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時尚圈“帶槍女孩”傳奇(1 / 3)

小豆子在十來歲時開始學戲。師傅教他唱《思凡》,裏麵那一句“我本是女嬌娥,又不是男兒郎”總被他執拗地唱成“我本是男兒郎,又不是女嬌娥”。直到與他相依為命的師兄把滾燙的煙槍捅進他嘴裏,逼著他一字一句地吐出“我本是女嬌娥,又不是男兒郎”,小豆子便成了程蝶衣。戲,他是再也沒有唱錯,人生,卻一輩子錯付了。

在開往監獄的囚車上,他一件一件地脫下身上的西裝,向深愛著他的法國男人展示自己真實的肉體。在此之前,法國男人一直以為他是那個叫做宋麗玲的神秘歌姬。他哀求著:“我是你的蝴蝶。袍子下麵,一切背後,我一直都是我。告訴我,你愛我。”這一刻,法國男人卻絕望地閉上眼睛,對他說:“我是個男人。愛上一個女人……由男人創造出來的女人。其他的,什麼都不是。”

一出《霸王別姬》、一出《蝴蝶君》,本質上,是同一個故事——如果一個男人,固執地把自己當做女人,會有怎樣的人生際遇。

在當下的時尚行業,有一些男子並不會有“我本是男兒郎,又不是女嬌娥”的糾結,穿女裝、扮姐妹、愛男人,壓根也談不上不瘋魔不成活。在這個行當裏,有一些男子,就是奇女子一般的存在。

好比程蝶衣和宋麗玲,每一個時尚圈的“帶槍女孩”也有屬於自己的人生際遇。在他們每一次女裝亮相、每一聲自稱“老娘”的背後,藏著一個故事:也許是他如何變成了她、也許是她的情殤、也許是別人眼中的她始終是他……種種自我摸索,或者開天辟地、或者殊途同歸,但至少,他們真的很精彩。

“是男是女,今天也可以性感;是雄是雌,分不了打扮太相近”

——《非男非女》

他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是怎麼開始穿女裝的。

倘若是在八年前,打開他的衣帽間,和所有追趕時髦的潮範兒男孩一樣,裏麵全是垮褲板兒鞋棒球帽。那時候的他,也不是真心喜歡作陳冠希張震嶽一般的打扮,隻是大家都那麼穿而已。

後來,他去了一本時尚雜誌做時裝編輯。編輯部裏除了他再沒有任何男人。一夥混不吝的女同事在他入職後的第一次同事聚餐上,就問他:有男朋友嗎?那時,他心裏是防備著的。隻大笑著嗬斥女同事們“太誇張”,然後不加理會。

共事時間久了,他慢慢融入了集體。每次中午一起吃飯或深夜一起加班,女同事們都會大方分享各自的情事或糗遇。這個笑言昨天晚上在夜店被闊少癟三當做小姐頻繁詢價,那個聊起和男友在床上顛鸞倒鳳時忍不住放了個響屁……剛開始,他隻是聽,附和著笑笑,直到某一天有女同事說起自己深夜加完班回家累得癱在床上還要被男友“奸屍”時的無奈,他終於長歎一口氣,加入了話題:姐,你就知足吧,我都空窗好幾年了。好想再次感受身上有人壓著的那種重量!

就這一句,他正式成為了女同事們的好閨蜜。喝酒、吃飯、唱歌、跳舞,所有辦公室以外的業餘活動,姐妹們全帶上他。一起尋歡作樂多了,他逐漸意識到自己的打扮有一個嚴重的問題:入職這家時尚雜誌時,他知道不可能再穿著垮褲T恤假扮陽光潮男樣兒上班,為此,他專門去買了許多筆挺襯衫、修身西服以及尖頭皮鞋。他人很削瘦,即使是尺碼合身的西服穿在身上也顯得有些空空蕩蕩,這讓他下意識想起偷穿父親的外套——他進入時尚圈,就是不想成為另一個在機關混得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和姐妹們熟稔後,一起去夜店放縱,穿著一身正經男裝的他像極了照看一群小姐的馬仔,坐在卡座裏,孤零零的無人問津。買單時,服務員自覺地把刷卡機遞到他麵前,發現是他和一群姑娘平攤,偶爾還會鄙夷一下。

他便是從那時起,開始琢磨:為什麼不穿中性款女裝呢?

這個念頭的由來,是因為他偶爾會偷偷試穿各大品牌遞來的女裝樣衣,那些大碼零號的歐美版型女裝,無論是Balmain的印染鉛筆褲,或是Jil Sander的墊肩窄身外套,竟都異常適合細胳膊細腿削肩有小腹的亞洲男青年穿著。況且,同樣是西裝外套,女款在剪裁及細節上的處理,以及適當裝飾其上的鉚釘、亮片、金線刺繡,更是讓他雀躍不已。穿上這些華麗精致的女裝後,他終於不覺得悶了。

於是,他換上了超貼身牛仔褲、高腰刺繡短夾克搭配亮片背心,拿住鉚釘手抓包的手套上了數十個金屬手環,指甲亦染成了黑色。當他以中性女裝打扮第一次出現在辦公室時,女同事兼姐妹們不約而同驚呼:寶貝,你今天好美!

之後,他的女裝打扮陸續得到了更多女編輯、女公關的認可。再去夜店時,連姐妹的男友都會不懷好意地和他開玩笑:你比姑娘還好看,我都想做你的男人呢。這些讚美似乎徹底激活了他的另外一些部分,之前人生被教育被灌輸的準則、禁忌、信條統統敵不過內心的本能。他突然覺得變成了更好的自己——難道不是麼?走在路上,有更多的人回頭看他;在圈子裏的名氣也與日俱增,當他出現在派對上,一些從沒見過他的人也會走過來說“久仰大名”;更重要的是,他覺得不必再偽裝再防備,別人調侃他,他也敢接話:賤貨,欺負我沒男人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