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特殊類型高血壓的用藥技巧(1 / 3)

第六章 特殊類型高血壓的用藥技巧

1. 特殊人群如何選降壓藥

(1)有合並症者:合並有血脂異常、糖尿病、高尿酸血症、冠心病、腎病的高血壓患者,可首選普利類藥、沙坦類藥和地平類藥等;伴有勞力性心絞痛者可首選洛爾類藥、普利類藥、沙坦類藥和利尿降壓藥等;伴有自發性心絞痛者可首選地平類藥、普利類藥、沙坦類藥等;伴有心力衰竭者可選普利類藥、沙坦類藥、利尿降壓藥或洛爾類藥等。

(2)血液透析者:因高血壓或其他疾患引起的腎衰竭需長期血液透析者,多選用長效降壓藥物(如硝苯地平控釋劑、氨氯地平等),但應注意監測血壓的變動,因為腎功能不全可影響藥物代謝而易致藥物蓄積,進而引起降壓過度。同時,在血液透析結束即刻往往血壓較高,此時可臨時加服一種速效類的降壓藥物(如硝苯地平等)以迅速控製血壓。

(3)前列腺肥大者:老年男性前列腺肥大者,可選用唑嗪類藥(如特拉唑嗪、阿夫唑嗪等),但需注意體位性低血壓的發生。所以此類患者夜間起床時一定要緩慢,堅持慢起、緩行,必要時可讓家人攙扶。

(4)鼻飼者:因其他疾患需長期保持鼻飼營養者,應選擇長效藥物(如替米沙坦、氨氯地平等),而避免選擇緩釋、控釋劑型。因緩釋、控釋劑型的關鍵技術多在藥物的外殼,一旦將藥物研碎就變成了普通劑型,反而不利於血壓的穩定。

(5)夏天血壓變動者:高血壓患者在常規降壓治療的時候,往往在夏天出現低血壓。這些患者不宜選用大量的利尿降壓藥,以免引起電解質紊亂等。

(6)腦動脈硬化者:腦動脈硬化或頸動脈斑塊形成者、腦梗死急性期者、腎功能不全者,應緩慢、溫和地降壓,不可過快過猛,否則將有導致缺血性腦血管病和引起腎衰竭的危險。

2. 老年人應用高血壓藥物治療的注意事項

(1)宜以降壓作用溫和、持久、效果好且不良反應輕的藥作為基礎用藥。對血壓降低的要求不宜過猛、過速,一般要先用小劑量,然後視血壓情況,逐漸適當增加劑量,或聯合兩種以上降壓藥同用,務使血壓降到較安全水平(<140/80),糖尿病者還應適當低於此值。

(2)目前老年人高血壓病的治療,多主張聯合用藥。據統計,單一種藥對血壓的有效控製率為45%~55%,而聯合兩種藥應用則為75%~80%。聯合用藥既可減少單味藥物使用的劑量,且可協同有效地幹擾多種升壓機製,延長作用時間和相互抵消或減少某些不良反應,更好地保護心、腦、腎等髒器。

(3)降壓藥物應堅持長期服用。即使服後降壓效果滿意且血壓相對穩定,也隻能相應調整劑量,不能輕易或突然停藥。否則,易發生撤藥綜合征,血壓可迅速反彈甚或更高,還可導致焦慮、心律失常、心絞痛等。

(4)老年人由於調節血壓的壓力感受器敏感性減低,血壓易有較大幅度的波動,也易並發心腦血管事件,故對降壓療效的評定,不宜憑一時或一次的血壓水平而定,而應係統地多次測定觀察,即使血壓有所波動也應保持在相對較安全的範圍內。

(5)老年人服降壓藥應個體化,結合患者病情組合用藥。當前多傾向以地平類藥和普利類藥或沙坦類藥為首選,如服用後降壓效果仍不夠理想,可適當增加小劑量的利尿降壓藥。

(6)對心跳快、有交感神經興奮的易激動的高血壓患者,或合並有冠心病、心絞痛、心髒期前收縮者,可在首選藥用基礎上,加服洛爾類藥(如倍他樂克等)。但此類藥對血脂異常、高血糖者不宜選用,且對心跳過慢,有氣喘病、心髒房室傳導阻滯者忌用。

(7)小劑量的噻嗪類利尿降壓藥——氫氯噻嗪和任何一種降壓藥合用,都有較好的協同降血壓效果。但本藥較大劑量長期應用對糖尿病、血脂異常和腎功能不全者是不宜的,也可招致低血鉀。

(8)降血壓藥應盡可能不要在夜間服用。當然對有晨間高血壓者可視情另作別論。

(9)85歲以下老年人若收縮壓大於160毫米汞柱和舒張壓高於100毫米汞柱者應降壓治療;收縮壓在140~160毫米汞柱、舒張壓在90~100毫米汞柱,有心血管病危險因素者應降壓治療。85歲以上老年高血壓患者是否要治療仍有爭議,但血壓極高或有靶器官損害者應采取藥物治療。

(10)在血壓增高的老年人中,有少數患者血壓並不高,而是因其肱動脈硬化,影響袖帶氣囊的正常壓迫,使測得的血壓顯示為收縮壓增高,這種假性高血壓不能貿然進行降壓治療。因患者常有髒器動脈硬化,舒張壓也常偏低,故應針對動脈硬化及髒器供血不足進行治療,控製動脈硬化易患因素以阻斷或逆轉動脈硬化,保護重要髒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