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秉公執法大義滅親1(2 / 3)

清朝末期,政治黑暗,賄賂公行,清廉衙門很少。薛允升主持刑部後,首先整飭衙風。他選賢任能,並定立衙規,嚴禁受賄、徇私情事,屬員有違犯者,嚴究不赦。因此,在他的任期內,刑部衙風是最好的。

薛允升秉公執法,最突出的一個案例,就是處理“太監拒捕殺人案”。

光緒二十二年四月間,太監李萇材、張壽山、閻葆維等一夥人到北京大柵欄慶和戲院看戲時,因與別人爭座位發生口角,竟仗勢橫行,打散群眾,砸毀劇院的櫃房。中城練勇局的隊長趙雲起帶人來彈壓時,他們竟揮刀舞杖,李萇材砍傷了兵勇劉文生等二人,張壽山殺死了隊長趙雲起。這一事件發生在公共場所,一時間北京城裏盡人皆知,民怨沸騰。朝廷究竟會怎樣處理此事,市民們都在拭目以待。

光緒皇帝聞知此事後,非常生氣,立即降旨刑部“從嚴議處”。薛允升時任刑部尚書,他查清事件始末,按照清朝的法律,擬就了對李萇材、張壽山等人分別處以斬首和流放邊疆的判決,呈奏皇帝待批。不料太監總管李蓮英為袒護其同類,請薛允升手下留情,並請慈禧太後出麵從中阻撓。

薛允升為了嚴懲凶頑,申張正義,平息民忿,不顧個人安危,嚴詞拒絕了說情的要員,並親筆給皇帝寫奏章說:“太監殺人一案,臣部巳按皇上‘從嚴議處’的旨意,擬定了判決書呈奏待批。現在卻又降旨,要按‘傷人致死’條款從輕議處。臣部是問刑衙門,隻知道查清案情,依法判刑,維護大清法律的尊嚴。太監殺練勇局趙雲起,分明是拒捕殺人,根本不是一般的打架鬥歐傷人致死,怎麼能按‘傷人致死’定罪呢?更何況太監與平民不同,百姓們都知道我朝宮中家法甚嚴,太監犯法,從來都是加倍治罪。若違背法律,從輕懲處,百姓們不知道這是皇上的意思,還以為是刑部有意放縱惡徒。假如皇上認為宮廷裏的不法分子應該肅清,太監犯法不宜寬容的話,就請按照刑部原擬的判決書批準執行。如果皇上想法外施仁,那就請皇上自行決定,願意怎麼批就怎麼批吧!臣的刑部是不能背離朝廷的法律而改變原判的。”

這一奏章,句句有理,字字逼人,連慈禧太後也覺得無由再說,皇帝也隻好批準將張壽山立斬,其餘從輕分別法辦。

就因為這件事,慈禧太後和李蓮英都非常惱恨,竟唆使別人誣告薛允升有貪贓枉法的行為。但經吏部一查,薛允升為官兩袖清風,所告事情全是假的。後來,薛允升有個遠在天津的侄子薛濟有些不法行為,慈禧等竟以薛允升“不知避嫌”為借口,罷去他尚書的職務,降了三級,調到宗人府當了一個小小的府丞(管祭祀的小官)。光緒二十四年,薛允升忿然辭官,回到長安家鄉為民,達三年之久。

光緒二十六年,八國聯軍攻陷北京,慈禧太後和皇帝都逃亡到西安。這年的年末,刑部尚書趙舒翹被革職並判“斬監候”(死緩)時,又把薛允升召回任刑部尚書。這時,薛允升已經 81歲。次年,薛允升在隨駕返回北京途中,病死於河南。

薛允升秉公護法,不懼慈禧太後的淫威。雖然遭致了報複和磨難,但是他執法如山的精神卻給後人樹立了可貴的榜樣。

薛允升精通律法

薛允升出生於平民家庭,父親薛豐泰是個循規守正的讀書人。薛允升自幼受到父親的嚴格教誨,20歲鄉試中舉,清鹹豐六年(1856年)及進士第。居官41年中,薛允升除了出任過江西饒如州知府、四川龍茂道、山西按察使、山東布政使和任京官禮、兵、工部侍郎等,總共不到10年外,其餘的30多年都是在刑部任職,官至刑部尚書。

