗不同,戶籍名冊登記的等級高低不足以作為免役法的依據。現在一旦改變這種現狀,使免役法推行到各家名戶,平均如一,凡應負擔的全國勞役,人人出錢雇人服役,這就把天下的農民從勞役中解放出來,回到田間去搞生產。但如果得不到可靠的人去推行,那麼貧富五等劃分必不公平,而按財產多少公平合理負擔勞役費用的事一定搞得不均。保甲法起源夏、商、周三代的“丘甲”製度。管仲在齊國實行過,子產在鄭國實行過,商君在秦國實行過,仲長統在東漢也談論過,不是今天才來標新立異。然而天下的人成群聚居,分散於四麵八方,沒有人去管他們,已有千百年了。今日一旦改變這種現狀,實行保甲法,把居民十家五家的組織起來,鄰居互相聯結,清查壞人,以顯示政府對百姓的愛護,寓兵於農有戰備的作用。如果得不到可靠的人去推行,那麼他們就會以追逼、叱責的手段去騷擾百姓,以征調征派的辦法來恐嚇老百姓,使民心發生動搖。市易法起源於周代的司市和漢代的平準製度。現在從國庫裏撥出一百萬緡錢作為資本,以平衡物價,又貸款給商人,叫他們每年向政府交納幾萬緡利息。然而我深知全國的貨物、錢幣沒有很暢行,我擔心那些希圖有功求賞的人,急於在一年之內就要搞出成效,那就會把我們的新法毀了。
所以我說這三項法令,能得到可靠的人緩慢的推行,就是有很大利益的事,如果不是擁護新法的人去做,急於求成,就會成為大害。所以免役法成功的實行了,農村就會不誤農時而人民勞役的負擔就會公平合理了;保甲法成功的實行了,內憂外患就會平息,國家的威力就強大了;市易法成功的實行了,那麼貨物在全國流通,而國家的經費就充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