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息將工會並入企業政治部的風波(2 / 3)

1958年5月26日,全總黨組召開擴大會議,原定討論貫徹成都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關於工會組織問題的意見》。會議開始後,很快就轉為討論、貫徹三天前剛剛閉幕的黨的八大二次會議精神。變為“插紅旗、拔白旗”,錯誤地批判賴若愚、董昕,指責他們把工會和黨的關係完全放在對立地位,崇拜自發的工人運動,反對黨的領導,把工會搞成“獨立王國”,犯了“嚴重的右傾機會主義”錯誤,並扣上“反黨、反人民、反社會主義”的大帽子。董昕被撤銷了全總書記處書記的職務,一大批幹部受到程度不同的處分。隻有賴若愚因當時已經病逝,沒有處分。

批判賴若愚完全是捕風捉影、斷章取義。賴若愚作為全國總工會主席,講過許多話,寫過許多文章,今天看來都是站得住腳的。批判項南、曹冠群也是毫無根據的。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罪名就是“嚴重的右傾機會主義”錯誤。

1961年夏,中央察覺到廬山會議以後,在全黨範圍內開展的反右傾鬥爭傷害了一大批幹部,黨內民主生活受到破壞,造成人人謹小慎微,不敢講真話,不敢反映真實情況,黨內外一片沉悶,萬馬齊喑。為了扭轉這種局麵,中央決定實事求是地對幾年來受批判、受處分的幹部和黨員進行一次甄別平反。6月12日,毛澤東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講話說,“我們錯就錯在不該把關於彭、黃、張、周的決議傳到縣以下。應該傳達到縣為止……在十幾萬人的小範圍內傳達就行了。軍隊不搞到連隊,地方不搞到公社以下去就好了。搞下去就整出了許多‘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現在看是犯了錯誤,把好人,講老實話的人,整成了‘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會後,6月1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討論和試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指示》,規定:“為著發揚民主,有必要對於最近幾年來,受過批判和處分的幹部和黨員,實事求是地加以甄別”。“過去批判和處理完全錯了的,要改正過來,恢複名譽,恢複職務;部分問題批判和處理錯了的,就改正這一部分問題的結論。”還明確“今後在不脫產幹部和社員群眾之間,不許再開展反對右傾或者‘左’傾的鬥爭,禁止給他們帶政治帽子”。雖然中央有了政策,但是中央並未為此事專門發文件,因此,甄別平反工作阻力很大,進展十分緩慢。1962年1月,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七千人大會)決定加速進行這項工作。4月27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速進行黨員、幹部甄別工作的通知》。明確地指出:“中央認為,對於黨員、幹部的甄別平反工作,必須根據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的精神,加強領導,加速進行。”文件還規定:“甄別平反的方法,是由上一級黨委派負責同誌幫助所在組織摸清被錯批判和錯處分的黨員、幹部的情況,召集他們開會、談話,然後召開幹部大會或黨員大會、群眾大會,宣布一律平反。其中即使有的有些輕微錯誤,也不要留尾巴。有關領導幹部應該當場向被錯批判、錯處分的黨員、幹部進行道歉。”

根據中央4月27日通知,全總、團中央、全國婦聯都有大批幹部需要進行甄別平反。但是,對賴若愚、董昕、項南等同誌的批判涉及多年來對工會理論和團的理論的爭論,在當時“左”的指導思想沒有根本改變的情況下,為他們進行甄別平反困難很大。所以,當時對賴、董、項的甄別平反問題,隻能是走走過場。中央書記處那時正以主要精力指導全黨貫徹“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八字方針,對國民經濟進行調整,也無法拿出更多的精力去解決這樣的重大問題。相對地,解決曹冠群的問題就比較容易些。七千人大會以後,楊尚昆即責成群眾工作組派人去協助中監委秘書長金昭典,到全國婦聯對曹冠群的情況進行調查,確定曹的問題應當徹底平反。隨後,楊尚昆親自找曹冠群本人和全國婦聯領導人羅瓊、曾憲植談話,反複向全國婦聯的同誌們指出:“工作中有不同意見是正常的,任何時候都會存在各種不同意見,不要把工作中的問題都提到政治高度。”請她們說服全國婦聯機關中不讚成為曹冠群平反的那部分同誌。經過細致的工作,終於統一了認識。7月20日,全國婦聯召開主席團會議,審議了對曹冠群的甄別結論,指出在反右傾運動中對她的批判和處分是錯誤的,決定予以撤銷,恢複她的全國婦聯書記處書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