皎然對“複多而變少”和“複少而變多”這二者所持的態度是:“複忌太過”和“變若造微,不忌太過”,貶抑陳子昂的“複多變少”,推崇沈佺期、宋之問的“複少變多”,因此,從實質上看,皎然是提倡詩歌的改革與創新的。
(二)白居易:《與元九書》
白居易的詩學主張,散見於諸多詩文之中,而更集中地體現於他的詩歌理論代表作《與元九書》。元稹,排行第九,故稱元九。早年與白居易齊名,世稱“元白”。用白居易自己的話說,《與元九書》的宗旨是“粗論歌詩大端”。綜觀本文“大端”,白居易的詩論至少有以下兩點值得注意:
1.重視詩歌的社會功能
白居易提倡:“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這裏的所謂“時”、“事”,實質上就是指以民眾之疾苦、國家之興衰、政教之得失為主的社會現實。他現身說法,他的《賀雨時》是為諷勸皇帝改善人民生活而作;《哭孔戡》是為悼喪不畏權勢的官員孔戡而作;《秦中吟》是“貞元、元和之際,予在長安,聞見之間,有足悲者”而“直歌其事”。在《與元九書》中所稱道的陳子昂的《感遇詩》,鮑防的《感興詩》,杜甫的《新安吏》、《石壕吏》、《潼關吏》、《塞蘆子》、《留花門》等,都屬於他認為的“為時而著”、“為事而作”的突出代表作。
白居易標舉為“時”為“事”而作的創作目的和原則,首先基於他對詩歌社會功能的認識。他認為:“就六經言,《詩》又首之。何者?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聲,莫深乎義。詩者:根情,苗言,華聲,實義。上自聖賢,下至愚,微及豚魚,幽及鬼神,群分而氣同,形異而情一,未有聲入而不應,情交而不感者。”“聖人知其然,因其言,經之以六義;緣其聲,緯之以五音。音有韻,義有類。韻協則言順,言順則聲易入;類舉則情見,情見則感易交。”也就是說,詩歌有其特性,這種特性恰恰容易架起溝通人際的橋梁。白居易清楚地認識到詩歌對人的感染作用,他把詩和諫書看作“補察時政,泄導人情”的兩種不同的方式。“仆當此日,擢在翰林,身是諫官,手請諫紙,啟奏之外,有可以救濟人病,裨補時闕,而難於指言者,輒詠歌之,欲稍稍遞進聞於上。”在白居易看來,詩歌不僅可以起到啟奏的作用,而且可以產生啟奏難以替代的效果。
2.標舉詩歌批評標準
白居易繼承儒家詩教,以“詩六義”為理論基礎,來衡量詩歌的優劣,實質上就是以有沒有“比興”,是否寄托詩人的“美刺”為標準。正是根據這一標準,他評價漢代詩歌,認為是六義始缺階段,是因為蘇、李、騷人等不遇者“各係其誌”、“歸於怨思”的詩,“去《詩》不遠,梗概尚存”,“故興離別,則以雙鳧一雁為喻;諷君子小人,則引香草惡鳥為比”,因而“猶得風人之什二三焉”。評說“晉、宋以還”,認為是六義浸微、陵夷階段,是因為詩人或者如康樂,“多溺於山水”,或者如陶淵明,“偏放於田園”,而像東漢梁鴻路過當時的京城洛陽,憤慨於統治者的奢侈生活而作的《五噫歌》,在當時是“百無一二”。也就是說,能夠發揮“美刺”的詩作極其少見。評論“梁陳間”詩,認為是“六義盡去”階段,是因為此間作品“率不過嘲風雪、尋花草而已”。本來,在詩中是否出現風雪花草,並不能作為梁陳時代詩歌“六義盡去”的依據,因此,他又將《詩經》中風雪花草與梁陳間詩中的風雪花草以“所用何如”作了區別:如《詩經》中的“北風其涼”,是“假風以刺威虐”;“雨雪霏霏”,是“因雪以湣征役”;“棠棣之華”,是“感華以諷兄弟”;“采采芣苢”,“美草以樂有子”,此中風雪花草,“皆興發於此而義歸於彼”。與此相反,如謝朓的“餘霞散成綺,澄江淨如練”,鮑照的“離花先委露,別葉乍辭風”之類的詩句,雖然美麗,而“不知其所諷”。這一區別,便使其評詩標準統一於“六義”中的“興比”。至於對唐代詩人的評價,也是根據“索其風雅比興”這一評判標準的。
白居易評詩論詩的標準,體現了為“時”為“事”而作的現實主義精神和“為君、為臣、為民”的社會政治功利的要求。不過,其中的“為君”是占主導地位的,“惟歌生民病”的目的是“願得天子知”,使天子“聞之者足戒”,使“政之廢者修之,闕者補之”,從而達到為臣、為民的目的。從這個意義上說,白居易評詩論詩的標準,既具有現實主義的積極精神,也顯露了他維護封建統治的曆史局限。