薛允升初在刑部任主事時,不久便調至秋審處坐辦(專營審核各省所報死刑犯人案件的官員),又調律例館(刑部裏專門研究和解釋正法和補充條例的部門)。他深知刑律之事關係民命,責任重大,要做到不放縱罪犯,不冤枉無辜,不僅要精通法律,還要善於剖析案情。因此,薛允升一到刑部,就悉心研究囚牢、刑律問題,上自《春秋》,下至曆代法典,乃至前人辦案的各種專著等等,他無不披閱,因此也成為一名法律知識豐富、精明強幹的法律專家。他任刑部中、下級官員時,同僚中每有疑難問題,都願向他詢問,他都能完滿地給以解答。他所擬定的文稿,別人便難以改動一字,即便是刑部的長官,也多是畫諾而已。

已亥雜詩

(清)龔自珍

誰肯栽培木一章,黃泥亭子白茅堂。新蒲新柳三年大,便與兒孫作屋梁。

宋太祖禁止官吏經商

宋太祖趙匡胤(927—976年),漢族,涿州(今河北)人,中國北宋王朝的建立者,廟號太祖,出身軍人家庭,高祖趙朓,祖父趙敬,趙弘殷次子。公元948年,趙匡胤投後漢樞密使郭威幕下,屢立戰功。951年,郭威稱帝,建立後周,趙匡胤任禁軍軍官,周世宗時官至殿前都點檢。周世宗柴榮死後,恭帝即位。建隆元年(960年),他以“鎮定二州”的名義,謊報契丹聯合北漢大舉南侵,領兵出征,發動陳橋兵變,黃袍加身,代周稱帝,建立宋朝,定都開封。

宋太祖趙匡胤在位時,鼓勵興修水利,開墾荒地,使農業得到發展。他提倡重文輕武,使文化得到發展。他偏重防內,使中央集權得以鞏固。作為政治家的宋太祖深知官吏經商有三害:一是勢必分散精力,難於勤政;二是易於憑借特權,欺行霸市;三是熱衷追錢逐利,導致腐敗。

宋太祖為了消除諸多隱患,實現他的政治抱負,特詔令各地官吏一律不準經商,違者嚴懲。然而許多官吏依然憑借職權,公開地或隱蔽地進行經商活動,非法牟取暴利。

宋太祖發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十分惱火,於是,對全國官吏進行了

一次調查。之後,對有確鑿證據的經商官吏,進行了嚴肅處理:瓊州知州仁俊倒賣鹽鐵,受到降職處分,貶為平涼縣令。澧州刺史白仝詔與人合資,進行經商活動,削職為民。兵部尚書曹匪躬,販運了緊俏物資,被處以死刑,棄屍暴市。

宰相趙普開邸店營利,也不因為他曾策劃“陳橋兵變”幫自己奪取皇位而寬恕,連同包庇受賄一事一起問罪,解除宰相職務。

宋太祖令行禁止,嚴懲經商官吏,杜絕了官吏欺行霸市、追錢逐利現象,使官吏勤於政事,促進了宋朝經濟文化的發展。

宋太祖深刻地認識到為官者經商的後果,於是從源頭遏製類似事件的發生。事實證明,宋太祖是一位為百姓幹實事的一代明君。他這種始終站在百姓立場的做法令後人敬重。

審官院

審官院是一種官署名。最早設置於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年),是宋代主管中下級文官考課銓注的機構。其實早在宋太平興國六年(981年),宋朝廷就設置了差遣院,負責少卿、監以下的考課、注授差遣等事務。到了淳化三年(992年),又設置了磨勘京朝官院,次年改稱為審官院,並將以前的差遣院並入到審官院內,掌考校京朝官殿,分擬內外任使。神官元年設知審官院兩人,以侍禦史知雜事以上充任。到了熙寧三年(1070年),審官院又改稱為審官東院,同時還設立了審官西院,負責原由樞密院管理的中高級武臣考課選任。元豐年間,對審官院又進行了改製,廢除了審官東、西院,其權歸為尚書省吏部。金承安四年(1199年)至大安二年(1210年),也曾一度對審官院進行了改製,掌奏駁任用官員不當等問題。

