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降壓治療的最終目的(3 / 3)

一般將原發性高血壓腎損害的病程分為以下3個階段。第一階段:血壓輕度增高但不穩定。腎已出現輕度病理變化。第二階段:血壓持續穩定升高,但舒張壓小於110毫米汞柱。此時尿濃縮功能減退,出現夜尿多。第三階段:舒張壓明顯增高大於110毫米汞柱。除夜尿多外,尿中出現蛋白、紅細胞、白細胞、管形細胞,血肌酐和尿素氮增高。此後病情迅速進展,進入尿毒症期。

腎排毒功能是否受損可通過檢查尿液中的蛋白來判斷。如果尿液中的蛋白超過正常值,即出現“尿蛋白”,則不僅表明腎功能受損,同時也說明存在心髒循環功能受損的危險性。腎受損須及時給予相應治療,以避免其發展為腎衰竭,這點對於高血壓患者或糖尿病患者來說顯得尤為重要。經過5~10年,25%~50%的微量白蛋白尿患者會進展為蛋白尿。非胰島素依賴型(2型糖尿病)患者一旦出現蛋白尿,腎功能就會不可避免地出現進一步下降。

研究表明,高血壓和腎衰竭是可以“互動”的。一方麵,血壓增高會損害腎功能進而產生尿毒症;另一方麵,腎功能受損也會使高血壓病症惡化,它能使已經升高的血壓再繼續升高。保護腎功能、防止腎衰竭是治療高血壓的重要組成部分。當高血壓合並糖尿病並發生腎功能受損時,更需要嚴格控製血糖,血糖過高也會加劇腎衰竭。蛋白尿本身是糖尿病患者死亡的重要獨立危險因素之一,如果蛋白尿出現得越來越多,那麼未來的存活率將越來越少。但是腎功能受損初期沒有明顯症狀,極易被忽視,因此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定期進行腎功能檢查,對保護腎有著重要的意義。

良好的血壓控製是遏製高血壓腎損害的基礎,並應將血壓控製在目標值。但須注意的是,如持續血壓增高,且治療已久,則降壓不能過快、過猛,以免腎灌注壓突然下降,腎功能急劇惡化。若是腎功能原來處於生理減退情況下,因血壓近期突然升高導致腎功能急劇下降,則應使用強有力的降壓藥物,使血壓迅速恢複正常,腎功能不至於嚴重受損。此外,合理地使用降壓藥,積極治療高血糖、血脂異常、及高尿酸血症等可能導致腎損害的危險因素;定期到醫院就診,以早期發現腎損害。

9. 穩定降壓保護腎

(1)降壓保腎,缺一不可:腎不僅參與高血壓的發病,也是高血壓的主要受累器官。高血壓可以引起腎小球高灌注、腎小球內高壓和高濾過,從而引起蛋白尿;高血壓還可以引起腎血管病變而導致腎缺血;長期高血壓將導致腎組織纖維化而引起腎功能衰竭。因此,穩定降壓對保護腎功能非常重要。

腎與高血壓交互作用,不僅使得高血壓難以控製,而且可導致腎功能受損。而腎衰竭是高血壓患者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蛋白尿和腎功能不全等腎損害是導致心血管事件發生及總死亡率的獨立危險因素。因此,穩定降壓,保護腎,缺一不可。

(2)怎樣才能穩定降壓:對於所有血壓升高的患者,一定要檢查尿液常規、腎功能和腎B超,以盡早明確高血壓的原因是否為慢性腎病所引起。

常見一些患者雖然發現自己高血壓多年,卻連尿液常規這種最基礎的檢查也沒做過。結果長期使血壓控製得不滿意,直到出現腎衰竭臨床表現時才做腎相關檢查,發現慢性腎病。這樣的患者不得不進行血液透析等腎替代治療,給家庭造成沉重的經濟和精神負擔。

對於合並高血壓的慢性腎病患者,一定要充分、穩定降壓。無論年輕還是老年合並高血壓的慢性腎病患者,均要盡可能將血壓控製在130/80毫米汞柱以下。對於尿蛋白定量大於1克/天的糖尿病腎病患者,血壓要控製在125/75毫米汞柱以下,這對保護腎功能非常重要。

10. 高血壓合並腎功能損害者應選用普利類或沙坦類降壓藥

高血壓患者要積極有效地控製血壓,以延緩或減輕高血壓引起的腎損害,保護腎功能。

一般高血壓患者需將血壓控製在140/90毫米汞柱以下,若要有效預防腎小動脈硬化的發生,血壓應降至130/85毫米汞柱以下。對於伴有腎功能不全的高血壓患者,如果蛋白尿每天<1克時,血壓控製目標值為130/80毫米汞柱以下,若蛋白尿每天>1克時,目標血壓應為125/75毫米汞柱。

研究表明普利類或沙坦類藥物,可明顯降低高血壓和糖尿病腎病患者的蛋白尿排泄,延緩腎損害,改善腎功能。因此,合並腎損害的高血壓患者應首選這兩類藥物中的一種,可與地平類藥、小劑量利尿降壓藥或洛爾類藥聯合使用。

不過,對於雙側腎動脈狹窄的患者,以及血肌酐水平超過3毫克/毫升的患者,是不能使用普利類藥或沙坦類藥類藥物的。另外,由於個別患者在服用這類藥物過程中,可能會出現血鉀升高的現象,因此患者需要定期到門診複查血鉀情況,當血鉀高於5毫摩/升時,應避免應用此類藥物。

高血壓患者應對血壓進行積極有效的控製,延緩或避免腎損害,對於已經合並腎損害的患者應首選普利類藥或沙坦類藥類藥物,多數情況下需要聯合用藥。隻有滿意地控製血壓才能保護腎功能,甚至部分逆轉高血壓所致的損害。此外,高血壓患者需定期監測血壓、血鉀、腎小球濾過率和血肌酐等指標的變化,以便醫生根據病情適當調整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