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的工、青、婦工作(1 / 2)

60年代的工、青、婦工作

1961年至1965年,楊尚昆受中央的委托,代表中央書記處聯係全總黨組、團中央和全國婦聯黨組的日常工作。90年代,楊尚昆開始撰寫回憶錄,聯係工、青、婦5年是回憶錄擬定中的一章。遺憾的是,楊尚昆當時正集中精力撰寫回憶錄第一冊,係統地談這方麵的問題尚無法列入日程。為了做好準備工作,給楊尚昆提供更多的參考資料,1996年12月6日,我和劉吉順同誌走訪了原中央辦公廳群眾工作組組長王愈明和胡劍青兩位老同誌,他們談了很多情況。

消除“工會消亡論”負麵影響

那時正值三年困難時期。1958年“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留下了很多後遺症。國民經濟要調整,城市人口要精減;廬山會議上錯誤地批判彭德懷,引發了在全黨開展反右傾;八屆十中全會後階級鬥爭日益擴大化,“四清”運動後期把矛頭對準“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這些反映在群眾工作領域也是波瀾迭起。從工、青、婦日常工作中,可以看到當時中國社會的縮影。

1961年1月,黨的八屆九中全會決定成立6個中央局,分別任命宋任窮、李雪峰、劉瀾濤、李井泉、陶鑄、柯慶施為東北、華北、西北、西南、中南、華東中央局第一書記。劉瀾濤離京去西安赴任後,原來他在中央書記處分工聯係全總黨組、團中央、全國婦聯黨組的任務由楊尚昆接替,日常工作繼續由中央辦公廳群眾工作組承辦。

那時,工、青、婦係統的幹部情緒都不太穩定。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受“工會消亡論”的影響,開展工作顧慮重重;二是許多幹部在反右傾機會主義中受到了錯誤地批判。

“工會消亡論”是怎麼回事呢?1958年3月,毛澤東繼南寧會議之後又召開成都會議,更加嚴厲地批判1956年的“反冒進”。在這次會議上,確定把“鼓足幹勁、力爭上遊、多快好省”作為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基本內容。會議討論通過了30多個文件,其中《中共中央關於工會組織的意見》會後經中央政治局批準,於4月2日正式下達。這個文件不長,不算標題,正文不到200字,產生的消極影響卻不小。文件說:“為了便利工作,精簡機構,更好地發揮工會組織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各級工會組織應該以由同級黨委領導為主,同時接受上級工會的領導……產業工會的組織也應該作適當的調整:有的可以保留;有的可以適當合並;有的可以保留名義,實際上成為各級工會的一個部門;有的可以取消。”

強調各級工會應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原則上是正確的。但是在當時“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各行各業全麵“大躍進”的政治背景下,這樣做的結果就是削弱工會。全總為了貫徹成都會議精神,召開了黨組擴大會議。會議的決議說:“工會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中央成都會議關於工會工作的決議,改變工會體製。”不久,8月29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會後很快在全國範圍(除西藏外)內,掀起了人民公社化運動的高潮。由於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合一,“黨政軍民學、工農商學兵”包羅萬象的體製,某些建立了縣級社(或縣聯社)的地方,很自然地提出了工會和婦聯組織是否可以撤銷的問題。1958年11月,毛澤東在第一次鄭州會議上說,“縣級工會組織取消,縣婦聯的組織目前暫不改變”。毛澤東的意見,寫進了《鄭州會議關於人民公社若幹問題的決議》。

為了貫徹鄭州會議精神,12月4日,全總黨組向中央報送了《關於縣級工會處理的意見》。《意見》說:“人民公社在我國農村已普遍建立起來,縣和縣屬工會工作將逐漸被公社工作所代替。從總的趨勢看,縣級工會將首先隨著人民公社的更加健全,更加完善而自然消亡。”關於工會消亡的具體步驟,《意見》提出:(一)工礦企業不多的縣,工會在職工群眾中工作不多,現在公社可以代替它的工作,工會即可自然消亡。(二)原來工礦企業較多的縣,工會在職工群眾中有一定影響的,工會幹部要把健全人民公社的工作作為自己的崇高任務,以便條件成熟,由人民公社逐步代替工會工作。(三)縣聯社和公社新建的工礦企業不宜再建立工會組織,一開始就應該用公社去進行群眾工作。12月11日,中央轉發了全總黨組的這個《意見》,要求各地“依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