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能殺人的湖(1 / 1)

1984年8月16日的清晨,一位叫福勃赫·吉恩的年輕牧師和其他幾個人正駕駛著一輛卡車經過喀麥隆共和國境內的莫努湖。這時,發現路邊有個人正坐在摩托車上,仿佛睡著了一樣。但當吉恩走近摩托車時,他發現那個人已經死了。而牧師轉身朝汽車走去時,也覺得自己的身子也開始發軟。吉恩的同伴也很快倒下了,而吉恩卻設法逃到了附近的村子裏。

到早上10點半,政府當局得知在這條路上喪失的生命已有37人,很明顯這些人都是被一股神秘的化學氣體所殺害。這股化學雲狀物體包圍的一段路麵足有200米長。雖然還沒有進行屍體解剖,但對屍體進行檢查的巴斯醫生斷定這些人都死於窒息,而且他們的皮膚都有因化學作用而留下的傷。

使這些人喪失生命的雲狀氣體是從莫努湖中自然產生的。附近的村民報告說,在前一天晚上有轟隆轟隆的爆炸聲傳出。科學家注意到湖裏的水呈棕紅色,說明平靜的湖水已經翻動過。引起這股雲霧的原因是什麼?火山學家西格德森認為在最深的水中,通過保持碳酸氫鹽的濃度,微妙的化學平衡使莫努湖發生了強烈的分層。某種東西撥亂了這種分層,使深水中豐富的碳酸鹽朝著水麵上升。這種壓力的突然變化,釋放出二氧化碳,就像打開蘇打瓶蓋一樣產生爆發,這一爆發形成了5米高的波浪,使岸邊的植物都倒下了。這股合成的雲狀物就是密度很大的二氧化碳氣體,這股氣體被風帶到路上,並一直停留在離地麵很近的地方。西格德森說,很明顯,在黎明前的這段時間裏,由於天黑使村民看不見這一雲狀物,同時,他猜測到這股雲霧中含硝酸,這就使人們天亮時能看見它,也能解釋死者皮膚上的灼傷。