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了一條“中間路線”
長安縣是西北局的“四清”試點縣,集中了上萬人的工作隊,完全撇開當地農村社隊幹部,整個運動由工作隊領導,嚴重地誇大了階級鬥爭形勢。據說鬥門公社有50%的生產隊領導權不在我們手裏,開展“四清”,首先要奪權。可以說,楊尚昆帶著我們蹲點,工作是很棘手的,但這並沒有難倒他。他以普通社員身份和當地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非常巧妙地執行了一條“中間路線”,既達到了“四清”的目的,又沒有搞“左”的一套做法傷害基層幹部,這在當時是十分難能可貴的。這是如何做到的呢?在和我們一起係統回憶這段經曆時,楊尚昆既講了他當年的主要考慮,同時又實事求是地對他當年的做法做了評價。他說:
離京前,我召集去長安的同誌開了一個會。根據中央的精神,主要是強調防右,但同時也指出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不要帶任何框框。進村後,我們廣泛接觸貧下中農和中農群眾,聽取各種意見,很快發現那裏的實際情況和我們在西安聽到的有很大出入。幾天以後,我們就分別召開幹部大會和社員大會,說明來意,宣傳黨的政策,發動群眾搞好“四清”;同時說服了地方同誌沒有按照當時高舉“階級鬥爭”、“依靠貧下中農”和“四清”三麵旗幟,先“搬石頭”奪權,讓幹部靠邊站的做法,而是責成大隊黨支部和隊幹部照常抓生產,安排好群眾生活,同時組織他們學習《前十條》、《後十條》兩個文件,同他們談心,解除他們的顧慮,鼓勵他們放下包袱積極參加勞動,主動交代自己的問題。我們不搞神秘的“紮根串連”,對幹部也不實行“逼供信”,整個運動進行得比較平穩。
運動大體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用40天左右時間訪貧問苦,說明來意,發動群眾,建立貧下中農協會,把積極分子組織起來;第二階段,用90天左右時間,幫助幹部“洗手洗澡”,進行“四清”;第三階段,用20天左右時間,進行階級教育;第四階段,也是20天左右時間,進行組織建設,改選黨、團支部和貧協領導班子,製定當年的生產計劃和分配計劃。
我在牛角大隊,雖不參加工作組的領導,但是經常和牛角、中豐和灃橋三個大隊的中辦同誌交流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問題,統一認識,提出建議,供三個隊的工作組領導參考。經過反複討論,中辦的同誌一致認為,三個隊的共同特點是幹部雖有這樣那樣的四不清問題,但主要是思想不純、作風不正,是人民內部矛盾;群眾對幹部的意見很多,但生產積極性並沒有受到太大的挫傷,參加集體勞動的熱情還是比較高的;社員生活普遍困難,原因之一是過度強調以糧為綱,因地製宜發展多種經營受到限製,生產門路窄。中辦的同誌下去以後,普遍反映關中地區解放十幾年了,生產還這樣落後,農民生活還這樣艱苦,心情十分不安。
總的說,在整個運動過程中,三個隊都沒有發生亂鬥亂打和非正常死人的情況,幹部沒有躺倒不幹,維持了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運動結束時,也沒有搞幹部大換班,幹群之間經過一定的鬥爭達到了新的團結。
當然,問題也是有的。比如牛角大隊運動初期建立的貧下中農監督小組,在一定的範圍內限製了幹部的工作,實際上是奪了一點權的。有的隊對犯錯誤的幹部處理重了一些。有的隊補劃的地主,明顯地劃錯了。牛角大隊補劃了一個地主,把他家的浮財拿出來展覽,以後又開批鬥會。對這件事,當時我雖有些猶豫,但卻沒有製止。今天回過頭來看,在當時的大環境下,總體上不可能不執行“左”的做法,隻是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盡可能地作一些局部變通。大體上講,是執行了一條“中間路線”。
通過半年的蹲點,使三個隊的幹部、社員看到我們工作隊確實是誠心誠意去幫助他們解決問題的,並非有意去整人。中辦的同誌和地方的同誌一起,堅持同社員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我進村後,住在貧農潘景連家,和趙宇田、劉吉順住一個屋,被潘老漢引以為榮,逢人便說“我家住了一個老漢兩個娃”。我們剛剛進村時吃派飯,吃飯也是扶貧。那時工作隊員的夥食標準是每人每天4角錢,我們就集中使用,選那些確有困難需要幫助的困難戶,去吃一個月的飯,預付12元的夥食費,他就可以用這點錢買些棉布、棉花縫製冬衣,解決過冬問題。春節後第二次進村時,工作隊自己起夥,主要是從衛生考慮,並未提高夥食標準。半年間硬是沒有吃過一次肉。這種同群眾同甘共苦,真正實行“三同”,而不是嘩眾取寵、擺花架子的過硬做法,贏得了群眾的好評。運動後期,直到選出了新的貧協和大隊管委會,我才向群眾公開身份,群眾反映,早就看出了他是個大官。還說中辦的這些同誌有來頭,不愧是毛主席身邊的人。運動結束我們撤離時,幾乎是全村人出來送行,依依不舍,感情真摯。我們乘坐的大卡車開走很遠了,人們還不散去。三個村的情景都是這樣。
一批問題
通過這次蹲點,楊尚昆初步摸到了農村的一些實際情況,深感對農村階級鬥爭形勢的看法以及“四清”運動中的一些做法,都有不少問題值得研究,於是向中央反映。對此,我們當年是知其事,不知其詳。楊尚昆在談話中回憶,他當年還不可能在總體上對“四清”運動提出重大意見,提出的都是一些具體的問題,有這麼幾件事:
一是運動後期,我打電話給龔子榮,說有幾個問題請他請示中央:(一)關於劃階級問題,中農劃不劃?如何掌握重新劃地主、富農的標準,對那些一貫表現好,可劃可不劃的是否可以不劃。還有,要不要搞“階級檔案”?陝西有的地方已經印發了“階級檔案表”,這種表非常煩瑣,很難填,也很難填準確,日後無法作為依據。(二)地、富財產動不動的問題。(三)幹部貪汙的退賠問題。可否采取檢查從嚴、退賠從寬的原則處理。(四)關於幹部打擊麵問題。有的同誌說,對幹部隻要不開除公職,給予行政撤職、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都不算打擊,這是否妥當?龔子榮寫了一個電話記錄送給彭真,彭真也很為難,隻好批示:“還是綜合各方麵問題,彙集起來看看,可以等西北局討論後,先聽聽他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