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甘做高雅藝術的守望者(2 / 3)

第一、恪守先進文化宗旨和理念,秉持“人民性、藝術性、國際性”的宗旨,倡導“藝術改變生活”的核心價值,實施專業化運營、精細化管理、人性化服務,以觀眾為本作為劇目生產的第一訴求,從而使大劇院成為集納和展示優秀民族藝術與高雅藝術的高地,成為社會公眾獲取文化享受和藝術熏陶的藝術殿堂。

第二、力推公益演出,逐年降低商業演出平均票價。到2010年7月,國家大劇院各類公益演出共1315場,占到演出總量的42.3%;定價策略上,中低價票占比高達72%,公益演出最低票價隻有10元。大劇院還逐年降低商業演出的平均票價,運營兩年來票價年均實際降幅接近10%。

第三、開展有特色、高水平藝術普及教育活動。截至2010年7月,大劇院舉辦包括“交響樂之春”、“歌劇節”在內的各類藝術普及教育活動2535場,接待公眾超過116.3萬人次。大劇院還常年打造“周末音樂會”、“經典藝術講堂”等藝術普及教育品牌,利用公共空間舉辦戲劇展、歌劇展,進行公益性文藝演出。

記者:一些地方政府的文化部門,在組織大型演出或引進劇目時,不計成本地“大包大攬”,要麼掏錢買票再發票給群眾,要麼高額補貼票價,您如何看待這種做法?這種做法對於培養高雅藝術觀眾到底有幫助嗎?

陳平:政府在打造精品劇目普及高雅藝術方麵應“有所為有所不為”。對一些引進的大項目,政府買單發票給群眾,或者是高額補貼票價的做法不僅違反了市場規律,還破壞了文藝演出的商業價值,不利於真正培養高雅藝術的受眾。國家大劇院既堅持藝術公益性、又尊重藝術商業屬性市場規律的成功實踐表明,在推進文化藝術工作發展的進程中,政府完全可以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一方麵,政府要為文藝工作創建健康積極的生態環境,加大在政策和資金方麵扶持的力度;另一方麵,也要尊重文藝創作規律和市場運作規律,充分發揮各文藝院團在市場中的主體作用。

記者:對於每年都迎接十幾個國家的演出團隊和幾百場的演出場次,大劇院是如何進行有效的專業化管理的?

陳平:與世界上眾多擁有百年曆史的知名劇院相比,大劇院還是這個領域的新來者。大劇院必須積極主動地融入這個領域的世界發展行列中,想和別人一起玩丟手絹,前提是得爭取人家能跟你手拉手。去年大劇院舉辦了世界著名歌劇院院長會議,代表們對大劇院管理專業化給予高度讚賞。

這一切做起來非常不易,大到對外談判,小到一紙合同。2010年大劇院舉辦了一個世界演出公司經理人的會議,代理馬友友演出的公司表示因為我們的一份合同對大劇院刮目相看,那次我們演出部給他們一份英文演出合同,他們看了這個合同以後全公司傳閱,因為他們從沒有看到過這麼專業的合同。現在國家大劇院已經在談2013年的演出節目,時間越提前我們越主動。

記者:公益性是國家大劇院有別於其他劇院的重要特點,對此應如何理解?

陳平:公益性是國家大劇院的“自然屬性”,因為它從根本上代表著國家行為,代表著公眾利益。一方麵,我們堅持“低票價策略”,努力降低門檻;另一方麵,對社會公眾實施普及性藝術教育,又是大劇院的標誌性功能。上海有“星期音樂會”,我們也有“周末音樂會”,請中央交響樂團、北京交響樂團等高水準樂團演出,普通票40元錢一張票,會員票10元錢一張。我們做到了“每周都有公益場,每場都有低票價”,秋季民歌博覽音樂周,場場都是公益場,每張都是低票價。

我常講,對大劇院定位,要避免三個誤區:一、大劇院不僅僅是一個單純的劇場,不是隻靠出租場地就行了;二、大劇院不是演出公司,不能隻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三、大劇院不能隻服務於所謂的“高端小眾”,而要為最廣大的人民群眾的文化享受提供服務。國家大劇院是國家興辦的公共文化事業機構,帶有鮮明的公益性,所以從策劃節目、購置節目,到營銷戰略、票價策略,都必須要考慮觀眾能否接受。

記者:大劇院出現過假唱和假團嗎?

陳平:作為國家的藝術殿堂,必須有一套機製保證藝術標準。我覺得我們最注重對藝術尺度的把握,高水準高品位的高雅藝術和優秀的民族藝術,這是我們一直堅持的經營策略。在藝術水準的把控上,我們有一套機製,三位藝術總監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兩年半來,讓我比較自豪的是在大劇院的舞台上從來沒出現過假唱,也沒有出現過名不副實的 “假團”。音樂藝術總監陳佐湟在邀請名團名指揮時,會審視他們的曲目;舞蹈藝術總監趙汝蘅在邀請著名芭蕾舞團時,會要求他們把最強大的主演陣容帶來;戲劇藝術總監徐曉鍾,對待我們的原創作品《赤壁》和《簡愛》以及其他的劇本,審閱得極為細致。這就是我們對藝術的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