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聽到身後老板終於跟他打了第一聲招呼,大概是問他是不是想死。這並不違反當朝的孝道禮儀,因為江小別比他年齡小。江小別不回答他的問題,因為這種問題他心中自有答案。內心覺得奇爽。吃飯不給錢的有兩種人,一種是乞丐,一種是作威作福的官府中人。而老板敢罵他,說明把他當成了前一種人。對江小別來說,這是對他最大的肯定。
跑著跑著,突然與人撞上。那人手裏抱著一堆東西,有一個被撞掉在地上。江小別撿起來打算還給對方,一看是一個荷葉包,裏麵飄出陣陣香氣。打開荷葉包的一角,裏麵竟是一隻熱氣騰騰的燒雞。此時眼睛一花,那燒雞臉上分明寫著晚飯二字。於是抱起燒雞撒腿就跑,連頭都不回。盡管好奇也絲毫不想看對方是誰,因為一旦回頭對方就會看到他是誰。
那人自然就在後麵追,一邊追一邊大聲喊:酒!酒!
聽聲音是個女子,而且絕對是個笨蛋女子。居然分不清雞和酒。心想,雞和鴨分不清尚可原諒,都屬於禽類,長相幾乎一樣,尤其是熟了之後。酒這種東西竟然也能和雞混淆,它們倆分明長得不是很像嘛。當然,酒這種東西也有其獨特的魅力。放在那這個世界該是什麼就是什麼,喝進肚子裏這個世界就想是什麼是什麼了。
無論如何,對方的喊叫堅定了江小別搶雞的信心。第一對方是個女的,肯定追不上他。第二對方連雞和酒都分不清,找一個拐彎處一拐,就算被追上也難說被認出來,沒準她還會抓住別人要雞呢。又或者,抓住一棵樹。於是他樂著笑著歡呼著,一口氣跑回家。門都沒關,便將雞光明正大擺在桌上。他不怕對方追過來,甚至有點期待。他想象著跟一個笨蛋女人對峙,邊吃雞邊取笑她的場景。
時間不知道過去多久,天都快黑了那女的也沒來。江小別有點失望,她再不來雞就被吃了,就沒有對峙的由頭了。終於,院子裏傳來腳步聲,進來一個小姑娘。小姑娘眉清目秀,麵帶微笑。江小別一個激靈,頓時百感交集。想象中有趣的對峙不會出現了,這下可能要對簿公堂了。
這個小姑娘他認識,不然也不可能追到這裏。縣太爺的寶貝女兒溫遠遠的貼身丫鬟,梅香。梅香買的燒雞必然不是給自己買的,不是給溫遠遠就是給冷秋,或者是給溫世明。哦天哪,一個比一個麻煩。這是江小別平生第一次搶劫,居然就搶到了官府頭上。沒有活幹處處被拒的他再一次深深地發現,找死都比找活容易。
梅香說話了:你跑那麼快幹嘛?
江小別雖自知有愧,但不準備回答她這個問題,因為他覺得她問的是一句廢話,搶劫的人哪有不快跑的。
梅香說:問你呢。
江小別說:我覺得還行啊,中間我還等了你一會兒呢。
梅香說:又沒人跟你搶,跑什麼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