李通公正大義滅親

趙儼(170—245年),字伯然,潁川郡陽翟縣人(今河南禹縣),三國時期魏國大臣,傑出的政治軍事活動家。投奔曹操之後趙儼曆任郎陵縣令、司空府掾屬、主薄、都督護軍等職。曹丕繼位之後,趙儼曆任侍中、駙馬都尉、河東太守、典農中郎將、度支中郎將、尚書,封關內侯、宜土亭侯。魏明帝繼位之後,又出任大司馬府軍師、大司農、征蜀將軍、征西將軍、驃騎將軍、司空等職。死後諡號穆侯。

李通,江夏平春(今河南信陽西北)人,東漢末年,與同郡陳恭起兵於朗陵(今河南確山縣)。漢獻帝建安初年,李通率部到許昌歸附曹操,因作戰有功被封為建功侯,並做汝南郡陽安都尉,執掌一郡的軍事大權。

李通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從不居功自傲,更不徇私枉法,受到百姓的愛戴。

有一天,李通聽說妻子的伯父在汝南郡所轄的郎陵縣犯了法,剛正不阿的郎陵長趙儼為了嚴肅國法,不因罪犯是自己頂頭上司的親戚而加以寬容,而是公事公辦,立即把罪犯抓了起來,並依法判了死刑。

李通正在為趙儼為民除害高興時,他的妻子哭哭啼啼來找李通,苦苦哀求李通想辦法營救她的伯父。李通不肯答應,她勸道:“逮捕判刑的權力雖在縣裏,但生殺大權卻由郡裏掌握,隻要你說句話,不予批準,伯父就不會被殺掉。你就救救他吧。”妻子說著,聲淚俱下。

不管妻子怎樣哭求,李通一點也不動心,說什麼也不答應。他嚴肅地勸妻子說:“我正和曹丞相打天下,怎能以私廢公呢?你伯父犯了法,理應依法處死。我身為一郡都尉,必須秉公辦事、公平執法、為國盡力,不能置國法於不顧!不管你怎麼說,我絕不會幹徇私枉法的事!”

不久,李通妻子的伯父按趙儼的判決,依法斬首了。

李通不僅沒有怨恨趙儼,反而十分敬佩他,誇他忠於職守,執法不阿,說他是做大事的人。後來,李通還請趙儼喝酒,和他交了朋友。

曹操見李通為人耿直,大公無私,十分器重他,不久便提升他為汝南太守,改封都亭侯。

李通大義滅親,涉及自己親屬,他不但不生氣,反而予以大力支持趙儼。趙儼秉公辦案,公正無私,兩人大公無私的精神也為世人傳為佳話。

侍中

侍中是古代的一種職官名。始置於秦,為丞相之史,以其往來東廂奏事,故謂之侍中。兩漢時期,沿置了秦代的稱謂,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為侍中平時都侍從在皇帝的左右,出入宮廷,與聞朝政,所以也逐漸變為親信貴重之職。晉朝以後,侍中曾相當於宰相。隋朝時,改稱為納言,又稱侍內。唐代複稱,為門下省長官,為宰相之職。到了北宋時期依然沿用該稱謂,南宋時廢止。

