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1章 附錄:中國古代大學溯源(3)(1 / 3)

北宋初年,以講論經籍為主的私人書院日漸增多。宋代最著名的有四大書院: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長沙的嶽麓書院、河南商丘的應天府(睢陽)書院、河南登封的嵩陽書院,此外還有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福建的紫陽書院、浙江的象山書院等。到仁宗末年,北宋前期較有影響的書院全部消失。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朝廷直接向州學派出教授,以削弱書院和縣學;七年將有教授的州中書院並入州學。

南宋初年,隨著理學的發展,張栻、朱熹、呂祖謙、陸九淵等學者開始陸續修複書院,並成為學派活動基地及講學的場所。理宗(公元1224~1264年)即位後,將理學定為正統學說,書院教育成為朱熹等理學大師的遺產被官府繼承。景定元年(公元1260年)起,正式通過科舉考試或從太學畢業的官員才能成為每個州的書院山長,朝廷借此控製書院。

書院大多是自籌經費,建造校舍。教學采取自學、共同講習和教師指導相結合的形式進行,以自學為主。它的特點就是為了教育、培養人的學問和德性,而不是為了應試獲取功名。

元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世祖忽必烈首次下令廣設書院。民間有自願出錢出糧讚助建學的,也立為書院。後多次頒布法令保護書院和廟學,並將書院等視為官學,書院山長也定為學官,是書院官學化的開始。元代將書院和理學推廣到北方地區,縮短了南北文化的差距。並創建書院296所,加上修複唐宋舊院,總數達到408所,遍及各路、州、府。但受官方控製甚嚴,沒有書院爭鳴辯論的講學特色。

明初時,宋、元留存的書院多被改建為地方學校和社學。成化、弘治年間以後,書院逐漸興複。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明世宗以書院倡邪學下令毀天下私創書院;十七年,以書院耗費財物、影響官學教育再次禁毀書院。到嘉靖末年,內閣首輔徐階提倡書院講學,書院得以恢複。萬曆七年(公元1579年)張居正掌權,在統一思想的名義下,下令禁毀全國書院。張居正去世後,書院又開始盛行。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魏忠賢下令拆毀天下書院,造成“東林書院事件”。崇禎帝即位後,書院陸續恢複。期間書院總數接近2000所,包括新創建的1699所,出現了陳獻章、王守仁(陽明)等學派。

明朝的書院分為兩類:一種重授課、考試的考課式書院,為習舉業而設,同於官學;另一種是教學與研究相結合,各學派在此互相講會、問難、論辯的講會式書院,有1200多所。後者自由講學,抨擊時弊,成為思想輿論和政治活動場所,多為統治者所禁毀。其中最著名的是江蘇無錫東林書院。明朝統治階級曾先後4次毀禁之,然而書院有著頑強的生命力,多次毀而不絕。在嚴酷的政治壓迫下,書院師生寧死不屈。東林書院的對聯寫道:“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

清代書院達2000餘所,但統治者抑製私人書院發展,官學化達到了極點,大部分書院與官學無異。順治九年(公元1652年)明令禁止私創書院。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各省城設置書院,後各府、州、縣相繼創建書院。乾隆年間官立書院劇增,絕大多數書院成為以考課為中心的科舉預備學校。

清代書院分為三類:其一為義理與經世之學;其二以考科舉為主,主要學習八股文製藝;其三以樸學精神倡導學術研究。

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詔令各省書院改為大學堂,各府、廳、直隸州書院改為中學堂,各州縣書院改為小學堂。至此書院退出了曆史舞台

5、公元1127年:陳東事件

宋高宗

相國李綱

陳東(公元1086~1127年),字少陽,今江蘇丹陽人。“早有俊聲,倜儻負氣”。宋徽宗崇寧二年(公元1003年)始,先後入丹陽縣學、潤州儒學堂讀書。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以貢入太學。

政和年間,朝廷大作雅樂,曾命太學生學習彈奏,擇日試於廷殿,並遷官給賞。陳東力辭,曰:“豈有此事,萬一有之,吾可以僥幸進身耶?”陳東剛直無私,不戚戚於貧賤,令眾學子大為驚歎。

北宋末年,朝廷宰執蔡京、王黼、朱勔及宦官李彥、童貫、梁師成等植黨營私,柄權禍國,妄起邊釁。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十二月,金軍攻宋,蔡京等堅主和議,激起中原百姓的強烈反抗。廿三日,欽宗即位。4天後,陳東率在學諸生數百人,奔登聞檢院向欽宗上書,首論蔡京、王黼等誤國奸狀,曰:“蔡京壞亂於前,梁師成陰政於內,李彥結怨於西北,朱勔結怨於東南,王黼、童貫又從而結怨於金敵,遂使天下之勢危如絲發。此六賊者,異名而同罪,伏願陛下乾剛決斷,擒此六賊,肆諸市朝,傳首四方,以謝天下!”

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正月初,金軍圍汴京(今河南開封),太上皇徽宗以赴亳州(今屬安徽)太清宮燒香為名,連夜逃出汴京,蔡京、童貫等亦隨徽宗出逃。初六,陳東再次上書,請追回並誅殺六賊,以正刑典。三十日,陳東又上書,以為朱勔等人罪大謫輕,曰蔡京、童貫等六賊“盤根錯節,牢不可解”,理當嚴懲,以平民憤。欽宗為不違天下公議,分別將蔡京、王黼等六賊及蔡京子攸、翛賜死、誅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