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事求是清查“兩案”遺留問題(1 / 2)

實事求是清查“兩案”遺留問題

清查同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有牽連的人和事,是另一種性質的曆史遺留問題。粉碎“四人幫”後,廣東的清查工作雖然花費了很大精力,也是有成績的,但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以前,難以取得完全勝利。省委認為,要克服鬆勁情緒,善始善終地把清查工作搞徹底。

省委對清查工作抓得比較緊,但對“兩案”的定性、處理比較慢。這有兩方麵原因,一是省委工作確實太忙;二是認為慢處理比快處理要穩妥些,匆忙定性、處理,可能有一些案子到後來還要返工。當時,有一些同誌批評省委缺乏勇氣,處理問題不果斷。楊尚昆雖然認為這種批評有一定道理,但也主張不能憑感情,不能重複過去“四人幫”整老幹部“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做法,要恢複正確開展黨內鬥爭的優良傳統。省委堅決執行中央關於“兩案”問題定性處理原則的精神,對廣東“兩案”的具體情況進行了具體分析,不完全套條文、摳文字,而是用每個案子的材料實事求是地去對照中央的政策原則,該是什麼性質就定什麼性質。同時,還要考慮到兩個方麵:一要考慮群眾影響,某個案子處理下來,群眾同意不同意,是不是擁護;二要考慮本人的態度,是不是認識錯誤,是不是有悔改表現。要做犯錯誤同誌的思想轉化工作,這也有兩個方麵,一是教育他本人,確有悔改表現;二是確有悔改表現才能得到群眾諒解。在處理廣東幾起較大案件中,省委內部是有爭論的,但是省委始終堅持實事求是,處理的案子經受了曆史考驗。所以這項工作拖得時間比較長,到1980年下半年才基本結束。

調動幹部積極性注重培養地方幹部

實現黨的工作重點轉移,集中精力探索、開辟一條改革開放新路,必須團結廣大幹部,首先是基層幹部,解除他們身上的精神枷鎖,調動起他們最大的積極性。1979年2月7日,楊尚昆在佛山地委擴大會議上講話時強調,要認真貫徹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保護基層幹部,把農業生產搞上去。他說:“基層幹部,包括縣委的同誌在內,應該講是最辛苦的。我在中央工作的時候就是這樣認識的。‘上麵千條線,下麵一根針’,所有的事情都要通過縣、公社、大隊、生產隊。他們確實是風裏來雨裏去,大多數同誌是想把工作搞好,把生產搞上去的。當然,有錯誤應當批評,但對公社以下的基層幹部應該以講道理為主,以表揚鼓勵為主,同情他們的疾苦,了解他們的困難,保護和發揮他們的積極性。當然,也有少數不好的,違法亂紀、貪汙腐化,但這隻是極少數。隻要不是反革命,又不是刑事犯,對他們都應該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多做思想工作,少處分,更不要動輒開除黨籍、撤職。總之,我們要關心幹部的疾苦,基層幹部有很大功勞。‘文化大革命’最亂的幾年,他們還在工作嘛。過去許多政策是中央定的,省委定的,出了毛病責任在中央,在省委。下邊的同誌辛辛苦苦地工作,是沒有責任的,運動一來,什麼問題都扣到他們頭上,是不公平的。這個問題我們的縣委要認真討論,要保護基層幹部的積極性,隻要他們在勤勤懇懇地工作,就要多體諒,多鼓勵。過去批評不當的,縣委要主動承擔責任。當然,對個別壞人要進行嚴肅處理。對那些‘造反派’、搞幫派活動的人,有的問題很嚴重,有的是跟著人家走,這些都要分清楚,分別對待。要堅持實事求是。”

楊尚昆到廣東後,首先麵臨調整各級領導班子問題。領導班子不調整,局麵打不開,貫徹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就是一句空話。調整、整頓領導班子,不是隻調整一兩個人,也不是幹部大換班,而是組建一個能聯係群眾,真正成為帶領本地區、本部門廣大幹部群眾建設社會主義的堅強集體。在楊尚昆兼任廣州市的職務以前,市委已經有了一個調整方案。楊尚昆到職後,由於對幹部情況缺乏了解,就提出調整領導班子的工作向後略微推遲,熟悉一下幹部情況再定。這個意見經市委常委討論一致同意。但是,很多幹部職務未定,一些工作無法落實。有人議論說,你這個第一書記來了可以推翻以前的決定,將來再來一位書記也可以推翻你的決定,那不是永遠解決不了問題嗎?對此,楊尚昆解釋說,“這不是‘長官意誌’、‘一言堂’,是經過市委討論同意的。假如明天把我調走了,後天來了一個張書記、王書記,他覺得楊某人在這裏經市委同意的部分幹部安排得不妥,要改變,提請市委討論,這也是正常的。我聲明,我到廣東來,沒有帶一個幹部,是‘光杆’來的,我的班子就是你們大家。現在市委工作的同誌就是我的班子。”1979年6月,楊尚昆在市委三屆二次常委擴大會議上宣布,調整和整頓領導班子的工作要繼續抓緊進行。在調整和整頓過程中,要以思想整頓為主,在對“文化大革命”中犯有打砸搶錯誤、整過人,現仍居領導崗位,群眾有意見的人,要分別情況進行處理,最低限度要作自我檢討,登門道歉,主動承認並自覺改正錯誤。對老幹部要作妥善安置,組織部門要做好這方麵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