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花自有魂水有魄——評沈培藝舞劇作品《夢裏落花》(1)(1 / 2)

一、關於舞蹈

不管舞蹈學院的教材上對於“舞蹈”二字是怎樣定義的;不管舞蹈教師們對學生們是怎樣闡釋的,而我一向認為——舞蹈是一切藝術門類中最具“通靈”色彩的表演藝術。

我用“通靈”一詞形容舞蹈藝術,並非是要強調它的神秘感,更不是要將它與迷信相互聯係。不,完全不是這樣。我實在找不到一個更切好的詞,來形容舞蹈所能達到的那種出神入化的至高境界。“出神入化”也委實是一個被用濫了的詞,但是用以形容舞蹈的至高境界,卻肯定比形容其它一切藝術尤為恰當。“出神”即表演精妙;“入化”便是我所言之“通靈”的意思了。

詩人在寫下一行行讚美雄鷹的詩句時,他無論再怎麼“入化”,我們眼裏的詩人,終究還是一個人。詩人筆下的一切華詞麗句,都無法助詩人“入化”為鷹。詩人與雄鷹之間的“通靈”,是既不能“形似”也不能“神似”的。

同樣,對於最擅長畫雄鷹的繪畫大師,也隻能是鷹在紙上,人在紙前。鷹是鷹,人是人。

最傑出的戲劇表演藝術家或影視明星,每可自信滿滿地飾演一切“角色”,即飾演一切人。可若要求他們或她們飾演一隻兔子或一隻青蛙,水平也許便在孩子之下了。倘不經舞蹈家點撥,大約連在孩子之下的水平也發揮不出來的。

而卓越的舞蹈家,則幾乎可以演什麼是什麼。當然,其前提,須是值得舞蹈家們呈才情一演的。那樣的一些“什麼”,是指最具生命動感的“東西”。其動感越是千姿百態,舞蹈家的才情便越會發揮得淋漓盡致。舞蹈語彙的豐富多彩,在那一種情況之下幾乎是無窮的。

於是,舞蹈家在舞台上或足可以進行表演的任何場地,可以“入化”為奔馳的駿馬,可以“入化”為寧死不屈的鬥牛;可以“入化”為獅王、猛虎、蛇、兔、孔雀、天鵝、鶴、機警的鹿、靈活的猿等等地上的動物和天上的飛禽;美的、可愛的、威風八麵的乃至可怕的;從蓓蕾怒放為鮮花到蠶兒蛻變為彩蝶……這一切對於舞蹈家都不在話下。

“形似”是一般舞者皆可做到的。

“神似”是成熟的舞者無不追求的。

而“通靈”則是舞蹈大師們所能“入化”的境界。

他們的表演漸入佳境之時,我們往往會忘了他們原本是“人”,而開始認可他們已成為他們所“入化”的某物。

此時對於他們,是“莊周化蝶”的過程;是人與蝶的“通靈”過程。“入”也罷,“通”也罷,遂是精神與魂魄的幻化。於是“似”幾乎便等於了“是”。形“是”也,神“是”也,“靈”亦是也。

在表演藝術的範圍內,除舞蹈家,任何其它表演藝術家都做不到此點。如果一切的表演藝術家聚在一起開會,欲公選出他們的形象代言人,大約結果會是舞蹈家的。

而這正是為什麼,在某些國家的神話傳說中,會保留一個神位給予舞之精靈,曰“舞神”。在全人類的神話傳說中,隻不過曾有兩種藝術榮登神殿——還有便是“詩神”。

詩神崇拜意味著人類對於自己所創造的語言文字的頂禮。

舞神崇拜則意味著人類對於自身肢體的尊敬。

肢體語言是全人類的第二語言。是上蒼先天賦予的“世界語”。

假如,某一天電影《2012》所呈現的畫麵不幸成真,幸存的人類都成了啞子,文字記憶也被從大腦中抹掉了,那麼至少還有一種語言可以相互表達如下之意:

“我們不是你們的敵人!”

“讓我們團結友愛,視如親人!”

“讓我們共建家園!”

“隻要有愛,人類便有希望!”

是的。隻要人類還具有舞之天賦,美在斯!

而隻要對美的心靈感受不泯,愛便又有了翅膀,於是一切藝術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