(三)司空圖的《詩品》
詩歌發展到了司空圖所處的晚唐時期,前人和時人的詩作不計其數,曆代的詩論又有了豐富的積澱,這就為詩論家進一步研究詩歌藝術和詩學原理提供了客觀條件。因而,晚唐五代直到宋初,論詩之風更為盛行,著作迭出。如孟梷的《本事詩》,以筆記小說體記述詩人逸聞。據自序,作者有感於唐詩“怨思悲愁,常多感慨。抒懷佳作,諷刺雅言,雖著於群書,盈櫥溢閣,其間觸事興詠,尤所鍾情。不有發揮,敦明厥義?”便搜輯本事來源而成《本事詩》,全書分為“情感”、“事感”、“高逸”、“怨憤”、“徵異”、“徵咎”、“嘲戲”等七類。又如張為所著《詩人主客圖》,將唐代84位詩人分屬六大流派,以白居易等六人作為各派之主:即廣大教化主白居易、高古奧逸主孟雲卿、清奇雅正主李益、清奇僻苦主孟郊、博解宏拔主鮑溶、瑰奇美麗主武元衡;各位“主”之下,再將風格相近的詩人分別列入“上入室”、“入室”、“升堂”、“及門”等作為“客”。在主客每人名下,則摘出詩句或全詩以代表其風格,即所謂“摘句為圖”。再如王睿的《炙轂子詩格》、李洪宣的《緣情手鑒詩格》、齊已的《風騷旨格》、徐衍的《風騷要式》、徐寅的《雅道機要》、王玄的《詩中旨格》、王夢簡的《詩要格律》等等,大約都問世於這個時代。這些論詩著作,或記述本事,或摘句褒貶,或討論格律,或辨析體勢,或指說技巧,雖然也在不同程度上接觸到了詩歌的藝術特征和創作規律,但幾乎存在著一個共同的弱點:取舍無當,分類機械,品評偏頗。
司空圖的主要成就在於詩論。專論詩歌的文章有《與李生論詩書》、《與王駕評詩書》、《與極浦談詩書》、《題柳柳州集後》等。論詩著作《二十四詩品》,或稱《詩品二十四則》、《詩品》,將詩歌風格分為“雄渾”、“衝淡”、“纖穠”、“沉著”、“高古”、“典雅”、“洗煉”、“勁健”、“綺麗”、“自然”、“含蓄”、“豪放”、“精神”、“縝密”、“疏野”、“清奇”、“委曲”、“實境”、“悲慨”、“形容”、“超詣”、“飄逸”、“曠達”、“流動”等24類。綜觀其詩學論文和著作,至少可以見出以下一些詩學主張:
1.“辨於味而後可以言詩”
司空圖反對以“片詞隻句”對詩家作品妄加“偏說”,主張全麵衡量。當然,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在《與李生論詩書》中說:“文之難而詩尤難。古今之喻多矣,而愚以為辨於味而後可以言詩也。”意思是說,論文難,論詩更難,隻有能夠辨別詩“味”之後才可以評詩論詩。因此,他的《二十四詩品》采用見“格”、辨“味”,即品味風格的方法論詩。在《二十四詩品》中,他把詩歌分為24類,每條以四言韻語12句對其詩風進行描摹、概括和評價。例如在評述“清奇”一類詩風時說:“娟娟群鬆,下有漪流。晴雪滿汀,隔溪漁舟。可人如玉,步尋幽。載瞻載止,空碧悠悠。神出古異,澹不可收。如月之曙,如氣之秋。”這四言韻語,詩味濃鬱,能使人產生豐富的聯想,從形象的譬喻中領略其詩歌風格分類學及詩歌美學的意旨。
2.主張諸品兼容
司空圖摒棄摘句褒貶、擬議優劣的評詩論詩方式,實際上也反映了他諸品兼容的詩學主張。他認為,不同作者的詩文的風格有著多樣性,而詩人之文和文人之詩有著內在的統一性,各種風格互不相傷,評價一個作者的藝術成就不能偏執一端,應該“蓋其全工”,看到其全麵的功績。這種兼容性和哲理性詩學觀點,在他的《二十四詩品》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所以,《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說其“凡分二十四品:……所列諸體畢備,不主一格”;清代趙執信《談龍錄·一九》中說:“觀其所第二十四詩品,設格甚寬。後人得以各從其所近”;清代無名氏《皋蘭課業詩品解序》稱“司空圖二十四章,發明宗旨,該備無遺”。這種兼容並包的詩學主張,既體現了他對詩歌風格多樣性和審美複雜性的深刻認識,又顯現了他的審美思想的哲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