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條》矛頭指向劉少奇
劉少奇對毛澤東曆來是十分尊重的。但是,在指導“四清”運動中,通過一些具體問題,毛、劉之間逐漸產生了裂痕。這是“四清”運動中的一件大事,對“文化大革命”的爆發有直接的影響。楊尚昆對這件事有比較深入的了解,他和我們簡要地談了談這方麵的情況。
1964年8月5日,根據毛澤東的提議,中共中央書記處決定由劉少奇主持修改《後十條》。同日,劉少奇帶著田家英離開北京先後去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和雲南考察“四清”運動情況,準備在廣州由田家英執筆修改《後十條》。出發前,田家英對我說,他是毛澤東的秘書,隨劉少奇出去思想有顧慮。但是黨中央副主席要他去,他不好不去。田家英還認為,他在1959年廬山會議時的一些言論和1962年提出“包產到戶”的建議受到批評以後,在政治上毛澤東已經不那麼信任他了。果然,這次田家英隨劉少奇出去,毛澤東認為劉少奇把田家英拉過去了,從此對田家英明顯地疏遠了。
原來,毛澤東幾次提出領導幹部要下去蹲點、親自向群眾宣講兩個《十條》。但是省、市一級領導幹部下去的並不多。1964年10月,中央發出《關於認真討論劉少奇同誌答江渭清同誌一封信的指示》,再次強調要下去蹲點,省、市委書記們就紛紛下去了。有一次,毛澤東見到我說:“還是少奇厲害!我說了多次叫省委書記們下去,他們就是不動。少奇一罵,他們就下去了。”
1963年冬,王光美在劉少奇的支持下去河北省撫寧縣盧王莊公社桃園大隊蹲點。王光美在桃園大隊總結的一套“左”的經驗,為劉少奇指導全國“四清”運動提供了依據,認為它是在農村進行社會主義教育的一個比較完整的典型經驗。有一次王光美在北戴河宣講她的“桃園經驗”,一口氣講了五個鍾頭。毛澤東就說:“這個學問就那麼大?什麼問題講五個鍾頭還講不完!”下麵的同誌對此也有些反映。這個情況我對劉少奇講了,我說你從來對你的夫人要求嚴格,為什麼這次讓她到處去講話呢?劉少奇說:“這也沒有辦法,誰讓人家手裏掌握第一手材料呢。”
這幾件事都引起毛澤東對劉少奇的不滿。
1964年冬,“四清”運動“左”的傾向進一步發展。為了解決運動中發生的問題,中央利用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各地大多數負責同誌都在京的機會,召開一次工作會議,準備再製定一個指導“四清”運動的新文件。我是人大代表,按照中央的通知回京參加會議,同時,參加中央召開的工作會議。
這次工作會議由劉少奇主持。在會議進行過程中,毛澤東、劉少奇之間在“四清”運動的性質以及開展運動的方法等各方麵都有分歧,劉受到了毛的批評。會議開始用了五天時間交流情況,提出問題,準備起草文件。關於當時農村的主要矛盾,劉少奇說是“四清與四不清的矛盾”、“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交織在一起”。毛澤東說運動的性質就是解決“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矛盾”,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劉少奇隻好接受毛澤東的意見。
根據毛澤東的意見,由陳伯達起草會議《紀要》,題為《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全文共17條,送毛澤東審閱,毛澤東批“照發”。12月28日,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這個《紀要》。
《紀要》印發後,會議繼續進行。12月28日,毛澤東在會上講話,他從1962年北戴河會議和八屆十中全會講起,說那個時候單幹風刮得很厲害,鄧子恢就是一個;我講了形勢、階級、階級鬥爭以後,情況就變了。他舉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共產黨章程》兩本小冊子,嚴肅地說:“憲法”、“黨章”都是我們自己通過的,為什麼自己又不遵守?我們這些人算不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如果算的話,有沒有言論自由?準不準許我們和你們講幾句話?我這個黨員能不能參加你們的會議?毛澤東的這些話是有所指的。因為在一次會議上毛在劉講話時插話,曾被劉無意中打斷;在這次工作會議之前,鄧小平考慮到這是一次例行的工作會議,曾對毛澤東說,你也可以不參加這次會議。
根據毛澤東講話精神,12月31日,中央辦公廳發出通知,說《紀要》“中央尚在修改中,請停止下發,並自行銷毀”。1965年1月3日晚,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上又不指名地批評劉少奇,說“四清”工作隊1萬多人集中在一個縣“搞人海戰術”,工作隊學習文件40天不進村,是“煩瑣哲學”,反人家右傾實際自己右傾。不依靠群眾,搞神秘化紮根串連,結果運動冷冷清清。1月8日,毛澤東在《紀要》中加寫了一段話:“所謂四清四不清,過去曆史上什麼社會也能用;所謂黨內外矛盾交叉,什麼黨派也能用;都沒有說明今天矛盾的性質,因此不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最後《紀要》形成23條,1月14日正式發出,這就是那個在當時家喻戶曉的《二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