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渴血渴血,複仇複仇!”——《鑄劍》與魯迅的複仇精神(3 / 3)

當“幹癟臉少年”在宴之敖的冷眼逼視之下頹然溜走,當王公大臣手捧三副頭骨莫衷一是,當滿腹“忠憤”的“義民”不得不把他們誠惶誠恐的祭禮一並奉獻給我們的複仇英雄,我們仿佛聽見了魯迅戲弄著腐朽的社會發出的略帶辛酸的開懷大笑。隻有在這個時候,我們的思想先驅才獲得了一絲複仇後的短暫的超脫!

向社會挑戰,向所有愚弱而又卑賤的現實中的人們挑戰,這是魯迅複仇精神的第二個意義。矗立在這個層次上的複仇精神也就最終與中國的現代化進程,與國民性改造的社會性目的不謀而合起來。

黑色人宴之敖的陰冷的複仇又似乎不是純粹的“外向”,它同時還有“內向”於己的特征。他沉痛地說:“我的魂靈上是有這麼多的,人我所加的傷,我已經憎惡了我自己!”從憎惡他人到憎惡自己,這是現代中國知識分子一條頗有意義的心理曆程。從怒視世間的“毒氣和鬼氣”到痛感於自我的“毒氣和鬼氣”,從曆史中發現“吃人”到自悟出自我的“吃人”,魯迅把仇恨的利刃舉向了自己。魯迅認為,隻有將自我改造與環境改造相統一,將“抉心自食”與“揭出病苦”相聯係,才有可能開辟一片新的理想中的人生境界來;如果宿命注定他隻能成為曆史的“中間物”,那也應該與頑敵同歸於盡,讓散發鬼氣的人和沾染著鬼氣的人一同訣別這個世界。我們看到,黑色人宴之敖與少年英雄眉間尺最後都走上了這樣的複仇之路。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已可以見出魯迅複仇精神的實質。對於這位現代思想先驅而言,“複仇”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簡簡單單的、以牙還牙、睚眥必報的對抗性行動,它理應成為一種具有某種形而上意義的恢宏闊大的精神品格的象征,一種健全茁壯的主體性人格的代表,一種新型的社會道德的強力。

在“人道主義”與“個人無治主義”兩端彷徨的魯迅,終其一生也未能將這兩者間的矛盾調配妥當。剛剛踏上文壇的青年魯迅曾經熱血沸騰,高高舉起“任個人而排眾數”的尼采式的個人主義旗幟,在《摩羅詩力說》中,魯迅頌揚過密茨凱維支式的複仇:“吾神已寂,歌在墳墓中矣。惟吾靈神,已嗅血腥,一噭而起,有如血蝠(Vampire),欲人血也。渴血渴血,複仇複仇!”但魯迅本人也常常不能如這隻“血蝠”般自由自在,因為親情,因為各種各樣的人倫道德的需要,魯迅不得不過多地忍從、犧牲,體驗著人道衝擊下個性的抑鬱之痛,由此很快就進入了沉重的現實主義時期。王富仁先生曾認為:“任何先驅者在本質上都是一個人道主義者。”魯迅就多次感歎自己“我也常常想到自殺,也常想殺人,然而都不實行,我大約不是一個勇士。”

現實意義上的某種軟弱、忍讓恰恰會在心靈深處激蕩起波濤洶湧的個性情愫。渴望個性毫無遮擋的張揚,渴望無所顧忌的複仇,渴望像宴之敖一樣傲行於世,是魯迅潛意識中的強烈願望。就在創作《鑄劍》的這段時間中,魯迅曾對許廣平說,“冷漠無情的世態”“實在使我憤怒了,怨恨了,有時簡直想報複”。《鑄劍》最充分地實現了這一願望。從這個意義上講,《鑄劍》又是區別於《呐喊》、《彷徨》,浪漫主義色彩最強的小說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