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處事交際學(9)(2 / 3)

因此,當你從自己喜歡的員工麵前走過時,提醒自己,時時詢問自己的動機,避免與這些人顯得過於親密,不要給這些人創造更多的機會。一旦事情陷入愛與恨的境地,我們就得一切重新規劃了,作為領導者,你絕不該卷入這種與員工的愛與恨之中。

總之,常化妝的女人不要讓人看你卸妝,領導者要維護自身形象,也要切實保護自己的隱秘。

不輕許諾言出必踐

衛商鞅立木巧取信

商鞅是我國古代的一位政治家、變法家。他本是衛國的沒落貴族,聽說秦孝公下令求賢,來到秦國。秦孝公聽商鞅談論富國強兵之道,很讚同他的變法主張。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實行變法。法令包括如下內容:打破土地上的縱橫田界,承認土地私有、買賣自由,獎勵耕戰,建立郡縣製。但商鞅擔心老百姓不按新法做。為取信於民,就在國都鹹陽的南門外,立起一根三丈高的木柱子,命官吏看守,並且下令:誰將此木搬到北門,賞黃金10鎰(古20兩為一鎰,一說24兩為一鎰)。當時圍觀的人很多,但大家一是不明白此舉的意圖,二是不相信有這等好事,所以沒人敢動。

商鞅聞報,心想:百姓沒有肯搬立木的,可能是嫌賞錢太少吧!於是他又下令,把賞錢增加到50鎰。聽了新的賞格,老百姓更加懷疑了。但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沒出三天,就有一個不信邪的壯漢,把那木柱扛到了北門。

商鞅立刻召見了搬木柱的人,對他說:“你能聽從我的命令,是個好百姓。”立刻賞他50鎰黃金。

這個消息不脛而走,舉國轟動,人家都說商鞅有令必行,有賞必信。

第二天,商鞅即公布變法令,雖然新法遭到一些貴族特權階層的反對,但新法在秦國終於得到順利實行。

衛鞅取信於一搬木之人,竟懾服天下,由此可見守諾誠信,威力無窮。

朱暉踐諾亡友之托

朱暉,字文季,南陽宛(今河南南陽)人。“早孤,有氣決”。十三歲時,王莽敗亡,天下大亂,他和外祖母等從田間往宛城跑,在路上碰上一夥強盜持刀搶劫婦女。“昆弟賓客皆惶迫,伏地莫敢動”。朱暉獨拔劍向前,說:“財物皆可取耳,諸母衣不可得。今日朱暉死日也!”這夥強盜佩服他的膽量,“遂舍之而去’”。

朱暉的父親曾和光武帝劉秀同學,因此朱暉剛進入青年時代即被召為郎。後來他卒業於太學,相繼做過衛士令、臨淮(今江蘇泗洪東南)太守,以“進止必以禮”受人稱讚。

朱暉為人“性矜嚴”“好節概”。他的同鄉張堪素有名氣,曾在太學和他相見,對他像老友一樣敬重。張堪拉著他的胳膊說:想把我的妻兒托付給您。朱暉覺得張堪是年長的前輩,拱了拱手,沒敢說話。之後也再沒有見過麵。張堪死後,朱暉聽說他的妻兒生活貧困,就親自去看望,並送給她們很多錢糧衣物。朱暉的兒子很奇怪:您和張堪不是朋友,從來沒聽您說過他,為什麼要周濟他的妻兒?朱暉說:“堪嚐有知己之言,吾以信(許諾)於心也”。朱暉同郡還有個朋友陳揖,下世很早,留下一個遺腹子叫陳友,朱暉很可憐他。後來司徒桓虞做南陽太守,提拔朱暉的兒子朱駢當屬吏。朱暉覺得陳友生活困難,就建議桓虞提拔陳友而辭退朱駢,桓虞歎息著答應了,時人都稱讚朱暉“義烈”。

於人生前不許諾,於人身後承重托,亡靈不知,而生者讚矣!

慎開金口,以防禍從口出

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口三五之門,禍由此來。

禍從口出的道理,自古以來一再被人談起。這裏所說,則以經典史籍為依據。孔子曾經指出:動亂之所以產生,常以言語作為階梯。別有用心的人挑撥離間,製造矛盾,要靠三寸之舌;流言蜚語,惑亂人心;不負責任的話,激化矛盾;說話不慎重而得罪人,信口開河惹禍上身。這種種禍亂的發生發展,都和言語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