趙廣漢秉公斬杜建

趙廣漢(?—前65年),字子都,西漢涿郡蠡吾縣(今河北博野縣)人。趙廣漢是一代名臣,年輕時做過郡吏、州從事,以廉潔和禮賢下士出名,先被推舉為秀才,擔任管理物價的平準令,後又被察廉為陽翟縣令,因政績突出,遷為京輔都尉,不久擢升為守京兆尹(即代理京兆尹),之後調任為潁川都的郡守,約兩年後調回長安任守京兆尹、京兆尹,直至被朝廷腰斬。《漢書》說:“廣漢為人強力,天性慧於孝職。”他嫉惡如仇,以強有力的手腕治理地方治安,處置豪門權貴,深受百姓愛戴。

西漢時期,剛剛從京輔都尉升為守京兆尹的趙廣漢就碰到了一件撓頭的事——處理杜建一案。

杜建是趙廣漢手下的一名中層官員,但資格頗老,也很有些根基,為人一向蠻橫霸道。漢昭帝在世時,他參加了昭帝陵墓(今陝西成陽市西北)的預建工作,成了監造平陵的官員。

建造平陵是一項巨大的工程,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杜建認準這是個發財的機會,便指使門客從中非法牟取暴利。趙廣漢掌握了這一情況後,先是警告杜建懸崖勒馬。但杜建認為自己的關係盤根錯節,趙廣漢根本動不了他,於是當麵唯唯諾諾,背後卻依然為所欲為,根本不把趙的話放在耳裏。

趙廣漢見規勸無效,就決定將杜建正式逮捕歸案。這下卻招來了大麻煩,杜建的人還沒押到牢裏呢,為他說情的人就踏破了門檻。其中有宮廷裏的太監,有名門豪紳,也不乏各層的官員。趙廣漢知道,杜建不是一般的人物,處置他會有很大的阻力。但得罪人是小事,維護國家的法紀是大事,他不給來求情人留一點麵子。杜家的族人和門客不由得惱羞成怒,便密謀把杜建從牢裏救出來。

就在他們圖謀不軌之時,趙廣漢已通過內線掌握了他們的動機。於是,他先派出一名手下官吏去警告那些主謀者,如果敢這麼幹,就都將依法把你們滅門!這一招果然奏效,那些密謀者們都消停下來了。接著,趙廣漢又在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命令獄吏將杜建斬首棄市。事已至此,也就再沒有人敢為杜建說話了。京城的百姓都交口稱讚這件案子辦得好。

處置杜建一案,充分顯示了趙廣漢的一身正氣,不畏權勢。他在果斷和嚴厲辦案的同時,也很注意方法和謀略,因為這樣棘手的大案,稍有不慎就會前功盡棄。

其時,皇室的內部發生了重大的變動,年僅21歲的昭帝病死,大將軍霍光等大臣尊立年僅18歲的劉詢為帝,這就是漢宣帝。作為守京兆尹的趙廣漢,因推立宣帝參與決策有功,得到了宣帝的封賞,成為當時賜爵關內侯八人中的一名。宣帝登基的第一年(公元前73年),趙廣漢就被調往潁川郡擔任太守。

潁水郡治所大致在今河南省範圍,因境內有潁水而得名,陽翟為郡治所,因趙廣漢曾做過陽翟的縣令,對那裏的情況較熟悉。潁川存在著嚴重的問題,需要一位政績優良、作風淩厲的官員前去治理整頓,趙廣漢無疑是一位合適的人選。

趙廣漢初到潁川任上,發現不少問題:豪族大姓通婚,勢力交結龐大;官員也有與地方富豪結為朋黨的,社會烏煙瘴氣。惡名昭著的原氏、褚氏兩大家族更是結為姻親,蓄養門客,橫行鄉裏,胡作非為。潁川郡的這些豪門大族在漢武帝時就已經出現了,他們通過大量兼並土地來使家族得以發展興旺,而這些地方勢力的擴張也必將影響到國家的兵役和稅賦。

趙廣漢到潁川的幾個月內,經過明察暗訪,搞清了本郡豪門大族的基本情況。擒賊先擒王,他首先逮捕了原氏、褚氏兩大家族中作惡多端的頭領,並在公布了他們的罪狀後,立即斬首。趙廣漢不畏強暴,誅殺原、褚首惡,震驚全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